文件催办是指文秘部门或其工作人员,对需要承办的文件或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催促其工作的完成。催办是解决文件积压、加快文件处理以及确保文件按时办理的有效环节。
(一)催办的范围
1.承办文件
承办意见作为参考性意见,对文件处理十分重要。因此,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对承办部门或承办人进行催办,保证文件能够按时处理。
2.批办文件
批办意见是文件处理的决定性意见,只有经过批办环节,文件才能由承办部门去办理。作为领导,大多公务繁忙,此时文秘部门应当及时催办领导批办文件,防止文件积压。
3.传阅文件
文件传阅过程涉及人员众多,容易出现混乱的状况,因此催办人员应当及时催办,合理组织文件的传阅,加强催办力度,提高文件传阅的速度,防止传阅文件的积压或丢失。
(二)催办的方式
1.书面催办
书面催办包括信函催办、简报催办和催办卡催办等。这几种催办方式,可以将催办事项清晰列明,便于阅读。但是其写作和编制较为耗时,传递速度较慢,一般适用于外埠或和比较复杂的催办工作,或者适用于一些重大的、承办周期较长的工作。
2.电话催办
电话催办迅速、灵活,节省时间,但可能会出现接话人汇报不全的状况,常用于对内催办。
3.会面催办
会面催办,即登门催办,催办人与承办人、批办人或者传阅人可以面对面交流,方便,便于解决问题,催办的实际效果良好。但是当任务繁重而人员稀少的时候,执行起来比较困难。这种催办方式一般适用于一些重大工作,或者一些需要当面沟通、反复强调的工作。
(三)催办的要求
催办在文件处理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因此催办人员应做好本职工作,及时催办。催办工作应由专门的催办人员按照一定的催办制度执行,每次催办完毕,都应在收文催办单中填写催办记录,包括催办时间、被催办人和催办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