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是随着会议进程当场记载的反映会议情况的文字材料。会议情况包括会议的组织情况、会议内容、与会者的发言以及会议成果等。
会议记录是了解会议情况的原始凭据。比如,在对某些人或事作历史考察或责任追究时,会议记录常常被作为证据。会议记录还可为搞好工作、制定政策提供可靠的历史凭证。因此不少单位将它立卷归档,以供查考、研究或编写资料。
会议记录还是形成领导指导性的基础。如通过对会议记录的整理,可以将会议精神拟成会议纪要、决定、决议等公文,下达给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会议记录的基本写法
会议记录一般分为三大部分:
1.会议的组织情况
它包括:
(1)会议名称:写明召开会议的机关或组织、会议的届次等。例:××学院学术委员会一九八九年第二次会议记录。
(2)会议时间:一般只写明会议开始的时间,有的还写明结束时同。
(3)地点。
(4)出席人:指按照规定必须参加会议的人员。小型会议的记录要把出席人的名字写上;大型会议的记录只写出席人数即可。
(5)缺席人:小型会议的记录,应写明缺席人姓名、缺席原因;大型会议的记录,只需写明缺席人数。
(6)列席人:指不是会议的成员,但由于工作需要而参加会议的人。
(7)主持人。
(8)记录人。
这部分内容,应在主持人宣布开会之前写好。
2.记录会议的内容
这是会议记录的主要部分。它包括:
(1)会议的议题。
(2)会议发言,应写明发言人姓名及发言内容。
(3)会议作出的决定。
会议结束,应在正文后面,另起一行,写“散会”或“休会”。
这部分内容,一般有两种写法:
(1)详细记录法:即把会议的全过程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会上每个人的发言,不论长篇大论还是三言两语,不论正式发言还是插话,不论重要与否,全部记录下来。但如果发言人是照稿宣读,可以只记稿件以外的插话或补充解释部分。这种适用于特别重要的会议。
运用详细记录法最好采用速记的方法,如不会速记,可采用其他的技巧进行记录,用符号、简称来代替一些常用词语,如“资本主义”可写成“资”,“上海”写成“沪”,“广州”写成“穗”等。特别重要的会议,在允许录音的情况下,可以先录音,然后再整理成文字材料。
(2)摘要记录法:即只记发言重点和决定事项。可以按照会议的进程来记;也可以不受会议进程束缚,按照议题的性质分专题记,即把同一专题不同人的发言,集中在一起。
这是一般会议的记录方法。这种方法,要求记录人集中精神,边听,边分析,边记,注意分清该记和不该记的内容,善于归纳,但不能歪曲原意。
3.签署
散会时,主持人和记录人应分别在会议记录全文的右下方签名。
会议记录的写作要求
1.迅速
迅速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记录人的书写速度快;二是指记录人应敏捷,能迅速抓住发言要点。
迅速是做好会议记录的前提。否则,就会使记录的内容残缺不全,甚至还会改变发言者的原意。因此记录员应注意培养自己的听写能力、概括能力,应具备一定的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
2.准确
准确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要准确地反映会议的全貌;二是要准确地记录与会者发言的原意,如果是详细纪录,还要注意发言者的措辞、语气、风格,尽可能把原话记下来。
记录不准确,就不能正确反映会议的内容,表达会议的精神,从而失去了记录的意义,甚至还会造成工作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