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例》规定,决议适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决议的特点-种类-写法,一起来。
决议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规范性。凡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等通过会议制定法规、作出规划、批准文件、部署重大工作或者对某一重大工作做出决策,都可以使用决议这个文种来行文。
决议的特点
1. 集体性。决议是由会议集体讨论做出,而不是由某个人所做出的。
2. 权威性。决议体现的是与会人员的意志,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如要更改,须由相应的会议重新议定。
3. 指导性。决议所涉及事项一般为重大事项,其行文往往是在宏观上做出指导。
4. 公开性。决议内容一般须公开告知群众,以统一思想认识。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决议的种类
1. 部署重要工作的决议。这类决议多由高层领导机关的会议讨论做出。如《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2. 专门事项决议。这类决议主要针对某一事件或者某项具体工作而做出,其结论一般是论断性的,以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
3. 审议文件的决议。这类决议是对审议事项或者文件表示赞同、认可而做出的,关键是在表明发文机关的态度。
决议的写法
1. 标题。决议的标题通常由发文机关(或者某次会议)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事由和文种组成,标题下面须标明时间和某次会议通过。
2. 正文。不同类型的决议正文的内容不尽相同。具体介绍如下:
(1)部署重要工作的决议。这类决议一般内容比较多,其重点是对有关工作或事件进行实事求是的回顾和分析,从战略和理论的高度得出结论,事项部分常采取分条列项的方式写作。
(2)专门事项决议。这类决议由于涉及的内容十分重要,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方式写作,篇幅也比较长。
(3)审议文件的决议。这类决议内容往往较短,简单的话,只要写明批准依据和决议内容就可以了;复杂一些的,再写上会议情况概述和希望号召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