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怎么写?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一个上行文种。
在机关单位的处理实践中,“请示”的使用频率很高。下级机关和单位经常就有关的财政支出、资产购置、人员定编、机构设置、出国出境等方面的事项,需要向上级机关或单位行文请示,获准后方可执行或办理,它既体现着民主集中制,也检验着组织纪律性,任何单位都不得违反。
结构与写法
请示文种的内容结构一般由标题、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各部分写法如下:
(一)标题
通常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要素组成,如《民政部关于增加选举工作干部编制名额的请示》。拟写请示标题,必须着力写好“事由”,要明确、简括地表述出请示的中心意向,以便上级机关准确了解和把握。
(二)正文
正文部分是请示的核心内容,它要载明以下两方面事项:
1.请示缘由
这是请示写作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请示目的能否得以顺利实现。要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将请示的原因和背景情况或者请示问题的依据、出发点及思想基础交代清楚。在写法上,一般采取叙事和说理相结合的表达方式,叙事要精练,说理要透辟,力戒繁冗累赘。这部分写得好,就为下文进一步提出请示事项做了充分铺垫,请示的目的就容易实现。
2.请示事项
即请示的具体内容,要将请求上级机关给予指示、批准或批转的具体问题和事情和盘托出,请求上级机关作出答复。要写好请示事项,关键在于两点:其一是明确,即要直截了当,明白显露。是请求上级机关对某项工作作出指示,还是对处理某一问题作出批准,还是请求批拨资金或物资,等等,必须明确无误地予以表述,令人一目了然。切忌含混晦涩,隐约其辞,让人不知所指。更不可拐弯抹角,言此意彼,让人难以捉摸。那样,不符合请示的行文要求,也难以达到请示的目的。其二是具体,即指对于请示事项的表述,一定要细致入微,清晰可鉴。请求批拨资金,则应写明总计需用资金数额多少,已筹集几何,尚需领导解决多少。切忌笼统空泛,运用一些诸如“大概”“左右”“或许”等模糊度强的词语表述;请求批拨物资,则应将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等项目要素交代清楚。视具体情况,也可提出本单位对解决问题的观点、看法和方案,供领导参考,但应表明本单位的倾向性意见。
(三)尾部
请示的结尾一般有较为固定的结语,以示对上级机关的尊重。通常写法是“妥否(可否,是否可行)、请批示”。要特别注意请示的结语中决不能出现“报告”字样,以免造成混乱,甚至延时误势,给工作带来不应有的麻烦。
技巧与要领
(一)要准确理解“请示”的行文对象
“请示”的行文对象必须是自己的上级机关。这里所讲的“上级机关”是指与自己有领导或者指导关系的直属上级,比如一个县的教育局,县政府对它存在领导关系,市教育局与它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县委与县教育局党组又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确定“请示”的行文对象,不可把“请示”与“申请函”“告知函”混为一谈,更不要把上级机关里的一些职能部门与“上级机关”等同。
(二)要把握“请示”的内在逻辑
一份请示不论文字长短,其内在逻辑均是由“为什么要请示”和“请示什么问题”两大层次组成。所谓“为什么要请示”,通常包括请示的依据、背景和缘由;所谓“请示什么问题”,即要求上级机关为我们解决什么及怎样来解决。
“请示”的结尾用语,按照惯例,通常是写“可(妥、当)否,请指示”“是否可行,请批示”;要求上级加以批转的请示,一般写作“以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办理)”;一些涉及工作重大问题解决措施的“请示”,也有的把“请批示”一语写作“请指示”;申请资金、物资设备的“请示”,多将“请批示”写作“请核示”。
(三)“香烧一股,佛敬一尊”
所谓“香烧一股”,是比喻写请示要坚持一文一事,即一份请示只能向上级请示批准一个问题,以便上级机关及时、专一地进行处理;所谓“佛敬一尊”,是比喻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不能多头请示。多头请示易使主办与协办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延误批复时间或者由于批复意见不一致,使下级难以适从。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在请示问题时,应当本着谁有权力批准这一问题就请示谁的原则,可将另一上级单位列为抄送,以便对方了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