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ID:68314

时间:2023-08-09

相关标签:  考试    统一    学校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复核程序,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3〕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落实并广泛宣传。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29日

  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第三条成绩复核工作在省高考评卷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高考评卷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

  第四条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的准确性。

  第五条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等级赋分转换是否正确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不查看答卷。

  第六条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7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未申请查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查分)持本人成绩复核申请表(式样见附表1)、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应届毕业生也可在当时报名参加高考的报名点办理)。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

  第七条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于6月28日上午8时前,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省高考评卷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于6月30日19:00前通过“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和“潇湘高考”APP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复核通知单”(式样见附表2)。

  第八条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提出质疑的,须于7月2日下午17点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成绩复核通知单”、准考证到报考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复审。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复审。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于7月3日上午8时前,将申请复审的考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九条成绩复审工作在省招委会的领导下,由省高考评卷复审组具体实施。复审组组织复审后,做出最终认定结论,认定结论由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第十条如果复核或复审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下载Wor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资源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2298946647

最新文章

闽ICP备18023965号-5闽公安备35020602002120     Copyright © 2011-2021 https://www.xuexiba.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作品均来自互联网,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

免费复制

微信扫码关注,免费获得验证码

微信公众号

输入验证码后可免费复制

付费复制

付款成功后请在1小时之内完成复制

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

应付金额: 0

付款成功后,概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