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了一:蹓跶
在街上随便走走,北平话叫做“蹓跶”。蹓跶和散步不同;散步常常是拣人少的地方走去,蹓跶却常常是拣人多的地方走去。蹓跶又和乡下人逛街不同;乡下人逛街是一只耳朵当先,一只耳朵殿后,两只眼睛带着千般神秘,下死劲地盯着商店的玻璃橱;城里人蹓跶只是悠游自得地信步而行,乘兴而往,兴尽则返。蹓跶虽然用脚,实际上为的是眼睛的享受。江浙人叫做“看野眼”,一个“野”字就够表示眼睛的自由,和意念上毫无粘着的样子。
蹓跶的第一个目的是看人。非但看熟人,而且看陌生的人;非但看异性,而且看同性。有一位太太对我说:“休说你们男子在街上喜欢看那些太太小姐们,我们女子比你们更甚!”真的,世上没有一样东西,比一件心爱的服装,一双时款的皮鞋,或一头新兴的发鬓,更能在街上引起一个女子的注意了。甚至曼妙的身段,如塑的圆腓,也没有一样不是现代女郎欣赏的对象。中国旧小说里,以评头品足为市井无赖的邪僻行为,其实在阿波罗和藐子所启示的纯洁美感之下,头不妨评,足不妨品,只要品评出于不语之语,或交换于知己朋友之间,我们看不出什么越轨的地方来,小的时候听见某先生发一个妙论,他说太阳该是阴性,因为她射出强烈的光来,令人不敢平视:月亮该是阳性,因为他任人注视,毫无掩饰。现在想起来,月亮仍该是阴性。因为美人正该如晴天明月,万目同瞻;不该像空谷幽兰,孤芳自赏。
蹓跶的第二个目的是看物。任凭你怎样富有,终有买不尽的东西。对着自己所喜欢的东西瞻仰一番,也就可饱眼福。古人说:“过屠门而大嚼,虽不得肉,聊且快意”;现在我们说:“入商场而凝视,虽不得货,聊且过瘾。”关于这个,似乎是先生们的瘾浅,太太小姐们的瘾深。北平东安市场里,常有大家闺秀的足迹。然而非但宝贵的东西不必多买,连便宜的东西也不必常买;有些东西只值得玩赏一会儿,如果整车的搬回家去,倒反腻了。话虽如此说,你得留神多带几个钱,提防一个“突击”。我们不能说每一次蹓跶都只是蹓跶而已;偶然某一件衣料给你太太付一股灵感,或者某一件古玩给你本人送一个秋波,你就不能不让你衣袋里的钞票搬家,并且在你的家庭账簿上,登记一笔意外的账目。
就我个人而论,蹓跶还有第三个目的,就是认路。我有一种很奇怪的脾气,每到一个城市,恨不得在三天内就把全市的街道都走遍,而且把街名及地点都记住了。不幸得很,我的记性太坏了,走过了三遍的街道也未必记得住。但是我喜欢闲逛,就借这闲逛的时间来认路。我喜欢从一条熟的道路出去蹓跶,然后从一条生的道路兜个圈子回家。因此我常常走错了路。然而我觉得走错了不要紧;每走错了一处,就多认识一个地方。我在某一个城市住了三个月之后,对于那城市的街道相当熟悉;住了三年之后,几乎够得上充当一个向导员。巴黎的五载居留,居然能使巴黎人承认我是一个“巴黎通”。天哪!他们那里知道这是我五年努力蹓跶(按理,“努力”“蹓跶”这两个词儿是不该发生关系的)的结果呢?
蹓跶是一件乐事;最好()是有另一件乐事和它相连,令人乐上加乐,更为完满,这另一件乐事就是坐咖啡馆或茶楼。经过了一二个钟头的“无事忙”之后,应该有三五十分钟的小憩。在外国,街上蹓跶了一会儿,走进了一家咖啡馆,坐在Terrasse上,喝一杯咖啡,吃两个“新月”面包,听一曲爵士音乐,其乐胜于羽化而登仙。Terrasse是咖啡馆前面的临街雅座,我们小憩的时候仍旧可以“看野眼”,一举两得。中国许多地方没有这种咖啡馆,不过坐坐小茶馆也未尝不“开心”。这样消遣了一两个小时之后,包管你晚上睡得心安梦稳。
蹓跶自然是有闲阶级的玩意儿,然而像我们这些“无闲的人”,有时候也不妨忙里偷闲蹓跶。因为我们不能让我们的精神终日紧张得像一面鼓!
选自《生活导报》第28期,1943年6月5日出版
王了一:骑马
西洋的汉学家以为中国人本来是不会骑马的,骑马的艺术系从蒙古族学得。这话的重要证据自然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真的,咱们在里所看见的“四牡有骄”,“两骖如舞”一类的字句都只描写的是拉车的马,而不是人骑的马。
但是,咱们不必讳言骑马是从胡人学来的,正像现在不必讳言飞机大炮是从西洋学来的一般,只要咱们有跟人学样的本领就好。像春秋战国时代的中国武士那样神勇,学骑马是绰有余裕的。依《左传》里说,当时中国的武士会跳上战车,甚至可以在马跑的时候跳上敌人的车辆去刺杀敌人。拿这种本领去学骑马,不是易如反掌吗?
大家都知道,古代的英雄是怎样爱他们所骑的马。楚霸王的乌骓和虞姬并重,或者可说比虞姬更为重要,因为等到“骓不逝”的时候,虞姬只能陪着他徒唤“奈何”。名将有了良马,然后相得益彰。故曰:“人中有吕布,马中有赤兔。”直到现代,我还觉得一位军长骑上一匹马就格外显得威风凛凛。那种“逸势凌蛟虬”的神气决不是任何机械所能代替。假使将来战术发展到总司令须坐某种“堡垒”上阵,我在赞赏战术高明之余,仍旧要惋惜武士不复能感受乌骓赤兔的烟土披里纯。
说起骑马,会联想到西洋古代的“骑士”。只有那种任侠仗义扶弱锄强的人,才不辱没了名马。依照传说,中古时代只有“骑士”能有骑马的权利,而“骑士”又都是忠勇的人。不管它是不是事实,只这忠勇和马的搭配就够有趣的。咱们可以说,马就是忠勇的象征。
文人的骑马,一般说起来,却是最可鄙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是何等浅的器量!“宣劝不辞金碗侧,醉归争看玉鞭长”,这是多么令人作呕的神情!我们读到这一类的的时候,眼睛里活现出戏台上状元游街的景象:一个弱不禁风的瘦书生拿着鞭子像挥扇般地摇了又摇。这和骏马的神态形成一种极端的矛盾。马者,怒也,武也(据《说文》)。多数书生非但不能武,连怒也不过五分钟,如果他们要骑马的话,最好择一些“驾骀”给他们骑。
不过,这也不可一概而论。像陆放翁的骑马也就不凡。“桃花骏马青丝”,“射雉西郊常命中”,这种畋猎的英姿,并不亚于冲锋陷阵。也许因为他是帅府的参议,所以能有“上马杀敌,下马作露布”的豪情。必须是他这种人,才够得上说:“中原北望气如山”,才够得上说;“老子犹堪绝大漠,诸君何至泣新亭?”才够得上说:“剖心莫写孤臣愤,抉眼终看此虏平!”
女子骑马自然别有风韵;然而骅骝毕竟是配英雄的,不是配美人的。除非是美人而兼英雄!昭君出塞虽也骑马,但是我想只是按辔徐行。冼夫人,平阳公主,梁红玉,秦良玉和沈云英,他们是否善于骑马,有没有良马,可惜咱们不知道。香妃的戎装画像确能动人,而且我们相信她会骑马,因为她是回部的女子。我喜欢看见西洋女子enamazone,非但衣服近似男装,而且当她们纵马加鞭的时候,也饶有丈夫气。我又在北平看见摩登小姐们骑马游春,情景却不一样;看她们那种战战兢兢的样儿,实在令人不好受。但是,抗战以后,女同胞当中却产生了不少的阿马孙英雄,她们非但有马革裹尸的志气,而且有跃马檀溪的胆量。他们和白云观外的嬉春女士相差得实在太远了。
我喜欢骑马,却不喜欢骑驴。驴子那种冒冒然的意态,只能增加人们的萎靡不振。《封神榜》里的神仙有骑狮子的,有骑虎的,有骑鹿的,有骑仙鹤的,依我猜想,都不如骑马的英雄气概。当我骑马的时候,非但不喜欢按辔徐行,而且不爱它那种赛跑式的步伐。我喜欢它飞:我爱它如天马行空;我爱它如风驰电掣。我们的土话把马的小跑叫做“小滚”,马的大跑叫做“大滚”。“小滚”只觉得颠簸不堪;在这种情形之下,骑马和骑驴并没有什么大分别。至于“大滚”的时候,就大大不同了。马似流星人似箭,你只觉得身轻如叶,飘飘欲仙,并不像一匹马载着你在走路,只像一只神鹰载着你在凌空!只有这样,你才尝得到骑马的乐趣。“小滚”的结果,会使你头昏脑涨;“大滚”的结果,会使你忘却疲劳─—纵然疲劳了,也包管你夜里睡得安稳。会骑马的人不喜欢“小滚”而喜欢“大滚”,正像喝酒的人不喜欢淡酒而喜欢白兰地。不看见那些能喝一瓶白兰地的人只喝四两“时酒”就叫头疼吗?
昆明骡马之多,可以比得上北平。乡下女子也会横坐在载货的鞍子上,让马蹄得得的声音伴着他们的歌声,这一点却是北平女子所不能及的。只可惜昆明的马不够魁梧,又给过量的货物压坏了身体。至于那些专赁给人家骑坐的马,自然比较地体面些,但是我骑过了一次之后,觉得大大失望。因为它非但不会“大滚”,而且连“小滚”也不会。一个赶马的小孩跟着它款款而行,比人走得还慢呢。
我十四岁就学骑()马。虽然栽了不少的筋头,但是那种飞行的乐趣,至今犹萦梦寐。这二十年来,总没有痛痛快快地骑它一次,不免有髀肉复生之感。我盛年虽逝,豪气未销。等到黄龙既捣,白堕能赊的时节,定当甘冒燕市之尘,一试春郊之马!
一九四二年冬《中央周刊》
王了一:蹓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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