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盼
她慢腾腾地把办公桌上的表格文件一样一样地往抽屉里收,下班铃早就响过了,有家的,赶着回家,没家的,赶着到大街上去找可以暂时容纳自己的空间。只有她,她不想离开办公室。
她在这里上班,一晃已有八年了。八年,好长的一段日子!当初她来的时候,这里的小徐还是个孩子,现在,他已经结了婚,做了父亲,以前那份轻怫浮躁的样子渐渐地消失,小徐已经成熟了。
而她呢?她一时想不起来当初到这家公司来的时候,她是什么样子。她只记得一点,记得她初到这陌生环境时,那落寞寡欢的心情。
似乎没有一个地方欢迎过她的,因为她缺少了一个漂亮的外型。
她太瘦,太高,又不善修饰,还加上一副近视眼镜;而且,她那时已经就不年轻——29岁了。
那么现在,她已经是37岁。
年龄使她越来越寂寞,像这秋日的黄昏。
下了班,一切的属于的气息都随着人们离开了这多灰尘的办公室。只剩下粗陋的藤椅,劣质的办公桌,狼藉的茶盘,被遗弃在架子上的报纸,暗弱的日光灯,和她。
她不想下班,不想回去。她的一切都在办公室里。小说。日记、信件、毛衣、雨鞋……都在办公桌的抽屉里。这里像是她的家。
她把文件都已收好,站了站,却又坐了下去。开亮了台灯,坐在歪斜的藤椅上,拉开抽屉,想找一点事情做做。是吃晚饭的时候了,不是不饿,而是她懒得去吃饭。一个单身女人,到什么地方去,总难免惹人注目,而且,她已厌倦了那油腻的客饭和肮脏的小吃。
拉开了抽屉,茫然地望着里面一叠一叠的纸张,她发现自己其实也并不想要做什么,于是,她就这样茫然地对抽屉里那白惨惨的纸张出神。
电话铃突然豁朗朗地响了起来。
总是有人在下了班之后才打电话找人,明知道所找的人已经不在,却还要碰碰运气。
她没好气地抓起电话听筒,没好气地问了一声:
“找谁?”
“请问这里是不是通运公司?”听筒那边一个男人的声音。
“是通运公司。你找谁?”
“请问这里有没有一位黄小姐?”
“黄小姐?哪一个黄小姐?”她托了托眼镜,眼睛注视着自己桌上那三棱镜形的名牌。
“有没有一位名叫黄秋芬的小姐?她是湖南人。”
“黄秋芬,哦,你找她?”
“是的。我找这位黄小姐。我刚从美国回来,我是她的小学同学,我姓林。”
她推上了抽屉,坐直了身子,把耳机由左手换到右手,问:
“林?你叫林什么名字?”
“请问黄秋芬小姐是不是在这里办公?”
“是,是的。请问你是谁?”
“我叫林永碧。”
“哎呀!林永碧!真想不到!想不到!你真巧!巧极了!我就是黄秋芬。”
“哦!真是巧极了!”林永碧在那边说,“多年不见,秋芬,你好吧?”
“你好吧?林永碧。真的,多少年了,算算看。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是我由香港去美国的前一天,遇到你的表妹,她告诉我你的地址。我一直紧紧地记着,决心有机会一定来看看你。”
“你真巧!本来我应该下班了的,大家都走了。”
“那么,请你告诉我一个地方,我们见见面。这里我不熟,你说一个地方吧!”
“好。那么,就在绿园餐厅吧。”
放下了听筒,她觉得灯光突然亮了些。玻璃板下的绿绒垫也显得格外绿些。绒垫上排着一些照片,有一张,就是她最近偶尔从旧书里翻出来的,小学毕业时,团体旅行的照片。
照片里的她,没戴眼镜,梳着两条大辫子。那时候是12岁。12岁的女孩子看不出来是美是丑,只是那一对眼睛乌溜溜的,很吸引人。在她背后站着一排男生,其中一个留着“西装头”的,就是林永碧。
林永碧那时候就很神气。她常想用旧小说里那“鼻如悬胆,目如朗星”八个字去形容他。林水碧的家境好,穿的用的都与众不同。别人都剪平头,他却总是留着一点头发,这就显得他比别人多了一番富贵气。加上他肯用功,在班上的女孩子心里,就比别人多了一点分量。果然不错,他现在从美国学成归来了!不是博士,就是硕士。
这些年,一直找不到结婚的对象,她倒不十分着急,因为她心里有个林水碧,那个与众不同的男孩子。她还有这么一个渺茫的希望——他们会有缘再相会的。
想到这里,黄秋芬突然脸上热了起来。小时候,大家都喜欢开他们两个的玩笑,说他们两个是一对。黄秋芬小时候的家境也好,穿的用的也是与众不同。
当初,自己确也对林永碧用过一些心。别看是十一二岁的小孩子,在这方面懂得可也不少。那时候,不知多少次,两个人偷偷地约定,“将来长大了,我们谁也不许变。”
但是,长大了,需要好一段年月,那时候可没有想到。升学啦,搬家啦,打仗啦,种种样样的变化。到了后来,时过境迁,她也只能偶尔在梦里捕捉到一点林永碧的影子。
尽管她记着他,梦过他,但她并未想到居然真有见面的日子。
好像两条抛物线,他们从多少年前分开的那时候,被两只无形的手轻轻抛起,开始在各自的命运弧线上流过,流过,落下,落下;却意外的又落到了这相邻的两点。
“多少年了?”黄秋芬一遍一遍地问着自己。
她不愿认真地去算,26年,太多了;不要去算,不要算,可以维持住一点心理上的平稳。
去绿园餐厅,该换件衣服。今天不用吃客饭了!
她把最下面的抽屉拉开,塑胶口袋里有一件棕色的羊毛衣。棕色的毛衣,配身上这件深蓝色的裙子,实在不大适合,于是,她决心换条裙子,换条黑色的总比蓝的还好一点。
许久不注意化妆,今天忽然对自己缺少了。钱包里有一支口红,早已用完了,剩下一点底子,缩在金黄色的管子里面,她用指甲挖了一点出来,涂在嘴唇上,就着钱包的小镜子照了照,玫瑰紫色的口红,和棕色的羊毛衣,产生了很别扭的效果,显得她的脸色很黑。
不放心,又找出粉盒,扑上了一层粉。
用梳子把头发梳了梳,发现额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根皱纹,于是,把前额的头发拉下一络,做成刘海。
刘海和眼镜又在冲突。心里一烦,把镜子盖上。
“管它呢!只不过是个多年不见的小同学罢了!又不是去会什么重要人物!”
“而且,像林永碧那么好的条件,绝对早已儿女成行啦!穷紧张个什么!”她偷偷地对自己说。
“走吧!”她赶着自己。拿起了钱包,按熄了台灯,走出了办公室。
绿园离办公室很近。坐上车子,还没来得及把心定下来,就到了。
在餐厅门外定了定神,才推门进去,轻音乐的声音混杂着菜肴的热味,扑到了她的脸上。她觉得眼镜蒙上了一层雾。
后悔没问问林永碧穿什么衣服,坐哪个位子。这多年不见面,凭着二十六年前的记忆去找现在的林永碧,怎么找?
为了避免要惹人注意,她决定暂时在一个最近的位子坐下来。坐下来之后,先把眼镜摘下来,用手帕擦一擦上面的水气,再把它戴上。然后再去看餐厅里的座位,和座位上的人,找那单身一个人坐的。
单身人不少,要找没有吃东西、像是在等人的。
于是她看到了一个中年绅士,穿着质料考究的蓝色西装,方方的脸,高高直直的鼻子,容光焕发,手里拿着一个精致的打火机在点烟斗。
不知是不是林水碧。把记忆中林永碧小时候的样子和这人对照一番,似乎那轩昂的气宇倒有点仿佛。
这时,那个中年绅士点燃了烟斗,抬起头,向这边望过来,脸上绽出一个微笑。
她想:“一定是了。”
于是,她站起身来,朝他走去。
但她却发现另一个女人从她背后快步走向了那个绅士,两人握手寒暄着,坐下去了。
“差一点认错人了!”她的近视眼在镜片后面努力地眨着。
这时,就在她身旁的一个座位上,有一个男人站了起来,对她迟疑地望着,她也对他迟疑地望着。
“请问,您是黄——”
“哦!您难道是林’
“是的。我是林永碧。”
她往后退了一步。
林永碧!那个从小时候就那么轩昂不凡的林水碧!
那个她想像中,高高身材,“鼻如悬胆,目如朗星”,潇洒倜傥的林永碧,现在站在她面前,而他的身高只与她的肩齐,他的头发已经脱落,露出一片亮亮的秃顶。他是那样的胖,胖得像个啤酒桶。
林永碧也怔怔地看着她。他的多肉的眼睛由她的眼镜那厚厚镜片上轻轻地降落在她发蓝的口红上,再降落到她平平的棕色羊毛衣的胸脯上,她是那样的又黑又高又瘦,而又拘谨不安。
“真想不到!”林永碧把眼光提升到她额前的刘海,然后收敛到餐桌旁的花瓶,低垂着眼睑,他说:
“请坐吧!”
黄秋芬默默地坐了下去,努力地提醒自己,这就是林永碧!你小时候爱过,长大了梦过的。
林永碧也默默地坐在她的对面,努力地让自己承认,这就是那时候那个有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锋芒健美的黄秋芬。
“你,还是一个人?”林永碧问。
“唔。你呢?”
“我,我还()没有功夫找太太。”
“哦!”黄秋芬干涩地回答着,“慢慢的,会找到的。”
“是的。”林永碧说,“我会慢慢地去找的。”
他回头望望拿着菜单的侍役,问:
“你要吃点什么?”
“哦!”她定了定神,望着林永碧光秃秃的头顶说:“我已经,已经吃过饭了。我现在只想喝一点,喝一点酒……”
罗兰:在夕阳里
他从朦胧中又一次有了清醒的感觉。他的眼睛又要睁开,他的身体这样蜷屈在床上已经太久太久,跨骨部分感到酸痛而又沉重。他的头陷在软软的枕头里,好像陷在一个泥塘里那样,感到一种向下牵曳的力量。这是个极不舒服的姿势,不舒服到使他早就想要起来,但是,他固执地让自己保持着这难受的姿势,好像和自己过不去似的。
他真的是在和自己过不去。他完全不想让自己躺得舒服一点。他动都不要动。尽管这姿势不舒服到令他全身发痛,但是,他就是不再愿意为这个可厌的自己效劳。他对这个自己厌恶到了极点。
他的腿患关节炎,已经很久了。从它开始侵袭他健壮的身体以来,他就百分之百地对自己厌烦起来。
他不是那种喜欢把自己关在斗室里的作家,他喜欢户外生活,他的写作题材都来自与外界不停地接触。
他是风、是云、是滂沦的雨,是飞跃欢腾的瀑布,是浩阔深沉的大海;他是狮、他是豹、他是鹰隼;他是一切的象征。他不只是一个患关节炎的、需人扶持的病人!
他对这患有关节炎的躯体由衷痛弃。那是一个别人,是一个躺在那里等待最后判决的卑微的生命。他对他毫无同情,让他去苟延残喘去吧!
严重的关节炎使他心脏衰弱,血压增高,略一用点思想,头部就会抽痛。如果他再不肯放弃,那他的头就会胀成一片空白。想想以前写文章的时候,坐在那里,下笔就是上万字,而现在,哪怕是五百字也好,只要他的头不抽痛,只要他的脑中会出现以往那种沉醉般专注、潭水般深沉的灵感。但是,那日子是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他知道,他比谁都知道。
他厌恨别人对他送上的善意。他害怕别人对他的慰问和探望。他们来探望他,好像他是一头关在动物园里的受了伤的狮子。每一个都想知道,“陆循的病怎么样了?”表面上,他们问候他,安慰他,但是他知道,他明明白白地可以看出他们心里在怀疑,在等待着一个答案——他还有多久?他不是已经没有用了吗?
已经有四十天了,他吩咐阿张,对所有的访客一概谢绝——“他在睡觉!”
当然,他不是真的在睡觉。他只是闭着眼睛,尝试着或企盼着死亡的滋味。死亡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的。沉重、僵直,动也不动,没有思想,没有情感,没有欲望,没有心跳或呼吸。没有!什么都没有;像地层中的一块冥顽的硬土。
秋天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仍然刺痛了他紧闭着的眼睛。他恨自己不能除去这对世界仍在活动的知觉。邻家的孩子在哭,空中有一架飞机隆隆地掠过——那曾载着他到过新加坡、马德里、旧金山;到过巴黎,到过伦敦的飞机,现在它载着另一些健朗的人们去享受生命,把他遗弃在坚硬死板的地面上。旅客名单中,再也不会有他的名字。
想到名字,他的脑筋就抽痛。五十年,他为“陆循”这个名字辛苦耕耘,那是个何等响亮的名字!多少人只看了他的名字,就会毫不迟疑地买下他的作品。现在,这世界上,大大小小的书摊,还都在显着的地位陈列着他的书。那名字似乎永远是响当当的发着金石般的声音,它是不会生病而衰弱的,永远也不会。
似乎连那名字也令他气恼。辛勤一生,为这个名字注入了他百分之百以上的心血和热情,如今这名字是不会朽坏了。但是,它却也是在慢慢地遗弃他,而且,似乎它自始就和他没有什么关联。
他感到自己被自己的名字遗弃,被世人遗弃,慢慢的,也被他自己遗弃。
他不想再要他自己:这样一个苟延残喘的,对世事消失了兴趣的自己。
他放弃了例行的散步,他讨厌靠拐杖行走的那份狼狈,他也放弃了一切生活的项目。他厌恨一切生活的项目,厌恨别人的打扰,他要把自己隐藏起来,和世界隔绝,让世界忘掉他,他也忘掉这世界。
就这样,他在自己的房间里,孤独地睡着,睡着;不接见任何人,不理会任何事。已经是第四十天了,消沉的心绪和失调的饮食使他病情更见恶化。他感谢这恶化,他是多么希望他的病能像霍乱那样,凶猛迅速地卷去他的生命。
有叩门的声音,一定又是阿张。
阿张总是这样喜欢打扰他。他知道,阿张惟恐他会不知不觉地死去。中午早就过了,阿张又开始不心。如果他已经死去,那该是多么值得感谢。
他把被朝上拉了拉,让自己沉埋到那泥塘般的枕头里,沉得更深一点。他希望自己是一块顽硬的化石,他死了!那该多好!他决心不去答应阿张的叩门。
“陆先生!陆先生!”
阿张又轻轻地叫了两声。他连气都懒得换,就那样固执地沉埋着自己。
“陆先生!有客人来见你。”
他“霍”地掀开了被,坐起身来,那发炎的关节像是发狠地咬了他一口,使他感到一阵剧烈的抽痛。
“说我在睡觉!”他大声吼骂,“你怎么不说我在睡觉?”
他双手捧着自己的头,痛楚的感觉与暴躁的心情使他的心血全部冲上了脑海。他感到一阵眩晕,眼前一片昏茫,整个的世界用一片黑沉沉的脸色对着他。他紧紧地闭上眼睛,喃喃自语地说:
“我不要!我什么也不要!”
渐渐的,那一阵眩晕的感觉从他脑海退去,沸热的心血在逐渐平静,他摇了摇头,闭着眼睛,仰头靠向床头的栏杆,他慢慢地吐着气,世界由一片急遽旋转着的昏茫逐渐澄清,逐渐显出了一些光亮。他睁了一睁眼睛,看见门已经被缓缓地推开,他盯视着那逐渐推开的门缝,他准备大大地发作,不再管腿是不是更痛,他要暴跳如雷地发作。
“谁让你进来?谁让你……”
“是我,陆循,是我。我可以进来吗?”
陆循怔住了。张大了眼睛注视着那站在门口的妇人,一个瘦瘦的、苍白的、纤弱的老妇人。她的和善的眼睛向陆循温柔地注视着,她的头发光滑地梳了一个发髻,垂在脑后。一条黑色宽宽的毛线披肩,披在她灰色的旗袍上。
她薄薄的苍白的嘴唇绽着一丝和善的微笑。
“是你!瑰薇!谁让你来的?瑰薇!”陆循嗒然地、无可奈何地放松了自己,软弱地向她问道。
“我来看看你。”老妇人说。回手轻轻地关上了房门,“我想,我该来看看你。”
“是的,你该来看看我。”陆循痛苦地说,“看看我像不像一头受伤的狮子。”
“陆循!不要这样说。”瑰薇慢慢地说着,走过来,走到陆循床前,拉平了陆循的毛毯,把枕头叠起来,又找两个靠垫,叠在陆循的背后。
“这样坐坐,会舒服一点。”她说。
陆循默默地坐好,把手放在胸前的毛毯上。枕头在他背后,有着轻柔与凉爽的感觉。他的血液从胀问的脑海中徐徐下降。
他吁了一口气,看着瑰薇拉过一张椅子,放在他床边,又去倒了两杯茶,一起放在他床旁的茶几上,一杯拿在自己手中,然后在椅子上坐下来,这她才又望着陆循笑了笑,说:
“病了都不告诉我,你真够倔强。”她尝了一口茶,“陪我喝杯茶吧!”
陆循伸手拿过那杯茶,啜了一口,绿色的茶带着一股清香,注入他的体内。他开始觉得血液流行得灵活一些。
“你好久没有陪我喝茶了!”瑰薇说。
“是的。”陆循声音里带着歉意,“好多年了!这一晃!”
“这些年,我们都做了不少的事。”瑰薇沉静地说。
“是的。你出的书,我都看了。”陆循说。
“你喜欢哪一本?”
“我都喜欢。不过,那本《瑰园诗抄》像是更美一些。”
“想不到我写诗吧?”
“我应该早就想到的。”陆循说。
“不!你不会想到的。事实上,我自己也没有想到。我试着写诗,只不过是因为我寂寞。寂寞是很可怕的,是不?”
陆循看着瑰薇那苍白而又清秀的脸,她老了,但陆循仍可由她那薄薄的嘴唇寻觅到她年轻时的风韵。看着她那细细的微蹙的眉峰,陆循说:
“是我对不起你,瑰薇。我知道,你永远不会原谅我的,我是个不负责任的丈夫。为了自己喜欢流浪,辜负了你对我的一片真心。”
瑰薇细致的双颊上泛着细致的皱纹,她淡然地微笑着说:
“我从来没有怪你。我爱你,陆循。”
陆循苦笑着摇头。他说:
“但是我知道,你早已不再爱我。你现在来看我,不是因为你爱我,我现在是个又老、又病、又没用的废物,你来看我是因你要惩罚我,我知道。”
“陆循,不要这样神经质。你心情恶劣,我才来看你。但这是因为我爱你,而不是因为我要惩罚你。”
“我不喜欢接受怜悯。”
“但是陆循,你知道不知道,从多少年以前,我就希望你是个又老、又病、又没用的废物,那样,你就不那么锋芒,不那么敏锐,不那么飘忽;我也就不会那么寂寞。”
瑰薇的话说得很快,她有点激动,端着茶杯的手微微发抖,她把茶杯放在茶几上,把披肩拉紧,仿佛她怕冷似的。
陆循深深地注视着瑰薇,注视了很久,才说:
“这些年,你够寂寞。”
“我以为你不知道。”瑰薇的眼圈有一点红,她忍了忍,回过头去,望向那深垂着的窗帘,说:“所以我才写诗。”
“你写得太好,你的名气几乎盖过了我的。差不多每一个青年手中都有一本《瑰园诗抄》,每一个人都会背诵几句‘我只愿记着你,用一首诗,在我苍白的心上,轻轻淡淡地涂染。’瑰薇,你的诗写得很美。”
瑰薇嘴角边浮起一丝微笑,那噙在眼眶里的泪就由眼角滚了出来。
“但是,多少诗也抵不上一个你。”她说,拭去眼泪,“我是多么希望,你不那样飘忽,不那样喜欢流浪,我是多么希望你有一天能安安静静地坐在家里,点起火光熊熊的壁炉,我打毛线,你念诗给我听。倦了的时候,你让我偎在你怀里睡。早晨,你和我一同去看园里的玫瑰。假期,我们一同请客人来玩。但是,你定不下来,你总是要从我身边走开,你爱世界胜过爱我。我那时候才知道,你不属于我,你属于这个世界。我不应该绊住你,我想,我命定了应该寂寞……”
“我真的对不起你,瑰薇。你骂我吧!你随便怎么样骂我吧!我当初就没有权利娶你的,你知道……”
“但是,我爱你,陆循。”
“我没有权利娶你的,我知道。瑰薇,我耽误了你一生。假如你不嫁给我,而嫁给一个别人,你会过着幸福的日子,生儿育女……”
“不,陆循。不要再对我说这些话,陆循,我们好久没在一起谈谈了,谈谈你的作品,好不?”
陆循闭了眼睛摇着头,说:
“不要谈我的作品。”
“为什么?”
“我好久没有作品了。”
“但是你已经有了那么多作品。《花之歌》、《清流》、《蓝月》……”
“那不是我,那是陆循,我已经死了。”
瑰薇伸出枯瘦的手,轻轻地,她说:
“不要这样偏激,陆循。不要这样,你看看我!”
陆循别过头去,闭着眼睛说:
“不要谈我的作品。”
“好吧,不谈你的作品。”瑰薇说着,站起身来,走向窗畔,她用一只手掀开窗帘的一边,露出一丝光线,她试着把窗帘轻轻拉开,房间里流入了浅浅的光线。
“不要!瑰薇!不要那光!”陆循叫嚷着。
瑰薇不理会陆循,把窗帘拉开一半。系住旁边的丝条,一只手就这样握住那软软的窗帘。
她回过头来,看看陆循那不耐烦的脸,又回过头去,望向窗外,窗外是一片野景,在秋光里。
瑰薇轻轻地说:
“陆循,别不耐烦,你听我念一首诗。”
陆循没有回答。
瑰薇停了一刻,轻轻地念道:
“看秋山晚,
落叶残,
云白水清烟淡,
雁去鸣声远。
篱畔菊黄,
枫林红染,
霜飞芦白絮乱。
莫恋
人间浮名
尘寰虚利,
自古名士
终返空山。
且抛却忧烦,
试闲吟旧卷,
残阳里
仍有酡红,
伴落日西沉,
留满天绚烂!”
念毕,瑰薇立在窗前,把目光由远山移向床上的陆循,陆循正全神贯注地凝视着她,于是她放开手中的窗帘,走到陆循身旁,轻柔地问道:
“陆循,你喜欢吗?”
陆循微微点了点头,说:
“很好。是你写的?”
“是我刚刚作成的,还没有写。”
“把它写下来吧!我想记住它。”
她微微地笑着,坐到书桌旁,拉开抽屉去找笔。
“在右边的抽屉里,已经好久不用了,恐怕已经生锈。”
瑰薇拉开右边的抽屉,找出那枝笔管粗粗的老式的笔,拿在手中,端详了许久,说:
“它还好,上面印满了你的指纹。”
“是的,写了三十年了。”
“你已经尽量利用了它,也尽量发挥了你自己。”
她找出一张纸,写下她方才吟的诗,又找出另一张纸,递给陆循,说:
“和我一首诗。”
“我写不出了。”
“不会的。你为我写,不要为读者写。让我们忘却人间浮名,尘责虚利,让我们抛却忧烦,闲吟旧卷,让我们在残阳里,伴落日西沉,留满天绚烂!陆循,我多高兴,我们都老了。外面的世界已不需要我们。现在,可以让我拥有你,让那潇洒刚劲的陆循属于全世界,让衰老病弱的你属于我,我们来共度淡泊清静的晚年。”
陆循望着瑰薇,这个被他辜负了三十年的美丽温柔的妻子,他追求了三十年,追求那个有天才的他自己,他曾自以为找到了他自己,但是现在他发现,他所追求的那个陆循已远远地跑在他前面,将他遗弃。他仍然是他,是个平凡的、衰老的、毫无特色、不被人知的老人,他谁也不是,他也不是陆循。
“瑰薇!你为什么不恨我?”他反握住瑰薇那枯瘦的手,感动地问。
“我曾经恨过你,那是当我寂寞的时候。但是,你给我的寂寞和我对你的爱也完成了我。否则,我或许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可以写诗。现在,我也老了。让那《瑰园诗抄》里的瑰薇和《花之歌》与《清流》里的陆循去在世人心中生存吧!我很高兴能和你这平凡衰弱而又负心的丈夫偕老。”
陆循的眼眶中蒙着一层泪水。他说:
“我一直是()爱着你的,瑰薇。这一生,我没有真正爱过别的女人。”
“我知道,陆循。所以我珍重你所给我的寂寞。”
“让我来和你的诗。那首诗,题目是什么?”
“让我们叫它做《在夕阳里》,好不好?”
“好。《在夕阳里》。瑰薇,把那片窗帘也拉开吧!这屋子,需要一点光线。”
罗兰: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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