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书与我
我是一个不用功的人。“不用功”自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不过,我不愿因为它不光荣,而就向不知底蕴的人假装用功与渊博。但是,如果说,我真的不喜欢读书,那却又与事实不符。我很喜欢读书。“读书”和“用功”可能是两回事。用功的人不一定“喜欢”读书,喜欢读书的人也许不一定是用功。这分别大概就在于前者全凭感情,而后者却要靠理智。凭感情读书的人,全靠自己的好恶去选择,因此,他所读的书,范围就比较狭小。尽管也许在这狭小的范围之内,他有精与深的可能,但他只能“渊”而不能“博”。凭理智读书的人却肯用客观的标准去选择读物,他会因实际的需要而花上一年的功夫,去读通一套经济学或六法全书;他会说服自己,只为了“求知”而去涉猎那些他所并不感兴趣的书籍。这两者相较,在理智上,我自然比较尊敬后者;然而在感情上,我仍喜欢前者。
凭感情去读自己喜欢的书是一种享受,所得到的是一种灵魂上的涵泳与自由自在,和一种被了解、被同情的感受。这样读书。速度必快,乐趣必多。而凭理智读书,就未免要加上一个“苦读”的“苦”字。苦读的故事,最为人熟知的是苏秦。他头悬梁,锥刺股,面对经典史籍,不眠不休,那是为了成功而读。在读的时候,有苦无乐,必须具有足够的意志和恒心,并且具有足够的对自己的严厉与督责,而后才可为之。这样读书,所造就的是专家,是学者。而这种读法,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用功”。用功是手段,是过程,因此需要理智与远见。读书是目的,因此可以凭兴之所至,一卷在手,悠游其间,这样读书,几乎与娱乐相差无几。我喜欢书,只因我喜欢享受与作者灵犀相通、莫逆于心的那点乐趣,是完全始于感情、终于感情的。因此,书,对我来说,是朋友,而不是严师。读书,对我来说,是谈心,而不是受教。
说到这里,似乎我的喜欢读书而不用功,已经有了适当的解释。抛开那些被迫为应付考试而“读”过的书之外,我略一回顾,就已发现,在我这几十年旅程之中,伴随着我的,都是一些面目温和态度可亲的书籍。她们都是我的朋友,曾经为我解闷,解惑,曾经和我融洽地做着心灵上的款谈,曾经退出我的泪与笑,曾经激发我的爱与恨,也使我在无形之中,对人生苦乐,多了一番会心。
在我记忆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段与书为伴的日子,是在抗战期间,我在乡下教书的那两年,书本陪伴我打发了许多个寂寞的黄昏。到台湾之后,有段时期,我每天只要一有空闲,就把先生那本《生活的艺术》拿来翻看几页。这本书,我看了许多遍,翻来覆去地看。看过之后,又随意翻到自己最喜欢看的地方看,觉得格外有一种与作者莫逆于心的快乐。前年,我看了一年的诗。新诗、旧诗。半新不旧诗,一律看得入迷,那是因为我突然之间认识了许多写诗的朋友。他们把诗集送我,我就把自己沉埋在各种不同风格的之中,整整一年的功夫,我没有看别的东西。我发现,我看书实在太凭兴趣。因此,总是“一跤跌在”一种书或一本书里,迷上一阵子,然后,或许接着有好一段时间,一本书也不看,直到我再发现另一种令我着迷的书。
朋友某君总嫌我不看书,时常对我施行“强迫教育”。把书寄来。逼着我看完写心得。这些年,在他的逼迫之下,我倒真的看了一些大家都看过而我却未曾看过的书。看完之后,觉得增长见识不少。但我仍得坦白地招认一句,每次他一逼我看书,我就对他生气一次。有时是生气归生气,看还是看了。有时却是假装听话,把书在书架上摆一阵,再还给他,说声“还好”,或“我不喜欢”,就算看了。像《儒林外史》,我总觉它不是女人的读物。《静静的顿河》我只“静”到一半,就此“顿”住。《战争与和平》我也无法等到它全面和平。《约翰·克利斯朵夫》我倒看了两遍。《安娜·卡列尼娜》我看完之后,不想还他了。
前几天,偶然整理旧日文稿,发现一本已经旧得发黄的笔记。时间是1950年4月至6月。那是我心情最灰暗无望的一段时间。笔记本上,先是一连串心情恶劣的日记。然后,日记陡然中断,换上了读《庄子》的心得。内中录有《齐物论》:“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以道观之,通为一。”以及“故万物一也,腐朽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腐朽。”然后,我写道:“人应从较高的位置去看世界,世间是非都由于人的沾滞沉迷。其实,道无所谓损益,事无所谓是非。能超然物外,则一切恩怨均不足道,何必争,何必怨,何必求呢……”这段笔记,重读之下,暮然使我对书本产生了另一种感激之情。原来书本不仅是我寂寞时的良伴,苦闷时的知友,而且是我仿惶无主时的灯塔。老庄哲学中的一两句警语,曾给我以莫大的启示。它使我得以从苦痛黑暗的深渊中,超脱升华,明白了“超然”二字的意义,摆脱了苦痛的牵绊,征服了几乎无法征服的困难。
罗兰:谈朋友
我一生喜欢朋友。上学的时候,真说得上是“交游甚广”,从最高班到最低班,加上学院部各系,以及劳师、简师、乡师、幼师,各部,每一班都有我的朋友,所以直到现在,只要遇见老同学,提哪一班,我都有熟人,甚至连姓名都不会忘记。喜欢朋友的天性,使我在上学时大部分的时间都和朋友在一起,读书反而成了次要的事。而我的朋友是各种性格都有的,有喜欢运动的,有喜欢音乐的,有喜欢吃零食的,有喜欢聊天散步的。也就因为如此,所以,我才左右逢源。看运动会时,因为运动员中有我的好朋友,所以,我比别人看得格外起劲,也使我比别人更了解运动规则。和各项运动会的花花絮絮。有音乐会的时候,我也比别人开心。因为演奏或演唱的人是我的朋友。我第一个被她们的琴韵或歌声感动。当我想要聊天的时候,我有喜欢聊天的朋友。当我想要散步的时候,我有喜欢散步的朋友。甚至我想溜出校门去买零食的时候,也自有这一方面志同道合的朋友与我偕行。而当我为应付考试而不得不开夜车的时候,我找班上功课最好的朋友,她可以做我临时恶补的老师。
学生时代的朋友真可说是多彩多姿。离开学校,走入社会之后,所接触的人,不若学校的同学那样容易相与。所以,在刚开始做事时,所经常来往的仍是以前在学校时所交下的一些朋友。最令我怀念的是一位会填词的同学,她比我班次低。离开了学校之后,赶上抗战,我有一段时期,在乡下教书,学校发不出薪水,生活很苦。那时,她接济我一切的费用,连写信的邮票都是她附在信中寄来。逢到寒暑假,总是她寄旅费来,让我到天津她的住处去度假。假期里,一切吃用固然是她盛情招待,就连肥皂、牙膏等一应日常用品,她也在开学之前为我买齐。然后,买张车票把我送回学校。而我们在她那间租来的小屋里,成天谈的都是些虚无缥缈。我们谈诗,谈音乐,谈对远方的撞憬,谈属于少女们的罗曼蒂克的梦。现实问题反而不在我们谈话的范围之内。过了几年之后,这位好朋友环境转环,而我开始有了一点余力,于是,轮到我为她找工作,接济她的生活。
我一直相信,好朋友多半都是在学校的时候交到的。走人社会之后,虽也偶尔遇到一些谈得来的,或在工作上必须合作的人,而且感情似乎也相当接近,但总觉其中缺少一些真正的坦白或诚挚,彼此丝毫不存成见、不设防备的时候就很少。我常说,一个人,一旦懂得如何由别人的环境(而不由他的本人)去衡量别人的时候,他就不容易交到真正的朋友了。读书的时候,大家穿一样的制服,过一样的生活,受一样的待遇,仿佛同学每一个人生来就是相同的。很少有机会去想到某个同学的家世、出身与背景。因此,大家的感情是发乎自然,不带功利与实用的目的的。走入社会之后,衡量人的标准就很自然的有了改变。在认识一个人之前,几乎无可避免的要先了解他的家世与背景。而一旦掺入了这些了解,那感情就无论如何也无法再像同学之间那么真挚与单纯了。
我不知别人是否如此,我却是直到现在,仍然毫无办法地喜欢单纯的由一个人的本身去认识他、有时,当我与一个人交往了很久之后,忽然发现了他(或她)有某些显赫的家人或亲戚关系,我就难免感到失望。友情似乎只有在单独的个人之间最容易维持。此外,一切的关系都会对友情有或多或少的牵制。这种情形,在结婚之后,就更为明显。丈夫的朋友不见得是太太的朋友,太太的朋友更不见得是丈夫的朋友。尤其这其间还牵涉到不同性别所造成的顾忌,也容易使人动辄得咎。而大家为了迁就家庭,往往宁愿放弃或疏远朋友,不久以前,我想约几位老同学聚一聚,左约右约,这个时间不行,那个时间有事;有的是“老爷”在家,她不便擅离职守,有的是“老爷”不在家,她更不便擅离职守。那么,把“老爷”一同请来呢,大家又一致认为有了他们,()谈话都不自由,结果还是吹了,不是女人不要朋 友,而是女人结了婚就不属于自己。其实,男人又何独不然?他们结了婚,也同伴不属于自己。为了家庭,总不可避免要牺牲一些朋友——特别是那些最适于做朋友的“名士派”的朋友。
而且,人们社会经验越深,对朋友二字的了解就越差。前几天,我打电话约一位我认识不久但很谈得来的女士,到舍下小聚。她很世故地一面答应,一面道谢,一面说:“其实,你有什么事要我做,在电话里交待一下,也就行了,何必这么客气呢?”当下,我真是欲辩无从,怎么说呢?她已经被功利的人们包围惯了,因而觉得所有的友谊都隐藏着一点功利的目的。而我对她那一点真正的友谊也就无从辨认了。结果,我还是请了她,她也如期光临了。但是,我猜想,她一定到现在还在寻思,我究竟有什么地方需她帮忙。否则,以现在这样的社会,怎么会有一个傻瓜肯单单为了友谊而请客呢?
罗兰:书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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