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他的记者生涯
外子是个新闻工作者,而且是个热爱新闻工作的人。
当初他放弃了待遇优厚、工作清闲的美国机关,接下法新社驻台记者的工作时,不知有多少人反对,而他却毅然决然,毫无留恋地辞去了那个工作。只因这是他的本行(他在美国机关之前,曾任新闻工作多年),是他梦寐以求的一个理想的实现—一做一个国际通讯社的记者。
读新闻系的同学常问我,做为一个记者的太太,有何感想?我的感想之一是:由于他爱他的工作,所以做太太的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免去许多看愁眉苦脸的机会。
结婚多年,他有火冒三丈的时候;有因与人意见相左而僵持“冷战”不理人的时候;有忙得颠三倒四,不耐烦的时候;但绝少愁眉苦脸的时候。我想,男人生活中占最大比重的是他的工作或事业。如果在这方面合他的意,那么,他整个的日常生活就都会顺理成章——他会轻轻快快地去上班,会高高兴兴地去“跑”新闻,会津津有味地谈他采访某项新闻的“神来之笔”、会如做侦探似的对某项新闻线索穷追不舍。由于他对这项工作有兴趣,所以工作越忙,他越快乐。尤其因为做新闻工作的人是有新闻才能交差,所以他不怕新闻多,工作累,而只怕没新闻,发不了稿。新闻是干他们这一行的人们最现实的考绩,没新闻也得挖几条来,谁善于“挖”新闻,谁就容易得到。
我直到现在还替那些报纸发愁(以前更甚)天天出那么两三大张,哪里来的那么些东西,每人都能把它填得满满的呢?他现在每大规定要发几百字新闻电稿出来,真奇怪!怎么天天都有新闻?同时,我又经常替他担心,既然这些角角落落的新闻都很重要,又怎么能担保个漏掉?
但日久天长,我也许始了解,做为一个新闻工作合,似乎会种关心大下事的天性。世界某一角落的某一小国的外长说了什么话,和某一大国的外长说了什么话,在他看来。都同样值得注意;关心则会中动的去经常探索各种事件的来龙去脉,因此,能有一种“金风未动蝉先觉”的对新闻的敏感。
再有就是他那喜欢朋反的天性。喜欢朋友,交游广,关系够,发生了什么事,有人会主动地告诉你;各新闻局社固然足主要新闻的提供者,而在各公私机关,大小医院,以至于飞机场。大饭店工作的朋友也会及时提供你最突然的真正“新”闻。也就因为这个缘故,所以他不能不“广交游”。不但正式的酒会、晚宴要参加,平常两三个人的小聚更是不能少。不但要接受人家的邀请,而更要主动的邀请人。不能只是当作应酬去参加,而且要真正享受与人相处的乐趣,才会自然而然的与人建立关系和感情。
因此,在任何的茶会、酒会、晚宴上,他总是最迟告辞的人们中的一个,也是与人谈话谈得最久的一个。以前我怨他太爱应酬,后来我了解,这是他工作上所必须;再后我更了解,这是他爱好新闻工作的天性使他乐于与人周旋。又因为他是由衷的喜欢朋友,所以他的交游并不曾因为工作的需要而变为单纯的利害关系。常见他在酒会中与人谈得投机,直到席终人散,只剩他们这几个人余兴未尽,于是又相约去到别处小坐,或喝点饮料。或吃点宵夜,直到深夜方归。有时我应邀和他同去,就也只得奉陪到底。
我天性不喜应酬,有时难免抱怨,酒会站得脚酸,然后还要被他拖着去东华西坐的耗到深夜或凌晨,认为是浪费了我的时间。后来双为取得谅解,我随时想回家就回家,不必陪着他去枯坐。这样,他叮以和朋友尽兴地谈,向我则可以回来趁着夜深人静,看看自己喜爱的书,或修改剩余的几页文章,彼此互不干扰。
但尽管如此,我仍不得不有时勉强自己,放下渴望安闲的心情,打扮整齐上陪他参加应酬。仍必须适应他起居无定时的生活方式。当他临时打电话不回家吃饭,使我或佣人白忙一阵,而把菜又放入冰箱;或当他夜晚12点回家,说还没吃晚饭,害我们又得为他下厨时,我也必须谅解。
有时他从早忙到晚,中饭也免了,这时如逼他吃饭,难免碰个钉子,所以最好的办法是随他去饿着。当他半夜三更突然接到电话,有了什么新闻,向披衣起床,劈劈啪啪地去打字发稿,甚至拉我起来,一同去电信局送电报时,我也不能发烦。遇有重大新闻时,他里外忙不过来,就不得不全家总动员,听电话的听电话,送电稿的送电稿,时常找被他的工作紧张得食不甘味,寝不安席,但他对他的工作却永远是甘之如饴。越是忙,他就越快乐;越是乱,他就越有精神;事情越复杂,他越冷静。
有一大,正吃晚饭的时候,忽从电视新闻中听到我国针灸名医吴惠平赴高棉去为龙诺总理治半身不遂,他立刻放下饭碗,到书房从那堆积如山的资料中随手一抽,抽出吴惠平的资料,开始发新闻到国外去。我问他:“怎么你居然连这样的资料都有?而且随手拈来,毫不费力?”他笑笑说:“谁像你?看到资料不剪,剪了不贴,贴也不存,存了找不着。”
他说的是实在话,我做事毫无次序,存了资料等于没有。找资料,对我来说,是件徒劳无功的苦差。后来索性知难而退,放弃了必须运用资料的这一行。(我最不爱写报导性的东西,就因为我怕找资料。他有时又会一开始看资料,就一直看下去,忘了要写的东西。)而他一向有条有理。法新社在台湾只有他一人负责,他自己在这10年来,日积月票已经有了一个相当丰富的“资料库”,我常说他“包打包唱”,一切自己来。采访、编写、外带会计出纳。至于采访工作的范围则是外交、军事、政治、经济、教育、社会无所不包,有时还要跑体育。像每年国际性的、高尔夫球赛、足球、篮球赛;去年还跑到曼谷去采访了亚运。其实他自己除年青时会打几下篮球之外,一切运动都外行。要采访这类新闻,还得临时恶补。起初,我常为他这种既复杂、又广泛、又要求迅速与正确的工作紧张,想帮忙又不知从何帮起。直到后来,我才发现,如果我想要帮他,最重要的是不要替他紧张,放心让他自己去忙,一切他自会处理。
新闻工作者交游广阔,生活缺少规律,除发稿时间以外,他不在家的时候多。但是因为他重视他的工作,为怕漏掉新闻,无论他去哪里,总会时常打个电话回来问问有没有什么事,有没有什么电话或电报。然后告诉我他在哪里,电话多少号,以便必要时和他联络。
他说:“表面上看,我们的工作不用按时上班下班,像是很轻松,其实,这是一个天天24小时,没有一刻间断的工作。”这工作比他当初在报馆做外勤记者时,更多一份负担。因为它没有截稿时间,随时有新闻,随时要发稿。所以他说这是一个必须“全神贯注”的工作。没事则已,万一有事,而你疏忽了,那就是失职。除非你不爱你的工作,而不想干了。否则,在这种必须24小时全神贯注的情形之下,即使是玩,心情也未必能完全松弛下来。
这些年和他相处,我也学了很多。婚前,我只喜欢看看软性的读物,顶多看看文艺评论或哲学。但结婚之后,因为我的书留在大陆没有带来,而他的书架上没有一本软性读物。他的书都是些新闻评论、世界形势、外交资料、中国政局等等。在无书可看的情形之下,为了解闷,我也只得勉强阅读这些东西。久而久之,也就对它们发生了兴趣。现在他偶尔出差,或忙其他的事,要我帮他选择有关资料剪存,我也略能胜任了。
他的办公室就在家里。现在()是10点多钟,我在楼上写东西,他在楼下办公室里抽烟、看报、看电稿、翻资料、打字。11点半一过,他就会优哉游哉地把手往裤子后袋一插,站在落地窗前看花、看树、看天。12点一过,他就要看电视了。下午两点半,开始发稿。
他说,当他看花着树的时候,想的是新闻;当他看电视的时候,听的是新闻;发稿的时候,当然发的是新闻。4点以后是他的“社交时间”,与朋友谈笑时,心里难免还想看新闻。有一次,去参加一个小型的酒会,才一进门,听见主人和另一位客人谈起,刚刚有一架某航空公司的飞机失事了。他立刻打听了一下,向主人道了歉,回身就走,到航空公司“追”新闻去了,留下我在那里替他应酬。
这半生以来,我曾为他的怪脾气发过不少次的牢骚,认为他很难伺候。直到最近,我才忽然明白,怪脾气比整日愁眉苦脸好办得多了。
当一个男人安享他的工作、热爱他的工作时,做太太的可以不必担心他的健康,不必担心他的情绪,也不必担心他因为不爱他的工作而发生种种的问题。脾气怪一点,难伺候一点又何妨?说不定正是因为他的怪脾气,才让我有心请写我那些不需资料的即兴文章呢!
罗兰:相敬如友
一位美国小姐在谈话中听我谈起我的家庭生活,觉得很羡慕,说:“如果婚后都能像你这么自由,我就小怕结婚了。”
说起来,我真算是很自由的。
我可以随时想上街就上街,想访友就访友,可以打个电话说声“我今大中午不回家吃饭了”,就不回家吃饭。可以随兴之所至,自己跑到山上去享有一个下着微雨的上午,也可以堂堂皇皇地去关于岭或其他地方度个假。总而言之,我没有什么太大的牵绊。家庭的琐事可以推得开,丈大也不限制我去做我要做的事,正如找不限制他一样。我们共有一个家,但除家之外,两人各有自己的另一天地,互不干扰。这当然是相当理想的一种生活,值得令人羡慕。
但是,话又说回来,我们可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如此互不干扰的。不但不是如此,而且比一般夫妇更难相处。由于两人个性都很强,受不了一点牵绊,但又不能很慷慨地任凭对方去为所欲为,所以不但痛感拘束难受,而且也不原谅对方想要自行其是的性格。总觉对方不能心甘情愿地迁就自己是因为爱情不够,又总觉自己受对方的约束是件很委屈的事。
所幸两人还都有足够的理智,认为既然结婚了,有了家庭,只好牺牲自己一点性格,迁就一下对方。所以一切按规矩做,该回家一定回家,非有必要,决不在外面吃饭。两人生活步调力求一致,包括起居的时间,家庭的布置和娱乐方式。例如:我曾发现,“看哪一部电影”常是我们争执的主题,结果我最后总是服从,不提任何意见。他个爱听音乐会,那就不听;他个喜欢郊游,那么不去。当然,这妥协与放弃也不仅是我单方面的。他也因为我不喜欢游泳而小勉强我陪他游泳,也因为我不喜欢跳舞而谢绝跳舞。
除娱乐之外,交友也互有让步,有些他的朋友是和我谈不来的,也有此我的朋友是和他谈个来的;为了避免麻烦,索性双方取得默契,找时间单独与这儿朋友们来往。
孩子小的时候,他有他的一套有儿方针,既然他是一家之主,那么我一切听他主张。为了避免各行其是,也为了使家庭基础更为稳固,在孩子小的时候,我索性放弃了工作,前后8年之久,专心持家。
这种完全透过理智来适应对方的情形,现在常使我们两人觉得自豪而且应幸。两人尽管个性都强,常因意见相左,而僵持不下,家中气氛十分紧张,几乎连离婚的念头都有。但彼此却都互有分寸,决不离家出上,决不废弛家争;薪水一定照常交给家里,甚至愈是争吵的时候,愈是不在外面吃饭。这种个走极端的自我约束,实在是很难做到的一件事。我们似乎都早已知道,如不是准备真的走向极端,那么最好中自己先站稳脚步,留下余地,不使事情闹得尤法收拾。同时也是为了在对方心中建立信心,使彼此知道,无论发生什么问题,双方本身都有分寸,部不会过分,都把“家”放在第一位来考虑,决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胡作非为,影响到家庭或该子,更不会因任何原因而影响到彼此真正的感情。
这样,经过多年的“”,由双方互不适应,到努力约束自己,到彼此在对方心中建立了良好的信誉,实在是一段相当艰苦的过程。维持感情的平衡,家庭才可稳固,但这平衡是最费苦心与耐心的事,两人部需准备足够的细心来随时调整不可避免的冲突与急躁,直()到互相了解,互相信任,才算稳定下来,这时才是“自由”的开始。
由于双方互信彼此都有足够的理智及对家庭的责任感了,所以现在,两人可以恢复自由,找回当初的任性。想交什么朋友,想到什么地方去,想怎样安排自己的书房,想写信给谁,想安排何时去度假,想几点钟起床,几点钟睡觉,或索性半夜起来写东西,都可百分之百得到对方的谅解与支持。他不会为我喜欢独自撑着伞去兜雨以为我是在和谁呕气;我也不会为他经常不回家吃晚饭而怀疑他有什么不轨行为。现在两人偶尔谈谈自己的怪念头,奇想法,彼此也不会再以为对方不适合做个正常家庭的一员,于是,这充分的自由就成为令人羡慕的了。
古人说,夫妇应该相敬如宾,以维持彼此间的尊重,由互相尊重而维持感情的长久。我却觉得,相敬如宾未免太过疏远,不如“相敬如反”。两个人多年相处下来,既不可能一直维持恋爱时的百依百顺,无条件服从;也不能听任双方熟不拘礼,变成疏漫无礼而天天彼此呼来喝去。最好的办法是把这种必须维持久远的感情之中加入几分友情。相处多年,本来也该成为朋友了。朋友之间,了解与关切的成分多,爱恋的成分淡,有了解则有宽容。有信任,有原谅,比单纯的开朗得多,平易得多。家中由我们“朋友俩”共同主持家计,而又能够互不侵犯对方的私生活。有“家”做为基地,两人可以随自己的爱好与愿望去发展自己的所长,去过自己认为怡然自得的生活。这份特权的取得,说来轻易,但在我们却是经过了近20年时间的忍耐与耕耘。
当然,认真说来,世间又哪一件事是不需先付相当代价的呢?
罗兰:他的记者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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