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夜阑人静
一
她卷好了头发,对着镜子往脸上抹一层油质面霜。从嘴唇四周绕着圆形,用两根手指按摩嘴角边柔软的皮肤。细致的手指涂着与口红同色的寇丹。现在口红已在油质面霜下褪去了。再上去,加上另一只手,沿着双颊接到眼部,那是一双轮廊很美的眼睛,只是缺少了那份对世事热切好奇的光亮,显得有些迷茫。画过的眉毛在面霜下迅速地淡了下去。上面是宽宽白皙的前额,她的手指细心地在那里绕着圆形向两旁分开,到了发际,她停止了按摩,双手支额,对着镜子仔细端详镜中的自己。
这个自己似乎越来越难令她满意了!
叹了一口气,拿过一小块药棉,拭去脸上的油脂,走到洗脸间去拿热毛巾。
29岁,对一个还没有结婚的漂亮女人来说是个尴尬的年龄。当初一心以为有过不完的青春,却没想到它这么禁不起消耗。解除了一次婚约,拒绝了三五个忠实的信徒,被一个半洋鬼子骗去了一点感情之后,她开始觉得镜子成了一个可厌的东西。尽管她注意化妆和保护自己的皮肤,但她仍然发现脸上那层天然的光泽在渐渐地消失,在她笑的时候,眼角边也有了隐约的细纹。
有些东西就是挽留不住的。譬如像岁月,譬如像青春,譬如像——那些不再时常来往的朋友。
二
君仪带着新婚的丈夫来看她,新夫妇都和她是同事,平常很熟,但是今天她心里却觉得好像要迎接一对陌生人似地,带着不知哪里来的矜持。
她检点了一下自己,头发已经梳好,很有韵致。眉毛也没有什么不妥,浅色的口红使她减轻了年龄,细致的“瑞弗龙”粉增加了皮肤的白皙,她的淡紫色旗袍十分合身,她很满意今天的自己。
君仪是个平凡的女孩子,今年22岁,却这么早就结婚了。做了新娘子的君仪,像是也没有增加什么风韵。她那方方的脸还是那么方,像一个白板。没有曲线的身材穿上从未穿过的花绸旗袍,好像一个手工拙劣的中国娃娃,两英寸高的白高跟鞋,使她走起路来一拐一拐的。大白天,拿着一只晚宴用的黑色珠花钱包。新郎林同却像挽着一位公主般地挽着君仪走了进来。
她对林同笑笑,林同黑亮的眸子里多了三分喜气。她向林同问:
“怎么样,很好吧?”
林同爽直地回答说:“很好,谢谢你。”
“请坐啊!君仪。”她向君仪亲热地说,又加了一句,“新娘子好漂亮。”
君仪有点难为情地笑着,拘谨地坐下来,开始看着房里面雅洁的布置。
她递了两杯茶给她的客人。
“林同,要不要加点柠檬?”
“君仪,你要不要?”林同避开她的笑。
“我不要,谢谢你。”
她给自己倒了一杯,拿出一小片柠檬,挤在茶杯里,加了两块糖,用茶匙慢慢地调着。
“我看你倒很会安排生活。”君仪向她笑着说,欣赏着她优雅的姿态。
她把眉毛动了动,像是对自己美似地笑着说:“是吗?”
她把茶匙放在茶盘里,端起茶杯,慢慢地尝了一口,才抬起头来对林同说:
“还记得不记得去年夏天?”
林同把他黑亮的眼睛向君仪迅速地溜了一下,说:“怎么不记得?”说完才又加上一句,“那时真是胡闹。”
“那时你还不认识君仪。”
“嗯,那时她还没有来。”
“后来她来了,你就不和我们一起玩了。”
“哪里,去年过年我还不是来过,和小沈老吴他们。”
“可是你坐了一会就走了。一
林同对旁边正在专心欣赏壁上一幅油画的君仪望了望,淡淡地答道:“是吗?哦!好像是吧。”
她觉出了林同的敛束,笑着看了林同一眼,奇怪着他好像不是以前那个朴质木讷的男孩子。他的头发和眼睛以前没有这么亮,嘴唇也像是没有这么丰满,就连那戴了一枚白金戒指的手也比以前显得细致。以前,她只把他当一个未脱乡土气的大孩子,当同事们向她开玩笑说,“小心林同在追求你”的时候,她简直把这玩笑当做天下奇闻——“林同想追求我?就凭他?真是……”
但是,做了新郎的林同,不知哪里来的这沉稳。尤其是谈笑之间对她那有意无意的疏远和退避,使她觉得林同忽然间长大了,大了10岁。
“你今年有没有30?”
“30?哈!我哪有那么大?28。”林同爽亮地笑着,黑浓的眉毛在眼睛上面弯成了两个长长的弧。
“真的?”
“可不是真的,你也真是!以前你不是常说我一定只有20岁,我告诉你我30多了,你说什么也不信。”他笑,为以前的自己在笑,“男孩子总喜欢充自己大一点。”
“现在不用了?”
“当然。”他看了看君仪。
君仪在看她的手表,林同咽住了他本来还想说下去的话,用体贴的口气说:一我们该走了!她这几天很累,许多朋友家都要去走走,结婚的时候,大家都帮了我们不少忙。”
“再坐一坐嘛!”她挽留着。
“改天再来吧!”君仪已经站了起来。对女主人那合身的旗袍投了羡慕的一眼,说:“你总是这么会选衣服。”
她看着君仪那中腰做得太高了一点的旗袍,微微地笑着说,“是吗?谢谢你。”
三
“林同!陪我走一段路!”
林同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谁,这声音很甜很润,她永远会运用自己的声音。
他没有回答,放慢了脚步,和她一同走去。
“又在担心回去被太太骂?”
“才不会!”
“才会!”她学着他的口气。
“说不会就不会。”
“哦!我想起来了,君仪最近值晚班,怪不得你不怕。”
“你知道,还要问。”
“试试你究竟对太太有多少诚意。”
“你看有多少?”
“九分半。”
“错了!整整十分。”
“真的?”
“真的。”
“那你还陪我散步?”
“是你,有什么关系?”林同眼望着路尽头处的夕阳。
她沉默了。转了一个弯,夕阳把他们的影子拖得好长。
林同觉察到她的沉默,像是要弥补刚才那句爽直的答话似地说:“君仪人并不漂亮,但她很单纯,她不会乱疑心的。”
她仍然沉默地走着,留意到自己走路的姿态。她走路的姿态之美是有名的,单凭身材好也并不能使一个人的姿态婀娜,一定要经过小心训练,她是经过训练的。
许久,她才说:“其实我也很单纯。”
林同大声地笑了出来,“你单纯?”他略略侧过头来对她望着,她那秀丽的脸,优美的仪态,混和着一股落寞的神情。这使林同想到当初刚认识她的时候,自己确曾对她有过一种欣赏羡慕的感情。但是对一个刚人社会的乡下孩子来说,她却是太高不可攀了。
他和别的几个同事到她的宿舍玩过。从她那里学来了各种扑克牌的游戏,各种酒的调法,许多社交上的礼节。她是个会玩的女人,有她在,别人总是很开心的。
但她却是高不可攀的,他知道,因此他选择了君仪。
他在笑,笑一个优雅的女人说她自己单纯。于是他再侧过头去看她,她正用均匀的步子走着,脸上仍然挂着她那惯有的落寞的神情。这神情平常总是透露出她的复杂,但现在,在9月夕阳的余晖里,她倒真的看来有点单纯,单纯到令人可以看透她的心情。
“到我宿舍去坐坐,我请你吃晚饭,然后听我新买的唱片。”她说。
“不!我还是回家去。”
“回去还不是那样?君仪不在家,一个人吃饭有什么意思?君仪不是当晚班吗?”
“嗯。”
“那不就得了?又不是和别人在一起。”她说完又加上一句,“和我在一起有什么关系,不是你自己说的吗?”
林同茫然起来。又一转弯,已经到她的宿舍了。
四
林同对她的宿舍是不陌生的。
她有布置的天才,她是个会处理生活的女人。
单身宿舍,前一半做了客厅。一大一小两张沙发,一个茶几,一个唱机,一个小小的唱片橱。竹制的帘幕遮住了后一半的睡房。
她让林同坐那个小沙发,她自己却拿一个靠垫,坐在地上,靠着大沙发。
晚饭已经吃过,茶几上有未尽的咖啡。
唱机里响着《STRA DUST》,是一支SAXOPHONE吹奏的轻音乐,软软的,有一股懒洋洋的韵味。她倚在另一个靠垫上,不时地向林同望过来。
音乐完了。唱机自动的停住,林同看了看手表,刚要说话,她却先问道:
“几点钟?”
“10点10分。”
“要走了吗?”
“还不该走吗?”
“那你就走吧!”她用手掠掠头发,做了个想站起来的姿势,又说:“哦!你不是说喜欢听小喇叭吹的《夜阑人静》?”
“嗯!我很喜欢。”
“那就听了再走。”
“唱片在哪里?”
“在这边,你自己来拿。”
林同走过来,想绕到她背后墙角的橱边去拿唱片,却没有地方可以给他过去。她也没有让开的意思。
看见林同在那里犹豫着,她笑了起来,“还是我来拿吧。”
她站起来,把背后的靠垫扔在旁边,说:
“你也在地上坐坐,这样比较凉快,而且情调也不同。”
她去放好唱片,那哀怨的《夜阑人静》幽幽地响起来。她顺手关掉了电灯,有月光透过窗格,室内平空多了一些花木的影子。她在林同身旁坐下来。
“音乐好吗?”
林同没有说话。
“怎么?不喜欢?”
林同摇摇头。
“摇头是什么意思?”
“我想,还是不要关掉电灯的好。”
“傻话!这样不是情调好些?”
林同不语。
她笑着,靠近了一点,头倚在林同的膝上,一句一句地问:
“觉得不安了?”
“何必?”
“是你自己说的,和我在一起有什么关系。”
“不是吗?嗯?”她仰着头来望着林同。
林同无声地笑了笑,闭上眼睛,他什么也不要想。
小喇叭幽幽地吹那首《夜阑人静》。
她想起去年夏天,她和林同第一次听这首曲子,林同说他喜欢小喇叭的幽怨,她却笑他“自作多情”,一年的变化多大!
“还记得这首歌词吗?”她问。
“记不全了。”林同仍然在闭着眼睛。
“我试试看。”
她于是低低地唱道:
“在静静的夜里,
我凭窗眺望远方,
月光皎洁无声,
我心萦绕你身旁。
哦!我爱!
当我向你企求:
‘你可爱我恋我
如我对你般恒久?’
你会重赋我,
使我成真,
我将仍有春天,
仍有歌声如酒!”
她的声音很小,但很清晰。她唱完了一节,仰起头来问林同:
“对不对?”
“什么对不对?”
“我背的歌词。”
“大概不错吧。”
“不要敷衍我!林同!”
林同低下头来,注视着她的脸,很久,才慢慢地说道:“你知道吗?你是个很可爱的女人。”
不知怎的,这却使她猝不及防地涌上满眼的泪。避开了他的眼光,地板上花木的影子是一片模糊。
“你聪明,漂亮,会处理生活,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家庭主妇。”
“是吗?”她没有抬头,“可惜没有人有这种福气。”
“真是可惜。”他不知什么时候在轻抚着她的头发。
似乎有人走来,也好像门在动。
她已经发觉,但是她故意不去理会。她享受这情调,享受这心境,她认真喜欢自己这时的心境——虚幻的甜蜜,深藏的悲哀,像一杯淡淡的姜汁酒。
进来的是君仪。
她扭亮了电灯,方方的脸上带着稚嫩的激怒。她用带着眼泪的声音问林同:
“还不回家?……”
林同失措地站起来,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人家到处找你,不是小沈看见你来,我还不知要找你多久。你——要不要你的家?你,”君仪用带泪的眼睛怒视着她,“你怎么这样欺负人?”
她仍然斜斜地倚在沙发旁边,懒懒地对激怒的君仪说:“我并没有打算欺负你。带他回去吧!时间不早了。”
“你还说你不是欺负人?我,我真没有想到!”君仪又转过脸去,“林同!你说你该不该死!”她哭了出来。
“君仪!不要生气。带他回去吧!他没有做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她说。
五
夜,只剩下了寂静。伴着这寂静的是那幽怨的小喇叭的声声。
“君仪会哭闹一个晚上。或者,这场风暴会延续很久很久。”她对着镜子,双手按着额角,默默地想。
“我爱他吗?笑话!”
她对镜子里的自己冷笑。
“我玩弄他吗?不!不是!”
她苦恼地低下()了头。
“我只是,只是要知道,知道自己还有力量征服一个男孩子——一个有资格结婚的男孩子。是的!只此而已!”
她抬起头来,望着自己秀美的、痛苦的、落寞的脸。
“但是,我永远不会在该征服的时候去征服。哦不!不是不会,是不肯。哦不!不是不肯,是不敢。我是个懦弱的女人!是个漂亮的、会处理生活的、有魅力的、复杂的而又懦弱的女人!”
《夜阑人静》早已放完了,还有一些什么曲子也放完了,小喇叭在吹那首朦胧的《九月之歌》。
她慢慢地放下双手,慢慢地打开那淡绿色的瓶盖,开始往脸上涂那油质的面霜,一圈,一圈……
罗兰:春晓
一
她从摊在办公桌的稿纸上抬起头来,望了他一眼。
他正从旁边走过。他那件大花格子的夏威夷衫显得他更骄傲了些。香烟衔在嘴上,烟雾直往他眼睛上扑,那对黑而大的眼睛眯了起来。
“讨厌!”她心里想。但是她的眼睛随着他转。“走路的样子倒是蛮潇洒的!皮鞋,哦!还是那么亮,天天都那么亮,好像他不做别的,只照顾他的皮鞋。”
他走过去,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慢慢地把香烟头在那铜质的烟灰缸里按了一下。别人都用起码价钱的小白瓷烟灰缸,他偏偏自己买个铜的。
“自命不凡!”她心里想。眼光刚收回来,却又向他溜了过去。
他还没有坐下。就那样,站在他办公桌前,对着桌上那一排音乐参考书出神。
“又是那副死相!要做什么,还不快做!”她厌烦地望着他。
他就那样在办公桌前面无聊地站了站,然后,像是勉强下了一点决心似的,抽出一本乐谱,走出去了。
始终,他没有对她看一眼。
“有什么了不起,死相!”她在心里骂他,回过头来,继续写今天的广播稿。
写不下去,都是他,一副阴阳怪气的样子,在办公室里晃,扰乱别人的情绪。
说也奇怪,越是懒得看他,越是非看他不可。
从来到这陌生的环境,她第一眼就看出这人的不友好。别人都客客气气的肯帮她的忙,惟有他,对她偏就是那一副不屑的神气。
“我才不稀罕你对我好不好!”她为自己打气。
但是,“真是可恨!难道我有什么不值得他对我好的地方?”
可不是?就凭她,论外型、论风度、论内在、论能力,哪一点也不输他。
“凭什么他用这种态度对我?”
想着,她又往那张办公桌上看了一眼。
“知道你拉一手好小提琴,就摆出一副音乐家的架子!”
那个办公桌空得难看!“好像只因为办公室里有了我,他就非躲开这里不可似的!”她生气地想。
于是,她想到她刚到这家广播公司来的那天。
大办公室里,排了三大排办公桌。一排是编审,一排是新闻,一排是节目。节目主任替她一一介绍,人太多,她记不清都是谁。但是,她记得那个高个子穿米色衬衫的家伙,因为他就是拉小提琴的那个怪物。她听过他好几次独奏,拉那首《流浪者之歌》,一副吉普赛的神气。
她向他伸出她的细软的手,希望看到他脸上也有像办公室每一个男同事都有的那种礼貌的笑意。但是,他只略略碰了一下她的手指,眼睛望着她的额头,说了一声“欢迎你来!”就自顾掏出打火机去点香烟了。
仿佛他是她的上司似的!
不!连她的上司对她都优礼有加。她应该说,仿佛他是在拒绝一个向他追求的女人似的!
她真正感到激怒的就是这一点。“难道你会拉小提琴,就该所有的女人都追求你?”
以后这些天,他们见了面都很僵。不!应该说是她自己感到很僵。她有着故意不表示友好的那种矜持。而他,反正就是那副样子,根本不想争取别人友好的那副样子。
尤其是他那懒得在办公桌旁多耽一会的神情,和把香烟头慢慢地向铜质的烟灰缸里按下去的动作,使她觉得他简直就是在和她作对。
“随他去算了,又不只是他一个同事。”
她别扭地想着,收回心来,把眼睛望向稿纸。
“他一定又在大发音室里弹琴。”她想。
“哎呀!管他呢,和我有什么相干!”她骂自己。
下午了慰农约我吃饭。丁慰农近来越来越没有味道。小白脸式,没有一点个性。
真懒得去。
尤其是他前天说什么“女人根本就谈不到事业,一结婚就完蛋。”完全是男性的优越感。就凭他这句话,也该不赴他的约。
决定中午休息的时候,给了慰农打个电话去。
为什么不去赴约?没有理由,不去就是不去!
她对了慰农也生起气来。不知怎地,今天什么都不对头。
天气倒是真好。暮春时节,杜鹃花绚烂一片。
有人开发音室的门,钢琴的声音漾出来一小串,又是那首《花之歌》!弹得倒怪有韵味的!
“死相!”
二
10点多了,他居然还没有上班,懒虫!
一定昨天晚上陪女朋友。
不知他有没有女朋友,做他的女朋友也倒楣。
那个办公桌空得多讨厌!尤其是那个烟灰缸。
稿子已经写好,与其坐在这里看他的空办公桌,不如躲开它。躲开它,到发音室去。“我也会弹钢琴,不是他一个人会。”
发音室的门好重!隔音玻璃那里一片黑。没想到一推门,就听见那一串琴声。
该死!弹琴也不开灯,害人!
想马上退出去,琴声却停了。
适应了里面微弱的光线,她看见他那一对发亮的眼睛,在向她笑。
“你还会笑!”她心里想,用力去拉那厚重的门。这门不知怎么这么重!
“没有关系,我不弹了。你要弹吗?”他的声音厚厚的,低低的,绝对是学过发声法。
她停止了拉门,站住了,背贴着门,向他望着。
“为什么不开灯?我以为这里没有人。”她说。
不是吗?早知道你在这里,我才不来,请我我都不来。
“我只想随便弹几下,用不着开灯。而且,这样就不会给人知道,说我不办公,偷懒。”他说。
“现在可以不可以开灯?”
“随你。”
她碰了一下开关,只有墙壁上那个小白灯亮了。
“就是这样吧!太亮了,反而不好。”他说。
又是这种命令的口气,仿佛他是她的上司。
真后悔!不该来的,来了,也该在刚才就退出去的。
“谈谈吧!反正没事。”他关上了琴盖。
三
谈了一阵,也并不证明他从此消除了那副不理人的样子。
办公室的人都熟起来了,那些男同事都很友善。男同事对女职员总是友善的,尤其是像她这样的女职员。
惟有他。
礼拜六,下午不办公。中午的电话特别忙些。有人约别人,有人被别人约。只有他,悠闲自在地荡来荡去。
丁慰农又来了电话。
告诉他今天有别的约会,还要来死缠!不去就是不去!
“告诉你我已经约好了别人,你懂不懂话!”她对着电话听筒发气。
挂断了电话,他正在他办公桌旁向她望,脸上带着一点看不出来的笑意。眼望着她,手却在锁抽屉。
看了看墙上的电钟,离12点还有一刻钟,就忙着锁抽屉下班了。“懒鬼!”
“还不下班?”
不知他是对谁讲话。回过一点头来,用眼角看了看,他站在她身旁不远的地方。“哦!原来是问我。”她没言声。
“有个女朋友等我吃饭。”他的眼皮向下垂着,好像女朋友是随便就可以“有”的东西。
“哦!”她真有点爱理不理。
“从上个星期就约好了,昨天信上还在催,怕我忘了。”
最好你忘了,那才有好戏看。
“哦!”她没有看他。
“我走啦!”他说,“你也可以早点走,用不着等12点。周末嘛,谁没有约会。再见!”
他走了!
真该答应了慰农的约会。偏偏刚才要故意表示自己朋友不止一个,把他碰回去了!
真讨厌了慰农那小白脸式!
可是,总比坐在这里看那个人的空办公桌好!
幸亏他听见我接电话的时候说已经答应了别人的约会,否则,才更气死人!
四
转眼就又是一个礼拜。这个星期六,她要赶一篇重要的稿子,下午加班。
他中饭以前就走了,准又是“有一个女朋友等他吃饭”,这回不知是哪一个。做他的女朋友真是倒楣!
下午两点半钟,他忽然回来了。
“怎么你还没走?”他问。
“还不是因为这篇稿子!”她心里真的没好气,连头都没抬一下。
他站了一站,就走到他的办公桌那里去了。
“真是讨厌!有个人在旁边,害得人家也不知写到哪里去了。”
撕掉一张稿纸,再重新写这一段。
他在哼着那《娃娃之舞》,声音倒是蛮好听的。
可是,这一段又不知写到哪里去了!
哎呀!你要不要走开!真想大声嚷出来,让他别在这里扰乱人家。
他好像知道了人家讨厌他,哼着歌走出去了。
这倒还像话!不知他到哪里去了,还会不会回来?
抬头往外溜了一眼,不见他的影子,许是出去了。
出去最好!
不知是去什么地方,也许又是一个女朋友!
不知哪里来的这些没骨头的女人,抢着喜欢他!
哎呀!快写吧!快4点啦!
稿子写完了,交到编审股长的桌上,松了一口气。打开钱包,拿起粉盒,看看脸上是不是又油光光了?小镜子里却照见背后门口走廊上有个人影,紫色和灰色大花朵的香港衫,可不是他!
他怎么还没走?
没看见自己的脸上究竟有没有油,就把粉盒盖上了。站起身来,挽起钱包。
真懒得经过他面前!
在那里迟疑着,他却走过来了。
“我送你回家吧!”
一定是和女朋友闹翻了,来找我开心。
“有朋友等我。”她说。这句话说得好不自然!一听就准知道是说谎。管它!
“在哪里等?我送你去。”
糟糕!在哪里等呢?
“在家里等。”她答。
“哦!”他怔了怔。
她却忍不住要笑,他一定以为这个朋友关系密切。
“走路回去,不怕晚吧?”他倒蛮仔细的。
“晚一点点,没有关系。”
天晓得,家里哪有什么朋友?!
就这样,她和他一同走了出来。
还没有到家,刚到巷子口,他就说“再见”了,说是怕“朋友”误会,真是见鬼!
五
《翠堤春晓》卷土重来。音乐片子,加上,谁都想再看一遍。她也是一样,想想维也纳森林的破晓,那“得得”的有节奏的马蹄声,那轻越的短笛,那雾蒙蒙的森林,那罗曼蒂克的马车……男主角那浓密的眉毛和黑亮的眼睛倒有点像他。
看了看他的办公桌,今天,他倒很像那么回事,坐在那里,很用心地在剪一堆旧报上的音乐报道。
他一面把剪刀放下,伸手去拿浆糊,一面说:
“《翠堤春晓》很不错。”
话不知是对谁说的。看了看办公室里的别人,别人都在忙自己的公事。
她无可奈何地“嗯”了一声。
“徐红说,她已经看了五遍了,还要我再请她看一遍,真是中了迷!”
“徐红是谁?”她声音中带出了抗议。你对谁说话?人家又不认识什么“徐红徐绿”的!
“一个女朋友。”他轻描淡写地说。小心翼翼地把那一小方剪报往剪贴簿上粘了上去。
她别过头去,向旁边一个女同事说:
“刘依云,你今天这件衣服很漂亮!”
“真的?谢谢你!我一直担心这浅黄色不适合我的皮肤。”
“真的很漂亮。你很会选颜色,比那些红红绿绿清雅多了!”
谁想看那破《翠堤春晓》!只有那什么“徐红徐绿”才那么神经兮兮,一看看五六遍!
还不是找借口让他陪?
不知那徐红像个什么样子?不相信她真懂什么音乐!
丁慰农又来了电话。偏偏他有这许多闲空!
“什么?请我看《翠堤春晓》?……哦!我真的很喜欢很喜欢。我已经看过——(向他那堆破报溜了一眼),看过六遍了……哦!再看也不会厌的。(她笑)什么时间……4点半啊……好吧,一会见!”
放下了电话,坐回自己的位子上来,一扭头,见他正朝着她微笑。
“没想到你比徐红更入迷!”他说。
“什么入迷?”
“电影。”
“不是!是音乐!”她扬了扬眉毛。
“不是!是爱情!”他挤了挤眼睛。
死相!谁对爱情入迷?!徐红也许,我,反正不是!以为我答应了慰农是为了爱情?!别啦,他也配!
可是又为什么答应他呢?真不明白自己这是在做什么!单单为了想看《翠堤春晓》而就答应了慰农?
才懒得和丁慰农在一起!让他别得意,等一下就打个电话去取消刚才的约会。身体不舒服嘛,还说什么理由!
想看那罗曼蒂克的维也纳森林,不会自己去?真是的!
六
电影院门口熙熙攘攘的。她自己买好了票,站在那个委托行门口看橱窗。
看着看着,橱窗玻璃上映出了一个人影,站在她身旁,贴得她好近!
无聊!她往旁边挪了挪,那个人倒笑了。这笑声好熟!可不是他!
真糟,让他发现我只有一个人!
“票买好了?”他问。
“嗯,在我朋友那里。”她答,想要走开。
“哦,我们的票也买好了,在我这里。”他跟上来。
“哦!徐红呢?”
“她还没有来。”
“快要开演了!”
“是的。她常常不守时间。”
“哦!等一等也值得的。”
“不过,我不大有耐性。”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
人潮在进场。
“你的朋友呢?”他问。
她隔着人潮向远处望了望,说:“在那边。”
她对他做个“一会见”的手式,带着装出来的微笑,向人潮边缘上挤了过去。
摆脱了他,她挤在人群中,从另外一个收票口进了场。
电影院的冷气扑了她一身。
唱完了国歌,坐下去的时候,后面有一只手拍了她肩头一下,她扭过头去,那眼睛在黑暗中发亮。
“给我介绍一下你的朋友。”他说。
她往她旁边的陌生人看了一眼,说:“徐红呢?”
他朝旁边的空位子望了望说:“她还没有来。”
“你该等她。”
“我说了,我不大有耐性。”
银幕上在放预告片。一幕海景很动人。她回过身去看银幕。
“你还没有给我介绍你的朋友。”他在后面说。
她又向自己左右的陌生人看了看,笑着说:“等散场的时候吧。”
《翠堤春晓》的情节,她几乎会背。所要捕捉的无非是那几个动人的镜头。
电影散了,从座位上站起来向外走。
“片子真好。真值得一看再看。”他说。
“嗯。”
“那场维也纳森林够多诗意!”他一面说,一面吹起那鸟鸣的口哨。吹了一阵,他说:“我真喜欢那种马车,可惜这里没有。”
“乌来就有。”她冲口而出,说了又有点后悔。
“哦?我倒不知道。什么时候倒要去坐坐。”
已经随着人潮到了影院门口。
“我要从这边回家了。”她说。对着那刺眼的夕阳,戴上了太阳眼镜。
“哦!你看!徐红在那边!真糟!她一定记错了时间。”他笑得很响。笑那个记错了时间的徐红。
“再见!”他向她挥手,匆匆地向另一堆人潮走去。
该他倒楣。连着看两场《翠堤春晓》。
时间还早,这个下午过得好别扭!
绕了一个圈,才绕到公共汽车站。刚刚站定,却看见他也站在那里。
他旁边,左边是一个军人,右边是一个胖太太。难道她是徐红?她差一点笑出来。
忍住了笑,他却回过头来对她笑了。
“你的朋友呢?”他问。
“哦!他回去了。”真是见鬼!“你不是去看《翠堤春晓》?”
“我又不是神经病,刚看完又看。”
“那你——”
他把手里的唱片一扬,笑哈哈地说:“我去买了一张《翠堤春晓》的唱片。”
“那你——”
他抢着向她挤了挤眼睛,朝旁边那位胖太太努了努嘴,又摇了摇头。
她疑惑地朝他和那位胖太太轮流地望着。
车子来了,胖太太抢先挤上了车。他让过了几个乘客,也让过了她,跟在她后面,上了车。
两个人吊在车厢的皮套上,摇晃着。
她忍了好久,才忍住那要迸发出来的笑,低声地说:“徐红很漂亮。”
“嗯。”他绷着脸,鼻孔一张一张的,笑意从鼻孔里往外挤。
“只是太丰满了一点。”
他侧过头来,笑了。
“这张唱片是特为给你买的。”他说。
“谢谢你!”她说。笑意从脸上回到了心里,在心里流着,流着,汇成了一湾小小的湖,里面注满了他那厚沉沉的声音。把心血都赶到了脸上,脸上潮热热的。
车子在拐弯,他扶了她一把。
“星期天到乌来去坐小马车,好不好?”他问。
她把目光投在他那浓密的眉毛和发亮的眼睛上。
“你该找徐红陪你去。”
“哦,不要给我出难题了。哪里来的徐红?”
“那么,找请你吃饭的那些女朋友去。”
“哪里来的请我吃饭的女朋友?”
“你自己说的。”
“哦!她们!她们都是徐红!”
他忍住一大串的笑,看看那位胖太太下车去了。
她鼓起腮帮,往车门那里走。
“你这人没有实话!不理你了!”
他跟着她下了车。“从现在开始,我每一句都是实话——从你到我们电台那天,我就打定主意要追求你。”
“像你这样追求……”她踢着路上的石子。
“才会追得到。”他()走上来,挽住了她的手臂说。
“答应我了?星期天去乌来?”
这声音,真是学过发声法的声音。
望了望他,那黑亮的皮鞋,和那件大花夏威夷衫,再望了望他那像《翠堤春晓》男主角一样的眼睛,这对眼睛正笑眯眯地对她看。
“好吧!算你有办法!”
现在再说讨厌他也来不及了。真是的!
罗兰:夜阑人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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