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雪林:中年
如果说人的一生,果然像年之四季,那么除了婴儿期的头,斩去了死亡期的尾,人生应该分为四个阶段,即青年、壮年、中年、老年是也。自成童至二十五岁为青春期,由此至三十五岁为壮年期,由此至四十五岁为中年期,以后为老年期。但照中国一般习惯,往往将壮年期并入中年,而四十以后,便算入了老年,于是西洋人以四十为生命之开始,中国人则以四十为衰老之开始。请一位中国中年,谈谈他身心两方面的经验,也许会涉及老年的范围,这是我们这未老先衰民族的宿命,言之是颇为可悲的。若其身体强健,可以活到八九十或百岁的话,则上述四期,可以各延长五年十年,反之则缩短几年。总之这四个阶段的短长,随人体质和心灵的情况分之,不必过于呆板。
中年和青年差别的地方,在形体方面也可以显明地看出。初入中年时,因体内脂肪积蓄过多,而变成肥胖,这就是普通之所谓“发福”。男子“发福”之后,身裁更觉魁伟,配上一张红褐色的脸,两撇八字小胡,倒也相当的威严。在女人,那就成了一个恐慌问题。如名之为“发福”,不如名之为“发祸”。过丰的肌肉,蚕食她原来的娇美,使她变成一个粗蠢臃肿的“硕人”。许多爱美的妇女,为想瘦,往往厉行减食绝食,或操劳,但长期饥饿辛苦以后,一复食和一休息,反而更肥胖起来。我就看见很多的中年女友,为了胖之一字,烦恼哭泣,认为那是莫可禳解的灾殃。不过平心而论,这可恶的胖,显然夺去了你那婀娜的腰身,秀媚的脸庞和莹滑的玉臂,也偿还你一部分青春之美。等到你肌肉退潮,脸起皱纹时,你想胖还不可得呢。
四十以后,血气渐衰,腰酸背痛,各种病痛乘机而起。一叶落而知天下秋,一星白发,也就是衰老的预告。古人最先发现自己头上白发,便不免要再三嗟叹,形之吟咏,谁说这不是发于自然的情感。眼睛逐渐昏花,牙齿也开始动摇,肠胃则有如淤塞的河道,愈来愈窄。食欲不旺,食量自然减少。少年凡是可吃的东西,都吃得很有味,中年则必须比较精美的方能入口。而少年据案时那种狼吞虎咽的豪情壮概,则完全消失了。
对气候的抗拒力极差。冬天怕冷,夏天又怕热。以我个人而论,就在乐山这样不大寒冷的冬天,棉小袄上再加皮袍,出门时更要压上一件厚大衣。晚间两层棉被,而汤婆子还是少不得。夏天热到八九十度,便觉胸口闭窒,喘不过气来。略为大意,就有触暑发痧之患。假如自己原有点不舒服,再受这蒸郁气候压迫时,便有徘徊于死亡边沿的感觉。古人目夏为“死季”,大约是专为我们这种孱弱的中年人或老年人而说的吧。
再看那些青年人,大雪天竟有仅穿一件夹袍或一件薄棉袍而挺过的。夏季赤日西窗,挥汗如雨,一样可以伏案用功。比赛过一场激烈的篮球或足球后,浑身热汗如浆,又可以立刻跳入冷水池游泳。使我们处这场合,非疯瘫则必罹重感冒了。所以青年在我们眼里不但怀有辟尘珠而已,他们还有辟寒辟暑珠呢。啊,青年真是活神仙!
记得从前有位长辈,见我常以体弱为忧,便安慰我说,青年人身体里各种组织都很脆弱而且空虚,到了中年,骨髓长满,脏腑的营养功能也完成了,体气自然充强。这话你们或者要认为缺少生理学的根据,而我却是经验之谈,你将来是可以体会到的。听了这番话后,我对于将来的健康,果然抱了一种希望。忽忽二十余年,这话竟无兑现之期,才明白那长辈的经验只是他个人的经验而已。不过青年体质虽健旺而神经则似乎比较脆弱。所以青年有许多属于神经方面的疾病。我少年时,下午喝杯浓茶或咖啡,或偶而构思,或精神受了小小刺激,则非通宵失眠不可。用脑筋不能连续二小时以上,又不能天天按时刻用功。于今这些现象大都不复存在,可见我的神经组织确比以前坚固了。不过这也许是麻木,中年人的喜怒哀乐,都不如青年之易于激动,正是麻木的证据。
有人说所谓中年的转变,与其说它是属于生理方面,勿宁说它是属于心理方面。人生到了四十左右,心理每会发生绝大变化,在恋爱上更特别显明。是以有人定四十岁为人生危险年龄云云。这话我从前也信以为真,而且曾祈祷它赶快实现。因为我久已厌倦于自己这不死不生的精神状况,若有个改换,哪管它是由哪里来的,我都一样欣喜地加以接受。然而没有影响,一点也没有。也许时候还没有到,我愿意耐心等待。可是我预料它的结局,也将同我那对生理方面的希望一般。要是真来了呢,我当然不愿再行接受邱比特的金箭,我只希望文艺之神再一度拨醒我心灵创作之火,使我文思怒放,笔底生花,而将十余年预定的着作计划,一一实现。听说四十左右是人生的成熟期,西洋作家有价值的作品,大都产于此时。谁说我这过奢的期望,不能实现几分之几?但回顾自己的身体状况,又不免灰心,唉,这未老先衰民族的宿命!
中年人所最恼恨自己的,是的困难。学习的成绩,要一个仓库去保存它,那仓库就是记忆力,但人到中年,这份宝贵的天赋,照例要被造物主收回。无论什么书,你读过一遍后,可以很清晰地记得其中情节,几天以后,痕迹便淡了一层,一两个月后,只留得一点影子,以后连那点影子也模糊了。以起码的文字而论,幼小时学会的结构当然不易遗忘,但有些俗体破体先入为主——这都是从油印讲义,教员黑板,影印的古书来的——后来想矫正也觉非常之难。我们当国文教师的人,看见学生在簿上写了俗破体的字,有义务替他校正。校过二三回之后,他还再犯,便不免要生气怪他太不小心,甚至心里还要骂他几声低能。然而说也可怜,有些不大应用的字,自己想写时,还得查查字典呢。
我有亲戚某君,中学卒业后,为生活关系,当了猢狲王。常自恨少时英文没有学好,四十几岁以上,居然下了读通这门文字的决心。他平日功课太忙,只能利用暑假,取古人三冬文史之意。这样用了三四个假期的功,英文果大有进步,可以不假字典而读普通文学书,写个作文,不但通而且可说好。但后来他还是把这“劳什子”丢开手了。他告诉我们说,中年人想学习一种新才艺,不惟事倍功半,竟可以说不可能,原因就为了记忆力退化得太厉害。以学习生字来讲,幼时学十多个字要费一天半天功夫,于今半小时可以记得四五十个。有时窃窃自喜,以为自己的头脑比幼时还强。是的,以理解力而论,现在果大胜于幼年时代,这种强记的本领,大半是靠理解力帮忙的。但强记只能收短时期的功效。那些生字好比一群小精灵,非常狡猾,它们被你抓住时,便伏伏帖帖地服从你指挥,等你一转背,便一个一个溜之大吉。有人说读外国文记生字有秘诀,天天温习一次,就可以永为己有了。这法子我也曾试过,效果不能说没有,但生字积上几百时,每天温习一次,至少要费上几小时的时间,所学愈多,担负愈重,不是经济办法,何况搁置一久,仍然遗忘了呢。翻开生字簿个个字认得,在别处遇见时,则有时像有些面善,但仓卒间总喊不出它的名字;有时认得它的头,忘了它的尾;有时甲的意义会缠到乙上去。你们看见我英文写读的能力,以为学到这样的程度,抛荒可惜,不知那点成绩是我在拼命用功之下产生出来的,是努力到炉火纯青时,锤砧间,敲打出来的几块钢铁。将书本子搁开三五个月,我还是从前的我。一个人非永远保有追求时情热,就维持不住太太的心,那么她便是天上神仙,也只有不要。我的生活环境既不许我天天捧着英文念,则我放弃这每天从坠下原处再转巨山上山的希腊神话里,受罪英雄的苦工,你们该不至批评我无恒吧。
不仅某君如此,大多数中年用功的人都有这经验。中年人用功往往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照法国俗话,又像是“檀内德的桶”(Le tonneau de Danaides),这头塞进,那头立刻脱出。听说托尔斯泰以八十高龄还能从头学习希腊文。而哈理孙女士七十多岁时也开始学习一种新文字。那是天才的头脑,非普通人所能企及的。——不过中年人也不必因此而灰了做学问的雄心,记忆力仍然强的,当然一样可以学习。
所以,青年人禀很高的天资,又处优良的环境,而悠悠忽忽不肯用心读书;或者将难得光阴,虚耗在儿戏的恋爱和无聊的征逐上,真是莫大的罪过,非常的可惜。
学问既积蓄在记忆的仓库里,而中年人的记忆力又如此之坏,那么你们究竟有些什么呢?嘘,朋友,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轻轻地,莫让别人听见。我们是空洞的。打开我们的脑壳一看,虽非四壁萧然,一无所有,却也寒伧得可以。我们的学问在哪里?在书卷里,在笔记簿里,在卡片里,在社会里,在大自然里。幸而有一条绳索,一头连结我们的脑筋,一头连结在这些上,只须一牵动,那些埋伏着的兵,便听了暗号似的,从四面八方蜂拥出来,排成队伍,听我自由调遣。这条绳索,叫做“思想的系统”,是我们中年人修炼多年而的法宝。我们可以向青年骄傲的,也许仅仅是这件东西吧。设若不幸,来了一把火,将我们精神的壁垒烧个精光,那我们就立刻窘态毕露了。但是,亏得那件法宝水火都侵害它不得,重挣一份家当还不难,所以中年人虽甚空虚,自己又觉得很富裕。
上文说中年喜怒哀乐都不易激动,不过这是神经麻木而不是感情麻木。中年的情感实比青年深沉,而波澜则更为阔大。他不容易动情,真动时连自己也怕。所谓“中年伤于哀乐”,所谓“中年不乐”正指此而言。青年遇小小伤心事,便会号啕涕泣,中年的眼泪则比金子还贵。然而青年死了父母和爱人,当时虽痛不欲生,过了几时,也就慢慢忘记了。中年于骨肉之生离死别,表面虽似无所感动,而那深刻的悲哀,会啮蚀你的心灵,镌削你的肌肉,使你暗中消磨下去。精神的创口,只有时间那一味药可以治疗,然而中年人的心伤也许到死还不能愈合。
中年人是颓废的。到了这样年龄,什么都经历过了,什么都味尝过了,什么都看穿看透了。现实呢,满足了。希望呢,大半渺茫了。人生的真义,虽不容易了解,中年人却偏要认为已经了解,不完全至少也了解它大半。世界是苦海,人是生来受罪的,黄连树下弹琴,毒蛇猛兽窥伺着的井边,啜取岩蜜,珍惜人生,享受人生,所谓人生真义不过是这么一回事。中年人不容易改变他的习惯,细微如抽烟喝茶,明知其有害身体,也克制不了。勉强改了,不久又犯,也许不是不能改,是懒得改,它是一种享受呀!女人到了三十以上,自知韶华已谢,红颜不再,更加着意装饰。为什么青年女郎服装多取素雅,而中年女人反而欢喜浓妆艳抹呢?文人学士则有文人学士的享乐,“天上一轮好月,一杯得火候好茶,其实珍惜之不尽也”。张岱《陶庵梦忆》,就充满了这种“中年情调”。无怪在这火辣辣战斗时代里,有人要骂他为“有闲”。
人生至乐是朋友,然而中年人却不易交到真正的朋友。由于世故的深沉,人情的历练,相对之际,谁也不能披肝露胆,掏出性灵深处那片真纯。少年好友相处,互相尔汝,形迹双忘,吵架时好像其仇不共戴天,转眼又破涕为欢,言归于好了。中年人若在友谊上发生意见,那痕迹便终身拂拭不去,所以中年人对朋友总客客气气地有许多礼貌。有人将上流社会的社交,比做箭猪的团聚:箭猪在冬夜离开太远苦寒,挤得太紧又刺痛,所以它们总设法永远保持相当的距离。上流人社交的客气礼貌,便是这距离的代表。这比喻何等有趣,又何等透澈,有了中年交友经验的人,想来是不会否认的。不过中年人有时候也可以交到极知心的朋友,这时候将嬉笑浪谑的无聊,化作有益学问的切磋,酒肉征逐的浪费,变成严肃事业的互助。一位学问见识都比你高的朋友,不但能促进你学业上的进步,更能给你以人格上莫大的潜移默化。开头时,你俩的意见,一个站在南极的冰峰,一个据于北极的雪岭,后来慢慢接近了,慢慢同化了。你们辩论时也许还免不了几场激烈的争执,然而到后来,还不是九九归元,折衷于同一的论点。每当久别相逢之际,夜雨西窗,烹茶翦烛,举凡读书的乐趣,艺术的欣赏,变幻无端的世途经历,生命旅程的甘酸苦辣,都化作娓娓清谈,互相勘查,互相印证,结果往往是相视而笑,莫逆于心。其趣味之隽永深厚,决不是少年时代那些浮薄的友谊可比的。
除了独身主义者,人到中年,谁不有个家庭的组织。不过这时候夫妇间的轻怜密爱,调情打趣都完了,小小离别,万语千言的也完了,鼻涕眼泪也完了,闺闼之中,现在已变得非常平静,听不见吵闹之声,也听不见天真孩气的嬉笑。新婚时的热恋,好比那春江汹涌的怒潮,于今只是一潭微澜不生,莹晶照眼的秋水。夫妇成了名义上的,只合力维持着一个家庭罢了。男子将感情意志,都集中于学问和事业上。假如他命运亨通,一帆风顺的话,做官是已做到部长次长;教书,则出洋镀金以后,也可以做到大学教授;假如他是个作家,则灾梨祸枣的文章,至少已印行过三册五册;在商界非银行总理,则必大店的老板。地位若次了一等或二等呢,那他必定设法向上爬。在山脚望着山顶,也许有懒得上去的时候,既然到半山或离山顶不远之处,谁也不肯放弃这份“登峰造极”的光荣和陶醉不是?听说男子到了中年,青年时代强盛的爱欲就变为权势欲和领袖欲,总想大权独揽,出人头地,所以倾轧、排挤、嫉妒、水火,种种手段,在中年社会里玩得特别多。啊,男子天生个个都是政客!
男子权势欲领袖欲之发达,即在家庭也有所表现。在家庭,他是丈夫,是父亲,是一家之主。许多男子都以家室之累为苦,听说从前还有人将家庭画成一部满装老小和家具的大车,而将自己画作一个汗流气喘拚命向前拉曳的苦力。这当然不错,当家的人谁不是活受罪,但是,你应该知道做家主也有做家主的威严。奴仆服从你,儿女尊敬你,太太即说是如何的摩登女性,既靠你的养活,也不得不委曲自己一点而将就你。若是个旧式太太,那更会将你当作神明供奉。你在外边受了什么刺激,或在办公所受了上司的指斥,憋着一肚皮气回家,不妨向太太发泄发泄,她除了委曲得哭泣一场之外,是决不敢向你提出离婚的。假如生了一点小病痛,更可以向太太撒撒娇,你可以安然躺在床上,要她替你按摩,要她奉茶奉水,你平日不常吃到的好菜,也不由她不亲下厨房替你烧。撒娇也是人生快乐之一,一个人若无处撒娇,那才是人生大不幸哪!
女人结婚之后,一心对着丈夫,若有了孩子,她的恋爱就立刻换了方向。说:“女人种种都是谜,说来说去,只有一个解答,叫做生小孩。”其实这不是女人的谜,是造物主的谜,假如世间没有母爱,嘻,你这位疯狂哲学家,也能在这里摇唇弄笔发表你轻视女性的理论么?女人对孩子,不但是爱,竟是崇拜,孩子是她的神。不但在养育,也竟在玩弄,孩子是她的消遣品。她爱抚他,引逗他,摇撼他,吻抱他,一缕芳心,时刻萦绕在孩子身上。就在这样迷醉甜蜜的心情中,才能将孩子一个个从摇篮尿布之中养大。养孩子就是女人一生的事业,就这样将芳年玉貌,消磨净尽,而忽忽到了她认为可厌的中年。
青年生活于将来,老年生活于过去,中年则生活于现在。所以中年又大都是实际主义者。人在青年,谁没有一片雄心大志,谁没有一番宏济苍生的抱负,谁没有种种荒唐瑰丽的梦想。青年谈恋爱,就要歌哭缠绵,誓生盟死,男以维特为豪,女以绿蒂自命;谈探险,就恨不得乘火箭飞入月宫,或到其他星球里去寻觅殖民地;话革命,又想赴汤蹈火与恶势力拚命,披荆斩棘,从赤土上建起他们理想的王国。中年人可不像这么罗曼蒂克,也没有这股子傻劲。在他看来,美的梦想,不如享受一顿精馔之实在;理想的王国,不如一座安适家园之合乎他的要求;整顿乾坤,安民济世,自有周公孔圣人在那里忙,用不着我去插手。带领着妻儿,安稳住在自己手创的小天地里,或从事名山胜业,以博身后之虚声,或丝竹陶情,以写中年之怀抱,或着意安排一个向平事了,五岳毕游以后的娱老之场。管他世外风云变幻,潮流撞击,我在我的小天地里还一样优哉游哉,聊以卒岁。你笑我太颓唐,骂我太庸俗,批评我太自私,我都承认,算了,你不必再寻着我缠了。
不过我以上所说的话,并不认为每个中年人都如此,仅说我所见一部分中年人呈有这种现象而已。希望中年人读了拙文,不至于对我提起诉讼,以为我在毁坏普天下中年人的名誉。其实中年才是人生的成熟期,谈学问则已有相当成就,谈经验则也已相当丰富,叫他去办一项事业,自然能够措置有方,精神灌注,把它办得井井有条。少年是学习时期,壮年是练习时期,中年才是实地应用时期,所以我们求人才必求之于中年。
少年读古人书,于书中所说的一切,不是盲目地信从,就是武断地抹煞。中年人读书比较广博,自能参伍折衷,求出一个比较适当的标准。他不轻信古人,也不瞎诋古人。他决不把婴儿和浴盆的残水都泼出。他对于旧殿堂的庄严宏丽,能给予适当的赞美和欣赏,若事实上这座殿堂非除去不可时,他宁可一砖一石,一栋一梁,慢慢地拆,材料若有可用的,就保存起来,留作将来新建筑之用,决不卤卤莽莽地放一把火烧得寸草不留,后来又有无材可用之叹。少年时读古人书,总感觉时代已过与现代不发生()交涉,所以恨不得将所有线装书一齐抛入毛厕;甚至西洋文艺宗哲之书,也要替它定出主义时代的所属,如其不属他们所信仰的主义和他们所视为神圣的时代,虽莎士比亚、拉辛、贝多芬、罗丹等伟大天才心血的结晶,也恨不得以“过时”、“无用”两句话轻轻抹煞。中年人则知道这种幼稚狂暴的举动未免太无意识,对于文化遗产的接受也是太不经济,况且古人书里说的话就是古人的人生经验,少年人还没有到获得那种经验的年龄,所以读古人书总感觉隔膜,到了中年了解世事渐多,回头来读古人书又是一番境界,他对于圣贤的教训,前哲的遗谟,天才血汗的成绩,不像少年人那么狂妄地鄙弃,反而能够很虚心地加以承认。
青年最富于感染性,容易接受新的思想。到了中年,则脑筋里自然筑起一千丈铜墙铁壁,所以中年多不能跟着时代潮流跑。但据此就判定中年“顽固”的罪名,他也不甘伏的。中年涉世较深,人生经验丰富,断判力自然比较强。对于一种新学说新主义,总要以批评的态度,将其中利弊,实施以后影响的好坏仔细研究一番。真个合乎需要,他采用它也许比青年更来得坚决。他又明白一个制度的改良,一个理想的实现,不一定需要破坏和流血,难道没有比较温和的途径可以遵循?假如青年多读些历史,认识历来那些不合理性革命之恐怖,那些无谓牺牲之悲惨,那些毫无补偿的损失之重大,也许他们的态度要稳健些了。何况时髦的东西,不见得真个是美,真个合用,年轻女郎穿了短袖衫,看见别人的长袖,几乎要视为大逆不道,可是二三年后又流行长袖,她们又要视短袖为异端了。幸而世界是青年与中老年共有的,幸而青年也不久会变成中老年,否则世界三天就要变换一个新花样,能叫人生活得下去么?还是谢谢吧。
踏进秋天园林,只见枝头累累,都是鲜红,深紫,或黄金色的果实,在秋阳里闪着异样的光。丰硕,圆满,清芬扑鼻,蜜汁欲流,让你尽情去采撷。但你说想欣赏那荣华绚烂的花时,哎,那就可惜你来晚了一步,那只是春天的事啊!
苏雪林: 青春
记得法国作家曹拉的《约翰·戈乐之四时》(Quatre journees de Jean Gourdon)曾以人之一生比为年之四季,我觉得很有意味,虽然这个譬喻是自古以来,就有人说过了。但芳草夕阳,永为新鲜诗料,好譬喻又何嫌于重复呢?
不阴不晴的天气,乍寒乍暖的时令,一会儿是袭袭和风,一会儿是蒙蒙细雨,春是时哭时笑的。春是善于撒娇的。
树枝间新透出叶芽,稀疏琐碎地点缀着,地上黄一块,黑一块,又浅浅的绿一块,看去很不顺眼,但几天后,便成了一片蓊然的绿云,一条缀满星星野花的绣毡了。压在你眉梢上的那厚厚的灰黯色的云,自然不免教你气闷,可是他转瞬间会化为如纱的轻烟,如酥的小雨。新婚紫燕,屡次双双来拜访我的矮椽,软语呢喃,商量不定,我知道他们准是看中了我的屋梁,果然数日后,便衔泥运草开始筑巢了。远处,不知是画眉,还是百灵,或是黄莺,在试着新吭呢。强涩地,不自然地,一声一声变换着,像苦吟诗人在推敲他的似的。绿叶丛中紫罗兰的嗫嚅,芳草里铃兰的耳语,流泉边迎春花的低笑,你听不见么?我是听得很清楚的。她们打扮整齐了,只等春之女神揭起绣幕,便要一个一个出场演奏。现在她们有点浮动,有点不耐烦。春是准备的。春是等待的。
几天没有出门,偶然涉足郊野,眼前竟换了一个新鲜的世界。到处怒绽着红紫,到处隐现着虹光,到处悠扬着悦耳的鸟声,到处飘荡着迷人的香气,蔚蓝天上,桃色的云,徐徐伸着懒腰,似乎春眠未足,还带着惺忪的睡态。流水却瞧不过这小姐腔,他泛着潋滟的霓彩,唱着响亮的新歌,头也不回地奔赴巨川,奔赴大海……春是烂漫的,春是永远地向着充实和完成的路上走的。
春光如海,古人()的比方多妙,多恰当。只有海,才可以形容出春的饱和,春的浩瀚,春的磅礴洋溢,春的澎湃如潮的活力与生意。
春在工作,忙碌地工作,他要预备夏的壮盛,秋的丰饶,冬的休息,不工作又怎么办?但春一面在工作,一面也在游戏,春是快乐的。
春不像夏的沉郁,秋的肃穆,冬的死寂,他是一味活泼,一味热狂,一味生长与发展,春是年青的。
当一个十四五岁或十七八岁的健美青年向你走来,先有爽朗新鲜之气迎面而至。正如睡过一夜之后,打开窗户,冷峭的晓风带来的那一股沁心的微凉和葱茏的佳色。他给你的印象是爽直、纯洁、豪华、富丽。他是初升的太阳,他是才发源的长河,他是能燃烧世界也能燃烧自己的一团烈火,他是目射神光,长啸生风的初下山时的乳虎,他是奋鬣扬蹄,控制不住的新驹。他也是热情的化身,幻想的泉源,野心的出发点,他是无穷的无穷,他是希望的希望。呵!青年,可爱的青年,可羡慕的青年!
青年是透明的,身与心都是透明的。嫩而薄的皮肤之下,好像可以看出鲜红血液的运行,这就形成他或她容颜之春花的娇,朝霞的艳。所谓“吹弹得破”,的确教人有这样的耽心。忘记哪一位西洋作家有“水晶的笑”的话,一位年轻女郎嫣然微笑时,那一双明亮的双瞳,那二行粲然如玉的牙齿,那唇角边两颗轻圆的笑涡,你能否认这“水晶的笑”四字的意义么?
青年是永远清洁的。为了爱整齐的观念特强,青年对于身体,当然时时拂拭,刻刻注意。然而青年身体里似乎天然有一种排除尘垢的力,正像天鹅羽毛之洁白,并非由于洗濯而来。又似乎古印度人想像中三十二天的天人,自然鲜洁如出水莲花,一尘不染。等到头上华萎,五官垢出,腋下汗流,身上那件光华夺目的宝衣也积了灰尘时,他的寿命就快告终了。
青年最富于爱美心,衣履的讲穷,头发颜脸的涂泽,每天费许多光阴于镜里的徘徊顾影,追逐银幕和时装铺新奇的服装的热心,往往叫我们难以了解,或成了可怜悯的讽嘲。无论如何贫寒的家庭,若有一点颜色,定然聚集于女郎身上。这就是碧玉虽出自小家,而仍然不失其为碧玉的秘密。为了美,甚至可以忍受身体上的戕残,如野蛮人的文身穿鼻,过去妇女之缠足束腰。我有个窗友因面麻而请教外科医生,用药烂去一层面皮。三四十年前,青年妇女,往往就牙医无故拔除一牙而镶之以金,说笑时黄光灿露,可以增加不少的妩媚。于今我还听见许多人为了门牙之略欠整齐而拔去另镶的,血淋淋地也不怕痛。假如陆判官的换头术果然灵验,我敢断定必有无数女青年毫不迟疑地袒露其纤纤粉颈,而去欢迎他靴统子里抽出来那柄锯利如霜小匕首的。
青年是没有年龄高下之别的,也永远没有丑的,除非是真正的嫫母和戚施。记得我在中学读书时,跟中所见那群同学,不但大有美丑之分,而且竟有老少之别。凡那些皮肤粗黑些的,眉目庸蠢些的,身材高大些的,举止矜庄些的,总觉得她们生得太“出老”一点,猜测她们年龄时,总会将它提高若干岁。至于二十七八或三十一二的人——当时文风初开的内地学生年龄是有这样的——在我们这些比较年轻的一群看来,竟是不折不扣的“老太婆”了。这样的“老太婆”还出来念什么书,活现世!轻薄些的同学的口角边往往会漏出了这样嘲笑。现在我看青年的眼光竟和以前大大不同了,媸妍胖瘦,当然还分辨得出,而什么“出老”的感觉,却已消失于乌有之乡,无论他或她容貌如何,既然是青年,就要还他一份美,所谓“青春的美”。挺拔的身躯,轻矫的步履,通红的双颊,闪着青春之焰的眼睛,每个青年都差不多,所以看去年纪也差不多。从飞机下望大地,山陵原野都一样平铺着,没有多少高下隆洼之别,现在我对于青年也许是坐着飞机而下望的。哈,坐着年龄的飞机!
但是,青年之最可爱的还是他身体里那股淋漓元气,换言之,就是那股愈汲愈多,愈用愈出的精力。所谓“青年的液汁”(La seve de la jeunese),这真是个不舍昼夜滚滚其来的源泉,它流转于你的血脉,充盈于你的四肢,泛滥于你的全身,永远要求向上,永远要求向外发展。它可以使你造成博学,习成绝技,创造惊天动地的事业。青年是世界上的王,它便是青年王国拥有的一切的财富。
当我带着书踱上讲坛,下望墨压压的一堂青年的时候,我的幻想,往往开出无数芬芳美丽的花:安知他们中间将来没有李白、杜甫、荷马、那样伟大的诗人么?安知他们中间,将来没有马可尼、爱迪生、居里夫人一般的科学家,朱子、王阳明、康德、斯宾塞一般的哲学家么?学经济的也许将来会成为一位银行界的领袖;学政治的也许就仗着他将中国的政治扶上轨道;学化学或机械的也许将来会发明许多东西,促成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也许他们中真有人能创无声飞机,携带什么不孕粉,到扶桑三岛巡礼一回,聊以答谢他们三年来赠送我们的这许多野蛮残酷礼品的厚意。不过,我还是希望他们中间有人能向世界宣传中国优越的文化,和平的王道,向世界散布天下为公的福音,叫那些以相斫为高的刽子手们,初则眙愕相顾,继则心悦诚服……青年的前途是浩荡无涯的,是不可限量的,但能以致此,还不是靠着他们这“青年的精力”?
春是四季里的良辰,青年是人生的黄金时代。是春天,是该鸟语花香,风和日雨,但霪雨连绵,接连三四十日之久,气候寒冷得像严冬,等到放晴时,则九十春光,阑珊已尽,这样的春天岂非常有?同样,幼年多病,从药炉茶鼎间逝去了寂寂的韶华;父母早亡,养育于不关痛痒者之手,像墙角的草,得不着阳光的温煦,雨露的滋润;生于寒苦之家,半饥半饱地挨着日子,既无好营养,又受不着好教育,这种不幸的青年,又何尝不多?咳,这也是春天,这也是青年!
西洋文学多喜欢赞美青春歌颂青春,中国人是尚齿敬老的民族,虽然颇受嗟卑叹老,却瞧不起青年。真正感觉青春之可贵,认识青春之意义的,似乎只有那个素有佻达文人之名的袁子才。他对美貌少年,辄喜津津乐道,有时竟教人于字里行间,嗅出浓烈的肉味。对于历史上少年者,他每再三致其倾慕之忱,而于少年美貌而又英雄如孙策其人者,向往尤切。以形体之完美为高于一切,也许有点不对,但这种希腊精神,却是中国传统思想里所难以找出的。他又主张少年的一切欲望都应当给以满足,满足欲望则必需要金钱,所以他竟高唱“宁可少时富,老来贫不妨”这样大胆痛快的话,恐怕现在还有许多人为之吓倒吧。他永久羡着青春,湖上杂咏之一云:
葛岭花开三月天,游人来往说神仙,
老夫心与游人异,不羡神仙羡少年。
说到神仙,又引起我的兴趣来了。中国人最羡慕神仙,自战国到宋以前一千数百年,帝皇、妃后、贵族、大官以及一般士庶,都鼓荡于这一股热潮中。中国人对修仙付过了很大的代价,抱了热烈的科学精神去试验,坚决的殉道精神去追求。前者仆而后者继,这个失败了,那个又重新来,唐以后这风气才算衰歇了些,然而神仙思想还盘踞于一般人潜意识界呢。
做神仙最大的目的,是返老还童和长生。换言之,就是保持青春于永久。现在医学界盛传什么恢复青春术,将黑猩猩,大猩猩,长臂猿的生殖腺移植人身,便可以收回失去的青春。不过这方法流弊很多,又所恢复的青春,仅能维持数年之久,过此则衰惫愈甚,好像是预支自己体中精力而用之,并没有多大便宜可占,因之尝试者似乎尚不踊跃。至于中国神仙教人炼的九转还丹,只有黍子大的一颗,度下十二重楼,便立刻脱胎换骨,而且从此就能与天地比寿,日月齐光了。有这样的好处,无怪乎许多人梦寐求之,为金丹送命也甘心了。
不过炼丹时既需要仙传的真诀,极大的资本,长久的时间,吃下去又有未做神仙先做鬼的危险,有些人也就不敢尝试。况且成仙有捷径也有慢法,拜斗踏罡,修真养性慢慢地熬去,功行圆满之日,也一样飞升。但这种修炼需时数十年至百余年不等,到体力天然衰老时,可不又惹起困难度?于是聪明的中国人又有什么“夺舍法”。学仙人在这时候,推算得什么地方有新死的青年,便将自己的灵魂钻入其尸体,于是钟漏垂歇的衰翁,立刻便可以变成一个血气充盈的小伙子,这方法既简捷又不伤廉,因为他并没有伤害尸主之。
少时体弱多病,在凄风冷雨中度过了我的芳春,现在又感受早衰之苦。所以有时遇见一个玉雪玲珑的女孩,我便不免于中一动。我想假如我懂得夺舍法据这可爱身体而有之,我将怎样利用她青年的精力而读书,而研究,而我以前未学现在想学而已嫌其晚的一切。便是娱乐,我也一定比她更会享受。这念头有点不良,我自己也明白,可是我既没有获得道家夺舍法之秘传,也不过是骗骗自己的空想而已。
中年人或老年人见了青年,觉得不胜其健羡之至,而青年却似乎不能充分地了解青春之乐。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谁说不是一条真理?好像我们称孩子的时代为黄金,其实孩子果真知道自己快乐么?他们不自知其乐,而我们强名之为乐,我总觉得这是不该的。
再者青年总是糊涂的,无经验的。以读书研究而论,他们往往不知门径与方法,浪费精神气力而所得无多。又血气正盛,嗜欲的拘牵,情欲的缠纠,冲动的驱策,野心的引诱,使他们陷于空想、狂热、苦恼、追求以及一切烦闷之中,如苍蝇之落于蛛网,愈挣扎则缚束愈紧。其甚者从此趋于堕落之途,及其觉悟则已老大徒悲了。若能以中年人的明智,老年人的淡泊,控制青年的精力,使它向正当的道路上发展,则青年的前途,岂不更远大,而其成功岂不更快呢?
仿佛记得英国某诗人有再来一次的歌,中年老年之希望恢复青春,也无非是这“再来一次”的意识之刺激罢了。祖与父之热心教育其子孙,何尝不是因为觉得自己老了,无能为力了,所以想利用青年的可塑性,将他们抟成一尊比自己更完全优美的活像。当他们教育青年学习时,凭自己过去的经验,授与青年以比较简捷的方法,将自己辛苦探索出来的路线,指导青年,免得他们再迂回曲折地乱撞。他们未曾实现的希望,要在后一代人身上实现,他们没有满足的野心,要叫后一代人来替他们满足。他们的梦,他们的愿望,他们奢侈的贪求,本来都已成了空花的,现在却想在后代人头上收获其甘芳丰硕的果。因此,当他们勤勤恳恳地教导子孙时,与其说是由于慈爱,勿宁说出于自私,与其说是在替子孙打算,勿宁说是自己慰安。这是另一种“夺舍法”,他们的生命是由此而延续,而生命的意义是靠此而完成的。
据说法朗士尝恨上帝或造物的神造人的方法太笨:把青春位置于生命过程的最前一段,人生最宝贵的,磨折于生活重担之下。他说假如他有造人之权的话,他要选取虫类如蝴蝶之属做榜样。要他先在幼虫时期就做完各种可厌恶的营养工作,到了最后一期,男人女人长出闪光翅膀,在露水和欲望中活了一会儿,就相抱相吻地死去。读了这一串诗意的词句,谁不为之悠然神往呢?不止恋爱而已,想到可贵青春度于糊涂昏乱之中之可惜,对于法朗士的建议,我也要竭诚拥护的了。
不过宗教家也有这么类似的说法,像基督教就说凡是热心爱神奉侍神的人,受苦一生,到了最后的一刹那,灵魂便像蛾之自蛹中蜕出,脱离了笨重躯壳,栩栩然飞向虚空,浑身发大光明,出入水火,贯穿金石,大千世界无不游行自在。又获得一切智慧,一切满足,而且最要紧的是从此再不会死。这比起法朗士先生所说的一小时蝴蝶的生命不远胜么?有了这种信仰的人,对于人世易于萎谢的青春,正不必用其歆羡吧?
苏雪林: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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