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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沙漠中的饭店

ID:60231

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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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漠中的饭店

  我的先生很可惜是一个外国人。这样来称呼自己的先生不免有排外的味道,但是因为语文和风俗在各国之间确有大不相同之处,我们的婚姻生活也实在有许多无法共通的地方。

  当初决定下嫁给荷西时,我明白的告诉他,我们不但国籍不同,个性也不相同,将来婚后可能会吵架甚至于打架。他回答我:“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于是我们认识七年之后终于结婚了。

  我不是妇女解放运动的支持者,但是我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的自由自在化,所以我一再强调,婚后我还是“我行我素”,要不然不结婚。荷西当时对我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好,大丈夫的论调,我十分安慰。做荷西的太太,语文将就他。可怜的外国人,“人”和“入”这两个字教了他那么多遍,他还是分不清,我只有讲他的话,这件事总算放他一马了。(但是将来孩子来了,打死也要学中文,这点他相当赞成。)

  闲话不说,做家庭主妇,第一便是下厨房。我一向对做家事十分痛恨,但对煮菜却是十分有兴趣,几只洋葱,几片肉,一炒变出一个菜来,我很欣赏这种艺术。

  母亲在台湾,知道我婚姻后因为荷西工作的关系,要到大荒漠地区的非洲去,十二分的心痛,但是因为钱是荷西赚,我只有跟了饭票走,毫无选择的余地。婚后开厨不久,我们吃的全部是西菜。后来家中航空包裹飞来接济,我收到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生力面、猪肉干等珍贵食品,我乐得爱不释手,加上欧洲女友寄来罐头酱油,我的家庭“中国饭店”马上开张,可惜食客只有一个不付钱的。(后来上门来要吃的朋友可是排长龙啊!)

  其实母亲寄来的东西,要开“中国饭店”实在是不够,好在荷西没有去过台湾,他看看我这个“大厨”神气活现,对我也生起信心来了。

  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荷西下班回来总是大叫:“快开饭啊,要饿死啦!”白白被他爱了那么多年,回来只知道叫开饭,对太太却是正眼也不瞧一下,我这“黄脸婆”倒是做得放心。话说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他喝了一口问我:“咦,什么东西?中国细面吗?”“你岳母万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是什么嘛?再给我一点,很好吃。”我用筷子挑起一根粉丝:“这个啊,叫做‘雨’。”“雨?”他一呆。我说过,我是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随我高兴,“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沙漠中的饭店

  作者:三毛点击数:127发表时间:2009-4-12所属栏目:三毛

  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札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荷西还是呆呆的,研究性的看看我,又去看看盆内的“雨”,然后说:“你当我是白痴?”我不置可否。“你还要不要?”回答我:“吹牛大王,我还要。”以后他常吃“春雨”,到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有时想想荷西很笨,所以心里有点。

  第二次吃粉丝是做“蚂蚁上树”,将粉丝在平底锅内一炸,再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下班回来一向是饿的,咬了一大口粉丝,“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我回答他。他又吃了一口,莞尔一笑,口里说道:“怪名堂真多,如果我们真开饭店,这个菜可卖个好价钱,乖乖!”那天他吃了好多尼龙加工白线。第三次吃粉丝,是夹在东北人的“合子饼”内与菠菜和肉绞得很碎当饼馅。他说:“这个小饼里面你放了沙鱼的翅膀对不对?我听说这种东西很贵,难怪你只放了一点点。”我笑得躺在地上。“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我大乐,回答他:“快去写,我来译信,哈哈!”

  有一天他快下班了,我趁他忘了看猪肉干,赶快将藏好的猪肉干用剪刀剪成小小的方块,放在瓶子里,然后藏在毯子里面。恰好那天他鼻子不通,睡觉时要用毛毯,我一时里忘了我的宝贝,自在一旁看那第一千遍《水浒传》。他躺在床上,手里拿个瓶子,左看右看,我一抬头,哗,不得了,“所罗门王宝藏”被他发现了,赶快去抢,口里叫着:“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我鼻子不通,正好吃中药。他早塞了一大把放在口中,我气极了,又不能叫他吐出来,只好不响了。“怪甜的,是什么?”我没好气的回答他:“喉片,给咳嗽的人顺喉头的。”“肉做的喉片?我是白痴?”第二天醒来,发觉他偷了大半瓶去送同事们吃,从那天起,只要是他同事,看见我都假装咳嗽,想再骗猪肉干吃,包括回教徒在内。(我没再给回教朋友吃,那是不道德的。)

  反正夫妇生活总是在吃饭,其他时间便是去忙着赚吃饭的钱,实在没多大意思。有天我做了饭卷,就是日本人的“寿司”,用紫菜包饭,里面放些唯他肉松。荷西这一下拒吃了。“什么,你居然给我吃印蓝纸,复写纸?”我慢慢问他,“你真不吃?”“不吃,不吃。”好,我大乐,吃了一大堆饭卷。“张开口来我看?”他命令我。“你看,没有蓝色,我是用反面复写纸卷的,不会染到口里去。”反正平日说的是唬人的话,所以常常胡说八道。“你是吹牛大王,虚虚实实,我真恨你,从实招来,是什么嘛?”“你对中国完全不认识,我对我的先生相当失望。”我回答他,又吃一个饭卷。他生气了,用筷子一夹夹了一个,面部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表情,咬了半天,吞下去。“是了,是海苔。”我跳起来,大叫:“对了,对了,真聪明!”又要跳,头上吃了他一记老大爆栗。中国东西快吃完了,我的“中国饭店”也舍不得出菜了,西菜又开始上桌。荷西下班来,看见我居然在做牛排,很意外,又高兴,大叫:“要半生的。马铃薯也炸了吗?”连给他吃了三天牛排,他却好似没有胃口,切一块就不吃了。“是不是工作太累了?要不要去睡一下再起来吃?”“黄脸婆”有时也温柔。“不是生病,是吃得不好。”我一听唬一下跳起来。“吃得不好?吃得不好?你知道牛排多少钱一斤?”“不是的,太太,想吃‘雨’,还是岳母寄来的菜好。”“好啦,中国饭店一星期开张两次,如何?你要多久下一次‘雨’?”有一天荷西回来对我说:“了不得,今天大老板叫我去。”“加你薪水?”我眼睛一亮。“不是——”我一把抓住他,指甲掐到他肉里去。“不是?完了,你给开除了?天啊,我们——”“别抓我嘛,神经兮兮的,你听我讲,大老板说,我们公司谁都被请过到我家吃饭,就是他们夫妇不请,他在等你请他吃中国菜——”“大老板要我做菜?不干不干,不请他,请同事工友我都乐意,请上司吃饭未免太没骨气,我这个人啊,还谈些气节,你知道,我——”我正要大大宣扬中国人的所谓骨气,又讲不明白,再一接触到荷西的面部表情,这个骨气只好梗在喉咙里啦!

  第二日他问我,“喂(),我们有没有笋?”“家里筷子那么多,不都是笋吗?”他白了我一眼。“大老板说要吃笋片炒冬菇。”乖乖,真是见过世面的老板,不要小看外国人。“好,明天晚上请他们夫妇来吃饭,没问题,笋会长出来的。”荷西含情脉脉的望了我一眼,婚后他第一次如情人一样的望着我,使我受宠若惊,不巧那天辫子飞散,状如女鬼。

  第二天晚上,我先做好三道菜,用文火热着,布置了有蜡炬的桌子,桌上铺了白色的桌布,又加了一块红的铺成斜角,十分美丽。这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不但菜是色香味俱全,我这个太太也打扮得十分干净,居然还穿了长裙子。饭后老板夫妇上车时特别对我说:“如果公共关系室将来有缺,希望你也来参加工作,做公司的一份子。”我眼睛一亮。这全是“笋片炒冬菇”的功劳。

  送走老板,夜已深了,我赶快脱下长裙,换上牛仔裤,头发用橡皮筋一绑,大力洗碗洗盆,重做灰姑娘状使我身心自由。荷西十分满意,在我背后问,“喂,这个‘笋片炒冬菇’真好吃,你哪里弄来的笋?”我一面洗碗,一面问他:“什么笋?”“今天晚上做的笋片啊!”我哈哈大笑:“哦,你是说小黄瓜炒冬菇吗?”“什么,你,你,你骗了我不算,还敢去骗老板——?”“我没有骗他,这是他一生吃得最好的一次‘嫩笋片炒冬菇’,是他自己说的。”

  荷西将我一把抱起来,肥皂水洒了他一头一胡子,口里大叫:“万岁,万岁,你是那只猴子,那只七十二变的,叫什么,什么……。”我拍了一下他的头,“齐天大圣孙悟空。这次不要忘记了。”

  :拾荒梦

  ——永远的夏娃

  在我的小学时代里,我个人最拿手的功课就是和美术。当时,我们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很少给我们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连中午吃饭的时间,她都舍不得离开我们,我们一面静悄悄的吃便当,一面还得洗耳恭听老师习惯性的骂人。

  我是常常被指名出来骂的一个。一星期里也只有两堂作文课是我太平的时间。也许老师对我的作文实在是有些欣赏,她常常忘了自己叫骂我时的种种可厌的名称,一上作文课,就会说:“三毛,快快写,写完了站起来朗诵。”

  有一天老师出了一个每学期都会出的作文题目,叫我们好好发挥,并且说:“应该尽量写得有理想才好。”

  等到大家都写完了,下课时间还有多,老师坐在教室右边的桌上低头改考卷,顺口就说:“三毛,站起来将你的作文念出来。”

  小小的我捧了簿子大声朗读起来。

  “我的志愿——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作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这……”

  念到这儿,老师顺手丢过来一只黑板擦,打到了坐在我旁边的同学,我一吓,也放下本子不再念了,呆呆的等着受罚。

  “什么文章嘛!你……”老师大吼一声。她喜怒无常的性情我早已习惯了,可是在作文课上对我这样发脾气还是不太常有的。

  “乱写!乱写!什么拾破烂的!将来要拾破烂,现在书也不必念了,滚出去好了,对不对得起父母……。”老师又大拍桌子惊天动地的喊。

  “重写!别的同学可以下课。”她瞪了我一眼便出去了。于是,我又写: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夏天卖冰棒,冬天卖烤红薯的街头小贩,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空气,又可以大街小巷的游走玩耍,更重要的是,一面做生意,一面可以顺便看看,沿街的垃圾箱里,有没有被人丢弃的好东西,这……”

  第二次作文缴上去,老师划了个大红叉,当然又丢下来叫重写。结果我只好胡乱写着:“我长大要做医生,拯救天下万民……”。老师看了十分感动,批了个甲,并且说:“这才是一个有理想,不辜负父母期望的志愿。”

  我那可爱的老师并不知道,当年她那一只打偏了的黑板擦和两次重写的处罚,并没有改悼我内心坚强的,这许多年来,我虽然没有真正以拾荒为职业,可是我是拾着垃圾长大的,越拾越专门,这个习惯已经根深蒂固,什么处罚也改不了我。当初胡说的什么拯救天下万民的志愿是还给老师保存了。

  说起来,在我们那个时代的儿童,可以说是没有现成玩具的一群小孩。树叶一折当哨子,破毛笔管化点肥皂满天吹泡泡,五个小石子下棋,粉笔地上一画跳房子,粗竹筒开个细缝成了扑满,手指头上画小人脸,手帕一围就开唱布袋戏,筷子用橡皮筋绑绑紧可以当手枪……那么多迷疯了小孩子的花样都是不花钱的,说得更清楚些,都是走路放学时顺手捡来的。

  我制造的第一个玩具自然也是地上拾来的。那是一支弧形的树枝,像滚铁环一样一面跑一面跟着前面逃的人追,树枝点到了谁谁就死,这个玩具明明不过是一枝树枝,可是我偏喜欢叫它“点人机”,那时我三岁,就奠定了日后拾荒的基础。

  拾荒人的眼力绝对不是一天就培养得出来的,也不是如老师所说,拾荒就不必念书,干脆就可以滚出学校的。我自小走路喜欢东张西望,尤其做小学生时,放学了,书包先请走得快的同学送回家交给母亲,我便一人田间小径上慢吞吞的游荡,这一路上,总有说不出的宝藏可以拾它起来玩。

  有时是一颗弹珠,有时是一个大别针,有时是一颗狗牙齿,也可能是一个极美丽的空香水瓶,又可能是一只小皮球,运气再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一角钱。

  放学的那条路,是最好的拾荒路,走起来也顶好不要成群结队,一个人玩玩跳跳捡捡,成绩总比一大批人在一起好得多。

  捡东西的习惯一旦慢慢养成,根本不必看着地下走路,眼角闲闲一飘,就知那些是可取的,那些是不必理睬的,这些学问,我在童年时已经深得其中三昧了。

  做少女的时代,我曾经发狂的爱上一切木头的东西,那时候,因为看了一些好书,眼光也有了长进,虽然书不是木头做的,可是我的心灵因为啃了这些书,产生了化学作用,所谓“格调”这个东西,也慢慢的能够分辨体会了。

  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别人家锯树,锯下来的大树干丢在路边,我细看那枝大枯枝,越看越投缘,顾不得街上的人怎么想我,掮着它走了不知多少路回到家,宝贝也似的当艺术品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的爱着它。

  后来,发现家中阿巴桑坐在院子里的一块好木头上洗衣服,我将这块形状美丽的东西拾起来悄悄打量了一下,这真是宝物蒙尘,它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竖立着的人脸石像,只是它更木头木脑一点。我将这块木头也换了过来,搬了一块空心砖给阿巴桑坐着,她因为我抢去她的椅子还大大的生了一场气。

  在我离家远走之前,我父母的家可以说堆满了一切又一切我在外面拾回来的好东西。当时我的父母一再保证,就是搬家,也不会丢掉我视为第二的破铜烂铁。

  有些有眼光的朋友看了我当时的画室,赞不绝口,也有一些亲戚们来看了,直接了当的说:“哎呀,你的房间是假的嘛!”这总使我有些泄气,对于某些人,东西不照一般人的规矩用,就被称做假的。

  我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我父母的爱护下,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

  家中四个孩子,只有我这个老二,怪异的有拾废物的毛病,父亲常常开导我,要消费,要消耗,社会经济才能繁荣,不要一块碎布也像外婆似的藏个几十年。这些道理我从小听到大,可是,一见了尚可利用的东西,又忍不住去捡,捡回来洗洗刷刷,看它们在我的手底下复活,那真是太快乐的游戏。

  离开了()父母之后,我住的一直是外国的学生宿舍,那时心理上没有归依感,生命里也有好几年没有再捡东西的心情。无家的人实在不需要自己常常提醒,只看那空荡荡的桌椅就知道这公式化的房间不是一个家。

  那一阵死书念得太多,头脑转不灵活,心灵亦为之蒙尘,而自己却找不出自救之道,人生最宝贵的青春竟在教科书本中度过实是可惜。

  不再上学之后,曾经跟其他三个单身女孩子同住一个公寓,当时是在城里,虽然没有地方去捡什么东西,可是我同住的朋友们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而杂志,我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地的时候,这些废物,在我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

  当时,看见自己变出了如此美丽的魔术,拾荒的旧梦又一度清晰的浮到眼前来,那等于发现了一个还没有完全枯萎的生命,那份心情是十分感动自己的。

  到那时为止,拾破烂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停顿,可是它究竟只是一份嗜好,并不是必须赖以生存的工作,我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日,整个的家庭要依靠别人丢弃的东西一草一木的重组起来,会是怎么美妙的滋味。

  等我体会出拾荒真正无以伦比的神秘和奇妙时,在撒哈拉沙漠里,已被我利用在大漠镇外垃圾堆里翻捡的成绩,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那是整整两年的时间造成的奇迹。

  拾荒人眼底的垃圾场是一块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过去小学老师曾说:“要拾破烂,现在就可以滚,不必再念书了!”她这话只有一半是对的,学校可以滚出来,书却不能不念的。垃圾虽是一样的垃圾,可是因为面对它的人在经验和艺术的修养上不同,它也会有不同的反应和回报。

  在我的拾荒生涯里,最奇怪的还是在沙漠。这片大地看似虚无,其实它蕴藏了多少大自然的礼物,我至今收藏的一些石斧、石刀还有三叶虫的化石都是那里得来的宝贝。

  更怪异的是,在清晨的沙漠里,荷西与我拾到过一百多条长如手臂的法国面包,握在手里是热的,吃在嘴里外脆内软,显然是刚刚出炉的东西,没法解释它们为什么躺在荒野里,这么多条面包我们吃不了,整个工地拿去分,也没听说吃死了人。

  还有一次西班牙人已经开始在沙漠撤退了,也是在荒野里,丢了一卡车几百箱的法国三星白兰地,我们捡了一大箱回来,竟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结果仍是放在家里人就离开了,离开沙漠时,有生以来第一回,丢了自己东西给人捡,那真说不出有多心痛。

  我们定居到现在的群岛来时,家附近靠海的地方也有一片垃圾场,在那儿,人们将建筑材料、旧衣鞋、家具、收音机、电视、木箱、花草、书籍数也数不清,分也分不完的好东西丢弃着。

  这个垃圾场没有腐坏的食物,镇上清洁队每天来收厨房垃圾,而家庭中不用的物件和粗重的材料,才被丢弃在这住宅区的尽头。

  也是在这个大垃圾场里,我认识了今生唯一的一个拾荒同好。

  这人是我邻居葛雷老夫妇的儿子,过去是苏黎世一间小学校的教师,后来因为过份热爱拾荒自由自在的生涯,毅然放下了教职,现在靠拾捡旧货转卖得来的钱过日子。在他住父母家度假的一段时间里,他是我们家的常客,据他说,拾荒的收入,不比一个小学老师差,这完全要看个人的兴趣。我觉得那是他的选择,外人是没有资格在这件事上来下评论的。

  我的小学老师因为我曾经立志要拾荒而怒叱我,却不知道,我成长后第一个碰见的专业拾荒人居然是一个小学老师变过来的,这实在是十分有趣的事情。

  这个专业的拾荒同好,比起我的功力来,又高了一层,往往我们一同开始在垃圾堆里慢慢散步,走完了一趟,我什么也没得着,他却抬出一整面雕花的木门来送荷西,这么好的东西别人为什么丢掉实在是想不透。

  我的拾荒朋友回到瑞士之后不久,他的另一个哥哥开车穿过欧洲再坐船也来到了加纳利群岛。这一次,我的朋友托带来了一架货真价实的老式瑞士乡间的运牛奶的木拖车,有三分之二的汽车那么长,轮子、把手什么都可以转。它是绑在车顶上飘洋过海而来的一个真实的梦。我惊喜得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接着,一本淡绿封面,精装,写着老式花体英文字母,插画着精美钢笔线条画的故事书《威廉特尔》轻轻的又放在我手里,看看版本,竟是一九二○年的。

  这两样珍贵非常的东西使我们欢喜了好一阵,而我们托带去的回报,是一个过去西班牙人洗脸时盛水用的紫铜面盆和镶花的黑铁架,一个粗彩陶绘制的磨咖啡豆的磨子,还有一块破了一个洞又被我巧妙的绣补好了的西班牙绣花古式女用披肩。当然,这些一来一往的礼物,都是我们双方在垃圾堆里掏出来的精品。

  拾荒不一定要在陆上拾,海里也有它的世界。荷西在海里掏出来过腓尼基人时代的陶瓮,十八世纪时的实心炮弹、船灯、船窗、罗盘、大铁链,最近一次,在水底,捡到一枚男用的金戒指,上面刻着一九四七年,名字已被磨褪得看不出来了。海底的东西,陶瓮因是西班牙国家的财产归了加地斯城的博物馆,其他的都用来装饰了房间,只有那只金戒指,因为不知道过去是属于什么人的,看了心里总是不舒服,好似它主人的灵魂还附在它里面一样。

  拾荒赔本的时候也是有的,那是判断错误拾回来的东西。

  有一次我在路上看见极大极大一个木箱,大得像一个房间,当时我马上想到,它可以放在后院里,锯开门窗,真拿它来当客房用。

  结果我付了大卡车钱、四个工人钱。大箱子运来了,花园的小门却进不去。我当机立断,再要把这庞然大物丢掉,警察却跟在卡车后面不肯走,我如果丢了,他要开罚单,绕了不知多少转,我溜下车逃了,难题留给卡车司机去处理吧。第二天早晨一起床,大箱子居然挡在门口。支解那个大东西的时候,我似乎下决心不再张望路上任何一草一木了。

  前一阵,荷西带了我去山里看朋友,沿途公路上许多农家,他们的垃圾都放在一个个小木箱里。

  在回程的路上,我对荷西说:“前面转弯,大树下停一停。”

  车停了,我从从容容的走过去,在别人的垃圾箱内,捧出三大棵美丽的羊齿植物。

  这就是我的生活和快乐。

  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劳而获这实际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它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不会有结局的谜。

  我有一天老了的时候,要动手做一本书,在这本书里,自我童年时代所捡的东西一直到老年的都要写上去,然后我把它包起来,丢在垃圾场里,如果有一天,有另外一个人,捡到了这本书,将它珍藏起来,同时也开始拾垃圾,那么,这个一生的拾荒梦,总是有人继承了再做下去,垃圾们知道了,不知会有多么欢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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