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风:秋天·秋天
满山的牵牛藤起伏,紫色的小浪花一直冲击到我的窗前才猛然收势。
阳光是耀眼的白,像锡,像许多发光的金属。是哪个聪明的古人想起来以木象春而以金象秋的?我们喜欢木的青绿,但我们怎能不钦仰金属的灿白。
对了,就是这灿白,闭着眼睛也能感到的。在云里,在芦苇上,在满山的的翠竹上,在满谷的长风里,这样乱扑扑地压了下来。
在我们的城市里,夏季上演得太长,秋色就不免出场得晚些。但秋得永远不会被混淆的——这坚硬明朗的金属季。让我们从微凉的松风中去认取,让我们从新刈的草香中去认取。
已经是中第二十五个秋天了,却依然这样容易激动。正如一个诗人说的。
“依然迷信着美。”
是的,到第五十个秋天来的时候,对于美,我怕是还要这样执迷的。
那时候,在南京,刚刚开始记得一些零碎的事,画面里常常出现一片美丽的郊野,我悄悄地从大人身边走开,独自坐在草地上,梧桐叶子开始簌簌地落着,簌簌地落着,把许多神秘的美感一起落进我的心里来了。我忽然迷乱起来,小小的心灵简直不能承受这种兴奋。我就那样迷乱地捡起一片落叶。叶子是黄褐色的,弯曲的,像一只载着梦小船,而且在船舷上又长期着两粒美丽的梧桐子。每起一阵风我就在落叶的雨中穿梭,拾起一地的梧桐子。必有一两颗我所未拾起的梧桐子在那草地上发了芽吧?二十年了,我似乎又能听到遥远的西风,以及风里簌簌的落叶。我仍能看见那些载着梦的船,航行在草原里,航行在一粒种子的希望里。
又记得小阳台上黄昏,视线的尽处是一列古老的城墙。在暮色和秋色的双重苍凉里,往往不知什么人加上一阵笛音的苍凉。我喜欢这种凄清的美,莫名所以地喜欢。小舅舅曾带着一直走到城墙的旁边,那些斑驳的石头,蔓生的乱草,使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动。长大了读辛稼轩的词,对于那种沉郁悲凉的意境总觉得那样熟悉,其实我何尝熟悉什么词呢?我所熟悉的只是古老南京城的秋色罢了。
后来,到了柳州,一城都是山,都是树。走在街上,两旁总夹着橘柚的芬芳。学校前面就是一座山,我总觉得那就是地理课本上的十万大山。秋天的时候,山容澄清而微黄,蓝天显得更高了。
“媛媛,”我怀着十分的敬畏问我的同伴。“你说教我们美术的龚老师能不能画下这个山?”
“能,他能。”
“当然能,当然,”她热切在喊着,“可惜他最近打篮球把手摔坏了,要不然,全柳州、全世界他都能画呢。”
沉默了好一会。
“是真的吗?”
“真的,当然真的。”
我望着她,然后又望着那座山,那神圣的、美丽的、深沉的秋山。
“不,不可能。”我忽然肯定地说,“他不会画,一定不会。”
那天的辩论会后来怎样结束,我已不记得了。而那个叫媛媛的女孩和我已经阔别了十几年。如果我能重见到,我仍会那样的。
没有人会画那样的山,没有人能。
媛媛,你呢?你现在承认了吗?前年我碰到一个叫媛媛的女孩子,就急急地问她,她却笑着说已经记不得住过柳州没有了。那么,她不会是你了。没有人能忘记柳州的,没有人能忘记那苍郁的、沉雄的、微带金色的、不可描摹的山。
而日子被西风尽子,那一串金属性、有着欢乐叮当声的日子。终于,人长大了,会念《秋声赋》了,也会骑在自行车上,想象着陆放翁“饱将两耳听秋风”的情怀了。
秋季旅行,相片册里照例有发光的记忆。还记得那次倦游回来,坐在游览车上。
“你最喜欢哪一季呢?”我问芷。
“秋天。”她简单地回答,眼睛里凝聚了所有美丽的秋光。
我忽然欢欣起来。
“我也是,啊,我们都是。”
她说了许多秋天的故事给我听,那些山野和乡村里的故事。她又向我形容那个她常在它旁边睡觉的小池塘,以及林间说不完的果实。
车子一路走着,同学沿站下车,车厢里越来越空虚了。
“芷,”我忽然垂下头来,“当我们年老的时候,我们生命的同伴一个个下车了,座位慢慢地稀松了,你会怎样呢?”
“我会很难过。”她黯然地说。
我们在做什么呢?芷,我们只不过说了些小女孩的傻话罢了,那种深沉的、无可如何的摇落之解的。
但,不管怎样,我们一起躲在小树丛中念书,一起说梦话的那段日子是美的。
而现在,你在中部的深山里工作,像传教士一样地工作着,从心里爱那些朴实的山地灵魂。今年初狄我们又见了一次面,兴致仍然那样好,坐在小渡船里,早晨的淡水河还没有揭开薄薄的蓝雾,橹声琅然,你又继续你山林故事了。
“有时候,我向高山上走去,一个人,慢慢地翻越过许多山岭。”你说,“忽然,我停住了,发现四壁都是山!都是雄伟的、插天的青色!我吃惊地站着,啊,怎么会那样美!”
我望着你,芷,我的心里充满了幸福。分别这样多年了,我们都无恙,我们的梦也都无恙——那些高高的山!不属于地平线上的梦。
而现在,秋在我们这里的山中已经很浓很白了。偶然落一阵秋雨,薄寒袭人,雨后常常又现出冷冷的月光,不由人不生出一种悲秋的情怀。你那儿呢?窗外也该换上淡淡的秋景了吧?秋天是怎样地适合故人之情,又怎样的适合银银亮亮的梦啊!
随着风,紫色的浪()花翻腾,把一山的秋凉都翻到我的心上来了。我爱这样的季候,只是我感到我爱得这样孤独。
我并非不醉心春天的温柔,我并非不向往夏天的炽热,只是生命应该严肃、应该成熟、应该神圣,就像秋天所给我们的一样——然而,谁懂呢?谁知道呢?谁去欣赏深度呢?
远山在退,遥远地盘结着平静的黛蓝。而近处的木本珠兰仍香着,(香气真是一种权力,可以统辖很大片的土地。)溪小从小夹缝里奔窜出来,在原野里写着没有人了解的行书,它是一首小令,曲折而明快,用以描绘纯净的秋光的。
而我的扉页空着,我没有小令,只是我爱秋天,以我全部的虔诚与敬畏。
愿我的生命也是这样的,没有大多绚丽的春花、没有太多飘浮夏云、没有喧哗、没有旋转的五彩,只有一片安静纯朴的白色,只有成熟生命的深沉与严肃,只有梦,像一样红枫那样热切殷实的梦。
秋天,这坚硬而明亮的金属季,是我深深爱着的。
张晓风:光环
我不止一次听到别人说我冷漠,说我骄傲,说我盛气凌人,这是他们的偏见吗?或是我自己并不十分了解自己呢?我是否已经树立了许多敌人?我不知道,我只晓得,我是有些朋友的,我只晓得,在我身边还有许多人,认为我并不冷漠,并不骄傲,并且并不盛气凌人——菊如就是其中的一个。
我认识菊如是在四年前的新生训练中,她拖了两条长长的辫子,穿着一件格子裙,笑的时候总要加上强调的尾音,让人很自然地也想跟她一起笑,我特别喜欢她那胖墩墩的体型,让人有一种舒泰的感觉。
开学后不久,女孩子们很自然地便混熟了,午饭后我们总坐在竹林子里面谈天,有一次我们谈到自己的绰号,她说:“我小学时就叫小胖,到了初中原来以为可以换掉了,谁知又有人叫我小胖,等升了高中,还是叫小胖。”
“那么,我们沿着朝旧制吧!”大伙儿便兴奋地决定了。
那时候,班上有十个女孩子,我常喜欢在暗地里仔细评较她们,她总是拖拖拉拉的,懒懒散散的,仿佛要她修饰一下,就会让她头痛十天似的,她从来不矫揉造作,从来不企图让自己更女性化。但是,我终于认定她是最美的。她的脸上永远刻划着一种自然而又含蓄的美,那线条挺秀的鼻梁,那棱角分明的嘴唇,是我从来没有在别的面孔上发现过的一一即使有,也不可能配合得像她这样巧妙。她又戴着一付眼镜,显得斯文而秀丽。我常想,如果我有她一半的娟秀,如果我有她一半的可爱,那该有多么好!
其实,除了外形的美丽之外,她还许多更吸引的地方,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像她一样和悦、一样讨人喜欢。也从来没有人有她那样惊人的记忆力——居然能够在四十分钟内把《过秦论》背熟——那是我努力了两个晚上仍不能上口的,此外,我每次想起她,总不免要怀念起她的幽默感。并且觉得上帝本来就准许某些人得到较多的东西,他必定是怕那些美好的本质,若是流到其他人的手里,会被糟蹋掉了。我一直相信小胖所以有优异的秉赋,是因为她配得的缘故。我也确信,我们所以能成为好朋友,是因为她的温良,而不是由于我。
那时侯,她是六号,我是七号,我们的座位是如些紧挨着,逐渐地,我们的情感也彼此挨近了,当时,没有宿舍,我们都带便当,往往到十一点钟就忍不住要取一点来充饥了,但她的食量极小,每次总央求我替她吃一块卤蛋或几块豆腐干,我很庆幸自己一直有很好的食欲,能够一直接受她善意的馈赠。有时她也尝尝我便当盒中的鱼片或是素鸡,我们彼此以“酒肉朋友”戏呼对方,往往把局外人搞得莫明其妙。她的家住在台中,每次归家,她总带回一盒凤梨酥给大家享用,我因为是她的“酒肉朋友”,总比别人多分到几块。
我们两个人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就是反应太过灵敏,每次教授的笑话还没讲一半,我们的笔声就忍不住迸了出来,好在我们总是一起笑,还不至被目为怪物。二年后,我们的座位分开了,每次一想笑就得制止住,两个人远远地递个眼色就算了。
我们都不用功,一聊起天来就失去了时间观念,有时候话说完了,两个人相对面视也觉得很有趣的。有一次,读了李白的诗,就彼此以“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打趣。后来又有一次,我们一起去看一位教授,教授对她说:“如果晓风是男孩子,你嫁给她倒是很相配的。”
“我一直很安于做女孩子。”我对教授说:“不过如果做男孩子而又能娶到这样的太太,我倒很向往。”
当然,我一直没有成为男子,但我们的友谊仍在平静中进行着,那种境界,我总比之是毫无逊色的,谁能说澄清的湖水比不上澎湃的汪洋,又有谁能说请冽的香片比不上浓郁的咖啡呢?
她常常做出许多很洒脱的事,颇有点侠士的意味,让我们又诧异、又好笑,却又不得不佩服她的鬼脑筋——我就是喜欢这种作风,就好像我喜欢读一些跌宕生姿的古文一样。
有一次,是冬天,她刚搬入宿舍不久,那天晚上她从外面回来,便径入我的寝室,我很少看到她那样美丽,她头上扎着丝巾,身上是一件奶油色的风衣,脚下则是一双两寸半的高跟鞋。
“去赴约会吗?难得这副打扮。”
“去买红豆汤,”她把提盒递给我看。“我们寝室里住着几个饿琈呢,我只好去买点东西来救灾。”
“那又何必如此盛装呢?”
“盛装吗?”她大笑起来,把丝巾和风衣取了,立刻,一个寝室都笑倒了,原来丝巾底下包的是她缠满发卷的头发,风衣里面则是一袭睡衣——裤脚管是卷起来。
当然,她并不是常常戏谑的,唯其因为她经常守着严正的轨迹,所以更见她恶作剧的趣味。我喜欢和她谈到庄严的事,那使我感到她同时是我的良师和益友。
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天晚上,她坐在我的床沿上,当夜色渐渐深沉,我们的题目也愈谈愈深:
“我只有一次,被一个故事感动哭了,是我姐姐讲给我听的,那天竟然完全控制不住。”她的声音很低,像是直接从心脏里面发出来的——没有经过喉管和舌头。
“告诉我那个故事吧!”
“我要告诉你的。”她望着我,目光深沉,“我姐姐有一个同学,一个很好的女孩子,她一面读书,一面做事,她的母亲是个没知没识的人,她们全家几乎都是靠她撑着,后来她考取了留美,到外去辞行,她母亲总跟着她,当她女儿和别人谈话的时侯,她总带着近乎崇敬的意味呆呆地朝着她,一直到上船的那一天,她把女儿送到船上,当汽笛起鸣的时候,那妇人忽然抖着双臂哭喊道:‘妈妈跟你讲的话你记不记得呀……’
不知为什么,我也忍不住地哭了。
“你怎么了。”她问我,但她自己的也在抹眼睛。
“我忍不住,真奇怪,这样平的故事我也忍不住。”
黑暗里我们相对垂泪,之后我们又为自己的脆弱感到很腼腆,我们曾把这故事告诉几个其他的同学,他们却似乎毫无所动。
毕业考的前一周是我们最用功的阶段,我们两个常一起开夜车,但多半的时候刚过十二点就困得像醉鬼一样相扶着回寝室睡觉了。毕业考过后,我们又忙着办各种典礼中的行头,每天不是我试衣服给她看,就是她试鞋子给我看,许多低年级的同学一边凑热闹,兴奋得不得了,她们看到的只是漂亮的白旗袍,只是精工的披肩与手套,只是耀眼的耳环与项链,只是新颖的鞋子与皮包,她们何尝看到我们心里的伤感,心里的忧戚,心里的怅惘以及心里的茫然。
记得那是毕业典礼的前一个晚上,一切该办的都办齐了,寝室里的灯也熄灭了,我坐在她的上层铺位上,两个人居然一点睡意也没有。
“我总觉得我们才刚混熟。”她说:“就要分手了。”
我不敢接腔,怕把谈话带到一种更凄凉的意味中。可是我们的沉默却仍是凄凉的。唉,人和人之间的“缘份”竟是这样薄吗?
第二天早晨她修饰得很美,其实二年级以后她的体重就直线下降,许多后期的同学竟不知道何以她会称小胖,她以内的美烘托着外型的美,使她看起来焕发极了。那天,她在掌声中走上台去代表全系的毕业生接受文凭,如果不是限于会场中秩序,我想我会跳起来握住她的手,祝贺她得到优异学业成绩。但转念之间我又觉得该祝贺她的并不是在毕业的一刹,而是四年中每一个日子——因为她每天都是一个打胜仗的战士,而所祝贺于她的也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更是她整个为人处事的成功。
毕业后我常和她通讯,我称她为“菊如女史”,她也称我的号,并且加上“词长”,与她通信和与她谈话有同样的乐趣,她永远知道怎样使自己和别人的生活都轻松愉快。不久,她找到一份很理想的工作,离家近,待遇也好,我相信她会做得很称职。其实,与其说她得到工作很幸运,不如说那工作得到她很幸运,她天生是一撮盐,能使整个环境因而变得有滋味。后来,我的工作也固定了,是留在原校服务,我很兴奋地告诉三个最知已的朋友——小胖是其中的一人
我们都开始进入办公室的生活,我感到又惶恐又怯惧,不知该如何做。我一直遗憾的是她只住过一年宿舍,否则我必会从她多感染一点美好的德性,使我的人生更饱满、更圆熟。但如今,我感到自己像一只乡下老鼠,乍然跑到城市里去,被红灯、绿灯、斑马红以及棋盘式的街道弄昏了,我只有继续和她写信,盼望她给我一点指引。
有一天晚上,丹到我的寝室来。
“今天晚上我听见了别人在讨论你。”
“哦?”
“有一点不妙呢!”
“是吗?”我放下笔。
“他们说,你很骄傲,”她有一点激动了:“又说你对人很凶,一点不徇情面,说话总是恶声恶气的,是真的吗?”
“你想是真的吗?”
“他们说,曾经看过你把毛衣披在肩上——不像个学中文的。”“他们还说,某一篇文章是你写的——里面仅是贬人的话。”
“哦?我自己还不晓得我曾写过呢?”“他们还说,说你好像很会用手腕,你所有的成就就是靠耍手法弄来的……”
我没有什么反应,我平静的程度让我自己都有点惊奇。
“我自己知道我的路,”我对丹说:“我走的是正路还是邪路,那是人人都可以看得到的,我的心很平安,我不打算知道是哪些人,也不想和他们争辨。”
“你真的不生气吗?”丹终于叫了起来:“害我还替你生气呢,我告诉你吧,他们还说,说你一得到职位就写信告诉小胖,他们说你是故意向她示威,向她显耀……”
“什么,他们为什么想得这样卑鄙?”
这一次我生气了,我能忍受别人对我的污蔑,但他们凭什么要糟蹋我们的友谊呢?我是个沉不住气的人,第二天我就写信告诉我可敬的朋友,当我把信投入邮筒,空泛的心中便响起一位教授讲的话。他说;“处在今天的世代里,我们何啻是举目无亲呢?我们简直是举目皆敌啊!”我永远记得他眼神中苍老而凄凉的意味,而此刻,我虽未老去,却已感染到那份凄凉了。那几天我一直在焦灼与痛苦中等着她的回信。她的信很快就回来了,我在寒冷的寝室中展读它,风雨把玻璃敲得很响,但我仿佛听到她亲切温润的声音,从风雨那边传过来,并且压过了风雨:
晓风:上次来信问我读书和的心得,我想了很久,书,近来很少读,似乎无心得可言。谈到做人我就不得不改变以往对读书头痛的偏见。的确,以前我们一直都幼稚的以为读书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而今初入社会,无端的我们竟也被卷入了是非圈,对于这些我已有足够的容忍量,诚如你说,自古以来谁能不遭毁谤,至于别人所说关于你我之间的闲言,我还是从你处得知的,但愿我们都置若罔闻,就让它自生自灭吧!
人之相知,贵相知心,我们的友谊早已在四年前的便当上奠了深厚的基础(一笑),如今岂能容宵小谗言破坏于一旦,不要再为这此恼火了。
何时作台中之行,一()定准备麻油鸡以飨远方人……
我低下头,心中好像有一万种复杂的情感需要表达,却又好像不再具有一缕累人的思绪了,啊,为什么我这样低估她友谊呢?让所有的人误会我吧,她是了解我的,我还需要什么呢?她是了解我的!我感到一种甜蜜,一种骄傲,一种恬远的自足。
偶低首,我看见她送给我的蝶形别针,正扣在襟上,我的心也禁不住地欢然鼓翼了。其实,她友谊的本身就是最美的馈赠了,它将永远罩在我的头上,像远古的世纪里,戴在圣徒头上的光环,又像在漆黑的冬月之夜里,缭绕在土星四围的光环,啊,小胖,小胖,多么盼望在睡梦中也能化为蝴蝶,在这般风雨的夜里,去探探我久违的故人。
张晓风:秋天·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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