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活
《告别薇安》出版以后,我没有去书店,
看看它排列在许多书籍中的样子,
和那些在购买和阅读它的人。
我想它会在那里独立自主,就像它的作者,
是一个没有太多期待和欲望的人。
一个人写的文字,
总是他自己灵魂的样子。
小雨曾经给这本书设计封面,
封底有一个光线黯黄的车站。
是一个湿漉漉的地方,
负担着很多遗失了时间和身份的告别。
小雨在旁边写了几句短短的话。
其中有一句是说,
我们每一天都有可能死去。
后来,
这个封面被出版社拒绝,
却在网站上流转。
很多人对我说,他们喜欢这个设计。
我亦然。
虽然它没有被采用。
出版社把他们的封面传给我的时候,
我已经不想再为一个完美的标准而付出更多的心力。
就像这25万字,
写它们的时候,
每一次从深夜到黎明,
疲倦地 爬上床以后,
我会以为自己从一个死亡的边缘回来。
所以相信杜拉斯所说的,
写作是自杀。
只有一个沉沦其中的人,
才能明白那份被自己撕扯和挖掘之后的空洞无 力。
可是把它们交出去的时候,
交给那个身份介于大学老师和书商之间的北京男人的时候,
心里却没有太多牵绊。
我想,我给它们自由的时候,
它们同时也给了我自 由。
那一段时间,
我的脑海里常常会浮现出一个画面,
一个放开了双手的人,
他的手心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
贫乏。尽情。
也许是因为每一天都有可能遭遇的死亡。
的甜美,
不能仅仅是浅尝辄止。
但同时,对一切我们也都不可能贪婪地企求着永远。
安生一直到死的时候,
还在问七月,永远到底有多远。
可是我想,
其实她一直在做着解答。
用她所选择的生活的方式。
新封面是蓝色的。看
过去暧昧而模糊的蓝,
上面有一个没有容颜的女孩,穿着白色的裙子,
那条裙子是我喜欢的简单样子,
似乎流动着风的声音。
女孩的手指很美,
轻轻地蜷缩成寂寞的姿势。
仅仅因为这双寂寞的手,我接受了这个设计。
上班两个星期以后,
我发现自己的字开始写得很少,
就像以前曾经说过的那样,
如果有可能,
我首先想放弃的就是写字。
虽然,除了写字,
我也不知道自 己到底还能做些什么。
就像宁肯写给我的信,
他说,
某种血质或格调是天生的,
构成一个人的底色,
冥冥中所做的一切都在丰富着这底色。
没这底色后天无论怎样练 习都是徒劳的。
有的人聪明,
丰富,机智,开阔,深刻,圆熟,
一切可能都有了,
甚至称得上优秀,
就是没有底色。
底色有时很笨,
笨得让你灰心,但你知道它的价 值。
我很喜欢后面这一小段话。
它使我想起另外一些方式可以表达这句话。
比如知道爱一个人很笨,
笨得让你疼痛,
但是你清楚它的幸福。写字也是一样。
宁肯的一条河的两岸,
是我编辑另类文本以来,
收到的好稿子之一。
喜欢这篇稿子,
是因为它让我渡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宁肯对西藏的描述已经超过普通 游记的界限。
那些寂静的文字散发出来的气息自由辽阔,
充满灵性的感悟。
也许评价一个文学作品的标准其实很简单。
能触动一个阅读着它的人的灵魂,
用文字本身 的灵魂,就是好的作品。
那些艰涩刻板的文学理论和流派划分,
除了束缚,没有任何意义。
所以,
写文学理论的人,基本上都不会写作。
认真看完宁肯的稿子,我
的心里一直留着阳光的气息。
那是属于高原的阳光,
穿透清澈的蓝天和幽深的山谷,
穿透生死的两岸,
我看到宁肯坐在一条船上过河,
他的神情应该是沉静的。那是一个人生命的底色。
我喜欢在工作的时候看到如此完美的稿件。
虽然对每天来说,是非常稀少的。
因为坚持的对另类文本的原则,
所以几乎每天都要写一些退稿信。
可是我还是等待在那里。
等着和一些相通的灵魂不期而遇。
参加榕树下的颁奖会,
印象最深的是,
几乎每一个来采访的记者都会问,
你以后打算如何走下去。
也许这应该是一个值得深刻思考和长远打算的问题,
我诧异自己的回答为何如此简单,并且无法深入。
走到哪里算哪里。我说。
这也是我一直在继续的生活方式。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可以好好规划未来的人。
因为很多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并没有未来。
生活的任何一个步骤都会有出现转折和变化的可能,
做为一个人,受自己控制的东西实在太少。
悲哀只在与自知或者不自知。
萨特说,当一个人行动的时候,
他就是在做选择,
一种自由的选择。
有很多人,他们在行动的时候,
并不知道目标。我想这样的行动应该更接近于自由的标准。
走上台的时候,
刺眼的舞台灯光让我感觉晕眩。
那一刻,我想起告别薇安里面那个喜欢阴暗光线的男人,林。
他因为不喜欢强烈的日光,所以每一次走出地铁通道出口的时候,都会习惯性地眯起眼睛。
我创造了这个人物,
他因为被无数次的阅读而具备了灵魂。
可是那一刻,喧嚣的会场,如潮的目光,闪亮的照明,我突然看到那个脸色苍白的男人。
也许他就在这里。
我想写字对我来说,
其实真的仅仅只是一个文字游戏而已。
我为自己对它抱着的不恭态度而感觉微微的歉疚。
可是我又深爱着它。因为它是我的生命底色
所选择的本能。
虽然因为它,我一直处于孤独的状态中。
真正的智力活动都要求孤独,包括阅读,或者写作。
一个写字的人挣脱不开包围着他的黑暗。
置身于刺眼灯光下的时候,
唯一让我感到快乐的是,
那一刻,我还是穿着自己旧旧的粗布裤子和黑色毛衣,
辫子有些散了,
但的确仍然是我自()己。虽然身边站着许多声名显赫的人。
只要感觉自己依然自由。
:漂亮女孩
我觉得我文字里的女孩是漂亮的。是我的观念中的漂亮。
她们一般只有两种装束。夏天是白色的棉布裙,光脚穿球鞋。冬天是旧的仔裤,黑毛衣和大大的男装外套。头发是长的,有时候会扎松松散散的麻花辫子。
比较典型的是小说《一个游戏》里面所描写的:穿着脏的仔裤,裤管卷起,边缘已经磨得起须。男式的黑色毛衣,空荡荡地裹在身上,能从领口看到脖子的肌肤。羽绒外套,球鞋。苍绿色的贝纳通棉围巾,很皱。黑发凌乱,脸上的皮肤很干燥,有起皮的碎屑。
但是没有任何化妆。
这样的女孩,看过去常常让人感觉暧昧和模糊。她是神情是淡漠的,但你能感觉到她内心潮水的暗涌,也许在某个无法预料的时候,她会突然地激烈,让你窒息。看过去总是有一点点落拓,一点点纯真。笑起来的时候,会显得脆弱。常常沉默不语。但你知道她是一颗诡异的植物,会开出迷离的花朵,散发辛辣的气息。
我把对女性的审美观,用一种极致的方式,建立在我文字里的角色里面。就如读者所言,我所有的小说,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名叫安的女子。一个名叫林的男人。他们辗转于不同的情节和结局,在时光和情欲的路途上颠倒流离,始终未曾逃脱宿命的手心。
而真正的主角永远只是一个女孩。林是模糊不情的陪衬,就像一片浓重的阴影,在拍照片的时候,会显出人物的孤独感。他们的关系就是如此。他们之间的因此而显现出本质来。残酷的。并且无法靠近。
因为我的自恋,我文字里的女孩,永远都是独自在拍着一幅幅被衬垫着的照片。很寂寞。
我从来没有尝试过光脚穿球鞋。在夏天我穿细带子的凉鞋,不穿丝袜。因为我喜欢小腿和脚趾裸露在阳光和凉风中的感觉。有时候,会尝试涂珍珠色的指甲油,让干净的指甲闪烁出一点点明亮的光泽。
这些小细节常常会令自己心情愉快。
但是我的小说里的女孩是穿球鞋的。虽然一样的喜欢光脚。在E-SPRINT的专卖店里,曾经看到一张广告画。夏天深绿的树荫和斑斓的花丛下,几个年轻的女孩挤在一张木椅子上晒太阳。她们穿的是印着小碎花的布裙,头发卷曲浓密,神情懒散,只是一律都穿着白色的球鞋。球鞋上沾着泥和草汁,是系带子的那种。露出光滑的小腿,小麦色的皮肤。健康清醇。
觉得照片拍得很好。ESPRINT的广告和BENNETON一样,常常有一种环保和崇尚自然的意识在里面。就像南京西路上BENNETON巨幅的人物广告画,总是干净的笑容,明亮的容颜,却让人感觉的可畏和珍贵。
看着那张广告画的时候,我想到,我要的那种美丽就是如此。 从来没有穿过套装和高跟鞋。会觉得它们像一个框子,而灵魂的某个部分总是因为不适合这个框子而被束缚得难受。喜欢自己能拥有一些不用费心去照料它,穿起来如鱼得水般的衣服。
一整个冬天,只需要几条旧的仔裤,几件黑色或烟灰的毛衣,加上大外套就能穿得很暖和自在。买过G-STAR的粗布裤子和男装外套,因为这个北欧牌子的款式,看过去像个随时处于漂泊路途中的人。那样的人,会在阳光下眯缝起眼睛深深呼吸空气中的花香。会在路边咖啡店里跷起腿来打瞌睡。会把喜欢的人推倒在墙上粗暴地亲吻她。会在风尘仆仆的路边扛着沉重的行囊搭顺风车。 在衣服上能够找到我们想要的某种理想的气息,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因此,为这些看过去好象是在路边顺手捡来的粗布衣服,付出不菲的置衣费。不觉得自己是个有名牌情结的人。从不去美美百货或者锦江迪生。但是喜欢G-STAR.虽然它通常男装的款式较多。
参加颁奖会的时候,穿着一条灰色的粗布裤子和黑毛衣走到舞台的灯光里面。灯光很刺眼,而我穿的洗旧了的衣服很暗淡。所以我觉得因此而很调和。那些近千元买来的布裤子或者翻绒皮鞋子,会狠狠地穿它们,把它们穿旧,穿脏。
我的论调是,贵的脏的看过去很旧的东西,都是有品味的象征。
衣服,鞋子,首饰,或者人物,都是如此。
在大街上,如果迎面看到一个漂亮女子,会看着她,和她擦肩而过以后,再转过头去看。如果在前面看到一个背影,那我必定会赶上去满足自己的好奇。
我的漂亮标准也许简单,但是又很挑剔。
觉得一个人的脸长得太完美无缺,实际上就是平淡。
喜欢的脸,是有一些属于个人化的小标记的。比如眼角下的一颗泪痣,隐隐闪烁着暧昧的情欲。鼻梁上的浅褐色雀斑,是一群淘气的小精灵。或者翘翘的鼻尖。或者是笑起来的时候眯得弯弯的眼睛。都有说不出的妩媚和灵性。
那些冷若冰霜,艳若桃李的女子,如果再加上衣着光鲜,举止矜持,总是让人感觉索然。就像我每次看到中国的模特儿,总觉得她们像高大的橡胶人。因为没有个性化的特质。这永远都是中国模特走不到国际舞台颠峰的困顿。而瘦小的KATEMOSS因为她的小雀斑和淡漠的眼神,让人感觉到衣服后面的生命力。有着强烈的表达力。
舒淇拍的REDEARTH的化()妆品广告很漂亮。松绿的眼影,玫瑰红的胭脂,用在她的脸上,就是有着艳丽而天真的神采。眼睛明亮无邪,又隐含着小动物般的野性。好像一只小猫,等待着你的爱抚,可是在你抚摸它的时候,它又会突然地轻轻咬你一口。
这样的女子总是讨人喜欢的。你可以想象到,她不会对你遮掩什么或者吞吞吐吐。她会很直接,那种直接是纯真而尖锐的。你因为其中的纯真而不设防,所以就会因为其中的尖锐而受伤。所以这样的女子又是有杀伤力的。同时她又是情绪化的。她不会太压抑自己的感情。高兴的时候会有缠人的甜蜜,的时候会泪如雨下。真性情的女子,总是容易带给别人爱情的感觉。
我认为的漂亮也就是如此而已。
安妮宝贝:上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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