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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淑敏:赔

ID:59275

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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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赔

  那一年,我从内地探家归来回边疆,从乌鲁木齐搭上一辆军车,是运送压缩饼干的。驾驶楼子里坐着司机、副司机,把我夹在中间。冬天穿得多,挤得像一堵绿墙。

  六千里的路途,要在戈壁雪域急驰12天,晓行夜宿,好像追赶队伍的孤雁。路上的景色十分荒凉,赫锈色的大漠像沉睡万年的黄猫,在喉咙深处打着闷哑的呼噜。载着高高饼干箱的大卡车,像无足轻重的虱子在爬行。

  长途行车,要同司机搞好关系。不但生活上他们会关照你,一路还可天南地北的聊天,以排遣孤旅的寂寞。

  我坐在中间,左边执掌方向盘的副驾驶,一个面色透出血丝的陕北小伙,总像被别人刚击过一掌似的。他正在学艺,属于技术尚不熟练因而热情极高的阶段。开起车来双目炯炯,所有的动作都因用力过度而夸张。

  他很勤快,每天早早起身,用汽油喷灯把冰冻的发动机烘烤得暖洋洋。接着用一块油腻的抹布,把车身擦得闪光。特别是车的大灯,雪亮得如同巨鲸的眼睛。我看他太辛苦,就说:“擦那么亮干什么?一路都是荒山野岭的,连个西游记里的妖怪都没有,谁看?”

  他低着头依旧擦,手指甲因为用力而发白。嗤嗤地说:“有人哩。车走着走着,会突然跳出个村子。有娃子来看汽车哩。还有(又鸟)呀鸭的也都来看呢。”

  跟这样的新兵,你就觉着自己没了道理,再不能说什么了。

  小鬼人挺可爱,但技术实在不敢恭维。边塞的路,先天粗糙又失保养。断断续续朽同烂绳。但偶尔会在被车轮耙松的搓板路里,竖着极狰狞的石块和极险恶的陷阱,副驾驶完全不知避让,驭车直冲过去,腾的颠起滚流黄尘,让你的心从胸膛飞射脑门然后狂泻脚底。大厢上装载的饼干,齐声发出粉碎的呻吟。我想,到了目的地,这批饼干需改一个名字,叫做炒面了。

  每逢颠得剧烈的时候,我就用眼睛去瞪坐在右面的正驾驶——他叫唐最雄,是个老兵了。希望他能负起责任,指导一下徒儿,不要把车开得像自杀。

  但是唐最雄无动于衷,甚至连跟睫毛都不眨动,裹着皮大衣,冬眠的样子。但是他绝对清醒,证据是车身每一次剧震之前,他都会微抬身体,很舒缓地松弛了全身的筋骨,把自己调整得如同一管质地优良的弹簧。当从轮胎传达来的猛烈颠簸驾临时,就像婴儿等到了摇篮的一次晃动,很惬意地随节奏俯仰着。

  我觉得他这个师傅不称职,或许自己没什么真本事,也指点不了徒弟。要么干脆就是偷懒,漫漫行程中,一直都是让副驾驶开车,他自己袖手养神,比我这个搭车的还要轻松。

  要说唐最雄一点也不关心徒弟,也不全面,每逢路过村镇的时候,他的眼光就像鹰隼一样锐利起来,从粘满风沙的睫毛间迸射而出,随着穿越公路的每一个活物——也许是一个满面尘灰的孩子,也许是一只看不出颜色的(又鸟)鸭,也许是一条生了撅皮病的黄狗……快速移动。一旦村舍在背后隐没,他的头就立即萎顿下去,重新陷入皮大衣毛茸茸的领子里。

  最后一天,狂风骤起。副驾驶在一次把人颠得骨折的动作里,迷了自己的眼睛。他又搓又揉,把眼珠捣腾得像红荷包皮,还是不行。最后是我拆开自己的棉袄袖口,抽出一缕棉花,用火柴梗卷了两个简易棉签,蘸了雪水,才把那粒黑沙子掘了出来。

  病源虽已除,但副驾驶的眼睛迎风流泪,一时半会是开下了车了。

  逼不得已,正副驾驶员易座。唐最雄在揣着手坐了11天汽车以后,正式握上了方向盘。

  他一踩油门,手臂一个回环,我就知道自己遇到了行家。车启动像一头海豚缓缓举鳍,无声但是迅捷无比地开始了滑行。原本凸凹不平的道路像抹了油似地光滑起来,在车轮下缎子似地延伸。当然那些隆起和坑陷还在,只是唐最雄巧妙地躲闪了它们,在各种障碍的边缘优雅行进。甚至这种被动的躲闪中还蕴有一种节奏,使你感到他不是在开车,而是把自己的身躯膨胀到同卡车一般大,俏皮地在风沙弥漫的荒原上舞蹈。

  我刚开始很高兴,表扬他:“想不到你开车的技术这样好。”唐最雄不置可否,几乎是不屑地哼了一声。好像一个美女听到别人盛赞她的妩媚,不胜其烦的样子。

  随着路途渐远,我生起气来,不是气他的不识夸奖,而是气愤他既有这么好的驾驶技术,为什么偷懒,让我们,包皮括他自己,都多受了许多颠簸。这就好比一行3人,一路上都是小女人在做饭,色香味俱无不说,还顿顿夹生。直到了最后一日,你才知道,同行的老女人是个烹调高手,就是极简陋的菜蔬,也做得别有风味。可她一直在暗地里窃笑着,你说气人不气人?

  想想又奇怪。想他这种把车开得像绣花一样的人,又怎能容忍副驾驶那种狂轰烂炸式的野蛮开法呢?我坐过许多司机开的车子,知道老司机可以不心疼人,但他,是绝对心疼车的。

  又过了一程,我看出他开车的毛病来了。

  每逢过村庄的时候,(虽然路上的人烟极少,还是会有村落的)他就不由自主地轻轻颤抖。由于挤靠得很紧,通过我与他的身体接壤部分,我可以清晰地感到那种不应属于强壮男人的细碎震颤,好像疟疾病人高烧来临时的反应。

  一只鹅在路上走。可能是很少见到汽车,鹅对鸣笛并不惊慌,依然像个胖而懒的中年妇女,撅着屁股,目不斜视地横穿公路。

  别的司机,会用前轮抵住鹅蹼,逼使那鹅狂吠起来,扇着翅膀,抖落下鹅绒,惶然逃窜。

  唐最雄不。他伏在方向盘上,耐心地看鹅搔首弄姿,看鹅用扁扁的嘴巴梳理灰脏的羽毛。看鹅兴奋地嘎嘎大叫。

  戈壁上很少有鹅。这是一个例外。

  胖鹅盘踞公路当央,汽车左右绕行不得。

  唐最雄心平气和地等。

  我不耐烦了,说就:“开过去吧。”

  唐最雄说:“那会压着它的。”

  我说:“不可能的。当我们的轮子一过去,它就吓得飞起来了,绝对压不了的。退一万步,就算把它压着了,你就说是它自己钻到你的轱辘底下的,有谁知道?”

  唐最雄看着鹅说,“万一压着了,是要赔的。”

  我说:“赔多少?不过就是一只鹅,也不是一只老虎。真要是压着了,我来赔好了,不过是几块钱的事。鹅的主人没准还高兴呢。在这种大漠深处,一只鹅还卖不出这个价钱呢。”

  唐最雄一动不动地趴在方向盘上说:“有些东西是钱所赔不起的。”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明显地感觉到来自他身上的颤动加大了,好像雨滴渐渐地密集起来。

  那只愚蠢的鹅,终于像贵妇一般挪出公路。车开出村落。

  眼前重又是苍黄的天穹与大地。唐最雄恢复了行云流水般的行驶节奏,但他身上的震颤越来越猛烈了。

  我尽量缩小自己的身子,以离这个男人发抖的躯干远一点。

  “你奇怪了。我一个大男人,这是怎么了?连一只鹅都怕?”唐最雄说。这一段路况很好,他只用一只手就可平稳地驾车。

  “不,我不奇怪。每个司机都有自己的爱好。比如我就见过不停骂人的司机,骂天气,骂行人,骂车上拉的货,也骂自己……”我说。其实他猜的很对,我起了好奇之心。但一个人的心思被人说破了,是很狼狈的事。我只有不承认。

  唐最雄完全不看我,对着浑黄的天地说:“不管你愿不愿意听,我要对你说我的故事。你知道,每逢我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就必须要对人说点什么,要不我就过不去。”

  他说的“这种时候”,是什么时候呢?是指鹅这种动物还是越来越狂躁的震颤呢?

  我不知道。但我作出了想听的表示。

  “你压死过人吗?”

  这是他的故事的第。

  我吓了一跳。司机这个行当,也像渔民一样,有着许多深刻的忌讳。不许说“翻,不许说“死”。我一路上恪守行规,没想到唐最雄破天惊地地说出来。我结结巴巴他说:“我没……没有。你知道,主要是没这个机会,我不会开车……”

  他毫不在意我说什么,只是看了一眼副驾驶。小鬼一路辛苦,已经睡着了,随着颠簸,发出轻一阵重一阵的鼾声。

  我忙说:“他听不见的。”

  他说:“我不是怕他听。我的故事,我们汽车团里都知道。每当有新兵入伍,我就要给大家讲我的故事。虽说每讲一次,就像拔掉一颗槽牙,使我鲜血淋淋,可我还是愿意讲。我是怕他听烦了。”

  我说:“一路上都是小鬼开车,他累得醒不来了。”

  唐最雄开始讲述,声音干燥得像芦苇在摩擦,已经近黄昏了,窗外是匍匐的大漠,风沙旋转成直筒,仿佛要将我们卷进天庭。极低矮的梭梭草在风的空隙里不可思仪地挺直了叶脉,在窗玻璃的底部形成行程不规则的曲线。

  那时我已经是老兵了,早起有徒弟给我打洗脸水了,你不用可怜他们,他们是为了从我这儿多学点技术。技术比力气值钱多了。我开车的手艺很高,你不要以为我这是后来练的。不是的。我一开始学车就特别的灵。

  人,可以分为两类。学一门手艺,要么是一学就灵,一练就精。要么就靠着熟能生巧了。那是笨人编出来自己的话。

  我很年轻,就成了技术尖子,挺骄傲的。我开了5年车,连车身上的一块漆皮都没有碰掉过。到现在也没有碰掉过,人是软的。但是我把人给压死了。

  那天我开车路过一个村子,男孩子站在路边,我看得很清楚,大约10岁,穿着一身黑衣服。眼珠很亮,好像河里沾着水的石头子。他向汽车招手。非常偏远地方的人,见到外来的人就很亲。有时车都走出很远了,他们还招手,有点傻气。我知道在有孩子的地方,要慢行。因为孩子会有叫人想不到的举动。他在路的右边,突然横穿公路。我停下来等他,让他平安地跑了过去。我越过了和他平行的位置,我甚至看见他龇了龇牙。他的牙很白,那时候还是充满了力的,像碎碗碴子一般耀眼。在他身后,我踩了一脚油门。车像被抽了一鞭的马急驶起来。正在这时候,我听到了一声呼唤,非常怪异,像一种野兽的啼叫。那个孩子像被牵着线的木偶一样,猛然折身,向我的车轮扑来……我完全惊骇住了,甚至忘了踩刹车。其实就是踩了刹车也毫无意义,汽车刚刚接到加速的指令,就像箭已经射出去了。你能把自己呼出来的气收回去吗?你尽可以使劲做吸气的动作,可是无论你吸进去多少空气,都不是你刚刚才吐出来的那口气了。那口气已经被天意给收走了。

  我感到车的左前轮被垫了一下,仿佛平日碾过一袋面粉,不,它比面粉可要柔软得多。但也不完全是软的感觉,软中有硬。似是在蒸得很嫩的活鱼里,突然遇到了粗大的刺。

  这就是孩子又脆又嫩的身体,在充气很足的轮胎下爆裂的感觉。然后是一个小小的气泡破碎声,好像我们把一个吹得不大饱满的气球,用力捏炸了,有轻微震手的感觉……我下了车,扑到男孩身边。他斜躺在我的车轮下,露出的骨茬像尖利的牙齿,挑着一块块皮肉。我看到了那个破碎的气泡,那是孩子的胃,像书本一样摊开在公路上。最恐怖的还不是这种血肉模糊的情景,而是在我的汽车轮胎的花纹里,填着一粒粒白色粘稠的物质——那是男孩胃里的米饭。他一定是个粗心的孩子,来不及细嚼慢咽,许多米粒还保持着刚蒸出来的模样,雪白而完整,好像完全没经过牙齿的咀嚼。

  那些米粒很快就不白了,被血染成淡粉色。血缓缓地流出来,好像舍不得那个小小的躯体,人的血其实挺少的,起码比我们想象的要少多了。这个孩子的血大约只有一小碗吧,流在黑棉祆上,红和黑一中和,就发出碧绿色的光,就像大红纸上写的墨笔字一样。

  我趴在那孩子的胸口上,听他的心跳。我本来以为人已经没救了,想不到他的心强膛而有力,像马驹一样结实。我一阵狂喜:心还在跳,就有希望啊!我站起来刚想喊人来帮忙,又看到了那孩子的眼珠。一个活人,是绝没有那样惨白的眼珠的,我急忙俯下(禁止)去再听……没有,这一次什么都没有了。小小的身子像一口空箱子,只有极轻微的破裂声,那是捅出的血泡被风刮破了。

  我始终搞不明白,当时听到的真是孩子最后的心跳,还是我自己想象的声音。我听到身旁扑嗵一声,像一个板凳倒下了。我很迟钝地看了看,一个穿黑衣服的女人躺在孩子的身边,脸同孩子一样毫无血色。

  她是孩子的母亲。她和丈夫盲流来边疆,丈夫死了,给她留下了这个遗腹子。

  那声招致男孩亡命之灾的呼唤,就是女人发出的。她并没有什么实际的用意,只是出于习惯,招呼她的儿子。孩子从小就训练出来了,只要听到妈妈的声音,不管在什么地方,他都立即撒腿往家跑。好像妈妈的声音是铁丝,系在孩子的关节上。孩子穿过我的车前方时,妈妈正在远处,什么也没看见。她只是出于下意识地喊她的孩子,她隔了一会儿就要这样喊一声,就像有些妇女隔一会儿就要拢拢自己的头发一样。

  男孩劈头就往回跑。他忘了刚才还招过手的那个钢铁怪物……你一定惊讶我怎么把这件事说得这么冷漠,因为它在我的心里翻腾的时间太长了。就像一块熬过太长时间的骨头,没什么味了。那种阴森森的感觉像蜘蛛丝缠绕在我的神经上,我只有不断地叙说,才能稍微麻木一点。

  后来的事,我就不详说了。安葬,给抚恤金……都是按规矩办的。我们汽车部队常发生这类事故,处理起来有条不紊的。

  事故发生的原因很清楚,我的责任并不大。用一种残酷点的说法,那个孩子的行为简直就是自杀。是他撞到我的轱辘上的,再高明的驾驶员也难以挽救局面。

  大伙对我挺同情的,但终究是一条人命啊。军事法庭判了我两年徒刑。监外执行。也就是说,我还呆在部队里,该干什么干什么,没有人歧视我。开车这个行当,容不得笑话别人,说不定哪天你就撞上了。大家有兔死狐悲之感。是我自己提出暂不开车了,做营区的卫兵,我没法从那种碾过人体的感觉走出来,不知道时间能不能救我。

  听说孩子的妈妈醒过来以后,孩子已经给拚在新衣服里面了,敞开的胸部用纱布给填满了,看起来孩子比活着的时候还稍胖了一点。

  处理这事的工作人员,把钱递给了苦命的母亲,听说她没怎么闹,先是不断地哭,后来也就不哭了。

  在贫困地区,钱是一种神奇的药膏,什么伤痛都能治。大家都说这件事的善后不复杂。女人还年轻,可以再嫁,可以再生孩子。加上她是盲流,势单力孤的,估计也没什么族人聚众为她家闹事。要是死者属于一个庞大的家族,可就棘手多了。

  女人很温顺地接了钱,那真不是一个小数目呢。周围的老乡羡慕地看着她,心想就是她的儿子活着,一辈子也给不了她那么多的钱。孩子多的人家甚至想,自己的哪个孩子要是碰到了这样的事,就好了。

  大家都认为这事了结了。已经用钱赔了命。

  几个月以后的一大中午,正轮我值班。夏天了,戈壁滩晒得像铁鏖子,一个幽灵似的女人,披着黑头巾,飘悠悠地逼近了我。

  我打了一个寒战。没有看见她的脸,我就知道是那个死了孩子的女人。

  她走过来,抓着我,直截了当地问:“你,知道是谁碾死了我的儿子吗?”

  “不!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极力否认,也不管她是真的认出了我,还是敲山震虎地唬我。

  “我会找到他的。”她铁爪似的手放开了我,并轻轻抚摸了一下我被掐痛的胳膊。

  从这个动作,我知道她并没有认出我来。心里稍稍安宁了一些。

  “你……你找他干什么?”我战战兢兢地问。

  “给他钱。”她拍了拍随身带的黑布包皮,“他用这些钱把我的儿子买走了。我怎么就这么傻?我把这些钱还给他,我的儿子不是就回来了吗?”我不知说什么好,呆呆地看着她。

  她解开黑布包皮,里面果真是齐整整的钱。

  她蹲在地上,摆弄起她的钱。先用钱在地上摆出了一个巨大的圆环。薄薄的纸币被戈壁午后的热浪熏蒸着,好像有嘴从地心往上吹气,蔌蔌发抖。

  我拉住她,说:“快把你的钱收起来吧。后起风了,会把你的钱刮走的。一张也拣不回来了。”

  她目光炯炯地盯着我说:“是你碾死了我的儿子吧?”我立刻说:“不是我。不是我。”

  她奇怪了,说:“那你为什么不让我的儿子回来?”

  我说不出话来。正午的营区,大家都在休息,没有人帮我。我眼睁睁地看着她在地上摆钱,只有在心里祈祷千万不要起风。

  真的没有风。大戈壁像冻住一般沉寂。粘稠的空气把纸币熨在沙砾上,仿佛破碎的龟板。

  女人悉心地摆着,大地上出现了一个庞大的人形,腿和胳膊都平伸出很远,好像要围拢来拥抱什么。看得出那是一个孩子,因为代表他的头的圆圈很大,身子比较小,就像我们在古代的岩洞里看到的画一样。

  我在这个用钱组成的呈大人形面前惊恐万分,每一张钱币都很破旧了,我想这个女人一定在许多个不眠的夜里反复地摩擦过它们,以代替儿子光滑的皮肤。我顾不得再照看这女人,撒腿就跑。

  当我叫人赶来时。天地间已起了一阵怪风,孩子的四肢折断了,在空中飘荡。女人张开身子,拼命护着孩子的头。由于风,那个硕大的圆形已经变成了多边形,好像长出了犄角。

  我们尽可能地帮她把钱找回来,又送女人到卫生队看病。医生说她有轻度的精神障碍,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治疗,就基本正常了。不再见着人就追问是谁碾死了他的儿子,团里想派人送她回家。

  一天,她清醒地走进首长的办公室说:“我不回家。我也不要钱了。你们给的钱再多,也有用完的时候。我要在你们这儿做一份工作。这样以后的日子就有指望了。”

  这考虑当然很世故,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正因为这份世故,人们才能断定她确实恢复正常了。细想想,她唯一的儿子没有了,中国人养儿就是防老的,她的想法也在情理之中,就同意她留下来当临时工。不过是到临近的一个汽车部队。领导主要是为我着想,怕她若在这儿呆久了,知道我就是肇事者,惹出麻烦。

  过了没多久,女人就被友邻部队送回来了。原因是她去了以后,汽车的机械故障猛然增多,特别是车的左前轮胎,大量地出现爆胎,部队上下着实地紧张了一阵,以为是敌特破坏。没想到原来是她——每逢刮大风的黑夜,当临时工的女人就穿着一身黑衣服,怀揣一把真正的英吉沙匕首走出房门。

  她专找解放牌的载重汽车,就是我压死她孩子时开的那种型号,用匕首对准车的左前轮就是一阵猛搠……逮住后,问她这是为什么?

  她说,只要这个轮子炸了,就再也压不死她的儿子了……我们部队只好把她接了回来,大家一筹莫展。每日管她吃喝,还要防着她破坏汽车。有一天,我终于忍不住了。我不能让大伙老这样跟着偶操心。

  我走进女人住的小屋,笔直地站在她面前。

  这是我在出事以后,第一次敢直视她。她比她儿子死时老得太多了,带着一种从坟墓里爬出来的荒凉。

  我说,你的儿子就是我压死的。人死了不能复生。你想怎么处罚我就怎么处罚我。我很快很流畅地说完了这些话,连一个结巴都没打。因为我在肚里念叨的次数太多了。我真的做好了挨骂挨打甚至被她捅几刀子的准备,只要不打死我就行。

  女人看了看我,平静地说:“你不是。”

  我急得直跺脚,说我是我就是。我当然可以举出许多血腥的细节证明我是真凶,比如那些粉红色的米饭粒。但是我不能。我只是一遍一遍说:是我。

  女人漠然地:“你不是。那个人逃走了,再也没有出现过。他怕我杀了他。可是我不会杀他,起码现在不会了。杀了他,我的儿子也不会活。”

  她突然热切起来:“我现在只想要我的儿子。烦你去给你们的领导,让他们赔我一个儿子。”

  我拿不准她此时明白还是糊涂,但我不能骗她。我就说:“这事办不到。到哪里给你赔一个儿子呢?孩子已经不在了。”

  无论实话有多么酷,我要对她说实话。

  “是的。我的儿子已经不在了。”女人明白如水。“死了的人是不能再活的。什么都能赔,但是人不能。没有人能赔你另一个人。”我硬着心肠说。

  这真是危险而残忍的谈话,真想躲得远远的。但是别人都能躲,我不能躲。我得咬着牙挺下来。

  “人也能赔。”她一字一顿地对我说,眼睛里闪着磷光。在大漠如烟的背景下,宛若埋藏多年的木乃伊。

  “怎样赔?”

  我不由自主地追随她的思绪。人是抵不过鬼魅召唤的。

  “我拿上你们给我的钱,在全中国走啊走。我要走遍所有的山和所有的水。推开所有的房门,找到一个和我的儿子一模一样的男孩,个头。生日、长相……我一定要找到他。中国这么大,一定有这样一个孩子在等着我领他。我有钱,我还有工作。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他家,我再挣钱养他。我天天都给他吃大米饭,再不会像以前,没钱给他吃大米饭,那天还是从别人家借的米啊,可惜他吃了还没消化啊……可是,那他也算吃过了,你说,是不是?你说,吃东西这件事,最好受的那一会儿感觉是在哪儿?”

  她的眼睛像铜钉楔住我。

  “这……我……我不知道……”在她貌似严密实则混乱的逻辑面前,我不知如何招架。

  “在舌头啊!”她嘻嘻笑起来,嘲笑我的无知。

  “你想啊,只有舌头知道品味。吃到肚子里,肉膘和野菜就分不出来了。我的儿子吃大米饭的时候,他的舌头还好好的,像小狗一样能舔来舔去。所以他不冤,他尝到了米饭的香味。你说是不是?”她征询地望着我。

  “是。是。”我不断点头。

  “要是人家不肯给孩子呢?”她的思绪沿着我所看不到的怪异轨道滑行,飞速地又返回到原来的话题。这正是我想问她的,她自己说了出来,反倒更令人觉得恐怖。

  “我就在他们家干活,给孩子吃,给孩子穿。时间长了,孩子就会对我有感情。我就在一个晚上,把孩子偷走。那样,我不就是有了自己的儿子了?”她说着,嗬嗬地笑起来,笑声像液体一样四处流动,小屋就摇晃起来。

  “我要把他带走,走得远远的,到一个永远没有汽车的地方。”女人很干脆地结束了自己的话。

  一股森然之气包皮围了我,我不由得抓住她。

  她很有劲道地摔开我的手说:“我不是现在就去。我还要做准备呢。”

  我说:“我帮你准备,你跟我走,好吗?”

  她说:“到哪里去?离我的儿子近吗?”

  我含糊回答:“反正对你是有好处的。”

  她就信任地让我拉了她的手,慢慢地往前走。

  我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了。医生先听了我的描述,说,这是典型的精神失常。可是医生对她进行了详尽的检查之后,又推翻了自己的诊断。因为只要不涉及她的儿子,女人一切正常。提到了她的儿子,女人就很悲伤。说:“医生,我的儿子死了,我心里难受。我现在有点钱,够当路费的,我要回老家看看。”

  医生说这些反应,完全是人在痛苦之后的正常现象。他们不能给一个正常人用药。

  出了医院,女人对我说,你的好意我领了。我没病。我只是要人世间赔我一个儿子。

  女人在一个风沙弥漫的日子上路了。谁也劝不住她,人们就说她是一个女疯子。

  我总是不放心,虽说这事已经算处理完了,我们第一次赔了她钱,第二次赔了她工作。但这一切是因我引起的,毕竟她的儿子没了。但这第三赔,真是赔不起啊!

  我跟领导说,送她一程。领导答应了。我就远远地跟在她身后。一路上,她不哭也不闹,上车买票都能照应。看到大的或小的男孩,她都无动于衷。唯有10岁左右穿黑衣服的男孩,会诱使她像母豹一样扑过去。

  人们驱赶她,她毫不理会,依旧紧跟孩子,给孩子米饭吃。无论周围的人对她多么凶恶,她都毫无怨言地照看着孩子。时间长了,人们就烦了。轰她,打她,她都不走。后来发现一个极简单的法子就能叫她永不再回来——就是让那个穿黑衣服的男孩说一声:滚!你这疯婆子!她就傻愣愣地哭很久很久,然后不气馁地再去追另一个男孩子。

  后来我就回来了。工作不允许我长久地跟着她。我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了她。

  唐最雄长叹了一口气,“也不知这女人现在怎么样子?不知她走到哪个省份了?”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在这个悲惨的故事里,急驰了上百里。天色完全地黑了。汽车大灯像两条笔直的钢轨,伸向无际的远方。陡起的沙尘像一柄柄巨大的蘑菇,从黑暗中嗖地移动到路当中,好像显身的妖灵。满载饼干的汽车冲撞过去,沙尘破碎成柔软的斑块,放我们钻过去,又在我们的身后无声无息地弥合为深逐的大幕。

  副驾驶不知何时醒来了,眼睛已恢复正常。

  “你来开。我累得很了。”唐最雄说。

  两个人就换了座位。

  副驾驶抱上方向盘,车立即兴奋地摇摆起来,灯光像游龙般逶迤。

  突然,一只野兔跃上公路。

  一只多么愚蠢的兔子啊!它只需向任何方向一侧一歪,就隐避在大漠无底的黑暗中了。可是兔子顽强地沿着汽车大灯的光往往前蹿,脚爪翻飞,像从天上飘忽而下的毛团。

  要依副驾驶平日的习惯,早就一踩油门撵了过去。野兔是戈壁滩上很低等的动物,而且机警无比,车轮过处,很少有死在辙下的,原值不得珍惜。

  但陕北来的小伙子,这一次出奇的小心。他精致地挪动着方向盘,好像那是一架钟表的秒针。

  庞大的载着许多饼干的汽车,摇摇晃晃地跟着活蹦乱跳的野兔,在如漆的大漠中蹒跚。

  我看到远方有一个黑衣女人飘扬的灰发。

  毕淑敏散文精品原文:婚姻鞋

  婚姻是一双鞋。先有了脚,然后才有了鞋,幼小的时候光着脚在地上走,感受沙的温热,草的润凉,那种无拘无束的洒脱与快乐,一生中会将我们从梦中反复唤醒。

  走的路远了,便有了跋涉的痛苦。在炎热的沙漠被炙得像驼鸟一般奔跑,在深陷的沼泽被水蛭蜇出肿痛……人生是一条无涯的路,于是人们创造了鞋。

  穿鞋是为了赶路,但路上的千难万险,有时尚不如鞋中的一粒砂石令人感到难言的苦痛。鞋,就成了文明人类祖祖辈辈流传的话题。

  鞋可由各式各样的原料制成。最简陋的是一片新鲜的芭蕉叶,最昂贵的是仙女留给灰姑娘的那只水晶鞋。

  不论什么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姻缘,最美妙的是和谐。

  切莫只贪图鞋的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脚。脚比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许许多多的人却常常忘记。

  我做过许多年医生,常给年轻的女孩子包皮脚,锋利的鞋帮将她们的脚踝砍得鲜血淋淋。粘上雪白的纱布,套好光洁的丝袜,她们袅袅地走了。但我知道,当翩翩起舞之时,也许会有人冷不防地抽搐嘴角:那是因为她的鞋。

  看到过祖母的鞋,没有看到过祖母的脚。她从不让我们看她的脚,好像那是一件秽物。脚驮着我们站立行走。脚是无辜的,脚是功臣。丑恶的是那鞋,那是一副刑具,一套铸造畸形残害天性的模型。

  每当我看到包皮办而蒙昧的婚姻,就想到祖母的三寸金莲。

  幼时我有一双美丽的红皮鞋,但鞋窝里潜伏着一只夹脚趾的虫。每当我不愿穿红皮鞋时,大人们总把手伸进去胡乱一探,然后说:“多么好的鞋,快穿上吧!”为了不穿这双鞋,我进行了一个孩子所能爆发的最激烈的反抗。我始终不明白:一双鞋好不好,为什么不是穿鞋的人具有最后决定权?!?

  旁的人不要说三道四,假如你没有经历过那种婚姻。

  滑冰要穿冰鞋,雪地要着雪靴,下雨要有雨鞋,旅游要有旅游鞋。大千世界,有无数种可供我们挑选的鞋,脚却只有一双。朋友,你可要慎重!

  少时参加运动会,临赛的前一天,老师突然给我提来一双桔红色的带钉跑鞋,祝愿我在田径比赛中如虎添翼。我褪下平日训练的白网球鞋,穿上像桔皮一样柔软的跑鞋,心中的自信突然溜掉了。鞋钉将跑道锲出一溜齿痕,我觉得自己的脚被人换成了蹄子。我说我不穿跑鞋,所有的人都说我太傻。发令枪响了,我穿着跑鞋跑完全程。当我习惯性地挺起前胸去撞冲刺线的时候,那根线早已像授带似的悬挂在别人的胸前。

  桔红色的跑鞋无罪,该负责任的是那些劝说我的人。世上有很多很好的鞋,但要看适不适合你的脚。在这里,所有的经验之谈都无济于事,你只需在半夜时分,倾听你脚的感觉。

  看到好位赤着脚参加世界田径大赛的南非女子的风采,我报以会心一笑:没有鞋也一样能破世界纪录!脚会长,鞋却不变,于是鞋与脚,就成为一对永恒的矛盾。鞋与脚的力量,究竟谁的更大些?我想是脚。只见有磨穿了的鞋,没有磨薄了的脚。鞋要束缚脚的时候,脚趾就把鞋面挑开一个洞,到外面去凉快。

  脚终有不长的时候,那就是我们开始成熟的年龄。认真地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鞋吧!一只脚是男人,一只脚是女人,鞋把他们联结为相似而又绝不相同的一双。从此,世人在人生的旅途上,看到的就不再是脚印,而是鞋印了。

  削足适履是一种愚人的残酷,郑人买履是一种智者的迂腐;步履维艰时,鞋与脚要精诚团结;平步青云时切不要将鞋儿抛弃……当然,脚比鞋贵重。当鞋确实伤害了脚,我们不妨赤脚赶路!

  毕淑敏散文精品原文:电脑时代的灰色诱惑

  拥有电脑多年,谨记有关人士教导,不敢玩任何电脑游戏,怕染上病毒,使自家辛苦码的字付之魔鬼。忽一日,上高中的小侄女说,同学间流传一游戏软件,名曰《医院》,全是诊病的程序,甚难,她们玩时治一个病人死一个病人,不一会儿屏幕上便鲜血淋淋,尸体横陈,玩不下去了。知道三婶是当过主治医师的,求教一两招,以攻克难关。于是欣然上机。想我虽已离开医院,但20余载的医学童子功,对付一个游戏,岂不绰绰有余?几个小时鏖战下来,果然得胜班师。我成功地使游戏中的主人公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医学院毕业生,官运亨通地跨越医师、住院总医师、主治医师、副院长……诸级台阶,直抵医院的最高宝座——院长。

  小侄女乐得合不拢嘴,说谢谢三婶,这是一个比《三国演义》四代还要难的游戏,从此我可以向同学们传授得胜秘诀了。

  从医学的角度说,这套游戏软件的科学知识基本准确,有情节有故事,从头到尾玩下来,简直像一篇小说呢。

  年轻的医学院毕业生出身医学世家,祖父是中医,父亲是西医。长辈要求他走前人成功的路,回乡下去开诊所。小伙子不愿离开灯红酒绿的大城市,老爸就提出了一个苛刻的要求:他必须在5年内升到医院院长的高位,否则返回乡下。

  升迁的道路漫长而曲折。一方面是医术的提高,你不能误诊,不能拿错药,不能开错刀,不能在抢救病人时束手无策……总而言之你要积攒足够的病例,每医好一个病人就是在脚下垫了一块走向新职务的砖。

  这一部分的工作主要由我负责。不是吹牛,经我治疗的病人,个个康复得红光满面。

  但是无论医术多么好,总也不见我升职的调令(从现在开始,三婶时而化成游戏中的“我”)。

  小侄女对我说,光埋头看病可不行,那只能提高技术一项的得分。升官是一个综合的事情,还有考核值、人缘、知名度等等各项指标。

  我说,医学以外的事,三婶可帮不上你的忙。

  小侄女说,您专心看病就是,别的事甭管。这游戏我琢磨好长时间了,其他方面我负责。

  于是我和小侄女四手联弹,以集体的智慧同游戏软件作战。

  看了一会儿病人,小侄女说,该出门转一转了。我说,到哪儿?

  小侄女说,当然是到长官的房间里去了。你想升官,不到领导跟前套近乎还行?

  于是移动电脑鼠标,领着我离开诊室,到达医务主任室,那老头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屏幕上随之打出我们的三项选择:聊天、送礼、赞扬。

  小侄女果断地指挥我:和领导光聊天没用,空口说些赞扬的话也不行,最好的招数是送礼。我惊奇,忙问:送什么?

  小侄女说,查查咱们自家的物品清单上有什么?

  电脑查询的结果是——因为我们目前只是一个小小的实习医生,清单上一片可怜的空白。买!小侄女眼睛不眨地说。

  鼠标一转身折进了医院的小卖部。电脑随即列出小卖部的货物名称:金戒指、金表、百年XO、球赛门票、海钓渔具、印度神油、万灵丹……我边浏览边气愤:这个小卖部真是居心不良,一般医院探视病人应有的鲜花水果滋补营养品等,一概无货。咱们现在有多少钱?小侄女问。

  我连忙查看储蓄金额。电脑显示微薄的薪金数字。

  咱们是穷人啊,钱要使在刀刃上。礼物一定要买得可心才有用。先和同事们聊聊天,看看主任最喜欢什么。小侄女自言自语。

  我遵命把鼠标引到同事一栏,出现了几个同样穿白大褂的人,电脑随即打出“情报、喝酒”等选择。

  我们当然选择“情报”一项。没想到同事回答:没什么好说的。

  我表示心灰意冷,小侄女说,这个同事不肯说实话,肯定是怕得罪领导。咱们给他喝酒,酒后吐真言。

  喝一次酒是要花费不少钱的,小侄女很有大将风度,不在乎存款额下降到“0”,也要套出同事的肺腑之言。

  电脑中的同事终于说话了:长官喜欢女人。

  小侄女说,咱们赶快回小卖部,买礼物投其所好。

  我只得遵命返回小卖部,小侄女发令说,咱就买印度神油吧。

  我几乎从椅子上弹起来,支支吾吾地说,你……知道印度神油是干什么的吗?

  小侄女一晃脑袋说,你们大人不要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其实我们什么都知道。不就是亚当夏娃用的东西吗?有什么了不起的!叫你买你就快买,你马上就可以看到印度神油会使我们的分值提高多少点了。

  我只好服从,以一个实习医生一个月的薪水换得一瓶印度神油。

  把礼送给医疗主任……电脑屏幕急速闪动……乖乖,我的人缘值立即上升了12点。小侄女向我眨眨眼。我噎得说不出话。

  之后电脑由我和小侄女轮番操作。我看一会儿病,就换她来搞公关。她不遗余力地请人喝酒,几次沦落到身无分文的地步。但是她也得到了巨大的回报,群众关系好,情报像雪片似地显示出来,成为指导我们的行动纲领。

  随意拣几条实录如下,以飨大家。

  “对于爱财的长官,你可以送他一本麻将必胜秘籍。”

  “不会看的病人你可以转诊,如果出了医疗纠纷,你可以试试用钱来摆平。”

  “拍马屁时一定要注意长官的脸色。如果他神气臭臭的,就别说太多的废话。”

  “对喜爱球类运动的长官,你可以送他球票球具。”

  “医疗纠纷、治死了人,也有好处。它会使你的知名度迅速提高,你会红。”

  “有的时候也可以骂骂长官,会使你在大家中的人缘变好。”……开始时,我还想辩驳一两句,很快就发现这是螳臂挡车。除非你不玩这套游戏,否则就要按着它的规矩办。要不你的分值就上不去,面对被除名的危险。

  你看到hushi在用解剖学的骷髅头打排球,如果你职务不够高,你就千万不可批评,那会使你的分值下降。

  你看到病房里在胡闹,一定要假装看不见,否则辛辛苦苦积聚起的资格就要毁于一旦。

  你在看病之外,需要不停地喝酒聊天无原则地赞扬四处打探情报给长官和其他人送礼……你只能按照它的规定做,在无数次的重复中,它将一种软件制造者的思维模式像灌水泥一般注入你的脑海。

  小侄女和我共同构成的那个电脑实习医生,飞快地进步着,终于在很短的时间内晋升到了院长的位置。

  小侄女兴高采烈,她的三婶愁眉苦脸坐着发呆。

  我说,这是不是最坏的游戏啊?小侄女说,

  这算是最好的游戏啊。这是智慧型的,不像格斗型的,打得人仰马翻很恐怖。再说这里一个裸镜也没有,不属于扫黄打非。

  我说,这是哪儿出品的?

  小侄女说,不是国内的,我们好像还不会造游戏吧?反正我是没玩过一个谆谆教导型的电脑游戏。

  小侄女一蹦一跳地走了,去()把这个游戏软件的教导,普及给更多的孩子。

  电脑游戏是大人们制造出来给孩子玩的,它是一种新型的书。

  我第一次痛彻心肺地感觉到自己的苍老,自己的无力——我不可能学会写这种书了。我们是电脑游戏盲,报上刊载了南方的一名女工,省吃俭用为孩子买了电脑,以为孩子是在天天学习,没想到他看黄色软件,萎靡堕落……崭新的电脑时代把我们和自己的孩子隔绝开来……我们没有为孩子们写出电子书,他们就去读别人写的书。灰色的汁液,一滴滴注入他们心田,也许会在某一个早晨生出荆棘,张开令我们惊愕的黑色翅膀。我以一个母亲的名义呼吁:天下科学家和文学家联起手来,为孩子们制造光明的游戏!

  

  :婚姻鞋

  婚姻是一双鞋。先有了脚,然后才有了鞋,幼小的时候光着脚在地上走,感受沙的温热,草的润凉,那种无拘无束的洒脱与快乐,一生中会将我们从梦中反复唤醒。

  走的路远了,便有了跋涉的痛苦。在炎热的沙漠被炙得像驼鸟一般奔跑,在深陷的沼泽被水蛭蜇出肿痛……人生是一条无涯的路,于是人们创造了鞋。

  穿鞋是为了赶路,但路上的千难万险,有时尚不如鞋中的一粒砂石令人感到难言的苦痛。鞋,就成了文明人类祖祖辈辈流传的话题。

  鞋可由各式各样的原料制成。最简陋的是一片新鲜的芭蕉叶,最昂贵的是仙女留给灰姑娘的那只水晶鞋。

  不论什么鞋,最重要的是合脚;不论什么样的姻缘,最美妙的是和谐。

  切莫只贪图鞋的华贵,而委屈了自己的脚。别人看到的是鞋,自己感受到的是脚。脚比鞋重要,这是一条真理,许许多多的人却常常忘记。

  我做过许多年医生,常给年轻的女孩子包脚,锋利的鞋帮将她们的脚踝砍得鲜血淋淋。粘上雪白的纱布,套好光洁的丝袜,她们袅袅地走了。但我知道,当翩翩起舞之时,也许会有人冷不防地抽搐嘴角:那是因为她的鞋。

  看到过祖母的鞋,没有看到过祖母的脚。她从不让我们看她的脚,好像那是一件秽物。脚驮着我们站立行走。脚是无辜的,脚是功臣。丑恶的是那鞋,那是一副刑具,一套铸造畸形残害天性的模型。

  每当我看到包办而蒙昧的婚姻,就想到祖母的三寸金莲。

  幼时我有一双美丽的红皮鞋,但鞋窝里潜伏着一只夹脚趾的虫。每当我不愿穿红皮鞋时,大人们总把手伸进去胡乱一探,然后说:“多么好的鞋,快穿上吧!”为了不穿这双鞋,我进行了一个孩子所能爆发的最激烈的反抗。我始终不明白:一双鞋好不好,为什么不是穿鞋的人具有最后决定权?!?

  旁的人不要说三道四,假如你没有经历过那种婚姻。

  滑冰要穿冰鞋,雪地要着雪靴,下雨要有雨鞋,旅游要有旅游鞋。大千世界,有无数种可供我们挑选的鞋,脚却只有一双。朋友,你可要慎重!

  少时参加运动会,临赛的前一天,老师突然给我提来一双桔红色的带钉跑鞋,祝愿我在田径比赛中如虎添翼。我褪下平日训练的白网球鞋,穿上像桔皮一样柔软的跑鞋,心中的突然溜掉了。鞋钉将跑道锲出一溜齿痕,我觉得自己的脚被人换成了蹄子。我说我不穿跑鞋,所有的人都说我太傻。发令枪响了,我穿着跑鞋跑完全程。当我习惯性地挺起前胸去撞冲刺线的时候,那根线早已像授带似的悬挂在别人的胸前。

  桔红色的跑鞋无罪,该负责任的是那些劝说我的人。世上有很多很好的鞋,但要看适不适合你的脚。在这里,所有的经验之谈都无济于事,你只需在半夜时分,倾听你脚的感觉。

  看到好位赤着脚参加世界田径大赛的南非女子的风采,我报以会心一笑:没有鞋也一样能破世界纪录!脚会长,鞋却不变,于是鞋与脚,就成为一对永恒的矛盾。鞋与脚的力量,究竟谁的更大些?我想是脚。只见有磨穿了的鞋,没有磨薄了的脚。鞋要束缚脚的时候,脚趾就把鞋面()挑开一个洞,到外面去凉快。

  脚终有不长的时候,那就是我们开始成熟的年龄。认真地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鞋吧!一只脚是男人,一只脚是女人,鞋把他们联结为相似而又绝不相同的一双。从此,世人在人生的旅途上,看到的就不再是脚印,而是鞋印了。

  削足适履是一种愚人的残酷,郑人买履是一种智者的迂腐;步履维艰时,鞋与脚要精诚团结;平步青云时切不要将鞋儿抛弃……当然,脚比鞋贵重。当鞋确实伤害了脚,我们不妨赤脚赶路!

  

毕淑敏: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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