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饶了我的耳朵吧,音乐

ID:58776

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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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光中:饶了我的耳朵吧,音乐

  声乐家席慕德女士有一次搭计程车,车上正大放流行曲。她请司机调低一点,司机说:“你不喜欢音乐吗?”席慕德说:“是啊,我不喜欢音乐。”

  一位音乐家面对这样的问题,真可谓啼笑皆非了。首先,音乐的种类很多,在台湾的社会最具恶势力的一种,虽然也叫做音乐,却非顾曲周郎所愿聆听。其次,音乐之美并不取决于音量之高低。有些人听“音响”,其实是在玩机器,而非听音乐。计程车内的空间,闭塞而小,哪用如此锣鼓喧天?再次,音乐并非空气,不像呼吸那样分秒必需。难道每坐一次计程车,都要给强迫听一次音乐吗?其实,终日弦乐不辍的人,未必真正爱好音乐。

  在台湾的社会,到处都是“音乐”,到处都是“爱好音乐”的人;我最同情的,便是音乐界的朋友了。像波德莱尔一样,我不懂乐理,却爱音乐,并且有两只敏感的耳朵,对于不够格的音乐,说得上“嫉恶如仇”。在台湾,每出一次门——有时甚至不必出门——耳朵都要受一次罪。久而久之,几乎对一切音乐都心存恐怖。噪音在台湾,宛如天罗地网,其中不少更以音乐为名。上帝造人,在自卫系统上颇不平衡:遇到不想看的东西,只要闭上眼睛,但是遇到不想听的东西呢,却无法有效地塞耳。像我这种徒慕音乐的外行,都已觉得五音乱耳,无所逃遁,音乐家自己怎么还活得下去,真是奇迹。

  凡我去过的地区,要数台湾的计程车最热闹了,两只音响喇叭,偏偏对准后座的乘客,真正是近在咫尺。以前我还强自忍住,心想又不在车上一辈子,算了。最近,受了拒吸二手烟运动的,我也推行起拒听二手曲运动,干脆请司机关掉音乐。二手曲令人烦躁,分心,不能休息,而且妨碍乘客之间的对话与乘客对司机的吩咐,也有拒听的必要。

  在欧美与日本,计程车上例皆不放音乐。火车上也是如此,只有西班牙是例外。我乘火车旅行过的国家,包括瑞典、丹麦、西德、法国、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火车上的扩音器只用来播报站名,却与音乐无关。不知道什么缘故,台湾的火车上总爱供应音乐。论品质,则时而国乐,时而西方的轻音乐,时而台湾特产的流行曲,像是一杯劣质的鸡尾酒。论音量,虽然不算喧吵,却也不让人耳根清静,无法安心睡觉或思考。

  听说有一次夏志清和无名氏在自强号上交谈,夏志清嫌音乐扰人,请车掌小姐调低,她正忙于他事,未加理会。夏志清受不了,就地朝她一跪,再申前请。音乐终于调低,两位作家欣然重拾论题。但是不久音乐嘈嘈再起,夏志清对无名氏说:“这次轮到你去跪了。”

  夏氏素来奇行妙论,但是有没有奇到为音乐下跪,却值得怀疑。前述也许只是夸大之辞,也许当时他只对车掌小姐威胁说:“你再不关音乐,我就要向你下跪了。”不过音乐逼人之急,可以想见。其事未必可信,其情未必无稽。台湾的火车上,一方面播请乘客约束自己的孩子,勿任喧哗,另一方面却又不断自播音乐,实在矛盾。我在火车上总是尽量容忍,用软纸塞起耳朵,但是也只能使音量稍低,不能杜绝。最近忍无可忍,也在拒吸二手烟的精神下,向列车长送上请求的字条。字条是这样写的: 列车长先生:从高雄到嘉义,车上一直在播音乐,令我无法入梦或思考。不知能否将音量调低,让乘客的耳朵有机会休息?

  三分钟后,音乐整个关掉了,我得以享受安静的幸福,直到台北。我那字条是署了名的,也不知道那一班自强号关掉音乐,究竟是由于我的名字,还是由于列车长有纳言的精神。感谢之余,我仍希望铁路局能考虑废掉车上的播乐,免得每次把这件事个别处理。要是有人以为火车的乘客少不了音乐,那么为什么长途飞行的乘客,关在机舱内十几个小时,并不要求播放音乐呢?

  要是有人以为我讨厌音乐,就大大误会了。相反地,我是音乐的信徒,对音乐不但具有热情,更具有信仰与虔敬。国乐的清雅,西方古典的宏富,民谣的纯真,摇滚乐的奔放,爵士的即兴自如,南欧的热烈,中东和印度的迷幻,都能够令我感发兴起或辗转低回。惟其如此,我才主张要嘛不听音乐,要听,必须有一点诚意、敬意。要是在不当的场合滥用音乐,那不但对音乐是不敬,对不想听的人也是一种无礼。我觉得,如果是好音乐,无论是器乐或是声乐,都值得放下别的事情来,聚精会神地聆听。音乐有它本身的价值,对我们的心境、性情、品格能起正面的作用。但是今日社会的风气,却把音乐当作排遣无聊的玩物,其作用不会超过口香糖,不然便是把它当作烘托气氛点缀热闹的装饰,其作用只像是霓虹灯。

  音乐的反义词不是寂静,是噪音。敏锐的心灵欣赏音乐,更欣赏寂静。其实一个人要是不能享受寂静,恐怕也就享受不了音乐。我相信,凡是伟大的音乐,莫不令人感到无上的宁静,所以在“公元二○○一年;太空流浪记”里,太空人在星际所听的音乐,正是巴哈。

  寂静,是一切智慧的来源。达摩面壁(),面对的正是寂静的空无。一个人在寂静之际,其实面对的是自己,他不得不跟自己对话。那种绝境太可怕了,非普通的心灵所能承担,因此他需要一点声响来解除困绝。但是另一方面,聆听高妙或宏大的音乐,其实是面对一个伟大的灵魂,这境地同样不是普通人所能承担。因此他被迫在寂静与音乐之外另谋出路:那出路也叫做“音乐”,其实是一种介于音乐与噪音之间的东西,一种散漫而软弱的“时间”。

  托马斯·曼在《魔山》里曾说:“音乐不但鼓动了时间,更鼓动我们以最精妙的方式去享受时间。”这当然是指精妙的音乐,因为精妙的音乐才能把时间安排得恰到好处,让我们恰如其分地去欣赏时间、时间形成的旋律与节奏。相反地,软弱的音乐——就算它是音乐吧——不但懈怠了时间,也令我们懈怠了对时间的敏感。我是指台湾特产的一种流行歌曲,其为“音乐”,例皆主题浅薄,词句幼稚,曲调平庸而轻率,形式上既无发展,也无所谓高潮,只有得来现成的结论。这种歌曲好比用成语串成的文学作品,作者的想像力全省掉了,而更糟的是,那些成语往往还用得不对。

  这样的歌曲竟然主宰了台湾社会的通俗文化生活,从三台电视的综艺节目到歌厅酒馆的卡拉OK,提供了大众所谓的音乐,实在令人沮丧。俄国作曲家格林卡(Mikhail Glinka)说得好:“创造音乐的是整个民族,作曲家不过谱出来而已。”什么样的民族创造什么样的音乐,果真如此,我们这民族早该痛切反省了。

  余光中:南半球的冬天

  飞行袋鼠“旷达士”(Qantas)才一展翅,偌大的新几内亚,怎么竟缩成两只青螺,大的一只,是维多利亚峰,那么小的一只,该就是塞克林峰了吧。都是海拔万尺以上的高峰,此刻,在“旷达士”的翼下,却纤小可玩,一簇黛青,娇不盈握,虚虚幻幻浮动在水波不兴一碧千哩的“南溟”之上。不是水波不兴,是“旷达士”太旷达了,俯仰之间,忽已睥睨八荒,游戏云表,遂无视于海涛的起起伏伏了。不到一杯橙汁的工夫,新几内内亚的郁郁苍苍,倏已陆沉,我们的老地球,所有故乡的故乡,一切国恨家愁的所依所托,顷刻之间都已消逝。所谓地球,变成了一只水球,好蓝好美的一只水球,在好不真实的空间好缓好慢地旋转,昼转成夜,春转成秋,青青的少年转成白头。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水汪汪的一只蓝眼睛,造物的水族馆,下面泳多少鲨多少鲸,多少亿兆的鱼虾在暖洋洋的热带海中悠然摆尾,多少岛多少屿在高敢的梦史蒂文森的记忆里午寐,鼾声均匀。只是我的想象罢了,那淡蓝的大眼睛笑得很含蓄,可是什么秘密也没有说。古往今来,她的眼里该只有日起月落,星出星没,映现一些最原始的抽象图形。留下我,上天无门,下临无地,一只“旷达士”鹤一般地骑着,虚悬在中间。头等舱的邻座,不是李白,不是苏轼,是双下巴大肚皮的西方绅士。一杯酒握着,不知该邀谁对饮。

  有一种叫做云的骗子,什么人都骗,就是骗不了“旷达士”。“旷达士”,一飞冲天的现代鹏鸟,经纬线织成密密的网,再也网它不住。北半球飞来南半球,我骑在“旷达士”的背上,“旷达士”骑在云的背上。飞上三万尺的高空,云便留在下面,制造它骗人的气候去了。有时它层层叠起,雪峰竟拔,冰崖争高,一望无尽的皑皑,疑是西藏高原雄踞在世界之脊。有时它皎如白莲,幻开千朵,无风的岑寂中,“旷达士”翩翩飞翔,人莲出莲,像一只恋莲的蜻蜓。仰望白云,是人。俯玩白云,是仙。仙在常中观变,在阴晴之外观阴晴,仙是我。哪怕是幻觉,哪怕仅仅是几个时辰。

  “旷达土”从北半球飞来,五千哩的云驿,只在新几内亚的南岸息一息羽毛。摩尔斯比(PortMoresby)浸在温暖的海水里,刚从热带的夜里醒来,机场四周的青山和遍山的丛林,晓色中,显得生机都勃,绵延不尽。机场上见到好多巴布亚的土人,肤色深棕近黑,阔鼻、厚唇、凹陷的眼眶中,眸光炯炯探人,很是可畏。

  从新几内亚向南飞,下面便是美丽的珊瑚海(CoralSea)了。太平洋水,澈澈澄澄清清,浮云开处,一望见底,见到有名的珊瑚礁,绰号“屏藩大礁”(GreatBarrierReef),迤迤逦逦,零零落落,系住澳洲大陆的东北海岸,好精巧的一条珊瑚带子。珊瑚是浅红色,珊瑚礁呢,说也奇怪,却是青绿色。开始我简直看不懂,双层玻璃的机窗下,奇迹一般浮现一块小岛,四周湖绿,托出中央一方翠青。正觉这小岛好漂亮好有意思,前面似真似幻,竟又浮来一块,形状不同,青绿色泽的配合则大致相同。猜疑未定,远方海上又出现了,不是一个,而是一群,长的长,短的短,不规不则得乖乖巧巧,玲玲珑珑,那样讨人喜欢的图案层出不穷,令人简直不暇目迎目送。诗人侯伯特(GeorgeHerbert)说:

  色泽鲜丽

  令仓促的观者拭目重看

  惊愕间,我真的揉揉眼睛,被香港的红尘吹翳了的眼睛,仔细看一遍。不是岛!青绿色的图形是平铺在水底,不是突出在水面。啊我知道了,这就是闻名世界的所谓”屏藩大礁”了。透明的柔蓝中漾现变化无穷的青绿群礁,三种凉凉的颜色配合得那么谐美而典雅,织成海神最豪华的地毡。数百丛的珊瑚礁,检阅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完。

  如果我是人鱼,一定和我的雌人鱼,选这些珊瑚为家。风平浪静的日子,和她并坐在最小的一丛礁上,用一只大海螺吹起杜布西?留恋那樱顾械拇济粤寺贰?墒俏也皇侨擞悖踔烈膊皇欠捎悖蛭?“旷达士”要载我去袋鼠之邦,食火鸡之国,访问七个星期,去会见澳洲的作家,画家,学者,参观澳洲的学府,画廊,音乐厅,博物馆。不,我是一位访问的作家,不是人鱼。正如普鲁夫洛克所说,我不是犹力西士,女神和雌人鱼不为我歌唱。

  越过童话的珊瑚海,便是浅褐土红相间的荒地,澳大利亚庞然的体魄在望。最后我看见一个港,港口我看见一座城,一座铁桥黑虹一般架在港上,对海的大歌剧院蚌壳一般张着复瓣的白屋顶,像在听珊瑚海人鱼的歌吟。“旷达士”盘旋扑下,倾侧中,我看见一排排整齐的红砖屋,和碧湛湛的海水对照好鲜明。然后是玩具的车队,在四巷的高速公路上流来流去。然后机身辘辘,“旷达士”放下它蜷起的脚爪,触地一震,雪梨到了。

  但是雪梨不是我的主人,澳大利亚的外交部,在西南方二百哩外的山区等我。“旷达士”把我交给一架小飞机,半小时后,我到了澳洲的京城坎贝拉。坎贝拉是一个计划都市,人口目前只有十四万,但是建筑物分布得既稀且广,发展的空间非常宽大。圆阔的草地,整洁的车道,富于线条美的白色建筑,把曲折多姿回环成趣的柏丽·格里芬湖围在中央。神造的全是绿色,人造的全是白色。坎贝拉是我见过的都市中最清洁整齐的一座白城。白色的迷宫。国会大厦,水电公司,国防大厦,联呜钟楼,国立图书馆,无一不白。感觉中,坎贝拉像是用积木,不,用方精砌成的理想之城。在我五天的居留中,街上从未见到一片垃圾。

  我住在澳洲国立大学的招待所,五天的访问,日程排得很满。感觉中,许多手向我伸来,许多脸绽开笑容,许多名字轻叩我的耳朵,缤缤纷纷坠落如花。我接受了沈钅奇大使及夫人,章德惠参事,澳洲外交部,澳洲国立大学亚洲研究所,澳洲作家协会,坎贝拉高等教育学院等等的宴会;会见了名诗人侯普(A.D.Hope),康波(DavidCampbell),道布森(RosemaryDobson)和布礼盛顿(R.F.Brissenden);接受了澳洲总督海斯勒克爵士(SirPaulHasuck),沈钅奇大使,诗人侯普,诗人布和盛顿,及柳存仁教授的赠书,也将自己的全部译着赠送了一套给澳洲国立图书馆,由东方部主任王省吾代表接受;聆听了坎贝拉交响乐队;接受了《坎贝拉时报》的访问;并且先后在澳洲国立大学的东方学会与英文系发表演说。这一切,当在较为正式的《澳洲访问记》一文中,详加分述,不想在这里多说了。

  “旷达士”猛一展翼,十小时的风云,便将我抖落在南半球的冬季。坎贝拉的冷静,高亢,和香港是两个世界。和台湾是两个世界。坎贝拉在南半球的纬度,相当于济南之在北半球。中国的诗人很少这么深入“南蛮”的。“大招”的诗人早就警告过:“魂乎无南!南有炎火千里,腹蛇蜒只。山林险隘,虎豹蜿只,囗鳙短狐,王虺骞只。魂乎无南,蜮伤躬只!”柳宗元才到柳州,已有万死投荒之叹。韩愈到潮州,苏轼到海南岛,歌哭一番,也就北返中原去了。谁会想到,深入南荒,越过赤道的炎火千里而南,越过南回归线更南,天气竟会寒冷起来,赤火炎炎,会变成白雪凛凛,虎豹蜿只,会变成食火鸡,袋鼠,和攀树的醉熊?

  从坎贝拉再向南行,科库斯可大山便擎起须发尽白的雪峰,矗立天际。我从北半球的盛夏火鸟一般飞来,一下子便投入了科库斯可北麓的阴影里。第一口气才注入胸中,便将我涤得神清气爽,豁然通畅。欣然,我呼出台北的烟火,香港的红尘。我走下寂静宽敞的林荫大道,白干的犹加利树叶落殆尽,枫树在冷风里摇响眩目的艳红和鲜黄,刹那间,我有在美国街上独行的感觉,不经意翻起大衣的领子。一只红冠翠羽对比明丽无伦的考克图大鹦鹉,从树上倏地飞下来,在人家的草地上略一迟疑,忽又翼翻七色,翩扁飞走。半下午的冬阳里,空气在淡淡的暖意中兀自挟带一股醒人的阴凉之感。下午四点以后,天色很快暗了下来。太阳才一下山,落霞犹金光未定,一股凛冽的寒意早已逡巡在两肘,伺机噬人,躲得慢些,冬夕的冰爪子就会探颈而下,伸向行人的背脊了。究竟是南纬高地的冬季,来得迟去得早的太阳,好不容易把中午烘到五十几度,夜色一降,就落回冰风刺骨的四十度了。中国大陆上一到冬天,太阳便垂垂倾向南方的地平,所以美宅良厦,讲究的是朝南。在南半球,冬日却贴着北天冷冷寂寂无声无嗅地旋转,夕阳没处,竟是西北。到坎贝拉的第一天,茫然站在澳洲国立大学校园的草地上,暮寒中,看夕阳坠向西北的乱山丛中。那方向,不正是中国的大陆,乱山外,不正是崦嵫的神话?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无数山。无数海。无数无数的岛。

  到了夜里,乡愁就更深了。坎贝拉地势高亢,大气清明,正好饱览星空。吐气成雾的寒颤中,我仰起脸来读夜。竟然全读不懂!不,这张脸我不认得!那些眼睛啊怎么那样陌生而又诡异,闪着全然不解的光芒的好可怕!那些密码奥秘的密码是谁在拍打?北斗呢?金牛呢?天狼呢?怎么全躲起来了,我高贵而显赫的朋友啊?踏的,是陌生的土地,戴的,是更陌生的天空,莫非我误闯到一颗新的星球上来了?

  当然,那只是一瞬间的惊诧罢了。我一拭眼睛。南半球的夜空,怎么看得见北斗七星呢?此刻,我站在南十字星座的下面,戴的是一顶簇新的星冕,南十字,古舟子航行在珊瑚海塔斯曼海上,无不仰天顶礼的赫赫华胄,闪闪徽章,澳大利亚人升旗,就把它升在自己的旗上。可惜没有带星谱来,面对这么奥秘幽美的夜,只能赞叹赞叹扉页。

  我该去纽西兰吗?塔斯曼冰冷的海水对面,白人的世界还有一片土。澳洲已自在天涯,纽西兰,更在天涯之外之外。庞然而阔的新大陆,澳大利亚,从此地一直延伸,连连绵绵,延伸到帕斯和达尔文,南岸,对着塔斯曼的冰海,北岸,浸在暖脚的南太平洋里。澳洲人自己诉苦,说,无论去什么国家都太远太遥,往往,向北方飞,骑“旷达士”的风云飞驰了四个小时,还没有跨出澳洲的大门。

  美国也是这样。一飞入寒冷干爽的气候(),就有一种重践北美大陆的幻觉。记忆,重重叠叠的复瓣花朵,在寒颤的星空下反而一瓣瓣绽开了,展开了每次初抵美国的记忆,枫叶和橡叶,混合着街上淡淡汽油的那种嗅觉,那么强烈,几乎忘了童年,十几岁的孩子,自己也曾经拥有一片大树,和直径千哩的大陆性冬季,只是那时,祖国覆盖我像一条旧棉被,四万万人挤在一张大床上,一点也没有冷的感觉。现在,站在南十字架下,背负着茫茫的海和天,企鹅为近,铜驼为远,那样立着,引颈企望着企望着长安,洛阳,金陵,将自己也立成一头企鹅。只是别的企鹅都不怕冷,不像这一头啊这么怕冷。

  怕冷。怕冷。旭日怎么还不升起?霜的牙齿已经在咬我的耳朵。怕冷。三次去美国,昼夜倒轮。南来澳洲。寒暑互易。同样用一枚老太阳,怎么有人要打伞,有人整天用来烘手都烘不暖?而用十字星来讲脚,是一夜也烘不成梦的啊。

  一九七二年七月十四日于雪梨

余光中:饶了我的耳朵吧,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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