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是什么行文?通告的发布与约束范围须是制发主体所辖区域,通告的行文方式“形简实繁”。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通告有如下几种行文方式:
(一)常规用法的行文方式
通告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采用各种媒体和张贴的方式,向辖区内的社会公众宣布发文机关对本辖区某项事务的决定与安排,以便于其周知及遵守。例如某市公安局为管理本市社会治安,决定就收缴本市的非法枪支和管制刀具制发一个面向全市公众的,应该使用的文种就是通告。
(二)特殊用法的行文方式
下面我们将介绍通告与通知用法的区别。一般来说,发文机关向下级机关发布需要周知、执行或遵守的事项用通知;向辖区公众发布需要周知、执行或遵守的事项则用通告;如果同时向下级机关与辖区公众发布同样的需要周知、执行或遵守的事项还必须采取特殊行文方式加以解决。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发文机关用过两种处理:
1.用“印发性通知”发布“通告”
例如例文三,公安部、交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面对我国公路客运群死群伤事故频发的问题,联合制发了《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分别对驾驶员、客运班线、车主车况、客运企业作出严格限制,同时对各级公安、交通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统一要求。鉴于“通告”主要是一个面对社会公众的文种,为引起下级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该《通告》的重视,他们又撰制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的通知》这个印发性通知置于《通告》之前一起下发。
2.将下级名称标作“通告”的主送机关
例如例文四,青海省人民政府要把因建设电站水库而进行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的原则告知相关区域的群众以及有关机构,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发文效率,省政府把对省移民安置局、循化及化隆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一并写入通告中,并把“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列为通告的主送机关。
这是一种特殊的行文方式——选用的文种与发布方式适于让社会公众了解他们应当周知及遵守的事项;把对下级机关的工作要求写入通告的正文,并将其名称列为通告的主送机关,既精简了文件数量,又能引起下级机关的重视,使其担负起相应的工作责任。这种行文方式从工作需要和发文实际出发,把对机关行文与对公众行文结合起来,是逐级行文与多级行文的结合,是下行文与泛行文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