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院个人年终总结优秀范例

ID:21747

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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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历一年,我们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对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去做一个总结。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年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9法院个人(一)

  在院党组和办公室党支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同事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能够及时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重新摆正自己的位置,尽快适应角色变化;同时,按照法院工作人员的标准严格要求,现将一年以来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已,加强学习党的先进理论,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

  我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加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努力学习及各项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在工作中,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增强自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全会精神,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努力学习工作业务知识,重点学习写作及公文处理和操作,不断提高办公室业务工作能力。

  (三)、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和各项综合素质,较好地完成了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我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2019法院个人年终总结(二)

  一、完善财务运行机制,不断适应工作新形势。

  1、加强基础工作,努力提高会计工作质量。

  2、加强专项经费管理,财务室全力配合财务、审计部门对我院年度政法专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政法专用经费的有效使用,提高审判效益。

  二、努力学习财务制度,保证财务工作有序运行。

  年元月,我院被县政府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单位,面对全新的支付管理制度,财务室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学习新知识、新技能,努力使财务工作正常运转,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良好的财务保障。

  三、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增强依法意识。

  坚持全面完整、科学规范、保证重点的原则,按照党组要求,重点向审判执行倾斜,为提高审判质量、改善我院环境提供财务保障。对支出实行分类管理,支出安排上做到有安排、有支出标准、有制度依据;坚持勤俭节约、从紧必需的原则,严格控制消费支出。对部门发放给个人的福利费、劳务费进行严格审批;加强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管理。

  2019法院个人年终总结(三)

  年是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党的精神的第年,也是法院实施第一个《人院五年改革纲要》的最后一年。县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在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和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上级法院和县纪委的部署,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结合加强审判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推进法院改革这三件大事,深化反腐败三项工作,坚持标本兼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力度,全面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一年来,我们本着审判(执行)抓公正,队伍抓廉政,抓好廉政保公正,维护公正树形象这一思路,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人民法院工作应有之义,也是我们一条重要的工作。回顾一年的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抓领导,精心组织部署

  今年以来,按上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和部署,我们先后开展“公正司法和纪律作风整顿”、“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严格执行五条禁令”、“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等项活动。院党组对专项教育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坚持从严治院,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公平与正义”良好形象的一件大事来抓。多次召开班子会议进行研究,召开干警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根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分别制定了《教育计划》、《实施》、《检查方案》,并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或纪检组长担任副组长,纪检、政工及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正职(副职)为部门教育检查第一责任人,年初干警会议上,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将教育与管理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范畴,明确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职责和责任,形成了在党组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教育计划、的落实,同时奠定和促进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二、抓学习,树立形象意识

  首先是抓好三项内容(党员的先进性教育、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教育、《法纪教育》的学习教育),推动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专题的政治理论学习。二是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三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教育,重点学习同志先进,学习勤奋工作、清正廉洁,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自觉地约束业外活动。

  其次是抓好三项结合,一是专题教育与深入开展恪守职业准则,树立司法公信主题教育相结合,针对法院工作实际,开展“五查五改”活动,即查思想,改进执法为民意识;查作风,改变特权观念;查纪律,改进制度落实;查形象,改进自身素质;查职业道德,改进文明司法。通过“五查五改”,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文明、廉政、法纪教育,增强遵纪守法,司法为民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观念。二是专题教育与正反两个典型教育相结合。教育整顿期间,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2019年3月31日)播放《强制执行的背后》,我们认真组织干警收看,同时,我们还将该片制成的光盘借回在干警学习日进行播放,结合暴露出来的问题组织讨论。一方面运用先进的事迹组织干警学习,另一方面,从近些年来违法违纪的案件中剖析其特点、原因和经验教训,使大家从中受到启发、教育,提高了学习效果。三是专题教育与审判作风相结合,院党组以教育整顿为契机,着力抓立案信访接待、庭审、执行等窗口文明形象建设,促进了审判作风的好转。

  再次,是采取多种形式,力求把教育搞活,我们除采取个人与集中组织学,学材料与剖析案例,讨论与写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外,注重改进教育方法,力求把教育搞活。一是聘请党校教员来院对干警进行理论辅导。二是干警交流学习心得。三是组织基础知识、、的测试,从而有效地加深了学习教育内容,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

  三、抓自律,保证各项制度落实

  近几年来,中共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及法官的职务行为,严肃审判纪律,纯洁法官队伍,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先后制定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的若干规定》等廉政制度及省纪委等五部门制定“五条禁令”。我们除每星期五下午干警学习日组织集中学习外,庭室自行组织学习,做到逢会必讲,警钟常鸣。廉政建设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拒腐防变,正确认识,对待手中的审判权,解决好为人民掌权,为人民服务的问题。权力这个东西,同世界上万事万物一样,也具有两重性,权力犹如一把双刃剑,既能惩罚邪恶,造福人民,带来理想和价值的实现,但同时也伴随着许多诱惑,稍有不慎,使权力滥用,就会给个人甚至社会造成危害,这是对我们的考验,我们要经受住这种考验,顶住诱惑,自觉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励。拒腐防变,必须时刻警钟常鸣,防微杜渐。正如秋院长在一次干警会议上所明确表态,荣誉丢了,可以争取,廉政上出了问题,无法挽回,要求始终注重自己的形象,慎独其身,修身奉法,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强化廉政为民的人格魅力,始终保持一种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性,勤奋工作,思进创新,有所作为。

  同时我们还按省纪委(2019)6号文件关于纠正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公款行为的,制订方案,要求拖欠公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归还欠款,由于狠抓了清理工作,及时收回欠款达5万余元,从而规范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效保证机关经费正常运转。

  四、抓督查,做到主要措施到位

  首先是抓好内部监督建立了案件跟踪督查制度,凡是法院受理立案的案件,监察室都要逐案登记跟踪,发现有快到期限尚未审结的,监察室向业务庭发生督办通知,限期审结,有效遏制了超审限发生。另外纪检组、监察室每年不定期深入到案件多发的单位和乡镇进行调查,走访、询问对法院干警办案的意见,检查干警有无违法违纪办案行为,同时结合执法检查活动,采取交叉互查,群众评议,集体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对审理(执行)的案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外部监督方面,我院切实实行了院务公开,将审判机关的性质、任务、受理案件范围和告知职责,办案纪律全部印发,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认真接待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违法违纪的举报投诉。

  在新阶段新形势下队伍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廉政建设仍须常抓不懈,抓好廉政建设的主要经验是:一是法院反腐倡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围绕;三是法院反腐倡廉必须从提高队伍素质,规范职务行为和防止权力滥用入手,狠抓教育、制度、监督三个环节;四是必须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

  虽然,我院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许多不足,比如,结合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新方法、措施在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因此我们必须更加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以饱满的热情,昂场的斗志,优良的作风,按“三个代表”要求,认真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使人民法院的裁判活动体现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体现先进的发展方向,体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19法院个人年终总结(四)

  2019年,我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方针,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围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纪律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推行“三项制度”(学习制度、例会制度、查处制度),注重“四个环节”(学习教育、制度创新、责任落实、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形象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注重廉政学习教育,强化干警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廉洁关键靠自律,而自律是以个人思想意识为基础。我院注重从强化个人廉洁意识入手,坚持以教育为先导,把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创新教育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切实抓好党性党风党纪、职业纪律和岗位廉政教育。

  一是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年初整训活动期间,我院通过党组负责人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专题会上讲、对新任命的中层干部和审判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活动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同时每次全院召开大会,我院都要组织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使每位干警都能正确认识当前的廉政形势,增强反腐倡廉的紧迫感、责任感,对照典型主动查找本部门及本人身上存在的党性不强、作风不正、纪律松弛等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引导干警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是抓好职业纪律教育。《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后,我院结合《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全体干警中开展职业纪律教育活动。除颁发《条例》小册,要求干警随身携带外,还专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条例规定,熟悉内容要求,通过系统的学习,使每位干警知道“危险”、不敢“冒险”、力求“”。五月份,我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围绕“践行《廉政准则》,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争当勤廉模范”主题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的“七个一”活动。八月份我院还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正警风、肃警纪、立警德、严警容为主要内容,以整顿纪律、整顿作风、整顿思想为主要目的的“警风警纪整肃活动”,系列教育活动,使干警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明显增强。

  三是抓好岗位廉政教育。针对岗位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我院以支部为平台开展了经常性的岗位廉政教育,特别是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社会交往、休闲、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倾向及时提醒、批评制止,引导广大干警把好“交友关”,避免交友不慎;把好“关”,摆脱低级趣味,树立高尚品格,确保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司法观念入心入脑。

  二、注重廉政制度创新,探索有效监督和预防腐败新途径。

  反腐倡廉建设重在制度,贵在创新。我院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按照“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的原则,从完善和制订各项廉政制度入手,逐步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在原有制度基础上,我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组织全院所有单位及个人对岗位风险点进行了自查、公示、评定、汇总,根据评定的汇总结果制订出相关防范措施和制度。先后修订和下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风廉政谈话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党组议事规则》、《印章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关于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配合的意见(试行)》等,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和加大机关力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在监督途径上,我院强调将廉政监督融入并渗透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注重反腐败的源头预防和案件立、审、执各个环节中的反腐监督工作。通过流程管理控制、案件质量管理、法官绩效考评、过错责任追究等审判管理活动,切实加强对审判、执行人员的廉政监督,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审判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

  为保证我院反腐倡廉工作扎实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实现对干警监督和爱护并举,我院今年还通过落实“一金、两卡、三制度”新举措,进一步加强内外监督,增进全体干警自律意识。“一金”即“廉洁保证金”,采取的方式是,每月干警自缴一定的金额,院补助相应的金额,一起存入每位干警的廉洁保证金专户,年度出现不廉洁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干警,扣除其当年的廉洁保证金。廉洁保证金在干警办理调离或者退休手续时才能一次领取,期间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的人员,对其账户上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没收。每位干警要就此项和院签订《公正廉洁司法》,对自己的日常工作行为做出承诺,对自己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措施做出保证。“两卡”即《当事人助廉承诺卡》和《当事人助廉监督卡》。

  今年我院立案庭及基层法庭在案件立案的环节中增加向当事人送达《办案承诺书》、《当事人助廉承诺卡》、《当事人助廉监督回访卡》,“两卡”告知当事人案件承办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哪些行为规定,提示当事人有监督和举报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督和举报的范围、方法,要求每位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如实填写反馈相关情况。结案时,“两卡”收回后附卷备案。案件质量评查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每起案件的“两卡”反馈的情况及时掌握案件承办人及相关人员在案件办理每个环节是否违规,是否廉洁。“三制度”即廉政学习制度:我院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仅把反腐倡廉学习教育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政学习教育,同时也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院干部教育学习活动计划,要求院及各部门在廉政学习教育上做到年初有规划,期间有落实,学习要有体会,有成效。各部门学习时间要有保证,集体学习活动要有记录,个人学习内容要有笔记。学习开展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要每季度进行检查并纳入年终考评。例会制度:我院以制度的形式规定,各部门每季度要集中召开一次反腐倡廉专题会议,各分管领导要参加并听取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发现违法违纪苗头,提前进行提醒、谈话,同时通过例会廉政先进典型和负面反映,研究解决新问题的措施和方法,部署下段工作重点等。

  今年除已任命的专职廉政监督员(4名)外,我院还在每个业务部门挑选一名(共计2019工作负责、作风过硬、在廉洁自律方面能起表率作用的人员统一任命担任本部门的兼职廉政监督员,协助庭长开展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预防、干预功能,实现对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无缝隙、全方位监督。纪检部门每季度组织专、兼职廉政监督员召开反腐倡廉工作例会、定期到基层法庭进行督查,了解、督促各项制度落实,提出存在的问题,布置各阶段的工作,做到监督不间断,警钟能长鸣。查处制度:首先是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信访接待工作。

  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设置信访信箱,坚持执行院长及院中层干部轮流接访制度、重点信访院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处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妥善解决信访中反映的问题。其次是坚决贯彻执行“五个严禁”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切实抓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对投诉和举报的情况一查到底,确有问题的,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含糊,务求查实一案,教育一片。

  三、注重廉政责任落实,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管理层级化、规范化。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在落实。我们紧紧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责任和目标要求,将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实行目标管理。年初党组成员分工调整后,我院及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进行相应调整,按照各位党组成员新的分工落实了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纪检部门还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类、安排表等下发到各党支部,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量化、科学化,确保与日常工作同步进行。每季度末,院分管领导还要带领纪检监察部门对各基层法庭和机关庭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明确各自职责,实行层级管理。我们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院长、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三级目标责任管理机制,强化每个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各自的职责,坚持业务工作抓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管到哪里,谁负责分管的干警出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工作与审判业务的“一岗双责”。

  三是抓住关键环节,落实责任追究。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日常工作中,我院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岗位目标管理相结合,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法院中层领导干部是法院的中坚力量,承担审判工作任务重,社会接触面广,处在风口浪尖,廉政风险级别高,他们的思想、理想、作风好不好,直接影响法院的事业和形象,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因此我院特别注重中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落实,把中层负责人作为考核的重点,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院、庭主要负责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导致本部门出现问题的,对分管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坚决依照党纪政纪追究责任。

  四、注重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司法氛围。

  大力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对于法院队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在廉政文化建设上,我院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本院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法院廉政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院廉政文化的导向、教育、激励和规范作用,为法院反腐倡廉建设营造氛围。首先加强法院廉政文化的载体建设,构建法院公用区域文化。我院发动者,书写法律名言、格言、廉政警句,在办公楼大厅、走廊、接待室等固定公用区域张贴悬挂,实行不定期更换,精心打造“文化长廊”、“文化墙”。

  今年我院还建成了院史(实物陈列)室,集中展示法院发展史、工作业绩、所获奖励和荣誉以及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通过组织干警参观学习,让干警接受思想教育,激发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其次是成立业外兴趣小组,即书法兴趣小组、音乐兴趣小组、棋类兴趣小组、兴趣小组、户外兴趣小组。小组成员自愿报名,每小组推选一名负责人,负责在节假日组织安排各小组活动,院给各小组拨付一定的活动经费。兴趣小组各项活动的开展,让干警的业余时间远离酒桌和牌桌,既锻炼了身体,陶冶了情操,还促进了干警间相互帮助、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再次是开辟内网廉政电子专栏、组织干警进行廉政专题知识考试、参加赛、文艺演出等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上述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我院“当法官好,当好法官”的司法氛围和昂扬向上、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一年来,我院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上做了一些实事,取得了一定实效,保持了我院全年无事故发生、无违法违纪举报、无违法违纪查处的“三无”记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探索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发展方向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措施研究,把反腐倡廉创新工作与法院党建工作和审判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为我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2019法院个人年终总结(五)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于2019年7月4日至8月30日对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分所)进行了检查,事务所予以复查。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今年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开展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是行业诚信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领导总体布置,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以往开展检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2019年度的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

  (一)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中注协检查工作布置会后,我们修订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计划,确定了2019年检查对象、范围、检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内容;召开了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布置会,部署了今年业务质量检查工作。

  举办了检查人员培训班,对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特点,简化了小规模企业的检查工作底稿。

  (二)检查工作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协要求,结合我会与财政局监督处不重复检查的原则,对事务所进行检查,其中2019年后新设立的、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5年内未接受过协会自律性检查的事务所,同时对上年度被强制培训的1事务所进行了执业质量复查。

  检查范围:2019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2019年度审计报告。被检查事务所共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共2451份,检查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报告4份),抽查比例为。

  为便于检查人员工作,同时不影响被检查事务所正常业务,与往年不同,我们从实际出发采取了实地检查和报送资料集中检查两种方式。

  在抽取审计业务项目时,选择能全面反映事务所执业水平的业务类型和业务项目,使抽取的检查样本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选择不同审计部门或审计小组的业务项目;选择不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完成的审计报告。

  这次检查工作给注册会计师们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多接受检查的事务所非常重视与检查人员交流执业经验和体会,不少事务所把检查组与事务所的

  交换意见会,看作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专业培训的好机会。通过检查人员与注册会计师的讨论交流,达到了提高事务所业务质量的目的。

  二、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部质量控制存在问题

  对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的检查,主要采取调查问卷、现场询问并结合具体审计项目的检查来进行。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事务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项目承接、项目风险管理、各级业务人员的职责规定、审计工作底稿审核规定、内部控制评价规程等为主要内容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和业务项目风险控制规程,在制度上为业务质量提供了保证。但少数事务所缺乏具体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务所未建立执业规程或审计手册,有的从形式上履行了三级复核程序,但未签署意见,对复核的程序和内容亦无记录,各级复核缺乏明确的责任分工,致使三级复核流于形式。

  被检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关注市场开发,制度建设和执行处于薄弱环节,项目质量控制依赖具体的执业人员。因此,不同的项目组由于人员组成的不同,使项目之间执业质量存在较大差异,风险控制标准不统一。

  (二)职业道德方面存在问题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采用调查问卷、现场与相关审计人员询问方式,未发现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恶意违背职业道德的情况。

  但我们发现事务所业务收费大多偏低,有的业务收费仅为标准收费的2019;注册会计师普遍未就新承接业务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除了受执业环境、执业队伍素质、不正当竞争等因素的影响,部分事务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轻质量的状况,尤其放开批所以来,部分事务所出现内部分化、业务流失的趋势,这种状况势必加剧同行间的不正当竞争。

  三、具体审计项目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法律责任问题

  1、对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重视不够。如收集的财务报告未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没有单位的公章;将事务所的名称作为会计报表附注的页眉或页脚;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会计报表附注未将主要报表项目内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日期;管理当局声明书不签日期或签署日期与审计报告日期不一致等问题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档的审计报告没有严格执行签字并盖章制度。如注册会计师只盖章没有签字或只签字没有盖章;将不应作为审计报告附件的内容作为附件。如在报告正文有附送会计报表的情况。

  3、新所和小所对业务定书重视不够。没有有业务约定书、约定书要素不完整或内容不恰当的情况,被审计企业未盖章,未明确出具报告日期或无签约日期或有效日期,签约日期晚于报告日期,不恰当限定年度审计报告的使用范围等。

  法律意识不强是今年业务检查发现的较为普遍的问题。我们认为,事务所审计业务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上述存在的问题将会导致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

  (二)综合类项目存在的问题

  1、普遍不重视审计计划的编制。有的事务所未编制审计计划。或者具体审计计划固定化,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进行调整以适应项目的需要。对审计程序表执行情况的说明一般不予重视,减少审计程序未经有关责任人批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很大。审计计划中没有对企业的相关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没有过程及依据,没有审计目标的描述,对以前年度审计的描述简单,没有费用预算,对重要的审计领域与科目的审计程序没有说明。

  2、事务所普遍对期初余额的关注程度不够,没有获取可以信赖的期初余额的有利证据,也没有执行相应的审计程序;对影响本期的大额结转项目没有进行追查,未充分考虑期初余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

  3、没有审计总结。未编制符合性测试记录、审计差异汇总表、试算平衡表。

  4、符合性测试目的不明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与实质性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没有形成对应关系,体现不出制度基础审计的特点。对符合性测试样本量确定的依据没有充分的说明。

  5、未单独建立永久性档案,对首次接受委托项目的,收集长期档案资料不齐。

  (三)实质性测试存在问题

  1、对往来款项的函证情况普遍执行不到位。对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的审计程序有的只有账账核对、账表核对,缺少必要的账龄分析和函证程序;有的虽然发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况下,没有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如某事务所对某物资公司的审计,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为722元,占资产总额34.7,未实施函证的审计程序,也未执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确认。

  2、存货监盘程序普遍实施不到位。对实物资产的审计,一般只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明细表或者盘点表,没有事务所的监盘或抽盘记录,有的虽然有盘点或抽盘记录,但没有将盘点日的数据倒扎至报告日进行核对,使执行的审计程序不能达到审计目的;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执行监盘或抽盘的实物资产,没有执行相关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审计人员对大额资产产权的关注,如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的发票、进口设备的报关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证及其有关的抵押事项等。

  如某事务所审计的某装饰工程存货金额为123元,占总资产38.7。其中工程施工123元,注册会计师未按工程项目编制明细表,未关注工程进度情况,也未进行实物监盘的审计程序。

  3、长期投资底稿未标明投资比例及核算方法。对于合同约定所占比例较大的投资,没有检查长期投资是否采用权益法核算,没有对当期损益的调整是否正确,以及是否应编制合并报表进行判断。

  4、收入确认不符合相关准则的规定。如某施工企业当期会计报表确认收入15.3亿元。注册会计师没有取得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依据,没有结合工程合同、工程进度等进行收入确认的判断,没有考虑收入确认方法队会计报表的影响。

  5、被检查的多数事务所普遍存在对现金流量表审计的工作底稿不充分问题。

  6、收集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恰当,不足以对审计结论形成有力的支持。审计人员大量地复印企业的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盲目地搜集无效的审计证据,没有对证据的分析与职业判断轨迹与记录;有的出现审计证据不支持审计结论或二者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搜集审计证据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强,凭证抽查比例过低,不能成为支持审计结论的依据;部分审计项目,对于重要事项没有取得审计证据,检查人员无法进一步判断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如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06.3,但主营业务成本只增长了2019,2019年度收入增长主要为销售给单一客户,销售额为2.38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43元,该销售无主营业务成本。该交易为临近资产负债日进行的重大异常交易,注册会计师没有充分关注交易对象的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偿债能力等;审计人员未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认真检查,未关注其销售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未关注公司是否已实际发货,未查阅到交货手续,未取得相关验收合格的证明。

  7、审计意见类型不恰当。

  (1)部分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审计事项说明方式叙述。

  (2)审计报告中审计范围的界定不正确。某公司是合并会计报表,该所审计的是其母公司会计报表,仅对母公司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而非合并会计报表,但是在审计报告范围段中的表述是“我们审计了后附某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19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形中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会计报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审计报

  告意见,以此“规避”审计风险,造成审计意见不当。如某企业无形资产-专利2019年期初14元,本年6月增加600元,期末无形资产余额614元,全年应摊销36元而未摊销(受益期10年)。上述事项影响利润减少36元(报表利润-8元),仅在报表附注中说明未在报告中披露,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不恰当。

  (4)强调事项段所强调的事项不属于修订后《具体准则第七号—审计报告》规定的内容。如某公司根据与另一公司签订的协议,提取资产占用费元(占资产总额的34.5)计入“其他应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就此事项向B公司进行函证,B公司未予确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将此事项作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

  (5)企业会计制度运用错误,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如某审计报告意见段中说明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会计报表附注披露采取的会计政策是《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审计底稿的管理当局声明书中企业声明采用《企业会计制度》。

  (6)没有充分考虑重大事项不符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某事务所出具的一份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底稿记录长期借款函证与报表差额较大,注册会计师没有进一步检查差异原因;某企业年成立,2019年未编制利润表而将损益项目在递延资产核算、没有合并持股5的子公司,2019年度审计意见为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注册会计师本年度仍出具无保留意见报告。

  (7)注册会计师对会计报表附注进行保留、对企业已接受并进行了调整的事项报,仍在审计报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审计责任。

  (8)对资不抵债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关注不够,审计程序不到位。某事务所对资产总额为7365.8元,净资产为-4549.2元的某饭店进行审计,注册会计师未关注其持续经营能力。注册会计师只索取饭店的科目余额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报表数字,极少地执行了审计程序,便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对此次检查的处理意见

  针对上述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对审计过程中违规情节较严重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一)对两家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二)对三家事务所予以限期整改: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三)对六家事务所予以谈话提醒: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对以上事务所因审计报告存在问题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谈话提醒。

  五、几点意见与建议

  1、本着帮助教育与并罚并重的原则,我们对以上事务所发书面,要求事务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告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协会,我们将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落实。并根据整改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复查对象。

  2、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如对银行的函证,往往因银行不严格遵循财政部、中国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造成注册会计师不能很好履行对函证实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函证收费高的问题。

  3、检查中事务所普遍反映收费低的问题。如对审计业务所采取的招标形式,所看重的只是价格因素,而对其他因素的关注程度却较低,这就从客观上加剧了事务所之间的价格竞争,使会计市场的买方与卖方权利更加不对称,地位更加不平等。建议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审计招标办法。

  4、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的教育。建议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教育的培训,并作为培训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注重培训知识的系统性和实用性,如采取案例分析和专题研讨等方式,以帮助注册会计师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执业中真正树立职业道德观念和法律责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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