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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白虎

ID:62169

时间:2021-04-30

相关标签:  李碧华  

  李碧华:白虎

  死者是四十二岁的卡萨吉里殊。

  死在白虎的笼中。

  据目击者道:

  “下午三时零九分左右,男人不知如何进入白虎笼内。那时母虎午睡,小白虎在游憩。男人认定了它,与之有言语及肢体接触——谁知白虎突然目露凶光,两耳直竖,发狂地用前掌‘啪哒’一下把男人打倒在地,然后冲向前咬住了他的喉咙。男人极力挣扎,大声狂喊,‘为甚么?为甚么?’白虎噬断了他的喉咙,还在地面用力拖出一条血路。我们都吓呆了。不久,齐向白虎发出吆喝,企图阻止。但它闷吼,用利爪把他的身子撕扯,血肉模糊。扰攘了好一阵,兽医来了,远远给它开了麻醉枪……”

  目击惨剧发生的游人,其实没听清楚,在混乱中,卡萨吉里殊是这样狂喊的:

  “雅迪莎,为甚么?你不是认出我了吗?为甚么?”

  三岁的雌性白虎拉娜,被麻醉后独立囚禁,专人看管。

  没有人知道为甚么它会兽性大发,之后又眼有泪光。

  还有,大家不知道该怎样处置它。

  白虎是世上受保护的珍惜动物之一。

  根据历史记载,现时世上只得二百头白虎。统统是一九五一年在印度捉到的一头孟加拉国虎之后裔。全身“白化”只剩黑斑的老虎,是动物制造色素的基因出现变异而致。

  一百年前,亚洲共有九种老虎,但时至今日,大部分已绝种,仅余印度虎、孟加拉国虎、东北虎、华南虎。数目日益减少。

  这头小白虎,是当局安排因近亲繁衍已近退化的白虎,和一头颜色普通的老虎交配,以其后代再和白虎交配,“隔代”而生。

  那么,是卡萨吉里殊对这珍稀的奇兽情有独锺吗?——但他以身试法,实在有些不智。再者,究竟是他想谋杀白虎,抑或把白虎带走?动机成谜。

  饲养员作供:“白虎天性多疑善妒,但不至于如此强悍攻击。它久困铁笼中,野性稍驯,除非受到特别的刺激。”

  死者是新德里的富商。斯文有礼,受过高等教育,说一口流利英语。印度是贫富极悬殊的国家,卡萨吉里殊乃餐饮业巨子,没有人可联想到他会横死在海得拉巴市的动物园中。

  警方和动物园方面受到一点压力,他们得尽快破案。

  先追查死者最后露面地点。

  是一家五星级酒店。

  海得拉巴不算游客区,来了个富裕的客人出入,大家都注意到了。

  他曾在酒店房间里致电动物园负责人:“我要见雅迪莎,我要把她带走。”

  他口中的雅迪莎,即是白虎拉娜。

  动物园的负责人没好气。

  “先生,我认为你最好去看精神科医生。”

  有些人恋物,有些人恋兽,都是心理变态的疯子。

  但卡萨吉里殊的下属都可提出证明,老板心智正常。且他日理万机,头脑精明。

  举个例,向来印度人受英国酒文化影响,独爱威士忌,多过白兰地。他们喜欢烈酒,少喝啤酒。但这两年的夏天,酷暑难熬,老板看准了休闲酒吧以冰冻啤酒吸引年轻白领,时尚之余,大有进账。

  他还结合印度风俗,调出鸡尾酒式“血啤”,即在啤酒中加入印度人最爱的西红柿酱。

  ——想不到他倒身血泊,自己成为“血啤”。

  警方在他的贵宾套房中,发现一大批——书籍、旧照片、日记……其中一本日记,已被掀得有些残破了。

  是一九九八年,死者与妻子同游北方邦亚格拉“泰姬陵”的一些恩爱记录。

  妻子名字就是雅迪莎。

  他们每有假期,都爱到这如同白色绮梦的“泰姬陵”,携手共度宁静而深情的满月之夜。

  银色的月光之下,正方形,高度超过四十公尺,全以坚硬而纯正白色大理石建成的陵墓,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反映着白得带紫的神妙光泽。

  陵墓四壁与内部以珠宝玉石镶嵌,大门是红色砂岩营造。为了这一片梦幻白,原来动用了二万多名工匠,经历二十二年,花上了二亿三千万美元……

  但感动他们的不是豪华宏伟,而是它的意义。

  蒙古王朝莫卧儿第五世帝王沙贾罕,娶了美貌贤淑的蒙坦斯玛哈(“泰姬”)为妻。她为他生下十三名子女,最后在随夫出征途中,因怀第十四个孩子难产而死,生离死别,令沙贾罕一夜白头。那是一六二九年。

  泰姬生前曾向沙贾罕提出四个请求——死后为她建立一座辉煌的宫殿、另觅女子再婚、善待子女以及每年的忌日能去墓前探望。雅迪莎说:“我也向你提出这四个请求。”

  卡萨吉里殊制止她:“这些我全部不能答应——因为若你死去,我就如同没有灵魂的石头,还有甚么作为呢?”

  历史中的沙贾罕费尽心思兴建“泰姬陵”,还在对面给自己准备了另一座辉煌的黑色大理石陵墓,以桥相连。但他执政末年儿子政变夺位,把他幽禁,长达九年的黑暗岁月中,只能向爱人陵墓遥祭,溘然长逝。

  卡萨吉里殊向爱妻道:“我们不要羡慕死后的华丽,珍惜生前每一刻才最重要。”

  “是的,”她叹,“当我的骨灰随圣河的水流入南端印度洋时,最好的祭品和祭礼也是空虚。”

  ——一语成谶。

  那是一九九八年的初秋。

  还没有过排灯节,节目中供信众参拜的“毁灭女神”像尚未修葺好,雅迪莎因心脏病入院。

  一直在半昏迷状态。

  卡萨吉里殊握着她的手,三天三夜不愿放。他有钱,但他买不到,不但来不及生下子女,濒危的人也无法延长多一秒钟。

  最后的一刻,她忽然清晰地喃喃自语:“我见到白色,我见到一片白色,好白好白……”

  恒河是印度的圣河。

  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经历了千年文明洗礼,印度人仍他们的古老习俗和仪式。

  早上五时,天没有亮透,是浅浅的紫色,雾气笼罩下的恒河岸边,已有潮水般的人群涌至。

  来自印度各地的朝圣者开始挤满了码头、阶梯……甚至半身已浸浴在河水之中了——他们相信恒河是由三位一体的真神脚趾流出来的圣水,可以把灵魂彻底洗涤清洁,变成新人。

  他们庄严肃穆地面朝东方初升旭日膜拜、念诵、冥想、沉思,各有各的形式。

  也有人洗脸、漱口、洗耳、洗头、擦身、抹油膏、洗衣服、晒衣服、点燃蜡烛……有些浸在水中,双手合十,虔诚祷告,然后把圣水喝进肚里。

  这些圣水,虽然混浊得呈褐绿色,受尽污染,但他们相信,唯有圣河,普度众生。

  一列豪华的车队火速吧雅迪莎的遗体送到瓦腊纳西——梵文的意思是“神的入口”(或“喜马拉雅山雪水的入口”)。

  瓦腊纳西是恒河流域七个神圣地方中最接近真神,最永恒的心灵休憩所。任何印度教教徒,有生之年都要来此朝拜一次。死后,也希望尸体在这里举行火葬救赎,否则人生就冤枉了。

  卡萨吉里殊吩咐所有人:“必须在死后二十四小时内,让雅迪莎遗体火化!”

  在曼卡力河堤的火葬场,除了小孩、传染病患者、意外横死者和人瑞之外,每天都有尸体送来火化,正如每天有人出生。贫穷的人付出一个卢比解决后事;浪漫的人出殡行列满是花香;孝贤的人为父母长者衷心默祷……

  卡萨吉里殊把亡妻用传统的红布包裹,几个下人扛起来,放到恒河中浸泡一下,洗去罪孽和忧愁,尸体摆在高大宽敞的台阶上让水流干,然后放置木堆上,再浇上油,由最亲爱的人点火……

  灯笼升起了。

  眉间点了朱砂的尸体发出焦臭的味道。

  最后化成灰烬。

  最难言的痛楚,是生死无常。最宽怀的一刻,是深信地、火、水、风、空等五个元素通过肉体被破坏,最终也回归天界。

  一个蓬头垢面、长发长须、破旧的布条胡乱披搭纠结着的修士,向卡萨吉里殊道:

  “她会再来的。”

  又道:

  “她会告诉你的。”

  日照当空,尘归尘,土归土,、财富、名利、权势,都是圣河中一撮灰,滚滚南流,永不回头。

  他把玫瑰、夜来香、万寿菊和香草,放流恒河,然后用名贵的金属瓶盛回去一瓶圣水,供奉在她的灵位上。

  他没有另觅女子再婚,也没有生下一儿半女,但三年来,每年忌日都祭拜——他没有为她建陵的宏愿,但他相信那个梦!

  最初,总是梦见白色。

  渐渐,他梦见一双炯炯有神的,不像人的眼睛。

  他梦见一个柔韧但矫健的,不像人的身体,白色的。

  他梦见尖利的牙齿,钢刀似的指抓,带粗硬肉刺的舌头,铁棍似的尾巴,又长又硬的胡须,又黑又大,还在夜间发出绿色的光芒的眼睛……

  这个月圆之夜,他点燃蜡烛,在“泰姬陵”旁的朱木拿河,因为思念和疑惑,不知不觉,又进入梦中。

  直至不知名的黑鸟,发出尖锐怪叫,划破夜空,也划醒了他的梦。

  他明白了。

  他相信“它”就是雅迪莎的轮回转世。

  三年了,她再来,她用这个方式告诉他——她已变成一头白虎。

  痴情的卡萨吉里殊决定找寻这头白虎。

  他用尽一切方法打听——其实不太困难。

  印度动物园都有白虎的记录。

  刚满三岁的白虎只有一头。

  在海得拉巴市。

  梦中的白虎,深深地望着他。他知道,他非得把她带走,到一个没有世俗烦嚣骚扰的地方,好好地再续未了缘。

  卡萨吉里殊近日只有一桩心事,世上没有一个人知悉。

  动物园中的饲养员在死因法庭上继续作供:

  “我已是第三次见到这个人了。他最初在铁笼外徘徊整日,与白虎拉娜痴痴对望。时间到了,要关园了,他依依不舍。第二天一早又来,恳请我放他进笼内。我怎么会答应,太危险了——他掏出一大迭钞票,看起来足够我好长时间花用,这诱惑也很大,不过我还是拒绝了。他是个疯子,我向上级报告了这件事。原来他早已在电话中劝告过他了……”

  当饲养员第三次见到卡萨吉里殊时,他已是被白虎咬断了咽喉,死不瞑目的血肉模糊的尸体。

  卡萨吉里殊的没有人了解,当然也没有人支持。

  他是偷偷潜入园中。

  然后攀入铁笼内。

  当他勉力进行这危险的攀爬时,还摔倒过两次。手脚都被嶙峋的石头和尖锐的树枝划破。为了和她相会,他顾不得伤势,根本不在乎流血。

  这不是巧合。

  他梦到白虎,而眼前的白虎是她死后的化身,刚刚三岁。他已等不及了。

  是的,白虎拉娜见到他,马上又微妙的反应。

  他惊喜又慌乱的挥舞着双手:“我来了,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很挂念你!”

  白虎向他趋近,非常专注,目不转睛。嗅觉灵敏,视力优秀,步履深沉。

  一切尽在不言中。

  但在电光石火之间,白虎痛苦而疯狂地吼叫,极度冲动,如天性指使,身不由己。一阵狠恶而腥臭的疾风中,突然目露凶光,两耳直竖,发狂地用前掌‘啪哒’一下把心爱的男人打倒在地上,然后冲向前咬住他的咽喉。他极力挣扎大声狂喊:“雅迪莎,为甚么?你不是认出我了吗?为甚么?”

  没办法松开利齿,她噬断了他的咽喉,还在地面用力拖出一条血路。

  他的血!

  他的血!

  ——当他走过来,当自己趋近,她似乎记得一点,又认得一点……

  但,她嗅到浓烈的香味。

  自他身上,手上,()脚上淌血的伤口散发出来,刺激她的嗅觉神经,传至大脑。血腥的诱惑,盖过一切。老虎的天性便是渴望和攻击。这是她久违的美食,绝对不可以放过……

  她是母亲和儿子交配而诞下的良种,“隔代”而生的珍稀奇兽。人有所谓乱伦,大逆不道,但兽不会。

  人有盟誓、思念、忠贞、痴恋、永恒,和再续未了缘,但兽觅食、交配、各据山头,为优良后裔斗争。还有,从不控制自己,毋须承担后果。

  杀机一起,已成定局。

  或许,她曾经是人,但咫尺天涯,兽就是兽。

  她嗜血。

  李碧华:药水中的男人

  “同志,”实习室的墙角传来一阵悲凄的怨叹:“有吃的吗?好饿!”马益森摸索着,熟练地用扫帚打扫卫生。

  他右眼已瞎,只剩一个洞。左眼严重弱视,看东西得凑近,凑近得像用鼻子去闻闻是甚么味道。

  “没有。”他淡淡地应着。

  “饿惨了,同志。”声音尖寒,毫无生气,还带吓唬人:“很久没吃了。快拿来——”见没回答,又捏着嗓子怪叫:“这是甚么地方?为甚么不亮灯?来看看我是甚么鬼东西!”“别闹。”马益森缓缓打扫:“这里根本不需要灯。人人都看不清楚。再恶心也不怕。”“你居然不怕鬼?”那影儿泄气:“我眼睛也不方便。同志,带我一带。”马益森用扫帚的把子领他。

  到了一个大池。

  池中浸泡着一件物体。

  最初,他闻到药水的味道,会呕吐,因为那是一种刺鼻、不甘心,死亡的味道,但渐渐他也习惯了——如同他习惯了一切靠嗅觉、触觉、如同他不再怕黑,也不怕鬼一样。这是生活地一部分。

  “刁伙,”马益森说:“就这儿。”“吓!”刁伙凑近一瞧,模模糊糊:“妈的!真认不出来,死的好惨啊!这是我吗?”“是。”马益森木然,如常地道:“来时是这个样子了。”“怪不得,好饿!”刁伙的头,半边被轰掉,半个嘴巴不见了,枪弹自脖子后面大概是“风池”或“乳突”之处穿过。不致命,但足以摧毁了头脸。之后再补一枪,在背心——一定是刁伙行刑时乱动,挣扎、所以多吃一重苦头。

  这处是南京中医药学校,六年制“推拿专科”的实习室。

  专科学生,好些是失明或弱视人士。虽看不见,但“推拿”是他们最合适不过的一门绝活。

  马益森三年来,一星期两次,来此摸尸体。

  盲人心眼清明,对经络、脏腑的人体组织心里有数。因为不管男女肥瘦高矮,骨头的数目都是二百零六。而分布全身,左右对称,包括经外奇穴的穴位,共六百五十处。这是一个既定的结构——人间有定数。

  推拿专科学生可用分寸折量法、指存法取穴,也可根据五官、肋骨、脊椎骨、乳头——等标志来取穴。

  马益森和另一位同学常歧,略可视物,虽不大中用,但仍负责卫生。很勤快,残而不废。

  助教从注满防腐药水的大池中,捞起浸泡着的尸体,搁到实验桌上,大家轮流去摸捏头、颈、背、脊、手、脚……

  “今天沿后面的督脉定穴。”丁教授说:“大家来摸椎骨,一节一节的数……”

  从尸体脖子后正中往下,先摸到一个突起最高的第七颈椎,再往下摸为第一胸椎。很容易,大家先定了“大枢”穴。接着是“风门”、“肺俞”、“膏盲俞”、“心俞”……

  摸多了,拿捏得准——全靠尸体相助。

  回想在车祸之前,孤儿马益森仍是个非常腼腆的青年。在工厂上班。与女朋友到玄武湖公园玩儿,相识了好久才敢牵她的手。

  是在南京火车站附近的一场撞车意外中,他失去了一又四分之三的眼睛,也失去了对象。

  女朋友小范到医院去看他,一看到变了形的头脸,目瞪口呆。

  她握着他的手——而这已是最后的肉体接触。后来她另找对象嫁人了……想不到他日后的营生却是“肉体接触”。

  “来了一件新货色,”一个同学陈照林向大家宣布:“大家先握握手。”这是他们一种黑色幽默。都过来同尸体握手,打个招呼。希望原谅日后摸头捏脸按遍全身的“不敬”。

  为甚么学生那么高兴?

  因为一般尸体浸泡在药水大池中,眼珠是水造的,先化掉,然后鼻软骨也没了。虽然身体内脏能保持,不变硬,有感觉。但骨头被这样的集体“蹂躏”,以后,很快报销。

  “学习工具”多是意外死亡而无人认领的尸体。也靠人家捐出来——不过自某些器官黑市有价,这种捐献也少了。有,也先给大学医学院。

  这天,送来了一个贼。

  便是被枪毙的刁伙。他没有亲人,也不殓葬。虽半个头被轰掉,身体凑和着仍是有用的。

  ——不过刁伙认不出自己来。

  他已“面目全非”了。

  “同志——”

  “我名唤马益森。”

  “马兄,你能帮帮我吗?”刁伙虚弱的:“我饿得瘪了,连上路都没力气。”

  “你想吃甚么?”

  “嘿嘿!”刁伙怪笑:“我们西安,‘面条像裤带,辣子一道菜,泡馍大碗卖,唱戏吼起来’……”

  “你老家是西安——”

  “呀!好想来碗羊肉泡馍。碗盆分不开,都比头还大。掰了馍,泡在又浓又烂的羊肉汤。蹲在板凳,呼噜花啦地吃。一脸汗,一手油,热得滚烫,糖蒜辣酱一口一口的送……”

  刁伙想象得美美的。馋液自缺口漏了一地。

  “可你连一半的嘴巴也没有。”

  他颓然。

  “马兄,你知道我甚么罪名?——老家呆不下去了,我随盲流到大城市,你们南京。我饿惨了,抢了一个港客的皮包,待到大酒家吃顿好的。公安来抓,我架了人质,就在火车站附近给打中了腿,逮住了。招了,当然是个死……”

  刁伙说来有气无力,含糊不清。

  “唉,也不过想吃顿好的而已。”

  想不到自此,有一顿没一顿。从牢房到刑场,都饿着。

  死后还只能天天喝防腐药水。

  马益森眯着他弱视的左眼。用神了,会疼。淌泪。他想:“哦,也是在火车站。”好像亲了点。而小范,她是西安人呢。又亲了点。

  “这样吧,”他向刁伙说:“我给你弄点牛奶,吃了也有力气,你就往前奔,投个好人家,以后吃得饱饱的。”

  马益森找来半瓶牛奶。他用一双手扶抵着刁伙的半边头颅,然后朝那个缺口血洞灌下去,他贪婪地饥渴地快快喝掉,发出“骨骨”的声音。点滴不剩。吸血似地。

  “妈的!这个牛奶可是……唉,从来不发觉,实在太美味了!”

  “你往这边走。”

  马益森告诉他,在卫生间对过,后侧门,虽是堆了垃圾,但这处阴气重,院方不带封建迷信色彩的拜祭,但仍常点了一炷香。

  马益森只见一个模糊的身影上路了。

  临走,还朝他()一鞠躬。

  “下一生别偷别抢了。不要回头了!”

  刁伙没有回头。他是无头可回。只道:“马兄,谢你大恩!”

  马益森也感谢天恩——否则,他早已是浸泡在药水中供人实习的尸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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