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少功:故人
余先生去国二十年后重返故乡,是小城一件新鲜事。事先省里有关部门来过电话,称余先生是爱国侨胞,在香港及美洲有数千万资产,这次回乡观光,地方上务必热情接待,以利招商引资和改革开放。
县委县政府已开会专题研究过此事。县招待所五号小楼立刻重新装修,换地毯,换窗帘,灭老鼠,喷香水,摆设盆花和雀巢牌咖啡,显示着县里最高消费水准。派出所警察在小楼外设岗派哨,整顿治安秩序,阻止好事者前去拥挤喧哗。据说有位后生以为那里又在抢购紧俏商品,满头油汗地投入了人群,被身后的人一挤,竟冲过了划在地上的警戒线,迫使警察小试电棒。呵的一声尖叫,后生当场倒地全身抽搐不已,脸上有一团僵硬的灰白。县城里有两个疯子,平时总是一身尿臭,喜欢一边唱戏文一边向汽车投掷石块,司机们早已无可奈何并且习以为常。为了防止他们袭击侨胞,警察奉命将疯子临时拘押。一些小娃崽因此失去了欢乐和恐惧,只得退而求其次,将将就就地去看屠夫杀猪,或者蚂蚁搬家,几天来有点怅然若失落落寡欢。
余先生是乘高档进口轿车沙沙沙抵达的。车身史无前例的长,史无前例的黑亮,如一条巨大黑鳗,静静地滑过街市,潜入招待所的深院,使小城人有一种莫名的心惊。从黑鳗腹内钻出来的人,肤色暗淡,身材瘦削,看似中年却早已谢顶,太阳穴深深下塌的颅骨给人一种很紧实很坚硬的感觉。他着一件米黄色的宽大夹克,踏一双平底布鞋,倒显得特别朴素。引人注目的是他左衣袖空空,瘪瘪的,荡来荡去,藏一袖阴阴冷气,成了毫无表情毫无动作的赘物。在他走进招待所餐厅的一刻,一位服务员当的一声失手打碎了瓷盘,门外一部卡车倒车时不慎撞碎了尾灯,而招待所商店的一位怀孕女子当天不幸流产。这一切是否与那条空瘪瘪的袖子有关,不得而知。
县委和县政府几个头头都去见了他,照例有握手寒暄,有合影留念,有豪华宴请。水里的白鳝,山里的白面(狸),再加上烤乳猪烧羊蹄一类,都很有家乡风味,增进着赴宴者的乡情。一号首长介绍了全县的大好形势和引资优惠政策。二号首长陪客人看了两场地方戏曲。主陪是四号首长,即王副县长。他陪着客人参观了化肥厂、木材加工厂以及大理石厂,似乎一切都顺利。只是走进大理石厂的时候,附近工棚里突然发出咣当一声震天动地的巨响,吓得人们惊慌张望,警察立刻拔枪警戒,只是余先生眼都没有眨一下,头也没有回一下,继续细看手里的石材样品。
王副县长冒出了一头冷汗,不光是为了刚才咣当一声的巨响,也为客人临危不乱之际出奇的冷静。
据王副县长所知,客人既没当过将军,也没当过大盗,为何有如此镇定自若的本领,实是一件怪事。王副县长更不明白,余先生身为巨富,为何却活得极为简单。除了抽两支烟卷,他不喝酒,不喝茶,不吃水果,对歌舞厅夜总会一类更无兴趣。据保卫人员说,在招待所这几天的日子里,他没事的时候就关着房门,在门后一点动静都没有,不知道在干什么。即算走出门,他只是去河边的后街走一走,用照相机把一些普普通通的墙基、石头、老树都咔嚓咔嚓拍摄下来,不知作何用途。在本地人看来,那不过是一条狭窄的麻石街,那些青砖破墙和墙基的片片青苔,没有多少稀奇,他怎么一遍遍走得那么起劲?
他总是在后街从打米厂到河码头这一段来回行走,在小西门一位老阿婆那里买豆腐,一买就是十几片,买来也不吃,叫服务员拿去处理。卖豆腐的阿婆几乎是个瞎子,仅左眼还有花花一线光亮。据查,她是位孤老,原是国民党某军官的小老婆,在丈夫死后一直靠自己的双手谋生,卖豆腐已有三十余年。有意思的是,余先生为何总是买她的豆腐?与她有什么特殊关系吗?既有特殊关系,他为何只买对方的豆腐而不赠个十万百万的红包大礼?……这其中的缘故,外人无从得知。
副县长几次想侧面打听,觉得又不合适,只好跳开话题。其实,余先生没什么话题,甚至从不爱说话。人家说得热热闹闹的时候,他只是听,眼球十分明亮,亮得有些灼灼逼人,探照灯一样从这边缓缓地扫到那边,又从那边缓缓移到这边,有时甚至把说话者们看得心里发毛,说着说着就说乱了。偶有一笑的时候,他也笑得极淡,极浅,极缓,似笑非笑,至少比在场人少笑七成。实在没有什么可看了,他就将目光稳稳停留在前方空中的某一点,所有表情都渗漏到脸皮下面去,筛出一脸茫茫虚空。
他喜欢夹着一支肥大雪茄,但很少点燃。尽管如此,他并不特别冷漠,甚至还很好说话。比如说他抽出一支签字笔,已经签署了向大理石厂投资的意向书,对本县的猕猴桃资源也表示了兴趣。
王副县长高兴了,一心要让对方玩得痛快:“余先生不会跳舞,少见少见。那么愿不愿意到白公渡去看看?那也算个省级保护文物遗址。”
富翁摇摇头。
副县长揣摩对方的嗜好:“那是不是想看点录像?别看我们县城小,这里什么片子都有,香港的,台湾的,美国的,日本的,都有。”
富翁淡淡一笑,还是摇头。
“那……你有什么事,有什么要求,只管说。我们这个小县,虽然条件有限,但变化还是很大的,不比你在这里的时候啦。南河铁矿你去过没有?现在都成一个大矿啦,一年产值上亿!这几年竹木、水果、油茶、养殖也都发展很快,你要办点什么土特产,只管说。回一趟家乡不容易么。”
余先生深深地盯了副县长一眼,“长官这么客气,那我就真说了?”
“好呵,不要客气,家乡人么。”副县长几乎喜出望外。
“那好,”余先生盯着雪茄若有所思,停了好一阵,“我想见一个人。”
“谁?”
“彭细保。”
“是你亲戚?”
“不是。”
“是你同学或者朋友?”
“也不是。”
副县长有点困惑。在余先生到来之前,有关部门已经核查过,这里似乎没有什么余先生的亲友了。而且副县长在这里从政三十多年,对有头有脑的人大多认识,十八个乡镇中年以上的农民也差不多熟了三四成,但从未听说过彭细保这个名字。
“你……和他有什么关系吗?”
富翁摇摇头,“从未谋面。”
副县长这下就不明白了,但也不好深问。“那好,一切由我们来安排。你如果想安排一个宴会,或者安排你们一起住上几天,好好地叙谈叙谈,这都好说。”
“不不不,”富翁摆了摆下巴,“就见一面,不需要任何安排。”
王副县长更觉蹊跷,回头交代县府办公室,赶快查找一下彭细保这个人。办公室很快汇报了,溪口乡确有个彭细保,眼下家境贫寒,欠债累累,加上身患肺气肿和风湿症,身为共产党员却有多年未交党费,乡村干部也拿他头痛。至于余先生为什么要见他,当地人都觉得奇怪,因为他们两人之间完全没有关系。后来靠两位老人回忆,人们才依稀得知:硬要说有关系的话,那就是余先生的父亲当年作为恶霸地主遭到镇压,法场上是由彭细保操的刀——当时他是民兵。人家都不敢杀,只有他争着杀。
得到这一重要情况,王副县长对安排见面颇感为难。点名要面见仇人,莫非是要报仇?莫非是要算账?不会闹出什么事吧?头头们再一次开会研究。一位部长气呼呼地大拍桌子:“呸,姓余的也莫太毒了!他父亲也平反了,房产也发还了,还要怎么样?共产党如今请他住宾馆,吃宴席,对得起他了。他还想当他娘的还乡团,对贫下中农搞阶级报复呵?”另一位部长叹了口气说:“话不能那样讲,当年阶级斗争扩大化,有乱打错杀的现象,不对就是不对么。人家有情绪,也可以理解的。”县委书记只好从中调和:“我们欢迎余先生这样的爱国华侨来投资。不过见面的事最好还是免了。好了的疤子再去揭,刺激情绪,何必呢?”王副县长惦记着有关筹建果品罐头厂的谈判,忧心忡忡地说:“不见当然也可以。不过会不会闹得余先生不快?会不会影响他对政府的看法?”……这样说来说去,会一直开到深夜,最后议定:一方面由县统战部就当年的错杀向余先生正式道歉,另一方面不安排仇人见面,最好是把彭细保临时抓起来,理由是他打麻将赌博,违犯治安条例,拘留期间不能见外人。
打麻将几乎已是全民性活动,所以这个罪名对谁都用得上,是个制造临时人间蒸发的万能借口。
拍桌子的部长对这种处置还是不满,散会时扬起巴掌喊:“道他娘的歉?现在共产党讨好国民党,早革命不如晚革命,你们看吧,以后有戏唱的!”
其他头头只当没听见。
王副县长依计行事,把有关建议转达给余先生,不料余先生断然拒绝。他对其他的事情都好说话,比如县里希望他投资果品罐头厂,这没问题;某部长托他安排自己的子弟到海外留学,那也容易。至于谁想来讨个打火机或讨双尼龙袜,更是小菜一碟,谁要谁就拿去。只有这次会见彭细保,他既已提出,就九头牛也拉不回。他夹着大雪茄的手指已经微微颤抖,只说了一句:
“他什么时候出来,我就等到什么时候。”
王副县长暗暗叫苦。
“他就算死了,我也要挖开坟来看一眼。”
这话说得更决绝。
没办法,县里头头们苦着脸又议了两次,只得狠狠心,同意他的要求。安排这次见面之前,副县长把彭细保接到县城,与他谈了一次话。不过后来副县长发现这次谈话完全多余。彭细保根本不记得自己杀人之事,也忘了余家少爷是谁,只说领导要他见谁他就见谁,甚至有一种兴冲冲的劲头,觉得自己的进城特别体面。他大热天呱嗒呱嗒踏一双套鞋,肩头开了花,头发结成块,浑身有股猪潲味,讲几句话就抹一把呼呼噜噜的鼻涕,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副县长觉得这样也好,免了一点紧张。他让对方洗了个澡,还递给对方一支香烟,不知为何心生一丝酸酸的怜悯,似乎眼下不是带他去见客,差不多是狠心将他推出午门斩首。
副县长拍拍老民兵的肩,领着他来到招待所小楼门前。彭细保突然倒抽了一口冷气,额头上冒出密密汗珠,眼中透出莫名的恐惧。副县长再仔细看,发现他如同蒸熟以后又在冰箱里冷冻多时的肉制品,脸上聚一团青光。
“县长,我,我突然肚子痛……”
“只见一下就完了。”副县长知道眼下并非去刑场。
“痛得当不住了,我实在走不动……”
“活见鬼,到了门口又不去,你要让我失信?你怕我吃了饭没事做,陪着你好耍么?这是政治任务,你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
“我给你作揖。实在对不起,我现在就要回去……”
副县长见他跑,气不打一处来,叫人冲上前去,不由分说地扭住他,简直是把他架进楼门,交给屋内的陌生眼光去发落。有一浪空调机的冷气迎面扑来,使彭细保打了个寒颤。前面有几张横蛮的真皮大沙发,因为式样古怪和庞大,吓得彭细保两腿哆嗦。一片猩红色的大地毯在窗外泼进来的强烈日照下,迸射出耀眼的反光,给屋内所有墙壁和天花板都染上了红光。翻腾的红潮甚至注入了室内所有人的瞳孔,个个都红着眼睛。
根据副县长的安排,今天多了几个陪同人员,包括扮成服务员的便衣警察,以防意外事故。这阵仗也吓坏了彭细保,他看看这边的大个子,看看那边的大个子,双脚已在地上生了根,怎么也没法往前走。
“这就是余先生,彭细保,你也坐下……”副县长力图制造出缓和的气氛。
余先生眼睛一亮,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兴奋,呼的一下从沙发里站起来,走上前来把来人端详,平时总是熄灭的雪茄已反常地点燃。
彭细保似乎被提醒了,嘿嘿一笑,缩了缩鼻子:“是余同志吧?好久不见了。你老人家还在农业局……”
显然是认错了人。副县长用手捅一捅他:“余先生这次从香港来……”
彭细保瞪大眼,领悟了这种纠正。“哎呀,到香港去了呀?我晓得,哪有不晓得之理?余同志是在香港农业局工作是不?上次村里要买尿素,我就说要他们去找余同志。余同志是最肯帮忙的人呵……”说着抹了一把鼻涕。
“你说什么呢!余先生是有名的爱国华侨和实业家,这次是回家乡来考察经济发展的。”副县长有点不耐烦,“你看清楚了再说,好不好?”
在他们说话之际,在其他陪同人员倒茶和递毛巾之际,余先生一直没有搭腔,但呼吸越来越急促,脸色越来越红亮,额上的青筋明显地暴突和蠕动,眼中两个锐利的光点发出刀尖在太阳下的那种闪光,差一点就要发出嗞嗞嗞的声音。他盯着自己朝思暮想的人,把对方缓缓地从头看到脚,缓缓地又从脚看到头,嗞嗞嗞的目光最后在对方喉结处驻留下来。这当然使副县长一惊:余先生父亲的脑袋,当年想必也是在那个部位与身躯分离的?当年的一件什么利器,也许就是在那里进入的?
余先生满意地点点头,干笑了一声,突然收笑,又再干笑了一声,有点神志错乱的疯傻模样。他快步移动,甚至有点手忙脚乱,换了一个角度,再换了一个角度,全神贯注打量着对方的颈根,目光突然变得柔软,变得幽静而清澈,波动着一种优美的节奏。似乎他眼下盯着的已不是一条颈根,而是一件心爱的古玩,一朵嫩弱的鲜花,如果目光不慎有失,投注得粗重一点,古玩就会破损,鲜花就会枯萎——而这样的罪过断断乎不可。
这条颈根是如此珍贵,他得让自己多年的思慕从目光中从容泻出,将目标小心翼翼地触抚,一分分地探索。
这种柔软的目光让王副县长不寒而栗。
“余先生,你坐下谈,坐下谈……”副县长有点不知所措。
富翁好像根本没听见。
“余先生,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那时候都是形势,形势呀。很多事情是说不清的。我在文化大革命中不也坐过牢吗?我们好多共产党员的家里,不也是妻离子散吗?哎哎,眼下都向前看吧。来,喝茶喝茶。”
余先生似乎从梦中被唤醒,定定神,抹了一下脸,丢掉了雪茄,回到了平时那种持重的神态。他对副县长点点头:“好了,谢谢长官。你守信,我也会守信的。罐头厂的项目我一定参与,但水源品质是件大事,今天我们去河里取个水样吧。”
不待副县长回答,他领先朝门外走去,只是在将要出门的那一瞬,又猛然回头朝彭细保的脸上甩去狠狠的一瞥。
这一瞥刺得彭细保浑()身一震。他总算记起眼前是谁了,发出异样的大叫:“余二,你长得如何这样像你爹呵……”
余先生的脚步声已在门外远去,愣住了的陪同人员这才反应过来,也跟着一拥而出,把彭细保一个人丢在房间里。
“余二,当年……当年我也是没办法呀……”
十多天后,这位富翁从香港汇来巨款,派来专家,果品罐头厂立即破土动工。小城显得比往日更热闹了,有更多的汽车来来往往,扬起车后的尘浪,供两名疯子一边唱戏文一边投射石头或粪块。有人说,这些疯子现在也能唱香港流行歌了。
1987年5月
◇ 最初发表于1987年《钟山》杂志,后收入小说集《北门口预言》。
韩少功:鞋癖
一
妈妈说,父亲理发去了。
妈妈说这话的时候是二十多年前。
初秋的一天,天气很热,夏天还晾在金光灼灼的窗户上。我想象那天父亲照例把衣领整理得十分逻辑与理性,十分合乎社会公德,与守门人谈了几句关于修理自来水管的话,然后踏着地上老槐树的白色花瓣,从容地朝着阳光迎面闯过去了。
派出所接到了寻人的申报,但一连数天没给任何消息。妈妈便自己去寻找,搜寻一切不怀好意的地方,比方铁轨或水井。我想象她找到了不少陌生的面孔,有的挂着漂亮的耳环,有的嘴里镶了金牙,有的脸上凝固某种对邻居或亲人的愤愤不已,但他们都很陌生,不是妈妈搜寻的目标。那是一个人口突然减少的季节,不是因为战争,也没有瘟疫,而是一场政治风暴袭来——而这场风暴将来终究会被遗忘或者误忆。
人们兴高采烈地竞相揭发和游行,连我也同样处于激动和亢奋之中,以至我父亲去理发的那一天,我居然不在家,一连数天在外地享受革命学生的免费旅行,到处观看大字报和。
看见母亲每天傍晚怏怏地空手归来,父亲单位上好些面孔总浮出一丝胜券在握的微笑。其实,他们在我父亲办公室的抽屉里找到了遗书,遗书说他有罪,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人,说他希望家属子女都与他决裂,永远忠于革命等等。他死到临头还那样语词简洁语法严谨标点准确。但那样一张纸,哄得过那些经常做体操又经常吃补药的同事吗?那些我一直称为伯伯阿姨的面孔,都满脸深刻、机警、大智大慧,竞相把每一声咳嗽都制作得底气十足老沉练达和意味无穷。他们轮番来启发我们全家:你父亲的哲学课和语法课都讲得很好,这样个聪明人怎么会自杀呢?怎么可能自杀呢?不不不,你们得仔细想一想,再想一想,他不可能到什么朋友那里去了吗?比方说,在美国或者台湾是不是有朋友?……这样启发的时候,伯伯们和阿姨们总是对我和善地微笑,期待着我热泪盈眶,然后勇敢坦白与父亲的合谋。
妈妈惊恐地叫起来:“不会的,他只拿走了四毛钱,他绝不可能叛党叛国……”
“为什么总没找到尸体呢?”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吧?”
“他难道蒸发了不成?”
他们一针见血。
尸体便成为了一个问题。没有它,悬案就没有结论,我们就摆脱不了同案合谋的嫌疑,就得永远被警觉的目光照顾,就一天也少不了听那些令我们心虚气短的咳嗽。从门外那些脸色看来,很多人们在摩拳擦掌地等待,看吧,好戏还在后头,真相总要大白,事实一定胜于雄辩。这使我们突然明白:对于我们来说,父亲活着不会比死去更好。
妈妈整个人瘦了一大圈,急得太阳穴深深地坍塌下去,哭泣时一丝丝晶亮的鼻涕被揪甩出来。“人又不是一根针。一根针也可以找到了。这么大一个人怎么就找不到了呢?你就是上了天入了地也得留个影子吧?”
她诅咒父亲:“你好蠢,好蠢呀。你要死,就干干脆脆去死,明明白白地死呵。儿女都小,你不要糟践他们呀,不要拖累他们呀。这院子里有井,家里有电线,街上有汽车,药店里有安眠药,哪里不能死呢?……”
我也在偷偷思忖:父亲可千万别还活着呵——虽然这种闪念使我深深惊恐,自觉大逆不道而且残忍。
妈妈的哭泣没有使门外的面孔们释疑。他们仍然沉着地看报纸和熬药,沉着地扫地和洗衣,乘凉时把蚊虫拍打得叭叭响,且看这妇人如何再表演下去。在我听来,那夜里此起彼落的叭叭叭,似乎是欢呼新生活开始的从容鼓掌。
妈妈开始了一个更为宏大的寻找计划。她拉上姑姑,每天早晨带上干粮和水,带上遮阳的草帽和蒲扇,两人手挽着手坚定出发。我在家里做饭,等待她们回来。在我几乎绝望以后的那一天,妈妈静静地出现在门口,头一昂,眼里闪耀异样的光辉。左邻右舍也闻风拥入我家,挤得椅子吱吱嘎嘎移动。“找到了么?”“找到了么?”……所有的目光都投向我妈。她头一扭,根本不理睬这些家伙。姑姑则小心地说,她们在湘江下游十几公里处的地方,访到了一位农妇。农妇说一个多月前岸边曾漂来一具男尸。妈妈与姑姑随着农妇的引导,找到了河滩上一个临时坟堆。一时找不到工具,两人就用手指去抠。不过几分钟,妈妈就抠到了泥土下一个她所熟悉的衣角,还抠到了一张满是泥巴的嘴——我想象,那个男人曾恨恨地把这个世界咬了一口?
“怎么断定就是他呢?”一位阿姨不甘心没有来自美国或台湾的电报。
母亲神色激动地宣布,断什么定?有他的鞋子,有合得上的时间,有当地派出所拍下的照片,还有他的羊毛背心……还有什么屁放吗?他死了!死了!
妈妈的鞋子糊满黄尘,成了个泥壳,右边一只鞋已前头开花,露出了大指头。她用胜利者的眼光扫视那些面孔,看他们如何躲躲闪闪地表示信任,表示理解,表示迟到的同情,看他们等候多时之后沮丧而乏味的支支吾吾。妈妈赢了。
大姐哭起来了。
大哥哭起来了。
妈妈也哭了。我们全家有了理直气壮哭泣的权利。我们哭得如释重负安心落意乃至有些兴高采烈——哭声是确证父亲已经死亡的凯旋与庆祝。
但父亲永远不再有了。他消失于一九六六年九月二十七日。这就是说,我们吃早饭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吃中饭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吃晚饭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吃完饭洗碗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洗完碗喝茶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边喝茶边谈论天气或谈论邻居或谈论政治的时候,他不再有了。我们上厕所或去浴室的时候,他不再有了。在我们的一切时刻,他不再有了。
二
父亲是否真正死了,其实我总是疑惑。
他不再有了,不再在我面前语法严谨地阐述党报社论以及谴责自己的过错,但他就不可能在别的一扇窗子后凝望?或在远方的一条街道上行走吗?不在并不一定是消失。以前他出去讲课,开会,下乡支农,都不在我面前,没有什么奇怪。“不在”为什么就必定是“死去”?一九八八年,我乘船渡海迁居海南岛的时候,一九九一年我乘机飞离国门看窗外大地刷刷刷滑落的时候,还在困惑于这个问题。似乎我在轮船和飞机指向的前方,还可以找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如果不是因为害怕和慌乱,当时我应该跟着母亲和姑姑去河滩上迁坟。那样我可以找到更多的根据,证明陌生河滩上的陌生死者,并非我父亲。
派出所提供的照片,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肉球,光滑闪亮,膨大松泡,除了眼角一条皱纹有点让我眼熟,那肉球与父亲面容并无太多相似,很有假冒之嫌。大姐还告诉我,死者身上的毛线背心也不大像母亲所为。母亲的针线要粗得多,织出的男式背心不应该是那种麻色,应该是一种浅灰色。
是的,我也记得是浅灰色,浅灰色的毛线背心到哪里去了?
我仍能嗅到父亲的气息,是他柔软腹部渗出来的温鲜,是他腋下和胸口汗渍的微酸,还有刮过胡子以后五洲牌药皂的余香——妈妈常要他用这种药皂,防治他的神经性皮炎。这种气息来自那一个晚上,当时我跟着他假期支农后刚刚回家,睡在一只竹床上。我醒了,背上很痒很舒服。我发现他正用蒲扇驱赶蚊子,轻轻抚摸我光溜溜的背脊,小心剔着我背上暴晒后脱落的皮膜,似乎在对妈妈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毛佗真是长大了,十三岁的人就能挑一百二十斤红薯了。一百二十斤红薯,我看了秤,真是一百二十斤……”
我惊异万分,父亲居然能像其他人的父亲一样,对我有如此亲昵的举动。他平时为什么总是端着一脸严肃,总是离我远远的?
他又说:“毛佗也懂礼貌多了。那天吃饭,他在老乡面前还能讲讲客气,说老乡烧菜身手不凡,每一样菜都余味无穷,嘿嘿,余味无穷……”
这是我在农民家吃饭时耍弄初中生的文雅,好容易才憋出来的一句,并无什么幽默和别致。父亲也许觉得儿子的表现未受到旁人的重视,后来转弯抹角一再重提了三次。可惜人们仍没有什么反应,叽叽喳喳说着什么谷子和天气。他大概一直为此事遗憾。
我仍然闭眼装睡,希望时间慢慢走。我装着不经意地翻身希望时间慢慢地走,我装着睡意正浓连嘴都忘记合上希望时间慢慢地走。我害怕他略略粗糙的指头,停止——在我背上的抚摸。
我忍住了鼻酸。
他是个谨小慎微的人,甚至对自己的子女也软弱。有一次他午睡了,我们几个小把戏愤恨他未能带我们去游泳,悄悄偷走了他的眼镜和香烟,在他头上扎了个冲天小辫,在小辫上挂了些草须。他迷迷糊糊醒来,也没照镜子便出门上班去了。他肯定被同事们哄笑,也忍受着没有眼镜和香烟的,但他回来只是咕哝两句“没名堂”,便算事情了结。我们这才一个个从桌子下或柜子后钻出来。
我还记得,有一天他骑车回家时摔了一跤,右脚被一块破瓷片划了道大口子,血涌如注。路上围了一圈闲人观看。他躺在地上,看见我哥哥挎着书包放学回家,也挤进人群看了看。不知为什么,哥哥没有任何表情和举动,又退出人群自个儿走了。父亲被别人搀着回家,后来向妈妈偷偷说起这事,显得十分伤心。“没名堂,这没天良的,他就自己走了。”但他仍对我哥宠爱有加,尤其对大儿子的十分得意。与客人谈话,总是处心积虑地要把话题绕到作文这方面来,然后极为谦虚地提到儿子的作文获奖,说这小家伙生性愚鲁承蒙错爱枉担虚名等等。那时候他满面红光,大呼大唤地要喝酒。
全国闹饥荒的那些年,他患水肿病,双脚肿得又白又大,经常气喘吁吁,一坐下去就怎么也站不起来。但他把单位照顾他的一点黄豆和白面,全让给孩子们吃。假期他还抢先报名,去农村参加劳动,然后带着阳光烧烤出来的一身黑皮,带着手上和腿上很多虫咬草割的血痕,疲惫不堪地回家。家里一大堆南瓜和冬瓜,或者红薯和土豆,通常是支农者的收获。在这个时候,他躺在一边喘息,微笑着享受儿女们回家时的欢呼雀跃。
他常常有些头晕,身体不大好。妈妈便给他买了一个很大的牛肉罐头,但他舍不得吃,说过节时大家一起吃。他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了一座菩萨,让我们充满幻想和兴奋地把它景仰了两个月。其实,这个罐头谁也没吃上。有一个贼来到家里,把罐头拿走了。妈妈气得火冒三丈,骂过了贼就骂他,骂到恼恨处,连他哪次掉了几块钱,哪次让邻居占了我家的便宜,连同他出身地主以至祸及子孙等等我们还不太懂的事,也一股脑骂将过去。
他坐在门外,默不吭声。
他没有吃饭,走了。后来那半个月里他一下班就深入街头巷尾,想找回牛肉罐头。也真是巧,他居然找到了贼,是在派出所的办公室里——小偷在另一次作案时被发现,由别人扭送到派出所。
当然,罐头早被吃掉,连罐头盒也无影无踪。父亲不但没有要求赔偿,连骂都没有骂一句,看到盗贼不过是一个无衣无食的穷人,还往对方手里塞了点钱。
他从没在家里说过这件事。我是后来从邻家孩子那里知道的。
三
也许,那个夏夜里的父亲预感到厄运来临,预感到自己将要去理发,将要朝着阳光迎面闯过去,才给我留下了史无前例的抚摸。他照例不会说什么。这已经足够。这短短的一刻的抚摸已足使我记住他的气息,足使我凭借这种气息去寻找浅灰色毛线背心。他知道他的毛佗能挑一百二十斤重的红薯了,他看过秤的。他知道我是他的儿子,如今已经长大成人。即使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忘却了他,儿子还是能找到他。他对此完全胸有成竹。
我找出各种借口出门去,比方去看游行什么的。我狗一般地四处乱窜,有时在某条街上接连着来回一二十趟,却不知道应该干什么。据实而言,我怕见到同学,怕见到邻居以及任何熟人,只能专走偏僻的小街小巷。有时候从热闹的大街一拐进偏僻小巷,就如笼鸟归山心花怒放,有一种脱离危险地区的放松。因为在这种小巷里,人们不大可能认识我,不大可能辨认出我满脸的耻辱。他们更不会像学校里的那些红卫兵,贴出“老子反动儿混蛋”一类标语,把住教室的大门,只容革命家庭的子弟通过,让我们这些所谓狗崽子跳窗子或钻墙洞,在他们的哄笑中滚他妈的蛋。
我到处寻找,追上每一个形似父亲的背影,看他们的面孔是不是能让我惊喜。我去过父亲经常出入的书店、剧院、图书馆、邮电局以及西餐厅,看熙熙攘攘的人流里,是否有什么奇迹发生。我还去过郊区,想找到父亲说过的一个小屋。他说那小屋依山傍水,门前有两棵高大的梧桐树,还有一个葡萄架,有葡萄架下竹制的桌椅。还记得他说过,小屋的主人姓王,用石头垒墙,用石板铺地,家具都是用粗大的原木随意打成,几橱好书涉及古今中外,一个装酒的葫芦和一个大嘴的陶质猪娃,给他印象特别深刻。他说他走遍大江南北,就发现了那个神仙的去处,真想自己一辈子都住在那里。
他现在是不是隐居在那个石墙石地的小屋?如果是的话,我该去哪里寻找它?半个月下来,我找遍了南郊与北郊,东郊与西郊,几乎一切依山傍水的地方都没放过。有时候我觉得目标已经逼近,觉得自己被一双隐藏着的眼睛盯着,甚至感到父亲的气息就弥漫在某个门口,或某个墙根,或某个小道。就是说,他来过这里,或者说刚才还在这里。只是我猛一回头,他就闪身离开或弯腰躲藏,不让我识破他布下的迷局。
有一天在渡河码头,我发现人海中有一条身影极像他,也是花白的鬓发和宽阔的肩膀。我跑过去,但要命的人影一头扎进了公共汽车。
我应该喊他吗?应该喊他爸爸吗?我稍一犹豫,汽车就慌慌地开走了。
“您看清刚才喝茶的那个人了么?”我问一个摆茶摊的老汉,“他穿着什么样的鞋?多大的年纪?是不是有点像我……”
老汉缓缓地仰起头来,黑洞洞的嘴巴大张却迟迟未发出声音。他的牙齿稀疏,牙缝宽松,残牙像几根生锈的小铁钉。
“老大爷,您看清刚才喝茶的那个人了吗?”
“河里涨水哩,伢子。”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河里涨水啦,晓得么?”他意味深长地盯了我一眼,缓缓落下宽大的眼皮。
也许这是一句永难测解的谜语。
他是洞悉我父亲一切的,只是冷冷地不愿告诉我。
我后来把这事告诉了妈妈。她惊愕地拉长脸:“哪么可能?诳讲。你爸爸只怕已经骨头化水了。他是我一把泥一把沙从河滩上抠出来的,我眼睛瞎了么?”
“那么,浅灰色的毛线背心呢?”
“背心?”
“是呵,浅灰色的毛线背心,为什么对不上?为什么变成麻色?”我像当初伯伯阿姨们那样稳操胜券,把她一语问住。
河里涨水啦。她不能回答这个问题。问多了,她还对我的固执有些烦恼,直催我赶快去睡觉。她说可能是麻色的,可能是灰色的,可能是草色的,她都被我们弄糊涂了。不过这根本不要紧。要紧的是赶快扎鞋底,我的一只鞋已经掉了跟,得赶快做一双新鞋。
每天睡觉前,她常有的仪式就是把衣袋里所有小硬币都搜索出来,几个一叠几个一叠地排列在桌上,宣布它们明日各自的重任:“这是买豆腐的;这是买小菜的;这是买火柴的……”(但几年后有一次我偶然发现她怀里竟揣着一扎两千多元的钞票!却不知那些钱来自何处。)显然,这里没有买鞋的钱。她从此特别热心做鞋,扎的鞋底也特别硬,做的鞋子也特别多,一双一双我们根本穿不过来。她把细线搓成粗线,常叫我帮忙牵牵线头。她用米汤糊裱鞋面,剪下的黑色鞋面晒在窗台上,像停栖着许多乌鸦。
为了省钱,她不光做鞋,还做衣,织帽子和围巾,把乘车改成走路,把买报改成借报,做菜时多放盐少放油,还向机关退掉了一间租房。在更加拥挤的房间里,我取代父亲的位置与母亲同睡一床。我曾经在小说《女女女》中提到过,我当时常常很懂事地把妈妈的脚抱紧,让她感受到儿子的安慰。她的脚干缩,清凉,像两块干冬笋,大指头被鞋子挤压得向横里长,侧骨便奇特地向外凸突许多。记得在很小的时候,我经常追着这双脚打转转,有一次顺着它仰头朝上看,还看见她裤子上一块暗红色的血迹——后来才知道那是女人的月经。我不知道这种回忆是让我恶心还是让我同情,也不知道为什么儿子不愿意把母亲当着一个普通女人来想象,比方说把她想象成一个有月经的女人,有性爱的女人,有过花前月下眉来眼去的女人。儿子也不愿意把父亲当着一个普通男人甚至一个卑俗的男人来想象,比方想象他拉屎拉尿,想象他偶尔暗生淫念,想象他大祸临头时见死不救只顾自己逃命,想象他为了讨好上司而不惜摧眉折腰,甚至口是心非出卖朋友……而这一切都可能吗?经验总是残酷地告诉我们,这都是可能的。尤其几年来父亲与母亲多了许多鬼鬼祟祟的嘀咕之后,我朦胧感觉他们有许多不可告人的东西。
但他们仍然是我的父母,我没法不爱他们。我没法不爱他们尽管他们曾经拉屎拉尿甚至暗生淫念甚至见死不救甚至摧眉折腰,我没法不爱他们尽管他们卑俗我也卑俗而且我的后代也可能卑俗,但我没法不爱他们,我的亲人。我把妈妈的脚紧紧抱住,让这两块清凉的干笋在我胸口慢慢温暖起来。我还想抱住父亲的脚,但我只能搂来虚空。
我渐渐听到了妈妈的鼾声。我从未听过妈妈打鼾,以为女人都美丽得不会有鼾。没想到母亲的鼾声居然很粗,居然呼噜呼噜地响亮,还有点安心落意的轻松和放肆,不能不使我大失所望。
我睡不着,总是睡不着,一次次被时钟的敲打声抛弃在清醒之中。我等待家里那张空空的藤椅发出咯嘎的声响——父亲以前经常坐的藤椅。
藤椅经常无端发声,是什么意思?家里这些天来还有其他异兆,比方说有一天夜里,橱柜里哗啦一声惊天动地,妈妈去看,是父亲以前吃饭的那只蓝花瓷碗无端破裂了。上边的碗未破,下边的碗未破,独独是这只破了。而且破得十分彻底,炸裂成一堆碎片。这又是什么意思?
我还不无恐惧地渴望某种电话铃声。宿舍楼道里有公用电话,昨天我去接过一次电话,话筒里传出一缕一缕沙哑的男声,完全听不清楚,不知电话线那一端是什么人,不知话筒里逼人的寒气是否来自地府阴间。我吓了一跳。事后传达室的阿姨说,可能是电话局出了毛病。但如果是电话局的问题,为什么其他人用这个电话时却完好如常?为什么阿姨说过这话以后神色慌乱地去掩门和东张西望?为什么这个沙哑声一再被我听到?是的,我不会轻易受骗。我相信,沙哑声一定来自一个想同我说话又怕我辨出声音的人,而这个人必定还会再一次来找我。
我又隐隐嗅到了某种气息,是一个人头发里五洲牌药皂的余香。
“还没有睡着?”
妈妈发现我翻身。
我说有点热。
她叫我去洗个脸,或者把被子踢松些。
我去公共卫生间里洗了个澡,不经意地把半盆剩水朝墙上泼去。突然,在回首的那一刻,似乎是我惊叫了一声,叫得颤抖而尖锐,把我体内的一切都抽空而去。
因为墙上有一片暗色水渍,形状完全是父亲正面的剪影,只是头发长了些。
他来了。终于来了。
他默不作声,似乎在等待我的呼唤。
我却完全呆了,几个月来“爸爸”这个词已完全生疏,僵硬的口舌已经不习惯把它弹送出去或挤压出去。我只是下意识地搂裤子。
水渍被灰墙慢慢地吸干,然后蒸发了,消退了,竟没有一点声音。
墙上重新现出“此处禁止小便”的告示。
四
父亲的剪影失望而去,以至我还来不及跟他说一句话,来不及把他完全看清。我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此处禁止小便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此处禁止小便我曾经害怕他活着我现在害怕他死去我只能空张着嘴。此处禁止小便这条告示消灭了我十三岁那年的一切动心的言语。
后来我下乡,读大学,从湖南到海南,见到了很多很多人,但不知他在哪里。积攒多年但无法说出的话,现在已开始在我心中腐灭。我很惭愧地承认,我已经没有信心寻找了,对他的记忆已开始模糊和空洞。我没法再在墙上的水渍里找到他,没法再在墙上的灯影里找到他,没法再在墙上的裂纹或霉痕里找到他。除了他留下来两张发黄的照片,两张小胶片未能打捞起来的一切正在流失无踪。我努努力,也只能记起他战争年代参加过国民党,也追随过共产党,在共产党的军队里立过战功,后来一直在教室里和讲台上度过余生。我再努努力,能记得他被儿女偷偷扎过一次小辫,在路上被划破过一次脚等等,如此而已。对一个人来说,这种被忘却不就是真正的死亡么?这当然没什么。我们不是已经忘却了几十代几百代但仍然在抽烟喝酒或谈情说爱么?
或许他的身体还努力在人世间留下痕迹,比方说力图把眼睛传给儿子,下巴传给女儿,某条鼻子或某对难看的短腿传给外孙女。但遗传过程把他的身体特征分解,不过两三代,便会使它们完全消融,融进茫茫人海,不会让它们比记忆活得更长久。比方说,随着我侄女突然被巧克力喂胖,她那条我父亲下巴所特有的曲线,顷刻便不知去向。世界上有这么多巧克力工厂,它们每天都埋葬着多少亡人体态的残迹。
但我们家的某些异象总是尾随着我们。从父亲那只蓝花瓷碗开始,我家总是有瓷碗无端炸裂,就像橱柜里一次又一次偷偷摸摸的鲜花绽开,堕下纷纷的花瓣,庆祝母亲的生日,或祝贺我的远行归来。这实在有些奇怪。我迁居海南之后,爆炸力又从橱柜向整个房子辐射,灯泡、镜子、窗户玻璃、热水瓶等等都曾无端炸裂,炸出奇妙的裂纹或灿烂的碎片。尤其是灯泡,有时买上十个回来不到两个月就炸完了。有人说是灯泡质量不好,或者是电压不稳定。但这完全不对:为什么邻居家几乎就不买灯泡?而且镜子的菊花状裂纹与电压有什么关系?
日子一长,我们对这场防不胜防和绵延不绝的炸裂,也慢慢适应了、麻木了。有时妈妈扫地时未发现什么碎片,还会很奇怪:
“咦?这个月怎么没什么动静?”
妈妈老了,已经扎不动鞋底了,而且儿女都有了稳定职业和收入,无须母亲动手做鞋了。因为父亲的冤案平反,政府每月还发来抚恤金。但她似乎总不能明白钱是怎么回事。
她穿着瘦塌塌的破布鞋出门。
我告诉她,柜子里有新的,换哪一双都好。穿成这样像个叫花子,人家还以为我们当晚辈的虐待老人。
她认真地听着,微笑着,深明大义地使劲点头,但乘我们一转身,又十分机灵迅速地把旧鞋穿上,一举获胜地走出门去。
有时,她也公开反抗,噘起嘴尖:“我就是喜欢这一双,你们买的那些鞋,打脚,痛死人。你们不晓得。”其实,那些鞋都是她自己要买的,也都试过的和夸过的。现在她可以全不认账。
她对我们买米买盐之外的任何开销,对我们购置任何新的用具,几乎都怀有不满和挑剔,总是谴责媳妇大手大脚——虽然有时明知是儿子干的。尤其是对一些有很多键钮或外文字母的家用电器,她总是有种偷偷对着干的劲头。买来彩色电视机后,她好几年还经常鄙弃地收缩着鼻子,说它根本不如黑白电视好看,比如屏幕里的鲜血红得太可怕,或者屏幕里的某位女郎实在太难看——她总是把任何女演员、尤其是漂亮女演员的年龄无端夸大二三十岁,对她的“老”来俏的做派“哼哼”一番。
她开过冰箱后总是不掩门,用过液化气灶具后常常不关气阀,让危险的气体弥漫到客厅里来。她说她只顾上吹熄灶火,忘了关气阀这道程序,或者含含糊糊说那没什么关系,没什么关系的。她当然更不愿意坐车,去我哥哥所在的学校走走,或去大菜场买菜,她出门时就用眼角余光暗暗提防着你,一旦发现你想为她叫上三轮车,她知道大势不好,立刻迅速反应,拔腿起跑,似乎儿女叫来的不是司机而是杀手。一个七十来岁的老人,跑起来的步子碎密,紧张,踉踉跄跄,居然有青年人的快捷。
“司机总是骗钱,鬼名堂多!”她为走路而辩护。
其实,有一次我发现本该付一元钱车资,她横蛮地只给司机八角,理由是当天的白菜涨了价。司机对这样的老太婆哭笑不得。
但唯有一样东西,她总是催我们去买——她的鞋。她时而惦记胶鞋,时而想念棉鞋,时而打听一种鞋面是深色平绒布的布鞋。套鞋有两双,她好像忘了,皱着眉头问:“这下雨天穿什么?”我提醒她,让她参观床下或衣柜里那些根本还没穿过的鞋,她哦了一声,斥责自己记忆力的衰退。临到我出差,她又吞吞吐吐地要给我钱:“你到广州,我什么也不要,你只去看看那种面子是平绒,不要系带子的布鞋有没有。人家说只有广州才有这种鞋,也不贵,两块多钱一双。”
她不知道,那种鞋的价格已涨过好几轮了,最重要的是,那种鞋大部分的商店都有,她的箱子里也有。
夏日的一天,她想做点腌酸菜。腌坛照例无端地炸裂,腌大蒜腌萝卜什么的倾翻在地,带着白色浮膜的腌水流了一线,往楼梯下滴。她失足坐倒在地,挫伤了盆骨,不便出门了。我找来一些书刊来给她解闷,其中有一本关于她老家的《澧州史录》。但她只爱读《水浒》,合上书便惊喜赞叹武松或鲁智深的勇武。至于其他的书,她有时也一捧半天,但你若细看,便发现她根本不翻页,或者眼睛已经闭上。
我倒是翻过这本野史,发现卷四中记载了一件奇事:清朝乾嘉年间,澧州洪山嘴发生过一次民变,土民一齐发疯,披头散发,狂奔乱跑,男女裸舞三日,皆自称皇上或皇亲,被称之为“乡癫”。后朝廷令湖广总督率军剿办,统领额勒登保带兵攻占洪山嘴,斩刘四狗等十四人,断癫匪六百余人之双足以示惩戒……我吃了一惊。六百多双脚,血糊糊堆起来也是一座山吧?我在地图上寻找洪山嘴,发现它与我老家相距不过百里。我十分想知道,断足的男人中,是否有一个或几个就是我的祖先?而母亲奇特的鞋癖,是否循着某种遗传,就来自几百年前那些大刀砍下来的人脚?
人足变得稀罕,鞋子是否就成了珍贵与尊荣之物?
我问妈妈听到过这些事没有。她摇摇头:“没有。诳讲。没有的事。”
她回忆起老家,讲得最多的只是发水灾。她说一破了垸子,人都逃到了堤上。堤上到处是被水淹昏了头的蛇,也不咬人,大多盘成一饼动也不动。人与蛇差不多就紧挨着睡觉……那么,母亲的鞋癖到底从何而来?它与六百多人的断足之刑真的没有任何关系?抑或它只是贫困岁月残留下来的一种主妇习惯?我为此请教过一位心理学家,他当时兴致勃勃正盯着我妻最先端上桌的团鱼汤,只是嗯嗯呵呵了一阵。
人真是最说不清楚的。
五
那时候,我们以为只要搬出了机关宿舍,家里的瓷碗就不会炸裂了。妈妈急着想搬走,还想让我进工厂当学徒,总是去求一位老邻居帮忙。但那时很多工厂停工,而我的年龄也太小……老邻居没有带来多少好消息。
妈妈横下心来,决意带我去一个最贫贱的角落,去农村那遥远的地方。我小姨就在贵州一个国营农场,前几年还说那里很欢迎移民。这使我很高兴。我也想远远地离开同学和学校,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重新开始一切。
在长沙的家终于要结束了。哥哥请假回来帮忙。他学业成绩极好,但当时只能进一所半农半读的杂牌大学,一脸晒得黑黑的,手掌磨得粗粗的。他帮着母亲卖掉了几乎所有的家具,包括父亲的藤椅。空空的藤椅破旧了,色泽晦暗,骨架变形,扶手处还缠了些旧布条,样子显得有些衰老。它依然顽强地咯嘎响了一声,使旧货行的老板有点吃惊,问是怎么回事。哥哥说大概是藤条受压后的复位所致。老板这才迟迟疑疑地收下了它,把它搬到店堂里边,与那些不知来自何处的旧衣柜旧梳妆台旧书桌旧麻将桌旧挑箱旧马桶旧炭盆架放在一起,把它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旧货家族。它形单影只,孤苦无助,而且很快被一座气焰骄横的太师椅骑压着。它咯嘎咯嘎的声音,再也不会有谁倾听了。我最后一次回头把它遥望时心里这样想。
哥哥挑起又笨又大的一口箱子和一个被包,送我们上火车。是夜里,是最廉价的闷罐子车,车上挤满了农民的吵闹和臭烘烘的猪羊。所谓厕所只是车厢角里的一只尿桶。哥哥怕我们挤不过人家,临时又决定送我们去怀化,靠近省界的那个中转站。我们在那里半夜下车,吃了面条,妈妈叫哥哥回去。哥哥看了看漆黑的天空,说再送你们到黔东吧。于是我们又默默坐上火车,听窗外车轮咣当咣当的夜。我与哥哥紧挨着,互相搂抱着,感到离别的时刻正一步步逼近,心里都不太好受。以前我们兄弟俩总是同睡一床。我常常躲在被子里偷吃东西,常常躲在被子里听他说故事,或者我咯咯咯地大笑着被他逗弄小鸡鸡。但那天夜里我们都说着成年人的话。还不算成年的他,嘱咐我高中的数理化是至少也要自学完的,交代我下山干活一定要戴上草帽防晒,下河游泳要防止脚抽筋。
哥,我记住了。
我感到他的肩膀坚实而厚重,而且从背影看去,他特别像我的父亲,是一个小号的父亲,使我有点想哭。
我与妈妈又上了汽车,离家越来越远。这是我第一次出门远行。在很多同学戴着红袖章正在向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免费旅行“大串联”的时候,我正在向乡下逃去,另有一种远行的快乐和自豪,不会比同学们少点什么。我用哲学家的眼光看汽车在叠岭重峰间爬行,我用诗人的眼光观赏着大块大块的绿色在车窗外起伏翻腾,我气壮山河地环视越来越荒凉的土地,看我未来大显身手的舞台。有时一片绿浪迎面扑来,车厢里就顿时暗去许多。沿公路还有很多山峰的断面,大多为赭红色,暴露出险峻岩层的曲线,供乘客们心惊肉跳地一瞥。千万年前造山运动的雄壮,被时光滤去了一切声响,只留下这些血色伤口,留下岩层最后挣扎时的姿态以昭神谕。前面一亮,车又出了一个山口。云雾涌进了车厢,在乘客们的头发和胡须挂上小水珠。你可以看见云雾从对面山顶滔滔地漫过来,填注山谷,将山脊慢慢地揉洗。
我逃避了城市真是高兴。我逃避了伯伯阿姨们机警深刻的面孔真是高兴。我逃避了向着高音喇叭一个劲激动欢呼甚至流泪的同学们真是高兴。我逃避了每天早上争着洗马桶而每天晚上一排排晒咸鱼般在街旁卧床乘凉的市民真是高兴。我逃避了街头的讨价还价店里的苍蝇宾馆门前凶狠的守门人医院里刺鼻的福尔马林气味以及我家对面那扇永远没有开过的窗户真是高兴。我高兴我哼起了一首歌,是一首关于大山、篝火、农垦青年们的歌,是小姨教给我唱的。她就是奔这支歌离家而去的。
很少看见人,有时偶尔俯看到车轮旁的悬崖边沿,看到悬崖下远远的一个黑色木楼,看到楼边一个小小红点——也许是一位穿着红衣的女子——那都是可以令乘客精神一振的时刻。就是说,乘客们由此可知又回到了人间,由此可体会出自己的安全。
前窗出现了一只晃动的影子,是麂子。
“碾死它!”
“碾死它!”
乘客们杀机勃露地大叫起来。这里的乘客越来越多异乡的口音。
当更多旅客中途上车,以至周围的口音越来越异生以至完全难懂的时候,我们就到了目的地—— 一个靠近贵州边境的农场。一路还算顺利,妈妈在车上只吐了一次,有位警察给了她药片。但她精神还是很好,几乎不要吃也不要喝。
小姨出现了,脸色又黑又黄,眼里闪着泪光。她似乎有一种紧张,一见面就同妈妈出门去谈,又忙着同另外的什么人去谈。总之我很少看见她的身影。我无所事事,找屋檐下一条黑狗玩了一阵,把路上没吃完的干馒头喂了它。然后,遵照小姨的吩咐,我跟着两个陌生的大姐去地上拔萝卜秧。那里也没有人与我说话,两位姑娘心事重重地蹲在地的那一头嘀咕着她们的什么事。透过朦胧雨雾,我只看见两块遮雨的白色化纤膜下,两座圆大的屁股朝这边撅着。在我满怀豪情体会着这第一次劳动的深远意义的时候,两座圆大的屁股朝这边撅着。
我回家时两手泥水,兴冲冲地找肥皂洗手。
妈妈说:“快点洗。趁天色还不太晚,我们这就回去。”
我很吃惊:回哪里去?
回湖南去。
为什么要回去?
妈妈与小姨都没有说话。
我觉得土地冰凉,凉气通过我的赤脚一直升上来,直贯我的头顶天门。
多年以后,小姨才向我回忆她当时的一切。我怎么那样蠢呢?她笑着说:当时农场领导要我与反动营垒决裂,我就相信应该决裂,就觉得不能接纳大姐在这里……说这话的时候是一九八四年,我和她全家回到了这个已荒废多时的农场,重访黄泥小屋。同行还有一位朋友,他边做家具生意边写些极好的诗,但写完就撕掉,从不发表。那天碰巧也在下雨。眼前还是十多年前嘀嘀嗒嗒的屋檐水以及满地坪的泥浆。只是人面不知何处去,燕子仍在雨中飘滑,有位守着空房子的陌生汉子正把一个木箱敲打得叭叭震响,像在对地坪边盛开的一树桃花作愤怒抗议。不知他到底在干什么。
“我们这就回去。”
我猛然回头,身后空空的没有人。是妈妈在十多年前发出的声音:“我们这就回去。”
“爸爸说过,我已经能挑一百二十斤重的红薯了,他看过秤的。我还能够挖地,能够插秧和薅禾,能够割草和捡粪……”
“没有办法,你们还是回去吧。”
“小姨,我当一个农民的资格也没有么?是不是我根本就不该生下来?是不是我也成了一个罪犯?”
“阿毛,不要说了。”
小姨咬咬嘴唇已先出了门,看来,再说下去她也会大哭出声了。
雨更大些了,泥路很烂。我回忆那时我总是寻着拖拉机的车辙探步,但一脚滑下去,胶鞋还是成了泥鞋,好几次差点没法从泥泞里拔出。我回忆那时雨水直往我领口里钻,肩上也火辣辣地痛。我想让小姨接一肩,等我脱了鞋袜,挽卷裤脚,再来挑行李。我转过头去,突然间完全呆了,身后没有人!
她没有来送我们。
几丈开外的屋檐下,有几个人影朝这边张望,大概是她的几个同事,在犹豫着该不该来帮我们一把。我依稀看见小姨低下头,转过身去,朝猪场那边走了。我依稀看见她缀满补丁的肩头在微微颤抖。而余下那些人还在朝这边张望。
我眼前的一切都模糊起来,屋影和树影全被浓浓的雨雾漂洗着,洗出一个乳白色的日子。不,只是半个日子,落在我们千里奔赴的终点。
乳白色的半个日子里出现了一个小黑点,愈来愈大,愈来愈清晰,不断地上下跳跃。我看清了,是我用馒头喂过的那条狗。它停住,对我有凝视的一瞬,眼睛透出老朋友的温柔和信任,摇着一条短得十分难看的尾巴,似乎是向我告别。它猛一蹿,在空中划出一道黑色弧线,越过一条水沟,扑上一个草坡,很快超越了我们,朝前面雨雾中钻去,好像要为我们向导和开路。它的耳朵可怜地耷拉着,皮毛已经湿了,全身像一束闪闪发亮的黑缎。它不时停下来把身子摇一摇,摇得水花四溅,看我们一眼,再扭头前行。
我毫无理由地大哭起来,似乎是为这条狗,为它义重如山的送行。我哭自己刚才竟舍不得用更多的馒头喂它,哭自己临行前竟忘了向它告别,忘了摸摸它的脑袋,哭它刚才差点被一个陌生小伙子打了一棍,而我没法为它出气和报仇。我哭它在这遥远的边地孤独无依而且尾巴短得那么难看……我的泪水和着雨水往下流。我知道这雨水都是我的泪水,隆隆雷声都是我的嚎啕。
我哭得毫不知羞耻。
现在,我不知道这条短尾巴黑狗在哪里,是否还活着?如果死了,它被葬在什么地方?我永远怀念着它。如果我今后还有哭泣的话,我得说,我的所有泪水都为它而流,我的所有哭泣才成为哭泣。
六
天黑时分我们返回了县城,寻到了早晨我们刚离开的那个小旅店,住了下来。有很多蚊子,又停电。妈妈的一只鞋已被石块扎破了,她在油灯下哀伤地自言自语:“鞋呵鞋,你怎么能叫做鞋呢?这么不经事,你只应该叫做一个套子,一个袋子呵……”
我想起了什么,“妈妈,明天我们到哪里去?”
她也在想,是呵,到哪里去?
年纪尚小的大姐与哥哥都是学生。姑姑虽有工作,但住在工厂集体宿舍,没法接纳我们。其他亲戚要不是自己在遭难,要不就是避开麻烦早已不再来信……我们还有什么地方可去?我一个劲地想着。
窗外的夜十分宁静。在远方的那个城市里,我们已经没有了户口、房子、学籍以及爸爸的藤椅,几乎一切都没有了,那座城市已与我们没有关系——虽然我们可能还习惯性地往那里投奔。事实上,我们现在是断了锚的船,没有港湾的船,突然自由得不再有任何目标与归途,可以驶向大海的任何一个方向。
自由降临得如此之快,新的日子已经在无比的轻松空阔中开始,这是我突然明白了的现实。
我还很快醒悟,妈妈是何等的睿智,她偷偷摸摸做了那么多鞋,是因为她早就明察秋毫地预知了今后的一切。她知道父亲的消失,将使我们要走很多很多的路,唯鞋子可以救助我们,可以启示和引导我们。
难怪她眼下如此平静,根本不去想明天的事情,只是坐在床边修整和教诲着她的鞋:“唉,你只应该叫做一个套子,一个袋子呵……”
我悄悄走出了房门。
圆满银月已从云里露出来,显得特别迫近。不知名的群山浸浴在蓝色光雾之中。一条小河抖动着浑身闪闪灭灭的光鳞,从古塔那边流来,似乎被黑苍苍的城墙吓了一跳,慌慌坠入一座水坝之下,匆匆而去。河滩的暗色里似乎有牛影,有妇人捣衣的声音。
河里涨水了。我闯入月光,呼吸着绿草的鲜腥和月光中碎碎的人声,去看看那边的水坝和牛。随着我一步步下行,深浅相叠的山脊线缓缓升起来,越在近前的山峰升得越快,很快就把远处的山峰遮挡。我差不多消溶在月光里。我一看到山脊线在蓝色雾海中沉浮不定,一听到牛铃铛将晚风轻轻叩响,就知道父亲不会回来了。这个世界如此美丽他肯定不会回来了。是的,不会回来了。
我回家时走错了路,闯入了一户陌生的人家。我觉得这户人家有些眼熟。比方门前有两棵高大的梧桐树,树下有一个葡萄架和竹制桌椅。我穿过庭院,看见石板铺成的地,石头垒成的墙。借着一盏油灯的光亮,我还看见屋里的书橱,还有装酒的葫芦和大嘴的陶质猪娃……我吃了一惊,发现这正是我曾经寻找的地方。
我走了进去。
请问这里有人吗?
请问这里的主人姓王吗?
七
将来的一天,爸爸说话时老是跳出一个叫马丁的陌生名字,大概以为我对这个人很熟悉,其实我根本不明白。听起来,好像马丁与酒、与木船、与芭蕉林有什么关系。爸爸说他托付马丁来找过我们,可惜马丁的弟弟碰上了成群的鳄鱼,只剩下了一只脚。
我更不知道什么马丁的弟弟和鳄鱼。
我告诉爸爸,那次腌坛无端炸裂后,妈妈也记起背心应该是浅灰色的,也怀疑自己认错了。她后来不再哭泣,就是相信丈夫总有回来的一天。
爸爸揉了揉眼睛,叹了口气,说他也许回来得太晚了。他一直不能想象国内变化这么大,家里变化这么大。说起来,这些年就像一个梦。
我说,我一直相信这就是一个梦。
我搬出了母亲生前留下的遗产—— 一大箱各式各样的鞋子,可以丈量千万里道路的鞋子。每一双都很新,都按照她生前的爱好用绳子捆紧,用报纸或塑料布包裹,显得很本分很安全。爸爸用枯瘦的指头把鞋子一一捏摸,点点头:“是她的。”
他一定嗅到了母亲的气息。
他声音有些异样,说你妈的脚很大,家乡妇女的脚都很大。旧时的妇女一般都缠脚,但老家的习惯很特别,不管穷家还是富家,从来都不缠脚的……在我想象那一天,他看完鞋又看完几大本相册,忍不住要喝酒。只是让我妻子去温酒时,照例叫错了名字,叫成了我母亲的名字。我们劝他少喝一点,他有点不高兴,装作没听见。
我换了个话题,向他打听清朝乾嘉年间“乡癫”的事。
他说:“有呵,有这事。”
“妈妈当初说没有这回事。”
“她是不想说吧?”
“有什么不可说?”
“你祖爹就是被官军砍了双脚的……”
我追问下去:妈妈爱鞋成癖,是不是与往事有关?比方说,是不是乡民断足太多,鞋子因稀罕而变得珍贵,人们对鞋子有一种特殊的心理……“有道理,有点道理。以前家乡人送礼呵,不送酒,不送肉,就喜欢送鞋。可能就有一种祈福的意思在里面吧。你说是不是?”他还回忆起来,那时候到某家去,只要看床下鞋子的多寡,就可得知这一家家底的厚薄。收媳妇嫁女儿,新娘子最要紧的本事就是会做鞋。给死人送葬,很重要的仪式就是多烧些纸鞋让亡灵满意。连咒人也离不开鞋,比如咒一句“你祖宗八代没鞋穿”之类,就是特别恶毒的了。
我去找那本《澧州史录》给他看看,翻遍了书柜和书桌却找不到。一时间地上摊满书,几乎无我立足之隙。我和妻子腰酸背痛忙了一阵,颓然坐地,很奇怪那本小书为何不翼而飞。
“这本有没有用?”妻子递给我另()一本。
似乎也是本历史,一本厚厚的《万年历》。封面大红大绿低俗不堪,价钱也很贵。这是若干年前出版的,但一直畅销不衰,连我也忍不住买了一本。我不知道人们为什么去抢购它,为什么关心身后那么多不属于我们的日子,而且那万年的日子只是一些数码,每一页都差不多,冷冰冰的毫无人间烟火。不会有你我他,不会有你们我们他们,只有数码数码以及数码。但那些密密的数码里是否还隐着某只饭碗的无端炸裂?
我想会有的,只是我无法探查出炸裂隐在数码里的何处。我把一万年漫长岁月在手里哗哗翻过去。
白光一闪。
我听到阳台那边,父亲坐的藤椅咯嘎一响。
1991年5月
韩少功: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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