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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途中想起来的人才是最爱的
爱的安亡,使我们每个人都成了守墓人。
不知为何,那个晚上我脑子里不断浮现出的画面,是两个无所事事的中年人,坐在幽暗的亭子里,默不作声地喝盖碗茶。四下全是雨水的腥湿气,黑色的屋檐静静滴着雨。两人就这么消磨一下午的时间,相对无言,风平浪静,背后各是一生的波涛诡谲,不可说。
傍晚,暮色,落日,夕阳……
怎么说都好,你知道的,就是那一小段稍纵即逝的时光黄昏不叫作黄昏,仍然是哀丽的
一如莎翁所说
玫瑰不叫作玫瑰,仍然是芳香的
——题记
1
我这才发现,我常年生活的城市,因为多云,是一座没有落日的城市。
坐在餐馆的院子里等人,没有灯,暮色四合,仿佛一帘帷幕坠下那般迅速。黄昏显得如此浓郁,叫我突然回过神来,想,原来我这么久没有见过这里的落日了。
是时刚刚从美国旅行回来,先是自驾车横跨大陆,从旧金山开到了华盛顿特区,历时五六天。又从华盛顿特区开始,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一路停留,从东到西,回到洛杉矶,绕了一个大圈。
那一路上让人印象最深刻的,竟是每天傍晚的一场落日。
加州一号公路的黄昏,夕光洒满了海面,金跃银闪。
优胜美地国家公园的黄昏,落日化为一只鲜红的咸蛋黄,隐没在层层山林背后,半个西天都是淋漓尽致的血红。
新墨西哥州的黄昏,整个西天铺着几片粉红色与紫色的雷雨云,云块巨大无比,低得仿佛就贴在车顶,云中全是闪电,像是一个人在云层背后飞奔,白驹过隙似的,时不时在云缝中露出闪光的耀眼身影。那些闪电,或因遥远,竟然全无声音,只见光剑。
随着天色渐晚,漫天粉红和紫色的云变成深蓝,继而又变成了藏青色,色彩饱满艳丽,如天鹅绒丝缎。闪电把整个天空都劈为两半,大雨倾盆而下,一瞬间仿佛在瀑布底部,什么都看不见了。其景之壮观,真是终生难忘。
华盛顿特区的黄昏。落日从林肯纪念堂背后落下去,形成了一只天然的心形云朵,许多人驻足拍照。可惜方尖碑正在维修,罩上了一层脚手架,有些煞风景。
纽约的黄昏,昏昧、闷热,有时候有雨,独自坐在酒吧随便喝几杯什么,这座城市的饱满热烈与一个人的无所事事对比太大,尤其令人孤独。
盐湖城的黄昏。我一个人站在房间窗口望着晚霞如油画一样,颜色四溢,忍不住下楼去游泳,躺在水里望着落日,那一刻像回到久远的童年。
而在亚利桑那州野营的黄昏,篝火刚刚熄灭,苍穹便撒满了漫天星辰。夜里帐篷里面冷得像冰窖。我听着远处的山上传来的阵阵雷声,想,这一趟旅途之后,我打算从此只做一名黄昏收集者。
2
记得在华盛顿那几个傍晚,我总是坐在杜邦环岛的街心花园长椅上,和周围那些各式各样的陌生人一起,彻彻底底地发呆,看匆匆来往的行人。唯一不同的只是他们歇歇脚就走,而我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没有人坐得比我更久。如果说一个城市是一本书的话,我会感觉自己像一枚不起眼的书签,偶然被命运插入了这本书的几页,读到了它的几行片段——杜邦环岛是一个着名的同性恋社区,随处可见花枝招展的年轻男人三五结伴,在街心花园碰了头,相约去小酒吧度欢乐时光。跑步锻炼的人穿着艳色的运动装匆匆而过;上班族提着公文包从地铁口涌出来;遛狗的人聚在一起用摄像机拍视频;单身白领拿着一盒沙拉,坐下来吃。一位戴眼镜的斯文男青年抱着竖琴坐下来,放好谱架,对着乐谱弹奏,似乎丝毫不介意背后一组朋克乐队也在表演,贝斯和爵士鼓声很吵。
有个高大的白人流浪汉,面容竟然还很标致,穿着一双破了洞的露出大脚趾的袜子,裹着一条脏得看不清颜色的毯子,脚边放着一只杂物塑料袋,每天下午4点到5点之间,都坐在长椅上。有时候是认认真真沉默地读书,有时候和我一样茫然望着人群,有时候专心致志地拿刀片在自己胳膊上刻画着什么。他不闹、不疯,5点之后公园人多了,他便默默站起来,裹着毯子离开。是发生了什么事,让这样一位年轻力壮的白人男性选择这样的流浪汉生活?我几次很想要走上前去问问他,但始终没有勇气。
我还曾注意到一个容貌清丽的白人女孩,手持一本书,以矫揉造作得几乎可笑的姿势,端坐在喷泉边上一个高高的明显位置。我一眼断定她一定不是为了读书——从她那犹疑不定的眼神,按捺不安的身姿,以及刻意把书的封面立起来的辛苦用心,显然知道她在等待一个从未见面的人。碰头暗号一定是那本书。果不其然,过了很久之后,一位男士来到,环顾周遭,看到她的那本书,便朝她走过去,两人的唇语明显是在自我介绍。笑着握手之后,姑娘收好那本她根本没看的书,两人相约离开。
因为坐得最久,所以大概只有我才洞察到了这一则小小的人间喜剧,未曾想到国内20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首次约会以书相认的老梗居然在这里可以重现,不禁笑了出来。
那一天先后打断我观察的,是两个亚洲女孩,和一个犹太男孩,他手持一瓶啤酒走过来,问我要打火机。
后来的几天,没有坐在杜邦环岛的时候,我就坐在国会山下面、方尖碑前面的草坪边上,在浓得让人易醉的黄昏里,看年轻人热火朝天地打棒球、踢足球——都是朋友们组的队,煞有介事,装备齐全,带了金毛狗,还有折叠椅、运动饮料,都穿了好看的队服,玩得非常认真。
在国内,我们很少见到成年人对于玩耍和消遣这么认真。他们很少认真对待玩耍,而是把用在了认真、认真工作、认真挣钱、认真……上面。
这当然是对的——反正生命不是浪费在玩耍上面,就是浪费在奋斗上面——然而,奋斗的初衷,往往是为了最后能玩耍,不是吗?
3
回国后就再没有见到如画的落日了。雾霾天没完没了,混混沌沌地亮了,又暗了。一天,又一天。
后来有一次,在北京去天津的高铁上,才又看到了落日。
初秋的落日,像雾一样铺陈在浅浅的杨树林上,那一刻像极了纽约郊外——也是在列车上,纽约去往芝加哥的慢车,车窗是茶色的,一路看去,不知是河是海的水域,无边无际,也是在雾一样的暮色里。列车的茶色玻璃令眼前一切变得像一卷底片,你知道这卷底片记录的风景已逝,突然舍不得将它洗印出来了。
那天我突然感伤,回忆像一群捣蛋的孩子那样追上了我,把我逼到墙角,蓄意嘲弄我,要我缴械投降。我成了手无寸铁的倒霉蛋,也的确毫不反抗地缴械投降了,虽然我多么清楚,在我们密密匝匝的,疲惫的生活中,感伤这种东西是多么无济于事,而且很容易沦为笑柄。但那一刻,窗外的景物飞逝,仿佛给了我片刻的自由,让我明白时间给我的遗产永远都在,只是我太少回头。
少年时写“在旅途中想起来的人才是最爱的”,这句子是无心之笔,现在回头去看竟成了真的。
也就是在去天津的那天,我在列车上听的是小娟《山谷里的居民》。这专辑中翻唱的《走在雨中》,当时是在广州中山纪念堂听的现场版。
小娟穿着白裙子,嗓子也如白裙子一样干干净净。从来没有一个人的歌声让我泪如雨下——真是羞于启齿,我竟然泪如雨下了。当时身边坐着的是S,我哭了一整首歌的时间,但S却不知道。
一个坐在你身边的人并不知道你在哭,可见两人之间也是穷途末路了。
后来,也就是我在芝加哥旅行的时候,有天夜里走出酒店散步,市中心繁华地段在晚上仍然人潮如织。我望着密歇根大街上的灯火,以及映满了灯火的芝加哥河,不由得在桥上停下了脚步,觉得这一幕如此熟悉,颇像广州的珠江夜景。
我也就想起了几年前那个百无聊赖的夏天,我们也是散步,无聊到去坐珠江的夜游船,空荡荡的船舱,日光灯惨白而透亮,活像一个年老色衰的妓女,哗啦一下脱光了衣服,不给一丝想象的余地,叫人欲望尽失。还好S很体贴地给我剥红毛丹吃,吃掉整整一大袋,从前我没吃过,听说是野荔枝。
距离珠江夜游一年后的某个夜晚,我们拿着免费赠票去中山纪念堂听歌手小娟的现场演唱会,明明还有另外一个朋友在,可我一点儿都顾不上了,小娟的歌声竟然就这么令我潸然泪下。所以如今一听到那首《走在雨中》,就想起S,想起歌词里唱到的:
往事
说不尽
就像山一样高
好像海一样深
甜蜜迤逦
彩虹般美丽往事
说不尽
我也不明白,其实我也才浅浅二十几年阅历而已,何以至于这样泪下。大约只是落寞,想起了这一生我们以为的很多事,也就是我们的“以为”而已,不过如此。
剩下的,只有广州夏季的暑溽,连同一些细节碎片,向我印证那样一段日子真实存在过。绵密潮湿的炎热,晒得人快要融化的大太阳底下,我和S心烦气躁地在闹市区一家菜馆吃了叉烧饭,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掉;结账的时候价格小贵,S接过服务生递来的账单,仔仔细细地计算价钱有没有出错,还动用了手指。吃完饭,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了,走很长一段路去公交车站,坐上公交车之后我真的差一点儿就睡过去了。
再没有什么能比公交车更让人感觉生活窘迫了:汗流浃背气味杂陈的公交车,塞着一厢陌生人,面目皆相似且模糊,种种生活不易都明白无故地写在脸上。那种凝固的、结结实实的、挥之不去的疲惫与麻木,令人感觉可怕。
我们下车后,又走了很长一段路,进了小区院子,爬完长长的楼梯,才回到家中。颓坐在沙发上,屋内光线昏暗,空气闷热,可能是因为心情烦躁,我拿接下来的一下午时间都不知如何是好。
那一年我抑郁症很重,茫然得像无头苍蝇,一次次从老家飞去广州,急于将自己交付出去,几近无理偏执。先是蛮横闯上舞台,演足一个牺牲者的戏份,再攒足了怨气,最后一股脑地撒给对方,跳下舞台就走,留下张口结舌的舞伴和莫名其妙的观众。万般自我否定之下的生活,真是再没有比那更绝望的了。
又失眠。有时候挣扎到凌晨四五点还睡不着,S正酣梦,我便一个人走上阳台,看着好不容易稍微清冷了一下的广州城。天怎么也黑不透,那种不彻底的黑暗,混沌至万念俱灰。
有时候又是一个人冲出去。12月的广州在夜晚还是有些凉意的,顶着大风绕着大桥走一大圈。星海音乐厅灯火荧荧,门前总有流浪歌手坐在音箱上弹吉他,高声歌唱。气喘吁吁地冲回家来,闷声不吭,和衣就睡。
硬板床上被子很薄,冷得我瑟瑟发抖,床单经久不洗,气味复杂,我枕着那种挤公交车一般的落魄和无助感,想念老家,闭眼渗出泪来。S苦闷而无奈地看着我,无法理解,也不知如何是好。
最好的回忆,大概就是去烧烤摊吃生蚝扇贝了。烟熏火燎的夜晚,简陋的小桌子上杯盘狼藉,酒瓶子散了一地。喝到夜深,也不想回家。那条长长的楼梯,永不开窗的小卧室,气味陈杂的床,黑暗的小厕所,让我不敢面对。我又不能不顾情面地抱怨,为何并不拮据,却非要过得这么潦草。
其实大约是生活的真相,叫我不敢面对。
今日回想起来真是又()悔又愧——当时我的抑郁是生理疾病,固然可以谅解,我也不想如此。但受苦的不仅仅是自己,更是别人啊。
那时我对S说过,你不知道我在你身上有多大的。
其实后来才觉得,两个人之间,别说这么重的话。许多重话本就是夸大其词,好像在一上路的时候,就背负了沉沉包裹,稍微远一点儿就累。反倒不如什么诺言什么期许都没有,轻车熟路走下去,能走多远就多远,指不定还长久些。
爱的安亡,使我们每个人都成了守墓人。
三年后的夏天,我就这么站在芝加哥河的桥上,望着威严整饬的壮观建筑群,在有风的黄昏里,想念起广州的暑热来。
(未完待续)
本文摘自七堇年主编《近在远方》
:为了忘却的纪念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题记
回首那些错把倾诉冲动当作创作才华的无知年生,在兵荒马乱的晚自习上,在熄灯的宿舍里,我们总是在一堆堆耀武扬威的习题和试卷的缝隙间,在应急灯渐渐微弱下去的光线中,一手撑着深不可测的夜,一手写下无处倾诉的话。
那是一种盲目的、消耗的状态,照管自己的生活,打理那些千头万绪的杂念,喝自己冲的咖啡,睡自己铺好的被窝,吃自己餐盘里的饭菜,写自己的作业,考自己的试,做自己的梦……世界的与灾难都太多,我们活在平静遥远的角落,无力怜悯。人间既非天堂又非地狱,末日尚远,我们惟能维护着自己的天地,“埋头做着功课做着世间的荣辱”……就算是洪荒滔天,也总有他人去担当……文字成为内心的形而上的依靠。
那些执念,那样的旧时光,一晃就过去了。
而今仿佛是站在一个青黄不接的尴尬路口,失去的是招摇撞骗的痛快诉说,未曾获得的,是笔走天涯的洗练淡定。已经再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写字,因为心里有了羞赧和踌躇,对纷繁复杂的眼之所见有了惧怕。不知道我应该怎样写,写这无法书写的自我,怎样诉说,诉说这无法诉说的世界。
回过头去看看那些浸透在白纸黑字上的生动的悲喜,切肤地感觉到,在那样一个唯唯诺诺的苟且年纪,伤情似乎是装点的勋章,好像只有凭借那些,幻觉般的,被我们脆弱的主观承受力无限夸大的非难,我们才得以拥有热泪盈眶的青春。
尽管,生命中的温暖一直都与我们遥遥在望,而我们只不过是拒绝路过。
“之行,如果有天我们湮没在人潮中,庸碌一生,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努力活得丰盛。”二十岁的时候,读到这样的句子。写这话的人又说,“世界之大,我却不知其折或远。”
在我脚踏的这片狭小天地,经历的,不过是寻常的青春,看到的,不过是平凡的世界。在过去心高气傲的年头上,因不懂得该如何聪明地活着,所以总觉得连生命都是身外之物,“好像这个世界说不要就不要了。”
前些日子在英文泛读课上看了一篇美国作家写的,他说:“杰斐逊总统在独立宣言里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很多人把这句话误读成‘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利’。”
读到这里,我为这样一个美国式的小聪明笑了起来。这篇散文不过讲述了一个古老的真理,即幸福本身就是虚妄,它只存在于追求幸福的过程中。在所谓的终点你是看不到幸福的,因为它不存在。
我因此想起了曾经不知天高地厚的年岁,因为一些小事踌躇满志,连走路的步伐都快了起来,仿佛急于直面人生;但是当鞋里掺进了一颗硌脚的石子儿,便又会呼天抢地,倒戈弃甲,觉得世不容我。但是终于——在其后的其后——我渐渐承认,活着的价值,在于要有一个饱满的人生。隐忍平凡的外壳下,要像果实般有着汁甜水蜜的肉瓤,以及一颗坚硬闪亮的内核。这样的种子,才能在人间深处生根发芽,把一段富有情致的人生传奇流传下去。
因知道若干年之后的人世,再也不会有人惦记我们的存在,因此这段饱满的生命,是我们以生之为人而骄傲的唯一见证。
这些年的时间,为着实现这样饱满的人生,断断续续地做着一些代价高昂的遥远的梦,断断续续地写些不叫文字的文字,断断续续地被生活的遗憾所打岔,跌入低谷,并且拒绝任何搭救,自己慢慢摸索着爬起来继续走。这青春,与世间任何一段青春无异——年月里那些朝生暮死的悲喜,也就这样野花般自生自灭地燃烧在茫茫命途上,装点了路人的梦。
故人对我说,“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说这话的少年,早都成了记忆深处的那些花儿,走上了更远、更美的路。只是这样的话,我一直都唯唯诺诺地记得。我也是这样感激涕零地知晓,我何其所幸——“如果不是因了你们,我何以能这样平安成长,渐渐变成一个健全的人呢。”
记录这旅途的大部分文字,从高一到毕业,用了整个成长的时间来完成它。
印象深刻的,永远是书写它们的时候——某个十六岁的晴朗的秋天下午,某个心绪不平的高三的晚自习,某个毕业之后的夏天的深夜——而经过了这一切,我常常不解的是,为何我们而今常常惭愧当年的种种矫情,但却又暗地里明白,当初身临其境的时候,我们的体会的确是真实而切肤的。于是这只能归结为这样一个冷静的解释,那是因为我们长大了。那是因为,好多年前如锥子一般刻在我们心底的,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成为了永远的回声。
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情。
未曾想到,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我们的出生年代,成为了一个字正腔圆的集体烙印,被用作追捧和诟病的代名词,无论我们有着多么迥然不同的生存姿态。但是我仍然相信这些千姿百态的理想和悲哀,功名和败落的后面,有着本质上相同的,对世界和生命的勇敢诘问。这正是我们为何要紧紧抓住语言的权利去表达内心的最初的动机。无论是写作者还是阅读者,这都是光荣的事情。
至少,我们有很多的孩子,愿意去思考和表达,即使无论这思考和表达的方式与内容怎样。我始终相信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殊途同归。
所以。
因了成长本身的不完美,我希望这些如原石一般尚经不起雕琢的文字,能够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即充满了热泪、过错、遗憾、美好、希望和绝望的姿态——纪念我业已逝去的那段珍贵岁月。那些我们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着()长大的少年时代。那曾是,也将是属于我们大多数孩子的一段最清澈最美好的时光,如同所有,所有——所有踏过了中学岁月,踏过了高考,踏过了命运的沼泽,在险些陷下去的时刻,被意志和希望重新拉回到一条更值得下去的路上的孩子们——所亲身经历过的那样。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它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总会在失望之后给予我们拯救。
我想,因了这生命的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之所以将本文集的名字命名为“被窝是青春的坟墓”,是因为这个名字对于我而言的重大意义。我非常怀念它。
这是一句暗号。我们那些彼时笑容灿烂,而今四散天涯的孩子们,永远都会记得它。借这样一个温暖的名字,我只愿如此诚恳地,表达我对所有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的祝福,就像我一直被祝福的那样……要有最朴素的生活,与最遥远的梦想。
即使明日天寒地冻,路远马亡。
七堇年:在旅途中想起来的人才是最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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