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莹:初恋
我一直很想写写我的初恋,但一直没有写,起初是觉得说不清,后来能说清时,又不想写了。中学时的同学张,曾问我:“你怎么不写写你的初恋呢?”我说:“要写的,我总有一天要写的。”对我来说,如果不写它,它还是存在于记忆里的,一旦写出来似乎就失掉了。是的,我觉得初恋是属于心里的,一说出来就一切都不存在了似的。所以,我知道人人都是有初恋的,只是有人愿说出,有人不愿说出,而没有说出的人不一定就没有初恋。也许我要写的不是初恋,只是“好感”,几乎每个人在少年时代都对某个人产生过好感。只是有些好感被破坏了,有些却一直被保存着,随着那个时节一切美好的记忆一起在心里保存一生。
曾经似荡气回肠的动人长篇,现在真要写时,却似一段轻描淡写的百字“内容提要”,单纯得犹如一支回想不起调子的过时的流行歌曲。如今看来,初恋是曾经有过的一种很美丽的心情,是少年时代无论男孩女孩,都会产生的一种很不成熟的感情,是少年心中的一阵涟漪,是少女心里的一段纯洁的心曲,是很单纯的那种吸引,或只是一种单方面的错觉,所以往往难以真正相爱、相恋以致有最终的结合,它是大部分少年在青春期对心中某个偶像的一种迷恋,无论少男还是少女,都会为自己找着一个偶像放在心中,我心中也曾有过那么一个。
开学很久了,班上从外校转来一个男生,他很瘦,但很精神,衣服的肩头打了补丁。他恰巧与我同姓,相较而言,使我比其他同学对他多了份注意。我一直对学习好的孩子有好感,无论他是男孩还是女孩。在班上的几次小考中,他都在班上名列前茅,这又使我对他多了份注意。不久,数学老师张显基在班上挑了十几名好的孩子,于每周六的下午在放学后留下来,听他辅导课外题,我和杨都在其中。每次在老师的下,我们有一半时间要互相讨论,一起解某个难题。不知从什么时间起,我对他的存在感到亲切和喜悦。
我自己实在搞不清,不知具体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就那样不知不觉的我变成了一个痴人,我竟整整迷糊了三个多学期。尽管我也有远大理想,尽管我每日照常做着平日该做的事,尽管我也知道那个年纪对“恋爱”是不敢想的,知道它是毒蛇,靠近它就会缠住我年轻的,但一切是不由自主的。那是心中一种不由自己的特殊感觉,那是我心中没有人知道的一个秘密。正如罗曼·罗兰在《约翰·克利斯朵夫》里对初恋的描写:“只需要极少的养料,只消彼此见到。一点极无聊的小事就能销魂荡魄……”我每天只要能看到他,或在文化课的课堂上,或在下课后的走廊上,或在上体育课的操场上,或在放学后的路上,只要能看他一眼,就足够我一天里想他、犯傻、痴迷、无力的了。
直到初中毕业,我一直都沉浸在一个半现实、半幻想的令人陶醉的莫名其妙的世界里,在这期间,我从没有去分辨过自己的感情,是分辨不清,也是没有那个分辨的能力,也没有去想他是否对我有着同样的感觉,只是以为他有的。因为他也经常在碰到我时和我笑笑,有一次的笑里还流露出不好意思。
初中毕业时,我方从梦中醒来。那年他考入一家重点中学,我又羡慕又心慌。我打开妈妈给我买的那本我爱不释手的数学课外辅导书,把所有的题抄在了练习本上,然后写下一张字条儿夹在书里一起送给了他,字条上写道:“希望你以后取得更大的成绩,希望以后我们能继续交流学习!”谁知第二天他妈带着已是罪证的那本书和纸条儿找到我家里来了,并告诉我父母说我有那个意思,言之凿凿。我的父母说从纸条上看不出什么,对我进行了一番“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教育。这时我方从梦中醒来,明白了自己原来是在“暗恋”,原来一切只是一场梦幻哦!
当时的感觉有点复杂,感觉美好的东西被破坏了,感到自己的精神受到了一种侮辱,还有种感觉是说不出的,就是自己从心底一下子不由自主地变得轻松起来,似乎一下子从中真正解脱了,因为我所有奇妙的感觉都一下子随之死去了。
令人头疼令人懊恼令人无奈令人想不到的是,开学后,我最最尊敬和喜爱的语文老师郭晓丽找我谈话,我这时才知道,杨的母亲不但找了我的家长,还找了学校,并威胁似的扬言,如果我“不死心”,他们要在学校闹个满城风雨的。一时间我感觉自己纯洁的感情受到损害并使我蒙受污辱。我一直很看重师长们的评语,这件事无疑让我的自尊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伤害,我开始在心里生气,开始轻视杨,对他的好感一下子荡然无存。我心想,不用你们吓唬我、威胁我,我心底早已自然与他彻底“分手”了。他们根本就没有必要害怕,我也没有必要恨谁。真该感谢郭老师,她对自己学生的信任和她的教育方法,制止了一场没有必要发生的闹剧,在她面前,我糊里糊涂哭了一通。从语文教研室出来,我心里一下子感到一切都烟消云散了,我一丝的记忆都不想留下。
我走进教室时,感到好轻松,一抬头,看到我的同桌张正在定睛看着我。记得当时我笑了,笑得很灿烂,没有人知道我为什么笑得那么灿烂,张也回了一个灿烂的笑脸。以后的日子里,我有种感觉,我感觉他在寻找着我的笑脸。谁知这一笑又给我日后的心中带来了许多的不安。
高中毕业时,我们面临高考,同学们都在紧张地复习功课,这时,我收到了张递给我的一首唐诗,是崔护的那首《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我看后震惊了,这时我才真正感觉到了他的感觉。我想起在我每次走进教室的门时,同学们都在干着各自的事,我如果望一眼我的座位,他已经在注意我了。我接到这首诗后开始感到不安。
我想绝不能用杨对我的那种方法对待张。但我必须用一种方法要清楚地告诉他。我想用一些例子来说明问题,但就是选不出一个最佳的方法,急得我直想哭。直到高考结束,我都怕看到他。高中毕业后,我为问题仍没说明白而感到不安,我必须告诉他我没有与他相同的那种感觉,我一日不说出,我便一日不会感到轻松。我终于决定当面告诉他,然而再碰到他也不容易了。
后来,我去咸阳等地上学、教学,听同学说他也去外地参军、工作,我们再未相遇。在刚毕业的几年中,我打听他的消息,认真地等着,希望能碰见他,向他说清楚。我像以前在上学路上希望看见杨一样,总在张家附近的路上放慢脚步地走个来回,希望能碰到他。在等他的过程中,几乎形成了一种思念的感觉,因为我没有碰到过他一次。就这样,我们在时间的移动中不知不觉地长大成人。
许多年以后,我终于碰到了张,这时,我们已为人妻为人夫,彼此早已改变得很陌生。
我说了一直想说的感觉。尽管他微微有些激动,但我感到他的内心深处,对我的那种欣赏与敌对是并存的。我主动找话说。我越主动,他越清高,不太想搭理的样子。一层淡淡的恨,在我们之间飘荡。他还是带我到了路边一间简陋的茶馆,对我说:“我错了。我原以为你是爱我的,现在才知道你并不。”我若有所失地告诉他:“我也错了,我以为你一直还……所以总是感到不安。”说完我自己先从鼻子进而哼了一声,表示对自己自作多情的轻视,他也同样哼了一声,说他以前也不该自作多情,说他心里一直有种美好的感觉。
这样,曾经的一切都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不存在了。两人道过“再见”各自带着自己的自尊离开了茶馆,一个向南,一个向北地奔家去了。真希望我们没有过这次碰面。我感觉,我们只有永远从对方的眼前失掉,才能很好地存活在彼此的心里,才能在回忆“初恋”的时候,永远感到它是一块令人心悦的绿洲。就这样吧。
有时我想,我对杨产生过的那种朦朦胧胧的感情,以及张对我产生过的那种朦胧的感情,是什么呢?是我们的初恋吗?不能算作是,因为我与现在的丈夫及张与现在的妻子之间曾经有过的,才是真正的恋情,也是永远的结合。而过去的我,过去的杨,过去的张,在现实的生活中早已不存在了。永远存活在我们彼此心中的,只能是与那个时代一起的我们的过去。
如果说我们曾()经有过的那种朦胧的“初恋”,那么,初恋就是一个人最初的最深刻的感情经验,这么说来,我已有了一次“喜欢别人”和“被别人喜欢”的感情经验。后来,我也曾喜欢过另外的男孩,也曾碰到过几个喜欢我的男孩,由于我有了那两次的“经验”,与他们的关系便不像与杨或张那样的尴尬,而是一种很友好的朋友关系。如果说我们曾经有过的那种朦胧是“初恋”,那么,我和一些女孩则把“初恋”献给了杨,几个男孩子又把他们的“初恋”献给了我,同时也会有其他的女孩把他们的“初恋”献给了张,而杨的心里迟早也会出现那么一个偶像似的人。尽管我们都不愿承认那是“初恋”,尽管否定了它生命里一些美好的东西仍然存在,尽管那不是真正的恋爱,不管认为它是什么,却不能够忘记,因为一个人总忘不了自己走向成熟前的那段单纯,忘不了人生最珍贵、最美好的时光,因为和它联系在一起的事情总是那么的美好,包括幻想,尽管都是一厢情愿,但它是那么美;尽管无论是杨还是张都曾折磨过我,但只要想起少年时代,就会想到他们,想到曾经喜欢幻想的自己,想到那些充满幻想的日子;尽管“初恋”都是不的,但它总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一个人一生对的态度。不是吗?有人说初恋是人生中一次最醇厚最浓郁的体验,我看是不过分的。
今天,如果在街上看到有人像杨,我会心跳,会突的一惊,脸面掠过红霞般的发烫,为以前感到难为情似的,把那个人再定睛看一遍,害怕是他,又希望是他,不禁会想:他会不会有关于我的记忆呢?
想起自己迷失的那段日子,我会重回到中学上学时的那条小路,怀念那段黄金时光,寻找那段时光里单纯的自己。那时的我是那么单纯,那么天真,那么痴情,那么幼稚,那么爱幻想,似迷失在一片小树林里。我怀念那个时光,我时常幻想着同学们又聚在了一起。呵,久远的我,久远的杨,久远的张,久远的那段时光。就让那段单纯,那个笑脸,仍然保存在彼此的记忆里吧。
杨莹:孟苏的英国生活
女友孟苏想去英国,就很快到了英国,住在一个叫斯特灵的小镇上。老公上学,她当“陪读”。她常在mail里向我汇报她的吃喝拉撒睡。一段时间里,看她的信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我很感兴趣她说的国外趣事。
以前我和孟苏在同一家报社工作过,我们在一起时,她总是大不咧咧的,可一到了国外,一下子变得忒“肉麻”,电话或信里一开口就是“亲爱的”、“非常想你”。当她说到“真的想你,想国内的朋友,想中国的餐馆,想西安所有好吃的……”时,我感觉她是真的在想我,不,是在想中国了,因为英国的食物“难吃得要命,中午时学生们都在啃又凉又难吃的三明治……”。她说她想得眼里都出现了幻觉:如果校园里有一个卖肉夹馍或凉皮的摊子,该多好啊!
我们都热爱北京,感觉那里文化氛围好,她离开中国前在北京生活了两三年,我也常去北京。听说我最近又去了北京,她更觉亲切得不得了。我说北京打“的”起价贵,不像西安只花5元或10元而已,动辄就三四十、四五十了,而且动辄就三环、四环地绕。而且常常塞车,约朋友吃饭聊事儿,没想在车里就把心里想说的话都说得差不多了……没想到我这一说把她说得好怀念北京,劝我千万别嫌北京出租车贵,说英国“的士”更“吓人”,出门再坐个火车就更贵了。她说在北京她出门就打“的”,可到了国外,半年了,至今没打过一次出租车,而且街上拦不到出租车,有车招手也不停。要坐车得打电话订,让车到指定地点来接你,“哪有咱北京方便啊!”听说我在“金百万”吃了烤鸭,她更是“啧啧”个没完,念叨着:“唉,我到北京吃的第一顿烤鸭就是在‘金百万’五棵松店吃的,我老公的一个同学住附近,他一约大家聚会就选在‘金百万’,那里‘好吃又实惠’,现在真想吃,可哪里去吃啊!”
尽管国外生活比在国内艰苦,热爱生活的她还是在不断地发现着她周围的美。她说,英国的秋天阳光很多,树叶子也落了很多,没人扫它们,却有人用巨大的吹风机吹散、吹均匀,估计是让它们自然腐烂做有机肥料……这如诗如画的景色已经美丽得都不像是真的了,可她接着还有更“离奇”的“童话”讲给我。
她说,树叶掉了,树枝疏朗了,从她家的窗户便能看到更多的湖面。湖上的天鹅竟越来越多,已经有十几只,清晨和夜晚,它们就停在湖面上。
在她家窗外的草坪上落满了鸟儿……
松鼠和野兔还会蹦到她家的窗台上,等她给它们喂食……
傻乎乎的野鸭,一听到开窗的声音,就摇摇摆摆地跑过去……
松鼠捧着食物躲到灌木丛里吃……
湖鸥衔着面包渣很敏感地想半天才会吃……
这简直就像她编造给我的童话!我不敢相信,她的窗外怎么会有那么多可爱的小动物呢?把她搞得俨然一童话公主!我怎么也不相信这些是真的。于是,她马上用照相机拍下来,mail给我,我这才信了,她说学校的路边有很多“小心驾驶,请勿伤到动物”的牌子。这种对待动物的态度让人心里觉得很温暖。我觉得我们中国人真该学学这一点,人人都该有这种“环保意识”才对。
当我看完她那美丽的画面后,说自己最近休年假时又去了趟北京,十一月的北京已是冬天了,天是雾蒙蒙的,阳光不多。我去安东大厦买了一身运动装穿上还是感觉到冷,又买了一身“班呢路”休闲厚衣才算不哆嗦了。北京以及整个北方的秋天和春天一样总是转瞬即逝,而她所在的苏格兰的气候仍然不是很冷,可以说她在那里才算真正过上了秋天,于是,我说有点羡慕她那里的秋天感觉,我想这对她来说也许是一种“安慰”吧。没想到她却说,她喜欢我们北方的天气,喜欢那种寒冷的感觉。这真没办法,就像山沟沟里的孩子不嫌家乡穷一样,这是感情。一个人的情感是谁也左右不了的。
她说到了国外,有时显得有点无聊。她并不习惯过清闲日子。
她说现在每天的生活很清闲,但她是劳碌命,每天晚上睡觉都做梦,可见大脑就没放松过!闲得有点病了的感觉。可见就得在国内被主编、编辑们吆喝着四处去采访、晚上熬夜写稿件那么过,才不得病,才舒服!
她开始逛慈善商店,她说逛慈善商店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后来她就常常在周六和周日,去那里打上两天零工。她讲了很多好玩的事可算是让我开了眼界。
在英国,慈善商店很多。一般是某基金会向政府申请以开商店的形式募集资金,政府给以免税的优惠政策。慈善商店里售卖的货品很多是居民无偿捐赠的衣服、日用品。也有新商品,一般卖的都是穷国家如泰国、非洲国家人们手工制作的工艺品。这些新商品利润并不高,但慈善机构的人认为帮助穷国家的人们卖掉了他们的产品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遇到圣诞节,也卖很多贴有自家基金会标签的新商品,一般都是些装饰品、贺卡。
孟苏工作的这家慈善商店是皇家癌症基金会开的店。店不大,却是斯特灵镇上生意最火的慈善商店,每年给基金会上交100万英镑,可见生意多好!小小斯特灵镇有七八家慈善商店。据女友说,来慈善商店工作的人心眼都不错。经理对人都很信任,第一天去就让她整理货架,完全没有防备心。经理是个很能干的英国大妈。
店里的员工除了经理领取薪水,别的人都是义工。老人们很喜欢来商店里做事,一方面排遣寂寞,另一方面店里的一些工作让他们觉得自己很有权力,比如收银、给二手货定价。
在某些方面,慈善商店很像北京的潘家园旧货市场,但比潘家园干净,每一家都布置得很温馨,橱窗摆设得很漂亮,很像北京新街口一带的小商店。价也没那么离谱。居民们捐赠的东西中有不少是很有价值的老家伙。
孟苏在商店里的工作任务是整理库房。还有一些人收拾旧衣服,太旧的、有坏的就扔掉。还有人把它们熨好、挂好。因为是义工,不拿薪水,所以工作起来气氛很轻松,上班时间很自由。孟苏都是下午去,干3小时。老太太们对她这个外国人很耐心。有一个老太太很漂亮,看上去很高贵的样子,她搞不明白人家是不是贵族,因为苏格兰的贵族很多,多得不成比例。她们干一会儿,就会张罗着喝下午茶,店里有咖啡,人人都带点饼干互相让着吃。
快到圣诞节了,英国的商店从10月份就开始打圣诞节的广告,店面也全换成圣诞节的模样。慈善商店也不例外,进了很多和圣诞节有关的新货。所以孟苏那些天的工作就是把新货的包装拆开,检查是否有损坏,与接货单核对。
来慈善商店上班,除了学英文、了解英国社会,还有就是为了有一个工作背景。在英国找有偿工作必须要有推荐信,他们这种外国人找第一份工作时上哪儿去找人写推荐信?慈善商店就可以帮我们写推荐信。而且英国人认为你能在慈善商店工作,说明你很有爱心,对你的印象就很好。
(续)
商店里卖很多中国人看来简单就是没用的东西,各式蜡烛、烛台、做成小天使的香牌、各种材料的书挡、镇纸、大大小小的盒子、小摆设、扔在花园里的玻璃石子。
孟苏的一个朋友S·L在伦敦时住在诺丁山,就是大嘴朱丽亚罗伯茨极其不真实地爱上休格兰特的地方。他曾在英国最大的一家慈善商店诺丁山分店工作,可见到不少宝贝。诺丁山是伦敦演艺明星聚居的地方,常有明星们把自己穿过一二次的礼服、演出服、时装捐到这里来。很多衣服上都有设计师的亲笔签名。这些价值几千上万镑的衣服在慈善商店往往也就卖99镑,很多中产阶级来买,一买就是上千镑的衣服。
还有些败家子,不知祖宗留下来的宝贝,只嫌搁家里招灰,送出门最清闲。S·L就在自家店里花8镑买了一本老邮票,可其中一套50年代的黄山邮票在国内邮市上就值几千块。她说,在斯特灵一家慈善商店里看到很多胶木老唱片,一张1镑,如果淘回国,不就解决了我的机票钱!
孟苏称自己是“物质主义分子”,说他们这些“物质主义分子”一来英国就要找机会去逛慈善商店,而且专门去伦敦的诺丁山逛!她说诺丁山有一个闻名欧洲的露天市场,东西便宜得惊人,比如1镑1公斤的大樱桃,那S·L曾以1镑的价格买了0.2立方米集装箱的香蕉,从此彻底治好了馋香蕉的毛病。
孟苏和我一样,对什么都感兴趣,总是先去顾及自己最感兴趣的东西。我原以为她一去会首先忙着学英语,没想到她不去那些专门训练英语的班上学,而是利用到慈善商店上班的形式学英语,尽管她到了国外后深知语言的重要。一次,她还给我讲了两个有关“语言问题”的段子,很有意思。
段子一:
某男生,去年从北京来英国陪读。在一家着名的大餐馆里打工,先洗碗,后当做三明治的厨师,现在已经是大厨。他在国内时是记者,没有任何厨房经验,可见西餐厨师是多么容易当,也就可以理解英国饭为什么难吃了。他自己也说西餐制作过程也和中餐一样是见不得人的。一年了该男生的英文仍然很差,听、说都不行。今年,他老婆帮他联系,得以来上斯特灵大学的硕士。可见“走后门”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他每次接电话都要老婆拿着另一个分机和他一起听,怕漏掉什么重要的事。他接听电话的法宝是听到什么都说“YES”!
于是他就应聘“希尔顿”酒店的厨师工作。一天酒店人事部的人给他来电话,问他:“你对我们的工作感兴趣吗?”他答:“YES!”又问:“那你现在有全职工作吗?”他回答:“YES!”又问:“那你为什么还应聘我们的工作?”他还答:“YES!”他老婆在另一间屋子听了气得够呛,又不能替他说。幸运的是,该男生还是得到了这份工作。
第一天上班是去开会。男生到了希尔顿,进得酒店,稀里糊涂走到一个会议厅。门口的人问他是不是来开会的,他说“YES!”。立刻被热情地迎进去。他觉得有些奇怪,怎么来开会的全部西装革履,不像是厨师们的会呀!发言的人在说什么,他听了个云山雾罩。主持者问他是谁。他说是新来的员工。主持人立刻热情地对别人说,快去教教他,会后是很高级的酒宴!男生越坐心里越发毛,又细问才知道他来参加的会是酒店高级职员的会。电话里通知他开会地点,他就没听明白。
在国内常听说“混会”,原来“混会”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无知。
段子二:
某日下午,某女生去电脑教室上网。她对教室门口贴的各种字条熟视无睹,一头扎进教室。在教室里坐了一会儿她听到有人在高声说话,扭头一看,是个老师模样的人拿着一摞纸在说话。说了些什么,女生一句都听不懂。但她的常识告诉她好像是在考试。环顾四周,又不像是考试的样子。教室很大,里面的学生干什么的都有,邻座的一个男生接过老师发的纸,和一个女孩亲密地交谈,然后就把纸撕了。老师的衣着品位很差,一条皱巴巴、颜色很难看的条绒裤子,绿衬衣,极其不协调的领带。他双手()插在裤兜里,很悠闲地转悠,吹着口哨。是在监考吗?学生看上去也不像是考试的样子。不管那么多,该女生继续上她的中文网,但心里终究不踏实,她跑去问一个在看繁体中文网站的男生。女生有些爱面子,不说自己听不懂,只说她没听清;那男生也挺爱面子,也说没听清。女生终于决定不管其他,只管自己上网。这时那老师过来要发给女生卷子,女生有限的几句英文情急之下全部忘光,急得直摇头摆手,表示不要。这个网上了3小时,出得门,细细看,才看见门口贴着“本教室今天下午考试”的通知。
什么叫无知者无畏?这上面讲的就是!“某男生”就是S·L,“某女生”就是她,到了国外,所有事都可能发生,她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
孟苏虽已结婚6年了,不要孩子也不想当主妇,在国外也不当。她怕过李太太那样的生活。她说,“现在我虽然是陪读身份,但不该我干的活儿我就是不干,一定要陈晓帆(她老公)干!”于是,她又为国内《三联周刊》等几家刊物的专栏写起了文章。
杨莹: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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