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脚
早时候女人的脚是一个秘密,自幼便收缩到体积甚小色彩惑人的布里,直到老死,还是私隐的,还是未见天日也不可见人的。尤其小姐的脚,小姐小脚,越小姐越小脚,自然从不见地里插秧种稻的女人家有裹着脚布的。于是秘密被缠绕着,却也被泄露着。
不知道多少年之后,约摸是打扮上的变革历经了头、腰、裤腿,终于抵达了脚。脚平反了,就像所有被束缚过许多世纪的部位,因为这个时代的女人们自由的追求而自由。
在这种涉及到一切细节的“自由”中,脚上的美不同于身体的美,甚至不同于双腿的美。脚上的美是性感的,正如被赞美着的。因为脚踝温和的突兀和脚趾轻柔的伸展,也因为脚背上似有若无的青色筋脉和趾甲上永远出人意料的颜色。脚上的美是动感的,它的提放张弛影响了身体其他部位对于移动的承接,才有了旁观者对于一个仅仅在走路的女郎无尽的想入非非。
其实脚不过是由一块梯形的肉骨和五根怪胎般冒出来的肉趾构成,有人肥些,有人瘦些,有人香些,有人臭些。却好在有了那些性感动感,使得脚不至于只剩下“脚癣一次净”之类的名词作为google的搜索结果。于是脚可以是昂贵的,可以是充满诱惑力的,还可以是高高在上的。
她可能小心翼翼刮去了脚跟的茧;可能做了脚膜抹了脚霜;可能通过一系列按摩减轻脚的疼痛。而以上或者大于以上的繁琐而细致的步骤,只是为了配合一双她心仪已久的鞋。她会穿上那鞋,踏着猫步,优雅自若地看着竖在地上的镜子中自己的脚和脚下的鞋。那鞋,多半只有一片薄底和两条细带,犹如编扎了一半的长征草鞋。又多半向着前方仰起头,尖得仿佛被施过恶咒的巫婆鞋。然后走去账台付款的时候,她也保持着展示与骄傲的姿态。
如今,女人的东西已()经太容易变迁,正如不再有人在乎一双赤裸裸的脚会透露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不代表面孔,不代表身份,至多只包括了一对脚的尺寸和两只鞋打过折的价格。
至于女人,变迁是一种享受,更是一种权利。女人把变迁作为了城市的代表,似乎没有了变迁,便是不可原谅的落后,便是对开放与发展的亵渎。于是她们努力变迁着,像对待一份长远的计划进行每天适量的规划和实施。而那变迁本身,也因为其内容的速度太快和太叫人始料不及的创造丢失了属性,反而毫无定义地被牵制着。甚至已经不如一个“脚”字来得丰富和值得琢磨。
可惜我始终无法对所谓美脚作出准确的解释,那可能是因为我长了一双无论以何种角度何种审美观看都不可能用“美”字形容的脚,它拥有着过去某个年代风行了数年的丰腴和始终不存在于外表的变迁。所以我的脚也像百年前的秘密,仍然躲藏在一块棉布或者一块牛皮里,并且它依照美丽与智慧不可并存的至理名言,不断行走着,不断自欺欺人地智慧着。但那并不代表我不渴望换取一双更加纤细洁白更加小巧玲珑的脚,只是迄今大概还没有一种物质上抑或情感上的价值令我产生像灰姑娘的两位姐姐那样把大脚切割成玉足的念头吧。
:我和她遇见
在馥郁度假村,我和她遇见。我们玩牌,她输掉了身上所有的钱和首饰,甚至她的玳瑁框子的眼镜。最后一次,我们赌讲一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她又输了,勉为其难地开始说她的故事。可我真后悔让她开始说这个故事,因为它实在太长了。我几次几乎睡着了,而清晨的曦光已经从这个空荡荡的俱乐部的圆拱形玻璃里照射进来。我在来势汹汹的睡意中,忽然意识到,自己一定赶不上这个早上的船离开这个热带小岛了。后来我渐渐跌进了睡眠,不过没想到的是,在梦里我又回到了童年,那里正在张灯结彩,像是过一个特别隆重的节日。我和所有的同伴一样,穿着花衣裳站在老槐树下数树上的灯笼。那个节日好长好长,从春天过到秋天,从眼底飞红到眼白混浊。等那个节日过完,灯笼熄灭,人潮渐渐散去,我经过一座空空如也的大房子的时候,看到在紧锁的大门前,那个女人双手抱膝,不太舒服地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她还在说着那个故事,看不到尽头。
我是个侏儒,永远可以享有半价车票的福利,必要时候还可以出示那张总是可以换来不少同情和怜恤的残疾症。——没错,残疾症。可是你看呵,这些都曾令我感到羞耻,当我还是刚刚长成的姑娘的时候。那时我是那么敏感而脆弱。当我走在拥挤的人潮里,就会觉得非常憋闷。人们很轻易就能夺去我的阳光,或者把他们用过的脏浊空气,像给小狗抛一根烂骨头那样施舍给处于低处的我。低处的空气常常携带着人们每日生活中生出的罪恶,诋毁、妒忌、霸占、欺辱……这一切都在人们歌颂和追随高处的伟人时,悄悄地抛向低处。他们不知道,污浊的空气被低处不谙世事的孩子吸进肺里,令他们悄无声息地变质。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成长的过程里你丢失了童年时的纯洁,终于重蹈你父母亲的覆辙,变成了一块再也洗不干净的破抹布。你是否觉得我在标榜自己的超脱和清醒,似乎因为身为侏儒总是身在低处,一直持有弱者的身份,反而令我看得透彻明白,好似出世绝尘的高人。也许是吧,我没有尝试过长得高大。也许是我把你们高处的人生想得太复杂。其实来去不过几十年,高高低低,复杂抑或简单,只要习惯了便好。就像我,当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曾经因为“侏儒”这一异于常人的特殊身份,要死要活的。我那几年最好的光阴,好像都用在与这紧箍咒般强加于我的身份的反抗上。“侏儒”二字像是一句咒语,仅仅两个字,却足以牢牢地把我钉在最冰冷的砧板上。这两个字是打在我身上的印记,一种终生相伴的病。但我已经不再害怕。我向它臣服和妥协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它仿佛变成了一层被我褪去的皮,充满了连我都不再熟悉的气味。也许我应该把它挂起来晒干,待到排演皮影戏的时候,它就可以派上用场。而那时我和我的“侏儒”的皮已经剥离,我们终于是单独的两个个体。这也是为什么我能给你们说这个故事,因为它是我那张褪去的皮,丢在从前的某个角落里。我讲出它,代表我来认领它。这样一切归于安和的事情,竟然并非等到我变得苍老,只是这样快,所有事都平息。而心已如止水了。我甚至不再需要姓名。这样,人们不会记着我,不会寻找我,不会缅怀我。
好了,我们从最近说()起吧。从我重新回到这个城市讲起,因为也许这是我的转折,我几乎以为我交到了绝好的好运。嗯,说起这次回来,真的是感慨万千哪:我见到了阿森的孩子,米米。果然不出我所料,她和我小时候的模样很像。不过,幸运的是,她并不是侏儒。她的四肢很匀称,手长脚长,有迷人的比例。这个孩子转眼已经10岁半了,比我都高出一截。可我分明记得,我离开的时候,她还是一个像小南瓜那么大的婴儿。我只是抱过她一次,在她刚刚出生的时候。她生下来很瘦弱,比一般孩子都要瘦小。虽然医生明确表示,她与一般孩子一样健康,可是我们家的人,个个脸色难看,丝毫不能感到释然。他们非常害怕这是一个我的翻版,这种害怕令他们变得偏执和武断:他们一致认为,我不应该接近她,仿佛侏儒症是一种可以像流行感冒一样可以传染的病。他们原本是视我为空气一般不存在的,然而忽然间,这个婴孩的出生却提醒了他们这个耻辱,他们忽然觉醒,对我充满怨怒。我没有再抱过米米,小孩长大只是转眼间的事,当我再想要抱她的时候,我却已经抱不起来了。我知道,再一转眼,她就可以俯视我,或者也像她爸爸一样,露出鄙夷的表情。
这样想来,我的离开倒是好的,一个侏儒作为亲戚,只会显得无能,丢尽家人的颜面;可是如果这个侏儒是远方来的陌生人,那么他(她)完全可以被想像成诸如身负法力的精灵,抑或是曾经挽救公主的善良矮人。她很喜欢我,包括我简短的身材,有时候忍不住好奇还会伸过来一根拇指碰一碰我的脸。我脸上突兀的皱纹把她弄糊涂了,她只是觉得我很怪异,好像没有了性别,没有了年龄。米米是个有礼貌的好孩子,却不知如何称呼我,只能“你,你”的对着我唤。老实说我喜欢她这样叫,因为这样好像把我也当作孩子。我和她玩简单的纸牌游戏,我故意输,并非让着她,而是喜欢看她赢了之后的小得意,下颌像劳动后的小铁铲一样趾高气扬地抬到最高。我又要说我看着她想起了童年的自己。事实上,没有人说过我和她童年长得相像,我又几乎没有照片,因此,也许她与童年的我相像,不过是一个良善的心愿罢了。很多时候看着她,我就会满心企盼,好像忽然复涌的泉水,叮叮咚咚地乱响。我企盼我童年时如她一样美丽,心中亦充满小小的得意。我企盼我被这样疼爱过,并且在被疼爱的时刻不曾想过会失去。——企盼将来的人很多,但是如我这样虔诚地觊觎着一件过去时间中发生的事情,大概不会有几个。这样的日子令我有些过分着迷了。你可以体会吗,当你和一个可爱的孩子面对,然而这个孩子却不是一个与你分属不同时间层面的,她还参与了你,她渗透和延伸到你从前的生命里。你是给她牵着的,她把美好的动作传递给你,你兴奋地注视着,等待着。
张悦然:脚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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