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行:“我的朋友胡适之”

ID:60970

时间: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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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中行:“我的朋友胡适之”

  胡博士是个有大名的人物。在手持玉帛的人们的眼里是这样,在手持干戈的人们的眼里似乎尤其是这样,因为如果无名,就犯不上大动干戈了。可是以他为话题却很不合适。

  一是他的事迹,几乎尽人皆知,“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不用说了,其后呢,有他自己写的《四十自述》,再其后,作了最高学府北京大学的校长,渡海峡东行,作院长、大使等等,所谓事实俱在,用不着述说。

  二,关于学术成就,他是经史子集无所不问,无所不写,大兼早直到老庄和孔孟,小(当然是按旧传统说)兼晚直到《红楼梦》和《老残游记》,所谓文献足征,也用不着述说。三是不管谈哪方面,都会碰到评价问题,这很不好办,向这一方偏,站在那一方的人们不能容忍,向那一方偏,站在这一方的人们不能容忍,居中,两方都会斥为骑墙派或模棱派,也不能容忍,总之将是费力不讨好。

  可是我这琐话有不少是涉及北京大学的,胡博士是北京大学的重要人物,漏掉他,有人会怀疑这是有什么避忌。不得已,只好借用孔北海让梨的办法,拿小的,谈一些琐屑。

  胡博士一九一七年来北大,到我上学时期,论资历,已经是老人物了。可是年岁并不很大,不过是“四十而不惑”。看外貌更年轻,像是三十岁多一些。中等以上身材,清秀,白净。永远是“学士头”,就是头发留前不留后,中间高一些。永远穿长袍,好像博士学位不是来自美国。总之,以貌取人,大家共有的印象,是个风流潇洒的本土人物。

  形貌本土,心里,以及口中,有不少来自异国的东西。这有思想,或说具体一些,是对社会、人生以及与生活有关的种种事物(包括语言文学)的看法。——这方面问题太大,还是谈小一些的,那是科学方法。我们本土的,有时候谈阴阳,说太极,玄想而不顾事实。科学方法则不然,要详考因果,遵循逻辑,要在事实的基础上建立知识系统。这对本土说是比较新鲜的。可是也比较切实,所以有力量。初露锋芒是破蔡元培校长的《石头记索隐》。蔡先生那里是猜谜,甚至作白日梦,经不住科学方法的事实一撞,碎了。在红学的历史上,胡博士这篇《〈红楼梦〉考证》很重要,它写于一九二一年,刚刚“五四”之后,此后,大家对索隐派的猜谜没有兴趣了,改为集中力量考曹府,以及与之有关联的脂砚、敦敏等。也是用这种方法,胡博士还写了几种书和大量的文章,得失如何可以从略。

  “五四”前后,胡博士成为文化界的风云人物,主要原因自然是笔勤,并触及当时文化方面的尖锐问题,这就是大家都熟知的文学革命。还有个原因,其实也不次要,是他喜爱社交,长于社交。在当时的北京大学,交游之广,朋友之多,他是第一位。是天性使然还是有所为而然,这要留给历史学家兼心理学家去研究;专从现象方面说,大家都觉得,他最和易近人。即使是学生,去找他,他也是口称某先生,满面堆笑;如果是到他的私宅,坐在客厅里高谈阔论,过时不走,他也绝不会下逐客令。这种和易的态度还不只是对校内人,对校外的不相识,据说也是这样,凡是登门必接待,凡是写信必答复。这样,因为他有名,并且好客,所以同他有交往就成为文士必备的资历之一,带有讽刺意味的说法是:“我的朋友胡适之。”

  要上课,要待客,要复信,要参加多种社会活动,还要治学,写文章,其忙碌可想而知。可是看见他,总是从容不迫的样子。当时同学们都有个共同的感觉,胡博士聪明过人,所以精力过人。三十年代初,他讲大一普修的中国哲学史,在第二院大讲堂(原公主府正殿)上课,每周两小时,我总是去听。现在回想,同学们所以爱听,主要还不是内容新颖深刻,而是话讲得漂亮,不只不催眠,而且使发困的人不想睡。还记得,那已是一九四六年,西南联大三校各回老家之后,清华大学校庆,我参加了。其中有胡博士讲话,谈他同清华大学的关系,是某年,请他当校长,他回个电报说:“干不了,谢谢!”以下他加个解释,说:“我提倡白话文,有人反对,理由之一是打电报费字,诸位看,这用白话,五个字不是也成了吗?”在场的人都笑了,这口才就是来自聪明。

  以上谈的偏于“外面儿”的一面。外面儿难免近于虚浮,一个常会引起的联想是风流人物容易风流。胡博士像是不这样,而是应该谨严的时候并不风流。根据道听途说,他留学美国的时候,也曾遇见主动同他接近的某有名有才的女士,内情如何,外人自然难于确知,但结果是明确的,他还是回到老家,安徽绩溪,同父母之命的江夫人结了婚。来北京,卜居于地安门内米粮库,做主妇的一直是这位完全旧式的江夫人,不能跳舞,更不能说yes,no。这期间还流传一个小故事,某女士精通英、法、德文,从美国回来,北大聘她教外语,因为家长与胡博士有世交之谊,住在胡博士家。我听过这位女士的课,一口流利的好莱坞。她说惯了,不三思,下课回寓所,见着胡博士还是一口好莱坞,胡博士顺口搭音,也就一连串yes,no。这不怪江夫人,她不懂,自然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也自然会生疑。胡博士立即察觉,并立即请那位女士迁了居。

  闲谈到此,本来可以结束了。既而一想,不妥,谈老师行辈,用夫人和女士事件结尾,未免不郑重。那就再说一件,十足的郑重其事,是他对朋友能够爱人以德。那是一九三八年,中国东、北半边已经沦陷,北大旧人还有住在北京的,其中一位是周作人。盛传他要出来做什么,消息也许飞到西方,其时胡博士在伦敦,就给周寄来一首白话诗,是:“臧晖(案为胡博士化名)先生昨夜作一个梦,梦见苦雨庵(案为周的书斋名)中吃茶的老僧,忽然放下茶钟出门去,飘然一杖天南行。天南万里岂不太辛苦?只为智者识得重与轻。梦醒我自披衣开窗坐,谁知我此时一点相思情。”用诗的形式劝勉,“谁知我此时一点相思情”,情很深,“智者识得重与轻”,意很重,我忝为北大旧人,今天看了还感到做得很对。可惜收诗的人没有识得重与轻,辜负了胡博士的雅意。

  说起北大旧事,胡博士的()所为,也有不能令人首肯的,或至少是使人生疑的。那是他任文学院院长,并进一步兼任中国语言文学系主任,立意整顿的时候,系的多年教授林公铎(损)解聘了。林先生傲慢,上课喜欢东拉西扯,骂人,确是有懈可击。但他发牢骚,多半是反对白话,反对新式标点,这都是胡博士提倡的。自己有了权,整顿,开刀祭旗的人是反对自己最厉害的,这不免使人联想到公报私仇。如果真是这样,林先生的所失是鸡肋(林先生不服,曾发表公开信,其中有“教授鸡肋”的话),胡博士的所失就太多了。

  (本文选自《张中行散文》,人民文学出版社)

  张中行:多读多写

  前面谈了有关的概括知识,到这里才算言归正传,谈谈怎么样才能够学会写。很多有志的年轻人以及不年轻的人,比如教师和学生家长,对这个问题特别感兴趣,希望有谁能传授个秘诀,使学生不费力而言下顿悟。有没有这样的秘诀呢?有,只是不是不费力的秘诀,而是费力的秘诀,说来平常,是“多读多写”。

  这自然是老生常谈,不过,如果常谈切合实际,即使听来不新奇,我们也只好承认它。这正如说不吃饭活不了一样,听来简直像废话,我们却不能不承认它。当然,承认秘诀只是多读多写并不是什么称心的事。不久前,连续两次,有年轻人来问准备高考的事,说旁的几门课温习得差不多了,只是不知道语文怎么样才能考好。我说,我不知道出题的同志怎样出题,比如说,一类是偏于考记忆的,内容出于课本,你就要温习课本;另一类不出于课本,甚至有意躲开课本,而考语文能力,如作文、正误等,温习课本自然用处不大。可惜此外也没什么好办法,因为语文能力的提高要靠多读多写,长期积累,不能速战速决。我这样答,等于说没办法,很抱歉,但这是实情,也只好这样说。

  其实,学语言的经验应该是任何人都知道。小孩子出生几个月,不上课堂,不查词典,不念语法修辞书,只是听,跟着大人说,一词半句,慢慢就会说了,而且绝不会把“坐车”说成“车坐”。何以能这样?只是因为“熟”。学作文也是学语言,虽然这语言是与口语不完全相等的书面语言。书面语言也是语言,因而语言的办法,对于学习作文都适用。比如一种意思要用什么样的词句来表达,意思复杂些,句与句要怎样联系,这说是有规律可循自然也不错,但是拿起笔,实际去写,你就不能先去请教规律,而要听从你熟悉的常用的表达习惯。这习惯是由多次重复的“熟”养成的,而熟则来自多读多写。

  俗传一句玩笑话,“千古文章一大抄”,就读他人文章以学习表达方法说,这句话却有相当的道理。一种意思,可用的表达方式(词语及其组织)不只一种,但不管其中的哪一种,都是由前人习用的框架描画或脱化而来。你不读,或读而不熟,有了意思,可用的表达框架茫茫然,拿起笔就难于得心应手。反之,多读,熟了,笔未着纸,可用的多种表达方式早已蜂拥而至,你自然可以随手拈来,不费思索而顺理成章。这是多读作用的初步,因而笔能达意。

  进一步,多读,熟悉各种表达方式,领会不同笔调的短长轻重,融会贯通,还可以推陈出新,把意思表达得更圆通,更生动。

  多读,所学又不只是表达方面,还有内容方面。这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吸收“思想”(包括各种知识)。学作文,由不会而变为会,由不好而变为好,既要能写,即顺利达意,又要有所写,即有值得写的内容。这内容,说是思想也好,知识也好,至少就初期说,面壁自然悟不出,自己观察研究也所得有限。要有,就不能不吸收别人的,吸收的方法,主要当然是“读”。还有一种是学“思路”。思想,知识,其出现,其存在,都是有条理的,作文的内容必须合乎这个条理。这条理,成文之前就要有,那就是思路的条理,也就是想得头头是道,才能写得头头是道。这思路的条理也是渐渐培养成的,而培养之道,我个人的经验,就一般人说,主要是来自“学”,即读他人的,其次才是“思”,因为思,至少就早期说,绝大部分是顺着他人(所读之文)的路子走的。

  多读,熟了,积蓄在两方面增多,既有内容可写,又熟悉如何表达,作文的困难自然就没有了。这样,专靠多读,不多写是不是可以呢?据我所知,有的人,读的方面修养很高,却不轻易动笔,间或动笔,像是功夫还是相当纯熟。这或许就是俗语说的,“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或者引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吧?我想这意思并不完全对,或者说,话说得过于简略,以致我们理解得不全面。事实是,就是不轻易动笔的人,以及“读书破万卷”的杜甫,至少在学习的时期,也是既勤读又勤写的。读而不写,读多了,自然会写的事是没有的。多写的作用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由读来的熟悉,必须通过自己的笔才能明朗、巩固,成为熟练。另一方面,写不只随着思路走,还是整理思路的过程,必须常写,内容才可()以精粹,更有条理。

  多读,要费时间;多写,也要费时间。所以前面称之为费力的秘诀。费力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不管上学还是工作,现在都事情多,任务重,多拿出时间有困难;二是多读多写,天天如此,有始难终,难免烦腻。时间少,所以古人有三余三上之说,意思就是挤时间。可能烦腻而不得不做,也只好硬着头皮,锲而不舍。

  其实,也还有办法可以不硬着头皮。生而好之者也许没有,培养而成为书淫、诗癖的却所在多有。我还记得老师行辈中的一些人,他们亲口说,“多年了,工作之暇,如果眼前没有书,手里没有笔,总觉得没着没落。”就这样,他们有的未及上寿,一生却读了古今中外无数着作,写了上百万字。他们没觉得烦腻,反以为乐,原因就是多年如此,成了难于改变的习惯。准此理,多读多写并非难事,办法是养成习惯,使之成为乐趣。这在最初或者要努一把力,譬如说,无论如何忙,每天总要挤出一定的时间,比如三五十分钟吧,读,写。日久天长,少则1年2年,多则3年5年,读多了,所得之中会逐渐生出需要,生出乐趣;写多了,难化为易,也会感到有所得,因而也就有了需要,有了乐趣。及至感到需要,感到乐趣,说句夸张的话,你就是想戒除,恐怕也难于做到了。

  作文的能力是这样培养出来的。你说难吗?也难,也不难,说是难,因为不能一蹴而就;说是不难,因为功到自然成。功到也许是个笨办法;不过,如果笨办法确是有效,那我们还是把它看作灵丹妙药的好,虽然这药不是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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