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焚鹤人
一连三个下午,他守在后院子里那丛月季花的旁边,聚精会神做那只风筝。全家都很兴奋。全家,那就是说,包括他、雅雅、真真和佩佩。一放学回家 ,三个女孩子等不及卸下书包,立刻奔到后院子里来,围住工作中的爸爸。三个孩子对这只能飞的东西寄托很高的幻想,它已经成为她们的话题,甚至争论的中心。对于他们,这件事的重要性不下于太阳神八号的访月之行,而爸爸,满身纸屑,左手浆糊右手剪刀的那个爸爸,简直有点太空人的味迢了。
可是他的兴奋,是记忆,而不是展望。记忆里,有许多云,许多风,许多风筝在风中升起。至渺至茫,逝去的风中逝去那些鸟的游伴,精灵的降落伞,天使的驹。对于他,童年的定义是风筝加上舅舅加上狗和蟋蟀。最难看的天空,是充满月光和轰炸机的天空。最漂亮的天空,是风筝季的天空。无意间发现远方的地平线上浮看一只风筝,那感觉,总是令人惊喜的。只要有一只小小的风筝,立刻显得云树皆有情,整幅风景立刻富有牧歌的韵味。如果你是孩子,那惊喜必然加倍。如果那风筝是你自己放上天古的,而且愈放愈高,风力愈强,那种胜利的喜悦,当然也就加倍亲切而且难忘。他永远忘不了在四川的那几年。丰硕而慈祥的四川,山如摇篮水如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那时他当然不致于那么小,只是在记忆中,总有那种感觉。那是二次大战期间,西半球的天空,东半球的天空,机群比鸟群更多。他在高高的山国上,在宽阔的战争之边缘仍有足够的空间,做一个孩子爱做的梦。“男孩的意向是风的意向,少年时的思想是长长的思想”。少年爱做的事情,哪一样,不是梦的延长呢?看地图,是梦的延长。看厚厚的翻译小说,喃喃咀嚼那些多音节的奇名怪姓,是梦的延长。放风筝也是的。他永远记得那山国高高的春天。嘉陵江在干崎万崎里寻路向南,好听的水声日夜流着,吵得好静好好听,像在说:“我好忙,扬子江在山那边等我,猿鸟在三峡,风帆在武昌,运橘柑的船在洞庭,等我,海在远方”春天来时总那样冒失而猛烈,使人大吃一惊。怎么一下子田里喷出那许多菜花,黄得好放肆,香得好恼人,满田的蜂蝶忙得像加班。邻村的野狗成群结党跑来追求他们的阿花,害得又羞又气的大人挥舞扫帚去打散它们。细雨靠霜的日子,雨气幻成白雾,从林木蕴郁的谷中冉冉蒸起。杜鹃的啼声里有凉凉的湿意,一声比一声急,连少年的心都给它拧得紧紧的好难受。
而最有趣的,该是有风的晴日了。词堂后面有一条山路,婉蜒上坡,走不到一刻钟,就进入一片开旷的平地,除了一棵错节盘根的老黄果树外,附近什么杂树也没有。舅舅提着刚完工的风筝,一再嘱咐他起跑的时候要持续而稳定,不能太骤,太快。他的心卜卜地跳,禁不住又回又去看那风筝。那是一只体貌清奇、风神潇洒的白鹤,绿喙赤顶,镐衣大张如氅。翼展怕不有6尺,下面更曳着两条长足。舅舅高举白鹤,双翅在暖洋洋的风中颤颤扑动。终于“一-二-三-”他拼命向前奔跑。不到10码,麻绳的引力忽然松弛,也就在同时,舅舅的喝骂在背后响起。舅舅追上来,检视落地的鹤有没有跌伤。一面怪他太不小心。再度起跑时,他放慢了脚步,不时回顾,一面估量着风力,慢慢地放线。舅舅迅疾地追上来,从他手中接过线球,顺着风势把鹤放上天去。线从舅舅两手勾往的筷子上直滚出去,线球轳轳地响。舅舅又曳线跑了两次,终于在平岗顶上站住。那白鹤羽衣蹁跹,扶摇直上,长足在风中飘扬,他兴奋得大嚷,从舅舅手中抢回线去。风力愈来愈强,大有跟他拔河的意思。好几次,他以为自己要离地飞起,吓得赶快还给了舅舅。舅舅把线在黄果树枝上绕了两圈,将看守的任务交给老树。
“飞得那样高?”四岁半的佩佩问道。
“废话!”真真瞪了她一眼。“爸爸做的风筝怎么会飞不高?真是!”
“又不是爸爸的舅舅飞!是爸爸的舅舅做的风筝!你真是笨屁瓜!”十岁的雅雅也纠正她。
“你们再吵,爸爸就不做了!”他放下剪刀。
小女孩们安静下来。两只黄蝴蝶绕着月季花丛追逐。隔壁有人在练钢琴,柔丽的琴音在空中回荡。阿眉在厨房里煎什么东西,满园子都是葱油香。忽然佩佩又问:“后来那只鹤呢?”
后来那只风筝呢?对了,后来,有一次,那只鹤挂在树顶上,不上不下,一扯,就破了。他掉了几滴泪。舅舅也很怅然。他记得当时两人怔怔站在那该死的树下,久久无言。最后舅舅解嘲说,鹤是仙人的坐骑,想是我们的这只鹤终于变成灵禽,羽化随仙去了。第二天舅甥俩黠然曳着它的尸骸去秃岗顶上,将它焚化。一阵风来,黑灰满天飞扬,带点名士气质的舅舅,一时感慨,朗声吟起几句赋来。当时他还是高小的学生,不知道舅舅吟的是什么,后来年纪大些,每次念到“黄鹤一去不夏返,白云干载空悠悠”,他就会想起自己的那只白鹤。因为那是他少年时唯一的风筝。当时他曾缠住舅舅,要舅舅再给他做一只。舅舅答应是答应了,但不晓得为什么,自从那件事后,似乎意兴萧条,始终没有再为他做。人生代谢,世事多变,一个孩子少了一只风筝,又算得了什么呢?不久他去15里外上中学,寄宿在校中,不常回家,且换了一批朋友,也就把这件事渐渐淡忘了。等到他年纪大得可以欣赏舅舅那种亭亭物外的风标,和舅舅发表在刊物上但始终不会结集的十几篇作品时,舅舅却已死了好几年了。舅舅()死于飞机失事。那年舅舅才30出头,从香港乘飞机去美国,正待一飞冲天,游乎云表,却坠机焚伤致死。
“后来那只鹤一一就烧掉了。”他说。
三个小女孩给妈妈叫进屋里去吃煎饼。他一个人留在园子里继续工作。三天来他一直在糊制这只鹤,禁不住要一一追忆当日他守望舅舅工作时的那种热切心情。他希望,凭着自己的记忆,能把眼前这只风筝做得跟舅舅做的那只一模一样。也许这愿望在他的心底已经潜伏了20几年了。他痛切感到,每一个孩子至少应该有一只风筝,在天上,云上,鸟上。他,朦朦胧胧感到,眼前这只风筝一定要做好,要飞得高且飞得久,这样,才对得起三个孩子,和舅舅,和自己。当初舅舅为什么要做一只鹤呢?他一面工作,一面这样问自己。他想,舅舅一定向他解释过的,只是他年纪太小,也许不懂,也许不记得了。他很难决定:放风筝的人应该是哲学家,还是诗人?这件事,人做一半,风半,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表面上,人和自然是对立的,因为人要拉住风筝,而风要推走风筝,但是在一拉一推之间,人和自然的矛盾竟形成新的和谐。这种境界简直有点形而上了。但这种经验也是诗人的经验,他想。一端是有限,一端是无垠。一端是微小的个人,另一端,是整个宇宙,整个太空的广阔与自由。你将风筝,不,自己的灵魂放上去,放上去,上去,更上去,去很冷很透明的空间,鸟的青捣云的干叠蜃楼和海市,最后,你的感觉是和天使在通电话,和风在拚河,和迷迷茫茫的一切在心神交驰。这真是最最快意的逍遥游了。而这一切一切神秘感和超自然的经验,和你仅有一线相通,一瞬间,分不清是风云攫去了你的心,还是你掳获了长长的风云,而风云固仍在天上,你仍然立在地上。你把自己放出去,你把自己收回来,你是诗人。
余光中:猛虎和蔷薇
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Siegfried Sassoon1886——)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 me the tiger sniffe the 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如果一行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有一本英国文学史曾举柯立治“忽必烈汗”中的三行诗句:“好一处蛮荒的所在!如此的圣洁、鬼怪,像在那残月之下,有一个女人在哭她幽冥的欢爱!”为浪漫诗派的代表),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Henri Rousseau,1844——1910)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
我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话;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的本质的调和。假使他把原诗写成了“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那就会显得呆笨,死板,徒然加强了人性的内在矛盾。只有原诗才算恰到好处,因为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而“细嗅”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两者的调和与统
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
东坡有幕上,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ozymandias)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
也就是因为人性里面,多多少少地含有这相对的两种气质,许多人才能够欣赏和自己气质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的人。例如在英国,华兹华斯欣赏密尔顿;拜伦欣赏顶普吕夏绿蒂·白朗戴欣赏萨克瑞;史哥德欣赏简·奥斯丁;史云朋欣赏兰道;兰道欣赏白朗宁。在我国,辛弃疾欣赏李清照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The Heart's Journey)。
“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牙,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Philistine);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
一九五二年十月廿四日夜
余光中:焚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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